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封杀”兴业银行真相

2009-05-27 12:24贾玉宝等
畅谈 2009年5期
关键词:兴业银行国资委存款

陈 萌 贾玉宝等

“即日起,在本行存款将有优惠大礼相赠。”日前,在深圳各家兴业银行的网点贴出告示,展开紧急吸收存款大行动。而在行动的背后,却面临一个巨大的尴尬:众多国字头企业已陆续从兴业银行撤走资金,兴业银行面临在深圳市场10多年来最为艰难的境地。尽管深圳市国资委否认下过“封杀令”,兴业银行遭遇封杀的消息,依然一石激起千层浪。

一纸“隐形封杀令”,使本无纠葛的郭立民和薛鹤峰,成了“冤家”。

两人本算是邻居,同在深圳福田中心区。深南中路4009号的投资大厦——便是郭担任党委书记、主任的深圳国资委所在地。沿深南大道向西驱车不到5分钟,就到了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薛掌舵的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双方交恶导火索则是2.25亿元人民币的骗贷案。3月2日,深圳国资委下属企业——深圳机场发布公告称,长达4年的原深圳机场总经理崔绍先骗贷案的诉讼,以深圳机场终审败诉而收场。

但事情远来结束。深圳国资委近日祭出撒手锏——要求下属国企全面终止与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的合作,日前一些“深字头”国企已全部或部分将存款从该分行转出。据知情人士透露,撤出存款总额可能高达五六十亿元人民币,甚至更多(这一数字未获兴业银行分行和深圳国资委证实)。在深服务了10年的兴业银行,目前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对于深圳国资委“杀鸡骇猴”之举,业内人士普遍表示担忧。深圳正在极力打造金融之都,出现此等“隐形封杀”事件。使得深圳的金融环境令人担忧——尽管深圳金融办今年初承诺,金融机构总部落户深圳给予2000万的最高奖。对此。深圳国资委回应称:深圳市国企从兴业银行“退存”是企业行为,并不存在深圳市国资委的“封杀令”。

“隐形封杀令”出台

“折腾了4年的崔绍先骗贷案,让作为主管部门的深圳国资委很没面子。”一位知情人士对记者说。在3月2日终审结果出来后,曾有深圳国资委高层私下讲,一定要给兴业银行点颜色看看,“没想到不久,封杀令就开始出来了”。

该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深圳国资委并来对此下达有关通知或文件,只是由相关分管处室出面,让在兴业银行深圳分行有存款的下属企业,直接和该行公司业务部联系,要求提前转出存款。“为此,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公司业务部连续召开紧急会议,高层悉数出席商量对策,并立刻上报了总行、深圳银监局和深圳市政府。”

记者随后从深圳银监局获悉。该局高层正与深圳国资委高层沟通。但尚未达成协议。

“就算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不提要求,我们也会出面协调的。”深圳银监局股份制银行监管处处长杨长乐告诉记者。据内部人士透露,接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的汇报后,深圳银监局局长刘元立即指示,要求尽快协商好此事。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办公室的李先生说,目前正在商谈中,由于兴业银行总行没有授权,无法披露有关详细消息。但记者致电兴业银行总行时,该行宣传处处长张敏表示。是否接到深圳分行汇报并不太清楚,具体处理还是要深圳分行自己负贾。

“作为下属企业,我们只是按照正常程序,把诉讼的结果向深圳国资委作了汇报”,深圳机场董秘罗毅称,“至于深圳国资委对于此事是何态度。有何倾向,我们并不能提供具体的意见,都是由深圳国资委决定的,我们将按照深圳国资委的指示来处理有关事项”。

从目前情况看,深圳市国有企业从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大规模转出存款是不争的事实。4月9日,深圳国资委办公室主任杨军对外表示,深圳国资委会继续关注深圳机场与兴业银行官司纠纷的事态进展,但不会去干预下属企业的行为,下属企业从兴业银行转出存款的行为是企业的正常行为。不存在封杀哪家银行。对于今年较早时期部分深圳国企将存款从兴业银行转走的现象,杨军称,深圳国资委今年给下属企业提出了加强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鼓励、支持下属企业与信誉良好、风控完善、有健全内控机制的银行建立长期合作的良好关系。当记者问及兴业银行是否能归人深圳国资委鼓励企业合作的银行行列时,杨军表示,由企业自己去判断,“但是风控不严、出现诈骗案件的商业银行,我们会担忧给企业带来风险。不会支持。”

