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林
摘要:竞争上岗制度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克服选人用人腐败的重要方面,这一制度推行以来,直到了一些积极作用,但由于制度的工具价值,在实际使用中还存在许多不尽于人意的地方,本文试说几点完善这一制度的体会。
关键词:竞争上岗;考评;完善
中图分类号:D6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63(2009)02-0070-02
竞争上岗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的重要途径,是构建干部竞争激励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具有积极的作用。但在具体实践中,往往还存在资格条件设定有失偏颇、民主测评信息失真、竞争环节权重设置随意、对落岗者的安排不够人性化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项制度实施的经常化制度化
一、积极完善考评体系,以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保证竞争上岗工作的客观公正。考核评价机制是否科学合理,不仅直接影响对竞岗者的准确评价,而且事关竞争上岗工作是否具有生命力。一要建立科学规范的考试模式。要根据机关中层干部的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命题的广度和深度,既要注重综合知识的测试,又要突出业务知识的考核,把机关中层干部平时工作应该掌握的知识和运用知识的能力考核出来。二要建立一支客观公正的考官队伍。要认真挑选那些公道正派、政策理论或者专业水平高、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担任面试考官,逐步建立一支熟悉业务、客观公正、相对稳定、具有一定资质的考官队伍,并积极采取问答、谈话、情景模拟等多种形式进行面试,充分发挥竞争者与考官双方的主观能动性,增强测试效果。三要合理确定民主测评的分数底线。不同单位参加测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为避免结果失真,应在民主测评中设定最低分数线,以防止拉选票、恶意压分甚至打零分等不良现象发生。四要科学调整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和组织考核的权重。民主测评人为因素较大,测评结果容易失真,应合理确定民主测评的分值比重;组织考核须有上级组织人事、纪检部门工作人员参与,避免单位暗箱操作的现象发生,保证四个考核项目比例更为科学合理。
二、不断扩大探索领域。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竞争上岗工作深入开展。要把竞争上岗工作和干部的轮岗交流、机构改革、人事任免及干部的任期制结合起来,不断扩大探索领域和实践范围,使竞争上岗最终成为机关中层干部岗位变动、职务升迁、任期考核的重要手段。根据我市的实践情况,今后竞争上岗工作要努力实现五个转变:一是由全员竞争向缺位竞争转变。全员竞争上岗耗时费力,成本较高,也影响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稳定,应由全员竞争向缺位竞争转变,只要有空缺岗位,条件允许就要实行竞争上岗,以增强竞争上岗工作的经常性。二是由竞争职位向竞争岗位转变。借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做法,改变竞职不竞岗,竞争者参与竞争只是获得职位资格,实际工作岗位由单位领导班子确定的模糊竞争做法,把公开选拔与竞争上岗结合起来操作,实行定岗竞争,进一步增强竞争上岗工作的针对性。三是由组织推进向政策把关转变。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地方采取面上组织推动,“一刀切”式地整体推进,造成了大呼隆、一阵风,使少数单位不具备条件也“创造条件”实施竞争上岗,既影响竞争上岗的实际效果,也增加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负担。因此,要变组织推动为政策把关,组织人事部门重点把好方案设计、资格审查、程序监察、过程监督等工作。四是由德能勤绩综合考核向岗位能力匹配性考核转变。在过去德能勤绩综合考核的实践中,由于民主测评和组织考核比重较大,笔试面试比重较小,出现个别中层干部上岗后不胜任或不适应岗位工作的现象,应适当增加笔试面试比重,强化竞争者岗位能力匹配性的测试考察,增强竞争者岗位适应能力。五是由单位内部竞争向跨部门、跨系统竞争转变。实行跨部门、跨系统竞争上岗,为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扩大竞争范围,打破制约机关中层干部交流的体制障碍,促进机关中层干部资源的优化配置构建了一个操作平台。组织人事部门可根据机关中层干部宏观把握情况,选择那些带有“磁石效应”部分职位,安排一个特定时期,实施跨部门、跨系统竞争上岗,以突破机关干部“单位和部门所有制”的界限,实现在更大的范围实施竞争、选贤任能的目的。