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上帝。
索菲亚谈起她做工的那家人家的时候真能让人笑破肚皮。他们脸皮真厚,居然还要我们相信黑奴制失败是因为我们的缘故,索菲亚说。好像我们没有头脑,不会对付黑奴制。我们老是撅断锄头把,让骡子在麦田里乱跑。他们造的东西能用上一天在我看来就是一个奇迹了。他们落后,她说,笨手笨脚的,而且没什么好运气。
某某市长给米莉小姐买了一辆汽车,因为她说黑人都有汽车了,她早就该有一辆。他给她买了汽车,可是不肯教她开。他天天从城里回家,看看她又看看窗外的汽车。他说,米莉小姐,你的车子好玩吗。她怒气冲天地从沙发里跳起来,冲进厕所,摔上房门。
她没有朋友。
有一天她对我说,那辆汽车在院子里停了有两个月了,索菲亚,你会开车吗?我猜她想起了第一次看见我的时候是在白斯特·布劳耐克斯的汽车旁边。
会的,太太,我说。我当时正忙着干苦力,做牛做马,在擦楼梯底层的柱子。他们的做法实在奇怪。柱子上面不许有手指印。
你能教我吗?她说。
索菲亚的孩子,她的大儿子,插嘴了。他个子高高的,长得很漂亮,老是挺严肃的。还很爱生气。
他说,妈,别说做牛做马。
索菲亚说,为什么不能说?他们让我住在阁楼上一间小储藏室里,那房间不比奥德莎的门廊大,冬天跟她的门廊一样冷。我没日没夜地听他们使唤。他们不许我见我的孩子。他们不让我见男人。哼,过了五年他们才让我每年见你们一次。我是奴隶,她说,否则你说我是什么?
俘虏,他说。
索菲亚瞧了他一眼,好像挺高兴有这么个儿子。她接着讲她的故事。
我就对她说,我能教你,太太,只要这辆车跟我学会开的那辆是一样的。
你知道,我和米莉小姐很快就在街上开来开去了。先是我开车,她在边上看,后来她学着开,我在边上看着她。开过来又开过去。没过多久,我煮完早饭,端上桌子,洗好盘盏,扫好地——没等我到路口把信箱里的信和报取出来——就去教米莉小姐开车了。
呃,过了一阵子,她多少学会了一点。后来她真的会了。有一天我们开车回家的时候,她对我说,我要开车把你送回家。就这么开着车去。
回家?我说。
对,她说,回家。你有一阵子没回家,没见着孩子了,是吗?
我说,是的,太太,五年了。
她说,真不象话,你马上去把东西收拾一下。噢,圣诞节了。你去收拾东西。你可以在家呆一天。
只呆一天的话,我身上的这套衣服就行了,我用不着收拾东西了。
好极了,她说,好极了。上车吧。
哈,索菲亚说,我老坐在她旁边上教她开车,所以我很自然地钻进车子坐在驾驶座边上。
她站在车外,清了一下嗓子。
后来她开口了,索菲亚,她哈哈一笑,这儿是南方。
对,太太,我说。
她又清了下嗓子,又笑了两声。瞧你坐在哪儿了,她说。
坐在我的老位子上,我说。
问题就在这儿,她说。你什么时候看见过自人跟黑人并排坐在一辆汽车里?除非是一个在教另一个开车或擦洗车子的时候。
我下车,打开后座车门,钻了进去。她坐在前面。我们顺着大路开起来。风把米莉小姐的头发吹了起来,飘出窗外。
我们来到马歇尔县的大路,朝奥德莎家开的时候,她说,这儿的乡下挺漂亮的。
是啊,太太,我说。
我们开进院子,孩子们围了过来。没人告诉他们我要回家来,所以他们不知道我是谁。除了两个大孩子。他们扑过来,使劲搂着我。小的几个也过来搂我。我想他们大概没发现我坐在汽车后座。我下了车奥德莎和杰克才出来,他们没看见我坐在哪儿。
我们都站藿又亲又抱的。后来。她从车窗里伸出脑袋说,索菲亚,你只能呆一天。我五点钟来接你。孩子们都拽我进屋,我只回头说了声,好的,太太。我像是听见她把车子开走了。
可是过了十五分钟,玛莉恩说,自人太太还在外边。
也许她等着把你带回家去,杰克说。
也许她病了,奥德莎说,你不是老说他们爱生病吗?
