关键词:廊坊市;辽代墓群;发掘报告
摘要:2007年12月4日至26日,廊坊市文物管理处对馨钻界小区建设工地发现的10座墓葬进行了抢救发掘,出土了一批陶器、瓷器、木器和铜钱。据墓葬形制、出土器物特征分析,墓葬年代为辽代中晚期。
2007年12月4日,廊坊市馨钻界小区建设施工中发现墓葬,廊坊市文物管理处立即派专业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于12月4日至26日对所发现的墓葬进行了抢救性发掘。馨钻界小区位于廊坊市原卫校院内,南50米为建国道,东120米为建设路。共发掘墓葬10座,均处于同一地层,墓顶距现地表约4米,编号为2007LXM1~2007LXM10(以下简称M1~M10),现报告如下。
一、墓葬形制
所发掘的10座墓葬均为圆形单室砖墓,由墓门、甬道、墓室三部分组成,墓门位于南面,墓室北部砖砌棺床,墓壁砌仿木建筑结构及家具,均无铺地砖,部分墓葬有彩绘。现将具有代表性的墓葬介绍如下:
M1方向178°。墓门拱形,宽0.6米,高1.1米。门两侧以长身砖竖砌成门柱,门柱外侧两顺一丁砌砖,形成上宽下窄的门墙。门上部残毁,形制不明。墓门用砖封堵,封门砖立砌斜放,呈横“人”字形。甬道券顶,长0.8米,宽0.65米,高1米。墓室圆形,直径2.3米,残高1.95米。墓壁下部为一顺一丁砌法,因墓室内雕饰的需要,柱头部分开始到撩檐枋皆用平砌,撩檐枋上为两顺一丁,再上皆平砌,内收成穹隆顶,顶残缺。墓室内对称设置仿木柱头铺作四朵,为四铺作斗口跳(实际并未出跳)。柱砌法为三竖砖侧立,抹去两角凸出墓壁,柱头部分的中间一块砖探出,以象征阑额出头。柱头上直接承栌斗,栌斗两侧隐刻拱形构件承托上层泥道拱,拱两端各有散斗一只,栌斗上两砖竖砌,下角斜抹,为华拱头,拱上置交互斗一只。其上一层平砖内收铺砌一周作撩檐枋。东壁南端散斗下设一砖砌灯架,单层立砖凸出墓壁砌成立柱,上承灯台。东壁两柱间砖砌一组仿木桌椅,桌子由桌面、两条立足和一根横枨组成,桌面下雕出花牙围板。桌子两侧各有一把靠背椅。西壁两柱、铺作间作门楼形雕饰,屋顶采用歇山式山面做法,排山、山面瓦檐均以砖的丁头面刻成重唇瓪瓦和瓦当。檐下以砖刻成檐椽,下有3朵四铺作斗拱,再下以砖平砌成普柏枋,枋下雕门簪两枚,门以两块整砖(长身向墓室内)制作,上刻有斜方格纹。墓室北部砖砌长方形须弥座式棺床,北接墓壁,棺床东西长1.23米,南北宽1米,高0.7米,束腰部砌出壶门,正面3组,两侧各一组。未见葬具。
墓砖为素面灰砖,长37厘米,宽18厘米,厚5厘米。
随葬品位于棺床下,由于墓室内多年积水,出土时位置已有改变。有泥质灰陶罐、渣斗、盂、盆、盘、熨斗等明器13件,白瓷碗2件,青釉灯盏1件。
M2位于M1西北2米。方向180°。墓门拱形,宽0.55米,高0.9米。门两侧以长身砖竖砌成门柱,门柱外侧一顺一丁砌砖,形成上宽下窄的门墙。墓门上部残毁,形制不明。封门砖呈横“人”字形码放。甬道券顶,长1.15米,宽0.65米,高1米。墓室圆形,直径2.8米,残高1.1米。墓壁砌法为一顺一丁。墓室内有砖作仿木建筑结构及家具,在四壁之间对称设置仿木柱头铺作4朵,均已被毁。东南壁砖砌灯架;东壁砖砌仿木一桌二椅,桌面下横枨出头,椅子只搭脑出头;西壁砖砌仿木桌;北壁砌一仿木板门,门额上有两枚方形门簪;甬道北端留出东西长0.97米,南北宽0.68米的狭小空间,其余部位铺满棺床,呈“凹”字形,三立面束腰部砌出壶门。未见葬具,棺床北部发现一块头盖骨。