两次隐形封杀令

对大多数人来说,今年3月份的封杀令已广为人知,但数年前的封杀令却不为人知。

“其实,早在2005年,深圳国资委就搞过一次封杀令,让旗下国企把存款从兴业深分转走,一共转走了20余亿元。”深圳某银行人士称,后来事情渐渐平息了。随后几年时间,兴业深分和深圳国企的关系,以及后者的存款和贷款才有了逐步恢复。

当时薛鹤峰初任兴业深分行长,他之前的职务是兴业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主管信贷)。之后的两年时间,因市场转好,兴业深分开始了顺势大扩张,进而奠定了目前的市场规横。

商业银行数据显示,兴业深分的大扩张一是表现在个贷上,截至2009年2月末109.69亿元的个贷余额。排名位居四大行和深圳三家总部法人银行之后;二是表现在同业存款上,因实施第三方存管战略以来,截至2009年2月末约有700亿元同业存款余额,排名居前列。

至于一般公司和储蓄存款汇总,从2002年末本外币合计的约163亿元到2004年末的约221亿元,从2006年末的约310亿元到2008年末的约350亿元,基本属于逐年稳步增加阶段。

“也就是说,深圳国资委此次再发隐形封杀令,固然让兴业深分又流失了几十亿元国企存款,但估计对其总体影响并不大。”深圳某金融分析人士据以上金融数据分析称,兴业深分目前约有1000亿元的目均存款(含金融同业存款约700亿元。公司存款约240亿元,储蓄存款数十亿元),第二次隐形封杀令所流失的几十亿元国企存款仅约占其总数的3%左右。现在来看。兴业深分这次和深圳国企的关系、业务恢复,需要相当长的时间,以及合适的条件。毕竟在贷款案和封杀令中,深圳国资委、深圳机场、兴业银行。乃至深圳金融形象都会受到影响。

“此事发生后,兴业银行一度与深圳国资委沟通,希望双方都从长远合作考虑,并两次提出代为垫付贷款利息、罚息的动议。”前述原兴业银行人士称,第一次提出免息动议约在2005年甫一立案期间,深圳国资委当时并未接纳,而是选择等候审判。“兴业银行本次又提出免息动议。自然,随着年数增加,利息、罚息比以前增多了,约有五六千万元,但深圳国资委同样未予接纳。”

上述人士续称,骗贷案发生以来。包括兴业银行总行行长李仁杰、兴业深分行长薛鹤峰在内,都数次和深圳国资委沟通过,但没有明显效果。

“崔绍先案”背后

“我们不过是做了替罪羊。”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的一位领导颇为无奈地说。这原本只是兴业银行广州分行与深圳机场之

间的诉讼,但由于复杂的利益博弈,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不幸做了“牺牲品”。

他表示,其实整个案子和深圳分行根本没有关系,本来之前和深圳国资委的关系还算不错,其下属很多企业都有兴业银行的贷款支持,而且数目不小,这次对深圳分行突然作出如此举动,实在有些说不过去。

“深圳国资委也就是杀鸡骇猴嘛。”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对于兴业银行广州分行,深圳国资委鞭长莫及,于是选择深圳分行下手。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与恨,一切都有缘由——兴业银行和深圳机场数年纠葛的恩怨,或许早就为当下发生的一切埋下了伏笔。

据兴业银行代理律师介绍,原深圳机场总经理崔绍先与原西北亚奥信息公司董事长张玉明密谋,于2003年7月14日及12月9日,以深圳机场的名义与兴业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金额共计2.25亿元的借款合同,用作深圳机场的建设资金,借款期限为一年。