我出去走到汽车跟前,索菲亚说,你猜是怎么回事?她只会朝前开,杰克和奥德莎院子里树太多了,她开不了车。
我凑在车窗口告诉她踩哪几挡。可她有点慌乱,因为孩子们和杰克、奥德莎都站在门廊里看着她。
我走到另一边,把脑袋伸进窗户里去给她讲。她现在乱踩排挡。鼻子尖都红了,她生气又无可奈何。
我钻进车子坐到后座,把身子探过前座,还在告诉她怎样踩排挡。可一点用也没有。后来汽车干脆不响了。发动机熄火了。
别着急,我说,奥德莎的丈夫杰克可以开车送你回家。他的运货汽车就在那儿。
噢,她说,我可不跟陌生的黑男人坐一辆运货汽车。
那我叫奥德莎也坐进来。这样的话,我可以跟孩子们呆一会儿,我心想。可她说,不行,我也不认识她。
结果我跟杰克两个人开着运货汽车把她送回家。杰克又开车带我到城里找个机修工。五点钟的时候,我开着米莉小姐的汽车回她家。
我跟孩子在一起只呆了十五分钟。
可她好几个月都一直在说我太忘恩负义。
白人折磨起人来可真有办法,索菲亚说。
……
亲爱的耐蒂,
我不再给上帝写信了,我给你写信。
上帝怎么啦?莎格问。
他是谁?我说。
她挺严肃地看看我。
你是个大坏蛋,我说,你当然不为上帝担忧。
她说,等一下,等一等。我确实不像我们认识的一些人老在没完没了地谈上帝,但这不等于说我不信教。
上帝为我干了哪些事?我说。
她叫了一声:西丽!好像她很吃惊。他给了你生命、健康的身体,还有一个到死也爱你的好女人。
是啊,我说,他还给我一个被私刑处死的爸爸,一个疯妈妈,一个卑鄙的混蛋后爹,还有一个我这辈子也许永远见不着的妹妹。反正,我说,我一直向他祈祷、给他写信的那个上帝是个男人。他干的事和所有我认识的男人一样。他无聊、健忘、卑鄙。
她说,西丽小姐,你最好住嘴别说了。上帝也许会听见的。
让他听见好了,我说,我告诉你,要是他肯听听可怜的黑女人的话,天下早就不是现在这种样子了。
她东拉西扯,一心想打断我的话头,不让我亵渎上帝。可我还是说个痛快,好好亵渎了一通。
我这一辈子从来不在乎别人对我有什么看法,我说,但我心里对上帝还是很在乎的,老担心他会怎么想。我总算发现,上帝根本不想。他就是坐在那儿,我猜,以耳聋为光荣。不过抛开上帝不是件容易的事。即使你知道上帝不在那儿,可你总觉得抛开他挺别扭的。
我是个罪人,莎格说,因为我投生来到了人间。我不否认我是罪人。不过你一旦发现我们的命运就是这么回事,你还能有什么办法呢。
罪人的日子更快乐,我说。
你知道为什么吗?她问。
因为你用不着老担心,怕上帝怪罪你。我说。
不对,你说得不对,她说。我们挺怕上帝的,老在提心吊胆。但只要我们发现上帝爱我们,我们就尽力而为,以我们的本性去讨他喜欢。
你是说,上帝爱你,而你从来不为他干事?我指的是,从来不去教堂,不参加圣诗班唱歌,不给牧师做吃的。这样的事情都不做?
要是上帝爱我的话,西丽,我不用做这种事,除非我想做。我猜还有很多别的上帝喜欢的事我都能做。
什么样的事?我问。
喏,她说。我可以躺着欣赏东西,快快活活的。过高高兴兴的日子,好好乐一乐。
哼,这话真像亵渎神明。
她说,西丽,说老实话,你在教堂里看见过上帝吗?我从来没看见过。我只看到一群希望上帝显灵的人。我在教堂里感受到的上帝都是我自己带去的。我认为别人也是这样。他们到教堂来和大家分享上帝,而不是寻找上帝。
有些人没有上帝可分享,我说。我挺着大肚子的时候,我苦苦挣扎对付某某先生的孩子的时候,有些人不理我,她们没有可以和大家共有的上帝。
对,她说。
她又说,西丽,告诉我你的上帝是什么模样。
不行,不行,我说。我太不好意思了。从来没有人间过我这个问题,我真吓了一跳。而且,我仔细一琢磨,我心里的上帝好像有些不大对头。不过我就只有这个上帝。我决定为他说上几句,看看莎格有什么话要说。
好吧,我说。他个子高大,模样挺老,胡子花白,满头白发。他穿白颜色的长袍,光着脚走路。
眼睛是蓝色的吧?她问。
有点蓝灰色。眼神比较冷静。但眼睛挺大。眉毛是白的,我说。
她哈哈大笑。
你笑什么?我问。我不觉得这有什么可笑的。你觉得他应该是什么模样,像某某先生?
那好看不了多少。她说。后来她告诉我。我说的这个白老头跟她从前做祷告时看见的上帝一模一样。西丽,她说。如果你想在教堂里找到上帝的话,这个白老头一定会出现在你面前的,因为他就住在那儿。
怎么回事?我问。
因为他就是白入的白《圣经》里的上帝。
莎格!我说。《圣经》是上帝写的,跟白人没关系。
那他怎么长得跟他们一样?她问。只比他们个子大一些。头发多一些。《圣经》怎么会跟白人傲的别的东西一样,总是说他们干了一件觅一件的事情,而黑人干的只有一件事:受诅咒?