墓砖为单面勾条纹灰砖,长37厘米,宽17厘米,厚5.2厘米。
随葬品集中分布于棺床西侧,有泥质灰陶罐、瓶、执壶、鏊、甑、釜、盆、盘、臼、匜、箕、熨斗、剪等明器19件,白瓷碗2件,钱币有开元通宝6枚,咸平元宝、淳化元宝、景德元宝各1枚。
M3方向170°。墓门为砖砌门楼式,拱形,宽0.74米,高1米。门额上外突两枚长形门簪,再上为弧形仰瓦和覆瓦相扣连成的屋檐。门两侧以长身砖竖砌成门柱,门柱外侧砖砌门墙。墓门两侧立颊和门额以朱、黄彩作底,其上用墨线绘出云纹图案。封门砖立砌斜放呈横“人”字形。甬道券顶,长1米,宽0.7米,高1米。墓室圆形,东西2.35米,南北2.4米。墓室内砖作仿木建筑结构及家具,对称设置仿木柱头铺作4朵,为四铺作把头绞项造,耍头平出成批竹昂式。柱、枋、斗拱并施丹粉刷饰,斗拱通刷白粉,斗拱边刷土朱,泥道拱看面以墨线勾勒云纹。普柏枋(或阑额)则为典型的“七朱八白”做法。东壁两铺作间阑额上方以砖砌制成直棂窗,遍涂朱色。窗下近墓底砖砌仿木桌椅。西壁早年挤压坍塌,散落砖有直棂窗残迹。墓壁砌法为两顺一丁,从柱头往上平砌内收成穹隆顶,顶由双层砖砌成。因积水严重,棺床情况不明。墓内清理出零散人骨,另有石磨盘残块一件。
墓砖为单面绳纹灰砖,长36厘米,宽17.5厘米,厚6厘米。少数砖单面有手掌纹。
墓室积水严重,随葬品散乱分布于墓室内,出土泥质灰陶罐、甑、釜、盘、盆、提梁水斗、箕等14件,白瓷碗2件,木床榻1件。
M7方向178°。墓门为砖雕门楼式,拱形,宽0.68米,高1米。门两侧以长身砖竖砌成门柱,门柱外侧为门墙。门额上有两朵砖雕铺作,檐上承砖雕板瓦,门楼正面涂刷土朱。墓门及门墙总宽2.3米,通高1.66米。墓门用砖封堵,封门砖呈横“人”字形。甬道券顶,长1.15米,宽0.64米,高1米。墓室圆形,直径2.7米,高2.7米。墓室北半部对称设置仿木铺作5朵,东壁、北壁补间铺作2朵,东北、西北、西壁3朵柱头铺作,似为四铺作斗口跳。M7斗拱样式较为特殊,形制与M1接近,以一砖做成斗欹部分,其上以两砖砌成较短的替木形构件,略去栌斗的耳、平部分。替木形构件上为泥道拱,拱两端各有散斗一只,栌斗斗欹上两砖竖砌,为华拱头,拱上置交互斗一只。其上二层平砖亦凸出墓壁铺砌一周作撩檐枋。北壁补间铺作普柏枋下砖砌两扇板门,以砖大面向内砌成门扇,门楣上有两枚方形门簪。东壁砌有仿木一桌二椅,桌面下雕花牙围板,椅子为靠背椅,搭脑出头。桌椅南侧砖砌灯架,灯架为单砖立柱,上承灯台,灯台顶部有桃形雕饰,象征烛光。斗拱、柱、枋、灯架、桌椅、仿木门均涂刷土朱,墓壁其余地方涂满黄彩。墓壁砌法:下部为二顺一丁,普柏枋平砌,凸出墓壁加在顺砖中,撩檐枋上一顺一丁,再上平砌内收成穹隆顶。墓室北半部通砌棺床,东、西、北三面与墓壁相接,平面呈半圆形,立面束腰部砖砌8组壶门装饰。棺床东西长2.7米,南北宽1.65米,高0.45米,上面清理出腿骨两截,未见葬具。
