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 玲
[摘要]本文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现状进行了统计分析,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认为应该从内部控制信息相关者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规范两方面对改进和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内部控制 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
从财务报告质量角度看: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可以提高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内部控制与财务报告质量具有高度相关性,健全有效运行的内部控制可以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真实性和可靠性,提高质量。
一、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
我们选取了沪、深交易所的1497家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对样本公司2007年度的内部控制建设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年报“公司治理”或“重要事项”一节或者单独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中披露的信息。
1.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总体情况
根据统计可以看出,均值比较对总评的均值最高的金融、保险业和剔除金融、保险行业后均值最高的建筑行业(即次优行业)以及总评的均值最低的传媒与文化业进行比较的结果:金融、保险业的总评均值明显高于传媒与文化业,两者比值达2.31;内部控制五要素(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中,风险评估均值的差距最大,金融保险业与次优行业建筑业的比值达9.1。
2.年报中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容和形式
从统计分析可以看出,我国上市公司目前建立了内控制度,却不能保证有效执行,更没有形成完整的监督和纠偏机制,使内部控制的执行效果大打折扣。从统计可以看出,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和内部控制的关系披露了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意见的上市公司整体内部控制水平优于没有披露该项意见的上市公司。披露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意见的上市公司与未披露的上市公司均值比较的结果:披露了该项意见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总评均值高于未披露的上市公司且差距明显,内部控制五要素均值也都高于未披露的上市公司,其中,风险评估的差距最大。
3.审计意见类型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关系
由统计可以看出: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未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比例大于整体平均水平;而详细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比例低于平均水平。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披露状况好于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
二、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意愿不强
其主要原因在于:(1)信息披露的成本过高。信息也存在着成本——效益问题。当信息披露的成本高于其效益时,上市公司没有强烈的动机去披露这方面信息。(2)可能会泄漏商业秘密。上市公司的未来信息与非财务信息因可能涉及商业秘密,信息的披露会使公司处于竞争劣势,导致公司处于不利境地,以及不确定性可能导致的诉讼风险。(3)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我国企业管理层将内部控制的目标仅仅定位在减少会计信息失真,将不利于发挥其改善经营管理的作用。
2.关于披露内容和格式的规定不够详细
在证监会2005年修订的《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中,虽然规定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就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发表独立意见,但是该披露的要求仅仅限于“是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而并未要求披露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的详细信息以及监事会的评价。另一方面,对于年报摘要,允许公司监事会在认为己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时免于披露。
3.未要求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发表审计意见
注册会计师被看作是企业的“经济警察”。但是,现行制度只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与有效性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并出具评价报告,没有要求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发表意见。
从内部控制信息的供求来看,一方面我国对上市公司内控信息的有效需求不足,另一方面上市公司的内控信息供给存在缺陷。从我国国情来看,要改善目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现状,重要的是要增加对内控信息的有效需求,培育理性的信息需求者,由需求带动供给,同时要规范内控信息的供给。
三、对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思考
针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原因分析,结合对我国目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研究结果,应该从内部控制信息相关者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规范两方面对改进和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提出以下建议:1.强化高层管理人员的内部控制责任
把治理当局、管理当局对内部控制的责任落实到实际执掌公司大权的关键人和实际负责公司资产安全和财务可靠性的高级管理人员身上。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对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有效运行负责,并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上面签字盖章,以强化上市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的责任。2.健全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提高外部独立董事的比重,代表股东监督、制约管理当局及控股股东,防止管理当局及控股股东侵害股东利益;鼓励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制度化;完善监事会制度,提高监事会的地位和权限,让监事会真正履行监督职能;不断完善公司治理诚信档案系统,推动公司治理评级的完善。
3.规范信息披露的内容和形式
现实中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形式有多种,如年报中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招股说明书中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上市公司所发布的单独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等。除了招股说明书中的披露外,上市公司平时或在年报中应采取哪种披露形式,证监会应作统一规定。
4.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平
强化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提高注册会计师从业人员自身的胜任能力。目前应针对内部控制审核业务,对注册会计师进行相关培训,以指导其内部控制鉴证工作。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后续教育的管理,利用国家会计学院及其他社会办学机构的力量,迅速把职业后续教育的工作规范起来,提高注册会计师从业人员自身的胜任能力。
参考文献:
[1]中国上市公司2008年内部控制白皮书摘要.中国证券报,2008-6-24.注:本文系2007年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鄂教思政[2007]d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