我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
耐蒂说过,《圣经》里有个地方说,耶稣的头发就像羔羊身上的毛,我说。
好吧,莎格说,如果他想到我们所说的教堂里来的话,他最好把他的脑袋换个样。黑鬼最不希望他们的上帝有扭结绞缠的头发。
这倒是真的。
你读《圣经》的时候,没法不觉得上帝是白人。她说完叹了口气。我发现我把上帝看成是白人,而且是个男人,我就对他不感兴趣了。你气得要命,因为他好像不来听你的祷告。哼!市长听不听黑人讲的话?去问问索菲亚吧,她说。
我用不着闻索菲亚。我知道白人从来不想听黑人在说些什么。就是这么回事。如果他们听的话,他们只听一会儿,好告诉你你该怎么做。
我跟你说吧,莎格说,说说我相信的事情。上帝在你心里,也在大家的心里。你跟上帝一起来到人间,但是只有在心里寻找它的人才能找到它。有时候,即使你不在寻找,或者不知道你在寻找什么,它照样出现在你眼前。我想,对大多数人来说。找它是件麻烦事,可悲,主啊,感情就像蹩脚货色。
它?我问。
对。它。上帝既不是她也不是他,而是宦。
它长得什么样?我问。
什么都不像,她说。它不是电影。它不是你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不是跟别的东西,包括你自己在内的一切东西分得开的东西。我相信上帝就是一切,莎格说。现在的一切。从前的一切,将来的一切。你这么想的时候,你因为有这种想法而感到快乐的时候,你就找到它了。
我跟你说,莎格真是个美人。她皱皱眉头,望着院子外边,向后一靠,靠在椅子上,看上去真像朵大玫瑰花。
她说,我摆脱这个白老头的第一步是我枉树木中发现了生命力;后来我在空气中发现了生命力;后来在鸟身上;再后来是在别人身上。有一天我安安静静地坐着,觉得自己像个没娘的孩子,它突然来了,我觉得我是万物的一部分,不是跟万物毫无关系的、割裂的东西。我知道如果我砍一棵树的话。我的胳臂也会流血。我又哭又笑,绕着屋子乱跑。我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这种时候。你是不会错过的。简直有点像你知道的那回事。她笑眯眯地说着摸摸我的大腿。
莎格!我说。
哦,她说。上帝喜欢这种感情的。这是上帝干的最好的好事。你要是知道上帝会喜欢的话,像从中得到的乐趣就要大得多。你可以精神放松,听其自然,并且以尽情享受你喜欢的一切来赞美上帝。
上帝不会觉得这样做太下流了?我闻。
不会的,我说。这也是上帝创造的嘛。听我说,上帝喜欢你所爱的一切——还加上一大堆你不喜欢的东西。但是上帝最喜欢别人赞美他。
你是说。上帝挺好虚荣的?我问。
不是,她说,不是好虚荣,只是喜欢有好东西大家一起享受。我认为,你要是走过一块地。没注意到地里的紫颜色,上帝就会很生气。
它生气的时候干什么?我问。
噢,它再造点别的东西。大家以为上帝一心想的是要大家讨它喜欢。不过天下最大的傻瓜都看得出来,它老在想办法讨我们喜欢。
是吗?我说。
是的,她说。它老出其不意,在我们最想不到的时候让我们小小地吃惊一番。
你的意思是,它就像《圣经》说的那样,喜欢大家爱它。
对啊,西丽,她说,天下万物都喜欢为人所爱。我们唱歌、跳舞、做鬼脸、送鲜花,都是为了能叫人喜欢。你注意过没有,连树木除了不会走路以外,都像我们一样千方百计吸引人的注意力?
得了,我们谈了这么半天的上帝,可我还是不知所措。我在使劲把那个白老头从我头脑里赶出去。我一直忙着想他,结果从来没真正注意过上帝创造的一切。连一片玉米叶子(它怎么做出来的?)、连紫颜色(它从哪儿来的?)都没注意过。我没仔细看过小野花。什么都没注意到。
现在我睁开眼睛了,我觉得自己像个大傻瓜。某某先生就在我的院子里那些矮灌木丛边上,他的邪恶好像有些收敛,但还没彻底消除。还是像莎格说的,你眼睛里没有了男人,你才能看到一切。
男人腐蚀一切,莎格说。他坐在你的粮食箱上。待在你的脑子里,收音机里。他要让你以为他无所不在。你相信他无所不在的话,你就会以为他就是上帝。可他不是。如果你在做诲告,而男人堂而皇之地一屁股坐下来接受你的祷告的话,你就叫他滚蛋,莎格说。你就用魔法召来仡朵、风、水、大石头。
可是这很难办到。他在邪座位上坐了很久,他不肯动弹了。他用闪电、洪水和地震来威胁我。我们搏斗。我很少祷告。我每次想象出一块石头,就扔了出去。
阿们!
(选自《紫颜色》,译林出版社1998年版,本刊编辑未对原文做任何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