墓砖多为素面灰砖,少数砖有单面勾条纹。长36厘米,宽16厘米,厚6厘米。
随葬器物仅在东南墓壁下清理出白瓷碗3件。
二、出土器物
10座墓共出土随葬品106件,有陶器、瓷器、木器、铜钱等。
1、陶器共69件。均为泥质灰陶明器,部分涂有蚌粉。
罐27件,分5型。
I型11件,大小不等。可分2式。
I式6件(M1:1、8、12、13、14;M2:14)。直口或微敛口,方圆唇,弧腹,平底。器表素面,近底处有一周削修痕。M1:13,口径10.6厘米,底径7.8厘米,高14厘米。
Ⅱ式5件(M3:1、4、9、10、15),敞口,厚圆唇,斜直腹,平底,素面。M3:1,口径10.5厘米,底径8厘米,高13.8厘米。
Ⅱ型8件,分3式。
I式3件(M1:4、15;M9:5)。卷沿,束颈,鼓腹,平底,素面。M1:4,口径9.4厘米,底径7.4厘米,高14.2厘米。
Ⅱ式1件(M2:1)。直口,卷沿,束颈,丰肩,圆鼓腹,小平底。口径7.1厘米,底径4.5厘米,高9厘米。
Ⅲ式4件(M3:2、12;M5:3、4)。直口,圆唇或方唇,短直领,溜肩,鼓腹,小平底。M3:12,口径5.2厘米,底径5厘米,高9厘米。
Ⅲ型2件(M3:6、7)。形制相同,直口,圆唇,短直领,鼓腹,平底。唇口捏接桥形提梁,器表素面。M3:7,口径4.1厘米,底径5.3厘米,高9.7厘米。
Ⅳ型3件(M2:8、9、19)。形制相同,由盖和罐两部分组成。盖为子口,平沿,弧形盖面,僧帽形捉手。罐为直口,平沿或卷沿,短颈,丰肩,鼓腹,小平底,器表素面。M2:8,口径8厘米,底径6.1厘米,高21.5厘米。
Ⅴ型3件,分2式。
I式1件(M1:11)。器形较大,直口,短颈,鼓腹,平底。唇面有一周凹槽,肩附一对双泥条系。器表涂黑色陶衣。口径17.5厘米,底径14.8厘米,高31.6厘米。
Ⅱ式2件(M9:2、3)。直口,圆唇,短颈,鼓腹,平底。肩附一对双泥条系。器表有浅旋痕。M9:3,口径6.5厘米,底径6厘米,高10.2厘米。
盆6件,分3型。
I型1件(M1:16)。敞口,卷沿,弧腹,平底。器表素面,近底有一周削修痕。口径19.5厘米,底径9.8厘米,高9.6厘米。
Ⅱ型1件(M2:7)。敞口,弧形沿面上有两周凹旋纹,斜直壁微内弧,平底。器表素面。口径16厘米,底径9厘米,高6.5厘米。
Ⅲ型4件,分2式。
I式1件(M5:6),模制。敞口,方唇,斜直壁,平底。器表涂一层蚌粉,外壁沿下一周旋削,内壁及底模印莲花纹饰。口径10.6厘米,底径5.2厘米,高4.1厘米。
Ⅱ式3件(M3:16;M6:1、2),模制。敞口,平沿,斜直壁,平底。沿面饰一周斜线组成的几何纹。M6:1、2,器表涂一层蚌粉,唇口旋削,内壁饰一周云头纹,内底模印莲纹,中心反印一“仙”字。M6:2,口径10.6厘米,底径5.8;厘米,高4.4厘米。M3:16内壁饰一周莲花,内底模印一朵莲花,其外一周凸弦纹,口径8.4厘米,底径4.8厘米,高3.4厘米。
碗1件(M5:9)。直口,方唇,弧壁,圜底。器表涂一层蚌粉,内壁饰一周凸弦纹。口径10.2厘米,底径4.2厘米,高5厘米。
盂1件(M1:5)。敛口,弧腹,平底,周身饰指甲戳印纹。口径4.8厘米,底径4.2厘米,高6.6厘米。
