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新旧准则差异分析

2009-05-24 06:50
关键词:无形资产分析

余 佳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知识创新步伐的不断加快,企业资产中无形资产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加强对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显得非常重要。

关键词:无形资产 新旧准则 分析

0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知识创新步伐的不断加快,企业资产中无形资产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加强对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显得非常重要。《企业会计准则6号—无形资产》(以下简称新准则),对规范无形资产会计核算和管理起到重要指导作用。新准则对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以及相关信息的披露,都作了明确的规定。相对于200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以下简称旧准则),两者主要差异如下:

1 无形资产定义不同

旧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并将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指商誉。

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与旧准则相比,新准则对无形资产的定义强调了几点:①对无形资产的持有目的没有局限在生产商品或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三个方面,强调的是“拥有或控制”;②取消了时间长短的限制。没有将无形资产局限为长期资产,原因是有些无形资产并不一定使企业的收益年限超过1年;③强调确认无形资产应是可辨认的。这样就把企业自创的商誉以及企业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排除在无形资产之外了。

2 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不同

旧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新准则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对企业自行研发项目要求区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条件的予以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不符合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确实无法区分研究阶段的支出与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将其所有的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这样有条件地允许部分开发费用资本化,有利于企业加大对研发新技术的投资,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能更客观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3 无形资产初始计量不同

新旧准则对不同渠道取得的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均作出了规定,但是,构成无形资产成本的内容发生了一些变化,具体概括如下:

3.1 外购的无形资产成本 旧准则规定:购入的无形资产,应以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入账价值。

新准则规定: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的,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相比之下,旧准则在购入无形资产成本的计量上不考虑现值因素,新准则对分期付款购入的无形资产考虑了资金的时间价值。

3.2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 根据旧准则,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只包括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

根据新准则,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的三个条件和追加的确认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3.3 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 旧准则规定: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是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新准则规定: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新准则对投入的无形资产成本计价上引入了公允价值概念,体现了公平、公允性。

4 无形资产摊销不同

4.1 摊销范围不同。旧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也就是说所有的无形资产都要摊销。新准则增加了不确定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根据可获得的相关信息判断,如果无法合理估计某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的,应将其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并对其进行了规定“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是指该无形资产无法预见其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需要进行摊销,但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进行减值测试。”也就是说新准则对无形资产是否摊销,取决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否为有限为前提。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但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进行减值测试。企业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应分析其使用寿命,才能决定无形资产是否摊销及摊销期限。

4.2 摊销的方法不同。旧准则规定的是单一的直线法,无形资产成本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新准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预期消耗该项无形资产所产生的未来利益选择摊销方法。允许企业选用不同的摊销方法,使得无形资产的摊销更灵活,更合理。而对于无法可靠确定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则仍采用直线法摊销。

4.3 摊销的基数不同。旧原准则中规定的是按无形资产的成本摊销,不考虑残值。而在新准则中则规定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同时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但排除两种特殊情况:①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②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新准则在无形资产摊销额的确认上引入了预计残值概念。

4.4 摊销计入的会计科目不同。旧准则对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律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计入当期损益,但如果某项无形资产是专用于某些产品或其他资产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4.5 摊销核算的科目不同。旧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在“无形资产”科目内核算;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在“累计摊销”科目内核算。

4.6 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增加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资产减值准则明确规定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5 无形资产的披露不同

旧准则披露只有三条:①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②各类无形资产当期期初和期末账面余额。变动情况及其原因;③当期确认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新准则的披露要求有五条:①无形资产的期初和期末账面余额、累计摊销额及减值准备累计金额。②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的估计情况;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③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④用于担保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当期摊销额等情况。⑤计入当期损益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金额。

显然,新准则要求披露的内容更广,能更好的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真实情况,更好地满足会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无形资产信息的需求,对投资者分析企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企业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影响更有帮助。

参考文献:

[1]周建丽.无形资产新旧准则之比较.

[2]姜娟娟.形资产新旧准则的变化与比较.

[3]王峰声.无形资产新旧准则之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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