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据统计,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占全部企业户数的99%,占工业总产值60%左右,实现利税约40%,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就业人数为劳动力总数的75%。在社会新增就业机会中,中小企业约占80%。
中小企业最主要、最大的、最积极的作用在于它能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和机会。这是世界各国政府将中小企业作为扶持重点,调动一切政府资源,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社会化服务的根本原因。据有关资料显示,发达国家每千人中,中小企业的数量平均为50个,而我国每千人中,中小企业的数量还不到10个。如果能达到发达国家每千人中有五十个中小企业的水平,就可以解决4亿人的就业问题。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在发展中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如政策环境不完善,创业门槛高,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鼓励支持中小企业创业的政策尚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的金融产品单一,融资渠道狭窄;中小企业的税费负担较重,在西部地区,“乱收费”现象依然严重;信用体系还较薄弱,中小企业的信用意识普遍较弱:持续发展能力弱:管理水平低,制度建设滞后于企业发展速度。
具体而言,当前在中小企业发展中,体制障碍和政策阻力的根源仍旧在于政府职能转变相对滞后,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对于中小企业的观念歧视仍然存在,很多惠及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没有落实到位,企业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内外资企业税率统一后,中小企业的名义税赋负担将得到减轻,但在税收之外的收费尚存在很大的不确定因素,税收之外的各种政策走向也不明朗,众多的不确定因素,影响着企业家投资实业的积极性,不少企业反映各种名目的收费实际上已经大于正式税收。
2、融资渠道窄、贷款困难。融资扶持是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这方面在法律上和政策上虽无障碍,但操作上和运作上却举步为艰。由于现阶段我国资本市场不完善,融资渠道单一,商业银行贷款仍旧是目前小企业最重要的外源性融资来源,但信息不对称导致良好银企关系无法建立并且维持。与小企业发展的融资需求相比,小企业贷款工作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占各项贷款余额目前仅14.7%,中小企业被迫高息吸收民间资金。
3、市场准入限制多,政策不平等。一些行业和领域在准入政策上虽无公开限制,但实际进入条件则限制颇多,主要是对进入资格设置过高门槛。人们将这种“名义开放、实际限制”现象称为“玻璃门”,看着是敞开的,实际是进不去的,一进就碰壁。
4、政府管理体制不顺。政府部门对非公有制经济多头管理、各自为政。在地方,部门、机构之间在非公有制经济管理上往往是涉及利益时大家都插手,遇到困难时大家都回避,承担责任时大家都推诿。
5、社会服务体系远未建立。大量中小企业特别需要的创业辅导、企业诊断、技术支持、员工培训等政府服务和社会服务,或是基本没有,或是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当部分中小企业深感创业难、经营难、有了问题解决难,处于无助地位。
我国中小企业既是一个数量庞大、富有活力的经济群体,又是一个相对处于弱势的群体;既存在创业难、发展难的问题,又存在企业规模不大、实力不够强、总体素质偏低、增长方式粗放、市场竞争力不强等问题。要保持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重视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尽快建立并完善惠及我国众多中小企业的支撑服务体系。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提供优质的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移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涉及到劳动保障、财政、税务、金融、教育、人事、工商等多个部门,涉及法律、政策、公共服务、社会文化等各种发展环境,需要多个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政府应当树立“小企业大就业”的意识,增加公共服务的供给。政府职能的转变将理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政府一般不再是企业的投资决策者和经营管理者。企业按照现代企业组织的要求,由投资者决策,由经营层负责经营管理。
2、正确引导和提供支持。政府应当引导中小企业改变发展思路,调整产业结构,特别是污染型、劳动密集型的企业,有了一定积累之后,应当向科技型企业发展。鼓励中小企业走专精新特之路、走与大企业配套之路、走农产品深加工之路、走劳动密集型发展之路、走科技进步之路、走外向型发展之路、走现代服务之路、走产业集群之路、走诚信经营之路、走科学发展之路。
3、着力构建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创业与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可以推广温州经验,在全国推广中小企业促进协会、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做法,成立全国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联合体,形成覆盖全国的中小企业服务网络,围绕信息咨询、资金融通、技术创新、市场开拓、法律援助和管理咨询等方面,贴近企业,主动开展专业化服务,力促企业发展。
4、多管齐下解决融资难瓶颈,力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政府应当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转变经营理念,打破只片面强调大客户的陈旧观念,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提高小企业融资的成本核算能力,简化信贷业务流程,完善金融产品创新。政府应当对非正规金融加以合理的引导,使其发挥对企业融资的积极作用,对社会发展正效应多的地下金融,政府应使其身份合法化。政府要支持发展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同时,应加强管理,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规范其业务行为,使其健康发展。政府要加强对小企业的辅导和服务,建立合理的小企业信用评级体系,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5、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大创新支持力度。要从财税金融支持、实施政府采购、促进人才流动、降低创新风险、支持企业投入等方面入手,制定和落实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中小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采取政府支持引导、企业自主运作、社会广泛参与的方式,建立一批服务机构,搭建一些必要的服务平台,为企业创新提供设计、信息、研发、试验、检测、新技术推广、技术培训等全方位服务。鼓励和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联合、合作,发挥社会力量为中小企业创新服务。
6、加大政策财政支持力度,为加快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制定鼓励创业投资的税收政策,对创业投资企业向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所得的收益予以一定的税收减免。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创业投资企业设立初期,引导基金将以参股方式进入创业投资企业,吸引和带动社会资金流向创业投资领域。同时,改变简单划一的税收征收制度,在核定企业税额时,应把企业在增加就业方面的贡献列为重要参数,对劳动密集型企业,设定较低的纳税额度。根据不同的行业进入门槛,设定相应的纳税额度,门槛越高,税率越高,对垄断行业,可以设定更高的税率。对直接面向一般消费者的低端服务业,在设定税率时,要考虑上游税赋负担转移因素,尽量减少重复收税。
7、鼓励并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加强对海外商企的引导和服务,例如帮助所在国中资企业组建商会,按照当地法律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通过与当地的商会组织联系,解决海外民企融资、营销和管理方面的困难。这不仅有利于中资企业的成长发展,也大有益于营造良好的外交环境。
8、建立中小企业风险预警机制。中小企业尤其微小企业信息来源渠道少,对市场的把握和经济形势的判断能力差,生产经营中的风险更大,如原材料涨价,宏观调控政策实施,许多中小企业处于被动,无法应对,去年以来的银根紧缩,已使一些中小企业陷入困境,有的已关门失业。为此建议政府建立中小企业风险预警机制,把有关信息和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时地传递给广大中小企业,使其早作准备,制定应对措施,减少损失,以利稳健发展。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