渣斗1件(M1:2)。敞口,卷沿,束颈,折肩,鼓腹,小平底。口径12.6厘米,底径5.4厘米,高12.4厘米。
鏊2件,分2型。
I型1件(M2:5)。圆形,平顶,三扁足。底径19.2厘米,高5.4厘米。
Ⅱ型1件(M9:4)。圆形,小平顶,弧壁,三扁足。底径14厘米,高5.2厘米。
剪1件(M2:2)。整体呈“∞”形,环柄,宽刃,刃前部呈开口状。长19厘米,宽4.3厘米。
盘6件,均模制,分3型。
I型3件,分2式。
I式2件(M6:7、M5:13)。敞口,平沿,浅弧腹,平底。内壁涂一层蚌粉。M6:7,沿面有一周凸弦纹,腹壁饰五朵云头纹,内底模印莲花纹。口径11.2厘米,底径7.8厘米,高2.6厘米。M5:13,沿面饰一周弧线连成的波折纹,内底模印莲瓣纹,其外有两周凸弦纹。口径9.6厘米,底径6.8厘米,高2.3厘米。
Ⅱ式1件(M3:8)。敞口,平折沿,直壁,平底。器表素面,内壁涂蚌粉。沿面模印细凸弦纹一周和锯齿形纹,内壁饰一周云头纹,内底模印草叶纹。口径10.3厘米,底径8.4厘米,高2.7厘米。
Ⅱ型1件(M6:11)。八菱形,敞口,浅腹,斜直壁,平底。沿、内壁和底模印花卉纹饰。口径11厘米,底径9.4厘米,高2.4厘米。
Ⅲ型2件,分2式。
I式1件(M2:13)。口微敛,平折沿,浅直腹,平底,腹壁捏接三扁足。沿面有两周凸棱。口径16.4厘米,底径13厘米,高5.2厘米。
Ⅱ式1件(M1:6),完整。侈口,弧腹,平底,底捏接三柱形足。口径10.8厘米,底径9.5厘米,高7.6厘米。
匜1件(M2:15)。直口,方唇,弧腹,平底,前端唇面捏有浅凹流,右侧捏接扁长柄。口径11.4厘米,底径7厘米,高4.4厘米,柄长8.2厘米。
臼1件(M2:4)。敞口,圆唇,斜弧腹,平底,唇上捏一浅凹流,内饰规整的凹螺旋纹。口径12.2厘米,底径5厘米,高4厘米。
灯盏2件(M4:4、M5:2)。敞口,圆唇,斜腹,平底。M4:4,口径8.3厘米,底径5.8厘米,高2.8厘米。
熨斗2件,分2式。
I式1件(M1:10)。圆唇,侈口,浅腹,直壁,大平底,沿上捏接圆泥条柄。口径12厘米,底径10.3厘米,高2.8厘米。
Ⅱ式1件(M2:18)。敞口,宽折沿,斜弧腹,平底,沿面捏接扁长柄,柄面有两道凹槽。口径10.2厘米,底径7.8厘米,高3.2厘米,柄长8厘米。
甑3件,分3式。
I式1件(M2:11)。敞口,平沿,斜直壁,平底,底部中央圆形空心。沿面一周凹弦纹。口径13.8厘米,底径8.6厘米,高6.2厘米。
Ⅱ式1件(M5:8)。敞口,弧壁,底部圆形空心。沿面一周凹弦纹。口径10.5厘米,底径6.2厘米,高3.8厘米。
Ⅲ式1件(M3:11)。敞口,卷沿,斜直壁,深腹,底部圆形空心。口径13.6厘米,底径8厘米,高7厘米。
釜5件,分2型。
I型1件(M2:6)。敞口,宽折沿,浅弧腹,圜底。器表素面。口径14.2厘米,底径7.6厘米,高6厘米。
Ⅱ型4件,分4式。
I式1件(M2:12)。敛口,圆唇,圆折肩,鼓腹,小平底。折肩处设直錾5个,肩部器表起凸棱三道。口径8厘米,底径4.6厘米,高7厘米。
