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彩英 刘藏慎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当前提高农民收入、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本文从政府的角色和功能出发,分析了河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现状,并探讨了政府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农村剩余劳动力 转移 政府作用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任务,是关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问题,努力做好转移就业工作,是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河北省不断完善政策,强化服务,转移就业和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总体上看还远远不能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河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现状分析
就业总量大,特别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压力依然很大,劳动力供给大于需求仍是河北省城乡就业工作的基本态势。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新增就业人口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人口的就业需求交汇,形成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态势。
农村劳动力素质低,影响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进程。从农民工的培训与教育状况看,农民工的教育需求虽然有所增长,但大多尚未真正转化为现实教育行为。据统计,只有25.7%的农民工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劳动技能证书。由于劳动力素质低、技能不足,男性外出人员多从事建筑、水利工程等技术要求相对不高的行业,而女性则多从事餐饮等服务行业。
就业服务体系和组织体系滞后,不能适应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的要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长效服务体系和组织体系不健全。一是农村劳动力市场和中介组织发育迟缓,劳动力供需关系脱节,加大了就业成本;二是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低,大部分农村劳动力向外转移以自发为主,盲目性和无序性较大;三是培训基地设施设备落后,培训方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需要。
就业环境虽有很大改善,但仍不容乐观。由于有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行业违规操作,不按程序办事,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农民工自身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强等原因,农民工权益被侵害的问题日趋增多。
政府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措施及建议
大力繁荣和发展城镇经济,为农民进城提供充足的就业空间。要加快发展城市经济,大力发展食品加工业、交通运输业、家政服务业、旅游业等产业。同时要加快小城镇建设和乡镇企业的发展,本着与城市工业结构互补的原则,重点在小城镇因地制宜的发展一些市场前景较好的农产品加工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使乡镇企业安排农民就业的能力有明显提高,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创造更多的就业空间。
努力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在财政、税收、金融、土地、工商、劳动保障等各个方面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进一步完善有关农村土地承包及农民进城入镇的优惠政策,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基础上,深化推进土地流转,真正放活土地使用权;实施有利于人口有序流动的管理体制,完善城镇劳动保障政策体系,全省城乡劳动力就业统一免费使用《就业失业登记证》。同时,完善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就业的劳动用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劳动保障政策,为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就业创造条件;鼓励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完善相关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坚持政府推动,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和组织体系建设。建立统一的就业服务局,为农村劳动力就业提供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劳动保障、法律知识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加快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为农村劳动力就业提供及时、便捷的信息服务;鼓励具备资格的各类培训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大力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对具备条件的农村劳动力或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服务,加快培养一批创业带头人,带动和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
依法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力度。要依法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对提供虚假信息、私招滥雇以及克扣工资、收取抵押金、扣押身份证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对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和威胁等手段签订合同,以及不履行合同的用人单位,要责令其纠正;对农民工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要责令其进行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河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及建议,2006-6-27
2.赵俭,陆杰华.农村剩余劳动力进一步转移的路径选择分析.经济问题,2006(8)
3.林海平.探析制约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制度因素.内蒙古电大学刊,2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