骗贷的资金随后用于张玉明炒股。但张坐庄惨败而归,导致深圳机场无法按时归还贷款。2004年7月5、6、8日,双方又签订了三份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本金2.25亿元,用于偿还前述贷款。崔绍先在三份合同上签字并加盖伪造公章。其后兴业银行在一再催息未果的情况下。于2005年1月24日将深圳机场告至广东省最高人民法院。崔绍先后被判处6年徒刑,但他骗贷的资金却给深圳机场留下了一个“财务黑洞”。

2005年底,广东省高院在认为崔绍先案刑事侦查尚未结束情况下,采纳了深圳机场关于中止审理此案的要求,留待崔案刑事侦查终结后再恢复审理。2006年4月25日和5月11日。深圳中院两次开庭审理崔绍先等人涉嫌经济犯罪案件。

双方诉讼的焦点,一开始就颇有争议,主要集中在崔绍先的职务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无权代理人所为的代理行为)。2008年5月30日,广东省高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要求深圳机场赔偿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贷款损失1.925亿元和相应利息。

深圳机场对此判决不服,并于2008年6月3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2009年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罗毅表示,本次诉讼对2008年度利润造成重大影响,但不会对公司2009年度利润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事实上,从一审上诉到终审判决之前,在这个过程中,深圳机场从未放弃第三方调解的努力。“深圳国资委作为深圳国企利益的代表。曾反复就此事与兴业银行进行沟通,但最终未果。”一位知情人士透露。

“主要是深圳机场要求兴业银行让步太多”。一位兴业银行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双方底线差距太大。

分析人士认为,深圳机场案引人反思:何以在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一个上市公司的老总能够毫无约束地使用公司公章。在超越其职权范围(根据当时深圳机场公司章程规定,总经理的贷款审批权限为3000万元)屡屡违规贷款?

深圳国资委的用意

深圳市国内同业银行公会的一位负责人对记者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被如此封杀,应该不会单纯因为制裁或者面子问题出出气,“深圳国资委还不至于作出如此不理智的举动,此等封杀举止,确实令深圳不少金融机构颇有微词”。

“深圳国资委或许是给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一种压力,以便在接下来的博弈中,能够最大限度地替深圳机场挽回损失。”该负责人说。

记者调查获悉,深圳机场目前应该有足够的资金,来应付对兴业银行广州分行的赔偿。其去年10月23日的公告称,“根据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起诉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结果,本公司依据审慎原则,全额计提预计负债,截止到2008年9月30日共计提23929万元”。

招商证券对深圳机场的业绩预期表明,即使扣除计提负债形成的营业外支出项目。深圳机场2008年利润仍可达2.46亿元。即使去除财务费用及投资负收益等项目,2008年末其经营活动现金流仍可达2.45亿元。

然而预期毕竟只是预期。深圳机场2009年3月17日发布公告称。与北京航美传媒广告签订室内广告外包合同,将深圳宝安国际机场A、B号候机楼到达通廊共90项广告媒体的经营权承包给北京航美,合同金额8800万元。

此前,深圳机场曾与北京天骏广告公司签署室内广告业务外包协议,广告费总额为4.95亿元,履约期限自2008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而此次公司和北京航美签订的合同履约期为2009年4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广告媒体经营权项目由198项缩水至90项,且期限内合同金额更是由4.6亿元左右缩减至0.88亿元。

为此,此次合同经营权数量及合同金额大幅减少,导致深圳机场2009年广告外包业务收入大幅减少,对其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将降低对深圳机场2009-2011年的业绩预期。

“若因为业绩下滑深圳机场无钱赔偿。深圳国资委此时出面当是无奈之举,”深圳一位国企老总告诉记者,“深圳国资委出此下策,还是希望能与兴业银行广州分行最终达成某种协议,至少对还款打个折。”

“加强企业风险控制也是深圳国资委目前的主要任务”,一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今年3月中旬,深圳国资委特意召开了风险管理工作会议,加强下属企业的整顿,郭立民亲自主持会议。

根据深圳国资委的网站资料显示,其辖下包括投资控股、深业集团、深圳地铁、机场集团、盐田港集团、能源集团、水务集团、燃气集团、巴士集团、粮食集团、赛格集团、长城控股、天健集团、振业集团、深超科技和深圳国际等20多家地方大国企。