Ⅱ式1件(M5:10)。敛口,圆折肩,鼓腹,小平底。折肩处设4个扁形錾,内外均涂有蚌粉,器表素面。口径5.8厘米,底径4厘米,高4.5厘米。
Ⅲ式1件(M3:5)。圆唇,敛口,鼓腹,平底。肩部出花边沿一周,器表素面。口径7.3厘米,底径8.4厘米,高7.2厘米。
Ⅳ式1件(M4:3)。敛口,折肩,鼓腹,小平底。折肩处设扁方形錾6个,近口器表饰三周凸弦纹,内外均涂一层蚌粉。口径7.6厘米,底径3.7厘米,高5.2厘米。
对照河北宣化辽墓所出陶甑,M2、M3、M5的甑和釜应为配套使用。
梅瓶1件(M2:16)。小口,尖唇,束颈,溜肩,长弧腹,平底。体态修长,素面。口径5.5厘米,底径8.6厘米,高43厘米。
执壶1件(M2:17)。直口,平折沿,细长颈,圆肩,长弧腹,平底,颈部饰两周凹弦纹。执手残断,流残缺。口径3厘米,底径6厘米,高16.6厘米。
水斗5件,模制。口沿捏接桥形提梁,器表外涂一层蚌粉。分3式。
I式2件(M5:11、12),形制相同。直口,平唇,束颈,鼓腹,平底。周身饰柳纹,间饰凸弦纹。M5:11,口径3厘米,底径3.8厘米,高7.5厘米。
Ⅱ式1件(M6:10)。直口,短颈,鼓腹,平底,口沿捏接桥形提梁,周身饰柳纹。口径4.8厘米,底径3厘米,残高7厘米。
Ⅲ式2件(M6:8、9),形制相同,直口,短颈,鼓腹,平底。周身饰柳纹,底贴饰仰莲花瓣。M6:8,口径3.5厘米,底径3厘米,高7.4厘米。
箕3件(M6:12、M3:13、M2:3)。平面呈梯形,箕口外撇,从两沿往后端渐凸起,后端弧圆,内涂蚌粉。M6:12,箕口上翘,柳编纹间饰四道凸弦纹,长11.6厘米,口宽10.9厘米,身宽6厘米,高3.6厘米。
2、瓷器共出土24件。有碗、盘、盏、罐。
碗16件,分9式。
I式2件(M1:9、M6:6)。圆唇,敞口,曲腹,圈足。胎薄,器物稍变形,质较细腻,一件发灰,另一件发黄。内壁满釉,外壁施釉不到底,釉色白中泛黄,釉质较为光润。内底有7个支钉烧痕,外壁无釉处留有明显的轮旋刀痕。内底压印一朵盛开的莲花,外为一周菊瓣。内壁口沿下和近底部压印两周花瓣和弧线组成的装饰纹带,中间为一周花卉纹。M6:6,口径21.4厘米,底径7.9厘米,高7.4厘米。
Ⅱ式1件(M1:3)。圆唇,侈口,浅弧腹,圈足。胎质较细腻,内壁满釉,外壁半釉,露胎处泛灰,有垂釉现象,釉色白中泛黄,釉质较为光润。内底有8个支钉烧痕。内底自内向外压印三组装饰纹带,中心为一朵牡丹,外为一周菊瓣,再外一周花瓣和弧线组成的装饰纹带,内壁一周长菊瓣纹。口径20.5厘米,底径8.6厘米,高5.5厘米。
Ⅲ式2件(M2:10、20),其中一件花口。圆唇,敞口,曲腹,圈足。胎质粗糙,灰色。内壁满釉,外壁半釉,釉色青灰。内底留有3或4个扁长支钉烧痕。M2:20,口径16厘米,底径6.5厘米,高5.4厘米。
Ⅳ式1件(M2:22)。圆唇,敞口,斜弧腹,小圈足。胎质较粗,灰色。内满釉,外半釉,釉色白中微泛青,施釉较厚,用手抚摸温润,但显浑浊而不透明。口径12.4厘米,底径4.1厘米,高3.3厘米。
Ⅴ式2件(M3:3、M5:7)。圆唇,侈口,弧腹,圈足。胎质疏松,色发黄。釉下施白色化妆土,内满釉,外壁只沿下施釉,其余部位露胎。釉色白中泛青,釉质光亮,有细小开片。内底留有5或7个圆形支钉烧痕。M3:3,口径21.5厘米,底径7.6厘米,高6厘米。
