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一河
重庆市大足县新近成立的六家投(融)资公司,董事长全是清一色的县领导,董事也多由县各部委办、局一把手兼任。此举欲何?吸纳巨额资金。
这些县领导胆儿真大。该县副县长表示:“这一改革探索,目前仍在摸索中,要看最后的效果怎么样,现在还不好下结论。”厉害!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重庆市委党校教授陈文权说:“特殊时期可特殊安排,但要有度。”
问题在于,此“度”怎么把握?
该县发改委主任说:“县领导、县级部门一把手兼任董事长、董事。只是干工作,不在‘六大投领薪。”
仅此,就无恙乎?
百姓对改革中出现的“新生事物”,见识过不少了。群众耳熟能详的,有一种“三拍干部”——接受任务“拍胸脯”,碰到困难“拍脑袋”,出了问题“拍屁股”;还有一种“三拍”——拍马屁,拍肩膀,拍桌子。
要警惕这些干部。
先说一点教训吧。投资两千多万元兴建的三峡移民纪念塔成烂尾楼,一炸了之,谁为之担责?万州区“三峡明珠塔”被拆除,前期工程耗费的一千多万元打了水漂,有没有人浑水摸鱼?说轻点,是决策失误;说重点,是渎职腐败。这些“烂账工程”,你能分清是县领导的责任还是董事长的责任吗?
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地方政府原来的卖地财政经济不灵光了,需要重新“开源”,于是想出了这一招?成立“投(融)资公司”,安排县领导担任董事长,有了“金招牌”,就可以开展招商引资,就立竿见影来钱。高,实在是高!说白了,就是政府拿信誉做担保人,利用政府公信力开展商业活动。斗胆一问,今天政府的信誉是上升,还是下降?有人说:“政府公信力的丧失是最大的危机”。明知有危机,还要拿政府的信誉来担保,是不是太急功近利了?众所周知,世界上只有中国的政府不会破产。政府开“庙堂”,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顶多换一个方丈。政府为什么不会破产呢?一个原因是,政府亏了,百姓买单。中国有世界上最好的百姓,砸锅卖铁、献出身家性命也心甘情愿——这是在过去。今天,群众的公民意识提高了,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所以,如果重庆市大足县政府“开店营业”,一旦政府信誉没保住,又要百姓来买单,百姓肯定不乐意,群体性事件便产生了。难道这还不危险吗?
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需要政府领导出任董事长,搞得政企合一,这是市场经济么?这是件好事么?希拉里要任美国国务卿,她老公绝对不可能担任与之有关的某个公司的董事长,连接受外国公司的捐款都要如实公布,如果隐瞒一点点,他老婆的国务卿职位就飞了。
美国是个严格受法律规范的国家,政治权力、经济地位、社会声誉等皆不能凌驾于法之上。任何人或者组织的活动必须符合社会认同的公平、合法之通用原则,行为的选择和效益都有规范与衡量标准,而且都在公众监督之中。县领导任董事长,于法律有根据吗?于党纪有根据吗?更重要的是,公众相信他的活动(私人的与组织的活动)是公平、公正的吗?譬如中国的法官,应该是法律的化身,而不能既是法官又担任另一个公司的董事长,如果这个案子与这个公司的活动有牵连,这个法官能够回避吗?了解中国国情的人就知道,中国的法官不完全是法官,他听了你的案子,回头要向领导请示,向上级法院请示,或者由政法委的书记来做决策。随便一种行政权力就可以对法官吆五喝六。所以,一旦县领导成为董事长,你真的能够分清楚他是官员还是董事长?最可怕的,他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了。
今天的市场经济是不完全的市场经济,做生意都是有规则的。有的是明规则,有的是暗规则。譬如“返点”,也叫“回扣”,还可以叫劳务费、顾问费,随便安个名目就是。不来政治便没事,政治一来就有事,而且是用法律的名义做掉你。今天的弄权者,什么玩不出来,“俯卧撑”、“躲猫猫”,未有穷期。
古人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领导新东西弄得多,新东西没弄清楚就容易出事。一个白血病孩子遇到一个好总理,不如遇到一个好制度。没有好的制度约束,做县长做董事长都是要腐败的。我们还是想办法在完善制度上多下点工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