破解深圳金融难题

“无论最终沟通结果如何,很难出现双赢结果。”爱建证券金融分析师孙亚超表示,需要进一步观察双方的行动,如果说双方后来达成一定的妥协,在还款额度上打一个折扣,那这对兴业银行的贷款不良率就会有一定的影响。

兴业银行目前也是问题频频,自顾不暇,自然不肯轻易减少还款额度。因年报披露“爽约”,该行原定3月17日在上市银行中率先披露2008年年报,当日却宣布推迟至4月28日,原因是商管薪酬问题尚未解决。

利润下滑也令兴业银行雪上加霜——根据其盈利快报,与2008年前三季度的净利润94.27亿元相比,兴业银行第四季度净利润仅为19.36亿元,净利润环比下滑迹象非常明显。

此外,兴业银行公告称,拟公开发行不超过500亿元的金融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筹集资金用于优质资产项目。可以确认的是,上述融资资金用于补充资本实力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兴业银行并非业绩增长减速的唯一个案。记者从深圳银监局了解到,深圳金融业快速发展的行情在今年遇到了转折。对于深圳的金融业来说,部分银行家已经开

始降低今年增速的预期,银行业的发展开始步入低增速的发展轨道。

为此,深圳市金融办近日印发《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以现金奖励、购地建楼地价优惠等多项实实在在的措施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在深圳安家落户,进一步促进深圳金融业发展。

深圳市金融办主任李林告诉记者,为吸引更多金融机构落户和扎根深圳,深圳市将金融机构落户奖励金额由原来最高10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

然而深圳的金融环境问题同样严峻——与2007年的金融统计数据相比,深圳的金融业增速出现了大幅的下滑。根据公布的统计数据,2007年,深圳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保持了44.30%的增速,而去年仅增加了85亿元,增速几乎可以忽略不计。除去新增金融机构的资产,深圳银行类金融机构几乎没有增长。

深圳金融办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将进一步改善深圳的金融生态环境,“深圳国资委封杀之事能否处理得当,亦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小视不得”。

异地贷款拷问

实际上,在崔绍先骗贷案上,兴业广分和兴业深分并非没有关系。

主导深圳机场1.925亿元贷款的是兴业广分行长张长弓。张于1997年进入兴业银行,在2002年就任兴业广分行长之前,曾是兴业深分的副行长。

当时还是银行混战时期,异地贷款大行其道。张长弓转任之际,他和他带走的团队将深圳机场这家大客户关系间接带走亦属正常。于是,在他升任兴业广分行长的次年,发生了是笔贷款。

深圳某股份制银行人士称,其实,不止是异地贷款,哪怕是新设的分支行,新的机构负责人也会从原分支行带来一些企业客户,毕竟银行是靠业务量说话。同时,由于急需要业务扩张,也就不奇怪存在降低审查标准问题。另外,贷款发生后,或由于距离限制,或由于老客户关系认可,一时监管不到或疏于监管,也容易引发风险。

他举例称,比如工、农、中、建四大行的深圳分行,在深圳均有十多家一级管辖支行,这些支行长互调或者离职时,受内部指标考核所限,也多会把一些关键的企业客户带走,而不管是否越行政区作业。不少银行后来虽然有了禁止令,如兴业银行总行2004年就不再允许在异地已开设网点后再行异地贷款,但依然无法根治。

“显然,解决客户跟人走的关键是事业部制改革,将客户经理、支行长、分行长的权力上收。”该人士称,首先要进行业务管理流程改革,以前是前台、后台混在一个人身上,把前台和后台分离后,前台主要做营销,后台主要做统一维护。这样就解决了业务跟人走的问题。目前招行已经完成了该块改革。其次是业务营销费用改革。以前多把营销费用直接给客户经理、支行长、分行长,改革就要把该笔费用直接上收,由银行直接操作。这块民生银行也有先行经验。“事实上,对于分支行长调任,银监会是有5年期限规定的,但各家银行执行的并不到住,致使旧贷款的风险未出现,新客户又被带走。总之,要做到业务权利大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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