Ⅵ式1件(M5:1)。圆唇,敞口,弧腹,圈足。胎质疏松,呈土黄色。釉下施白色化妆土,内满釉,外半釉,釉甚薄,几近露胎状,内底涩圈。口径20.5厘米,底径7.4厘米,高7.4厘米。
Ⅶ式3件(M6:5、M8:2、M10:1)。厚圆唇,侈口,浅腹微弧,宽圈足。胎质较粗,均施白色化妆土,内底有5~6个支钉烧痕。两件未施釉,胎上直接露出化妆土。另一件M6:5内满釉,外半釉,釉色青绿,质光润,遍布细小开片,口径19厘米,底径7.6厘米,高4.5厘米。
Ⅷ式3件(M7:1、2、3)。圆唇,深斜腹,圈足。胎质较粗,内满釉,外壁施釉至圈足上,釉下施化妆土。釉质光润,内底留有4~5个支钉烧痕。M7:1,口径19.6厘米,底径7.8厘米,高7厘米。
Ⅸ式1件(M8:1)。圆唇,重沿,敞口,弧腹,小圈足。胎较薄,质洁白细腻,除圈足底外,其余部位满釉,釉色光亮,白中微泛青,内底留有4个扁长支钉痕。口径20厘米,底径6.2厘米,高6.6厘米。
盘3件,分3式。
I式1件(M3:14)。圆唇,敞口,折腹,圈足。胎较细腻,白中泛灰。内满釉,外半釉,釉色光亮,色呈青灰。足底有细小脐心。口径12.5厘米,底径4.4厘米,高2.4厘米。
Ⅱ式1件(M4:1)。圆唇,直口,弧腹,圈足。胎质较疏松,色白中泛黄。内满釉,外壁施釉到下腹部。釉色较光亮,白中微泛黄。内底留有9个支钉烧痕。口径22厘米,底径8.2厘米,高4.4厘米。
Ⅲ式1件(M5:5)。圆唇,侈口,腹壁斜直微曲,窄圈足稍外撇。胎质较粗糙,色发黄。内满釉,外半釉,釉色黑亮,口沿及外壁釉薄处呈酱色,内底涩圈。口径16.6厘米,底径6厘米,高3.5厘米。
盏3件,分2式。
I式2件(M1:7、M9:1)。缸胎。圆唇,敞口,弧腹,小平底。内壁满釉,外壁仅口沿下有少许流釉,其余部位露胎,釉呈茶叶末绿色。M9:1,口径9.5厘米,底径3.1厘米,高2.9厘米。
Ⅱ式1件(M8:3)。缸胎。尖唇,口微敛,腹壁斜直,平底。内壁满釉,外壁无釉,釉呈茶叶末绿色。口径9.3厘米,底径4.5厘米,高3.2厘米。
罐2件(M6:3、4)。缸胎。圆唇,侈口,束颈,鼓腹,最大腹径在上部,往下渐收,小平底。下腹及足无釉,其余部位施釉,釉呈茶叶末绿色。M6:3,口径7厘米,底径4.3厘米,高10.4厘米。
3、木器
M3出土木床榻1件(M3:17),由柏木制成,因长期被水浸泡,部分构件残断朽烂。床榻为长方形,用厚重的方木做出四个边框,边框四角榫卯相扣。前边框下有两个如意云头形足,两足侧面有贯通的卯槽,边框底部两足之间有8个卯槽,应做围挡之用。前足内侧亦开有卯槽。后边框下设两个长方形柱足,足内侧开有卯槽,和前足对应,之间应有纵枨相连。前后两边框内侧有5组对应卯槽,置5条穿带,左数第一
条穿带有9个穿孔,应为固定床板之用。两侧边框上面分别设四组双层卯槽,后边框上面设三组双层卯槽,应有三面围栏。长140厘米,宽80厘米,残高30厘米。
4、铜钱共12枚。
M2出土9枚。有开元通宝6枚,其中两枚背穿上一仰月;还有淳化元宝、咸平元宝、景德元宝各1枚。M4出土3枚,有皇宋通宝1枚、熙宁元宝1枚、元祜通宝1枚。