也可大胆突破部门、地域和身份的界限,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参与竞争,以促进干部的合理流动,为改善和优化干部结构搭建便捷通道。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以公开公平的竞争环境保证竞争上岗工作科学有效。监督机制是否健全,直接影响竞争上岗工作的公正性。要进一步规范竞争上岗程序、完善监督机制,努力为竞争上岗工作营造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一要建立方案审查制度。竞争上岗单位竞争上岗工作要求,制定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报组织部门审查批准后,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步骤操作实施。二要建立过程监督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要求。竞争上岗参加人员多、操作程序复杂、拉的战线(时间)比较长,尤其需要注重加强监督检查,健全监督制度,真正做到“五个公开”,即:竞争上岗的原则、政策公开,操作程序、步骤公开,竞争的职位、任职资格条件公开,竞争人员的成绩、结果公开,监督机构和举报电话公开,确保以公开求公正,以公正保公平,努力使竞争上岗在公开、平等的条件下实现有序竞争、公平竞争、阳光竞争。另外要坚持组织部门派员列席下级党组织研究干部工作的会议,以强化对制度和程序的监督,防止借竞争上岗之机滥设岗位、超职配备、乱开口子。三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提出的纪律要求,在做好公开公示的同时,健全保密制度,特别是要做好笔试、面试考题保密工作。对违纪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可宣布竞争上岗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四要建立教育培训制度。竞争上岗前首先要抓好组工一条线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切实保证所操作的每一个环节少走弯路、不出乱子。在实施过程中,要根据面上存在的问,随时抓好复训和补训,以做好纠偏校正工作。竞争上岗后,要区别不同情况,及时抓好培训,根据岗位职责要求,抓好上岗干部任前培训,以增强岗位适应能力,抓好落岗人员思想教育和素质能力培训,保证落岗人员落岗不落后,上岗更有为,全面提升机关干部的素质能力,积极提升机关工作效能。
四、加强制度体系建设。以完善制度不断扩大竞争上岗工作的实践成果。竞争上岗作为一种干部选任制度,必须要与其他一系列干部制度相配套,才能使竞争上岗更加有章可循,规范运作,真正产生更好更大的社会效果。因此,要在总结、规范竞争上岗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尽快健全和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工作制度,不断推进竞争上岗工作制度创新。一要完善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对通过竞争上岗的机关中层干部实行试用期管理制度可以进一步起到加压助推作用,不仅能增强竞争意识和创业意识,而且能减少或避免选拔任用干部中的失误。一方面可以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为各级党委组织部门选准用好干部提供一个回旋的余地;另一方面可以对新提拔的干部进行岗位练兵,强化约束、增加压力,逼着他们正确对待职务升迁,更加谦虚谨慎地学习好、工作好和团结好,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潜力。这种“干部上任先试用,不搞一纸定终身”的做法群众欢迎、干部认可。二要完善干部职务任期制。如果说实行试用期制是对上岗干部的短约束,那么实行任期制就是对竞争上岗者的长约束,长短相加有利于增强干部的自律意识,有利于党管干部作用的积极发挥。三要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对竞争上岗人员实行任前公示,接受党内外干部群众监督,听取一段时期的社会反映,再决定是否任用,有利于减少用人失误,有效遏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但在实施公示制时,既要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又要保持谨慎稳妥的作风,力求在各个环节上做到周密、科学、严谨、规范,使公示权限的划分更加明确,公示范围的界定更加一致,公示形式的选择更加灵活,公示内容的设置更加科学,公示时间的确定更加合理,反映问题的处理更加及时,努力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四要发挥其他相关制度的综合作用。认真抓好回避、审计、轮岗交流、实绩考核、动态考察、激励约束、集体谈话和联席会议等制度的灵活运用,以确保竟上岗工作顺利推进,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和党的新的伟大工程做出积极的贡献。
编辑:华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