三、结语
1、关于墓葬年代。10座墓葬形制基本相同,均为圆形单室砖墓,墓门及墓室内砖砌仿木建筑结构及家具,墓室北部砖砌棺床,床上有骨灰遗迹,所有墓葬均未发现完整骨骼,说明系火葬,符合北方地区辽代墓葬特征和埋葬习俗。随葬器物中,陶器以鼓腹罐、仓罐、渣斗、盆、盘、盏、匜、臼、水斗、錾釜、甑、鏊、熨斗、箕、剪为组合,为京津、张家口及廊坊周边地区辽墓常见的器物组合。M2出土铜钱中最晚为景德元宝(1004~1007年),即辽圣宗统和二十二年以后,出土陶器与北京丰台路口南统和二十三年(1005年)辽墓、北京八宝山统和十三年(955年)辽韩佚墓同类器物相近。M4出土铜钱中最晚的为元祐通宝(1086年~1094年),即辽道宗大安二年以后,出土器物与河北宣化辽墓、廊坊市安次区西永丰村辽代壁画墓有共同特征。综合分析判定,这10座墓葬的年代当属辽代中晚期。
抢救发掘的10座墓葬分布排列有序,墓向相差无几,墓室形制结构基本相同,随葬品中不见契丹风格器物,应为辽地汉人地主或富商家族墓地。
2、关于墓内仿木建筑结构。从这批砖室墓中的仿木结构可以看出,这一时期以砖加工成四铺作斗拱较为常见,四铺作斗拱包括北宋《营造法式》中记载的“斗口跳”和“把头绞项造”两种形式。这两种形式的仿木斗拱结构简单,用砖略加砍磨修饰即可获得较为逼真的建筑形象效果,所以在这一时期的北方地区民间墓葬营造中较为盛行。通过对比,发现两者的区别在于把头绞项造是于栌斗之上置耍头,做法是截去砖的上角(丁头面向里),使之近似于批竹昂式的耍头(实例见山西五台山唐佛光寺东大殿、山西大同辽华严寺薄伽教藏殿)。而斗口跳则是栌斗之上置华拱头,做法是截去砖的下角(丁头面向里),略似拱瓣,其上置交互斗。实际上斗口跳出一跳,而把头绞项造不出跳,这在木作中很容易分辨出来,墓室砖作不是很明显,但仔细观察是可以辨别出来的。除了上述区别之外,华拱头上的交互斗和耍头上的齐心斗外形也略有不同,交互斗向墓室内探出较多,而齐心斗和泥道拱上的两只散斗一样,在同一圆周线上。
3、关于墓室内建筑彩画。这批墓葬中有三座墓内以丹粉刷饰,M3柱、枋、斗拱并施丹粉刷饰,斗拱通刷白粉,斗拱边刷土朱,泥道拱看面以墨线勾勒云纹。普柏枋(或阑额)刷饰红、白相间,颇似“七朱八白”的做法。东壁两铺作间阑额上方以砖砌制成直棂窗,遍涂朱色。M5和M6柱、枋、斗拱并施丹粉刷饰,斗拱通刷土朱,斗拱边以墨刷饰。10座墓葬的仿木建筑结构和建筑彩画反映了当时的建筑营造和装饰技法,为我们提供了珍贵的历史信息。
这批墓葬保存基本完好,墓室内仿木结构、出土的随葬器物组合完整,时代特征明显,丰富了辽代考古研究的实物资料。结合已发掘的三河行仁庄、安次区西永丰等辽代墓葬,使廊坊地区辽代墓葬的墓室形制、仿木结构特征、随葬品组合等的发展演变脉络更加清晰。M3出土的木床榻结构紧凑,造型美观,同一时期的材料仅见于内蒙古翁牛特旗解放营子辽墓,是研究中国古代家具发展史不可多得的实物资料。
本报告在编写过程中得到廊坊市文物管理处张兆祥处长和刘化成老师的指导,张洪英同志对墓内仿木建筑形制作了细致的分析,谨致谢意!
责任编辑:张金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