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勇
中古《尚书·舜典》云:“经天纬地曰文,照临四方曰明。”作为有着五千年悠久文明的古国,我国在发展的道路上可谓是心曲悠悠,悠悠而来,不紧不慢,不温不火,传响千年而不绝,行之万里而不衰。在世界文明史上,可能到了今天,正像某些学者所说的,文明的威慑力在当今时代已退居二线。如此,现在世界科技决定论的当下,作为文明渊博、远播的中国,科技与经济亦何如?
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是在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路上启航的,经过近20年的不断革新与突破,我国的科技体制的创新已经收获了不小的成功。
无疑,作为有着五千年文明之明我国的科技创新事业之明,需要有所能照临之物,而“火炬”在这一路上的播撒与照耀,正诠释着它,和着它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1988年,党中央、国务院及时把握世界新技术革命浪潮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来的历史机遇,做出了发展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战略部署,并决定实施加速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火炬计划。
火炬计划实施以来,以较少的中央财政投入,借助多种政策的衔接和综合运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并保持了各项主要经济指标的快速持续增长,体现了强大的生命力。据统计,火炬计划项目实施二十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只有11亿元,实施火炬计划项目16699项,累计实现产值20610.4亿元,利税3800.4亿元。2007年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实现产值3392.2亿元、利税606.4亿元、出口创汇67.7亿元,分别比1989年增长357倍、337倍、169倍。2007年54个国家级高新区工业总产值达到44376.9亿元,比1991年增加了623倍,工业增加值达到10715.4亿元,比1998年增加了10倍。
科技体制篇
组织创新
“火炬计划”的有力保证
为了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各国普遍采取政府引导的方式。在市场环境、法制环境、基础设施、创新意识和社会文化氛围方面,都还不能完全适应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要求的情况下,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营造一个局部优化、有利于创新创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良好环境,是符合中国国情、推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火炬计划由此应运而生。
经过充分借鉴和调研,火炬计划采取了引导性计划支持模式,成为我国第一个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强调创新和竞争力导向的政府指导性计划。20年来,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火炬计划始终坚持引导性计划支持方向,探索形成了具有明确内涵的,成效显著的政府引导性计划支持模式,构建了我国快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火炬模式”。
火炬计划始终坚持环境机制优先的原则,充分调动地方各级政府和市场资源,大力推进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有效地将人才、技术、资本聚集到火炬的旗帜下,形成了以地方为重点,以区域经济发展为主体的运行体制和机制。
20年来,在火炬计划的推动下,我国建立了54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4家火炬计划软件园和169个火炬计划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立了1400多家生产力促进中心的体系布局,形成了对产业的发展支撑,使得高新技术产业逐步壮大。2007年国家高新区园区生产总值17574.5亿元,以约万分之三的国土面积,产出了全国(246619亿元)7.1%的GDP;高新区平均每平方公里土地工业增加值7亿元,实现了土地的高效利用;高新区人均工业总产值为62.57万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6.23倍。
火炬计划先后推动了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以及软件、集成电路设计、生物技术、新材料等专业孵化器的建设。目前,全国统计在册的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总数已超过500家,其中国家级孵化器近200家,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孵化器大国。这些孵化机构通过为科技人员创业提供场地、设施、金融、培训等服务,形成了良好的创新创业平台,培育和造就出一大批优秀的科技创业企业和中青年企业家。
20年来,火炬计划不断集成重大技术创新平台,运用各种政策工具,初步构建了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联盟和产业联盟等创新网络组织的衍生与发展,推动了产业集群的不断升级,并逐步形成了符合国家战略、产业链清晰、大中小型企业合作互动的创新集群。
中关村科技园区着力发展产学研联合体、产业联盟、技术联盟、行业协会等新型产业组织,不断塑造和完善既有创新动力又有创新活力的组织形态,推进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近几年,中关村科技园区通过重点发展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创新型组织,推进园区企业进行联合技术攻关、市场开拓、整体品牌打造,促进了创新集群的形成。
今年8月,中国闪联标准以96%的高支持率顺利成为国际标准,从而成就了我国在信息技术领域的第一个国际标准。闪联是中关村科技园区众多产业联盟的代表。据闪联秘书长杨楠说:“闪联从最早的标准制定到产业化的推进,它的组织机制和组织保障是发展关键。”2005年成立的闪联信息产业协会通过制定标准,推动园区相关产业的完善和聚集。目前闪联旗下已经拥有100余家成员单位,包括了中国信息和家电产业链上下游的重要企业,其中涵盖了整个中国计算机产业40%的份额、电视产业84.3%的份额、手机产业50%的份额。
产业联盟是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到现阶段的一个必然产物,是企业在竞争中逐渐成熟的表现。企业的创新活动从内部扩展到了外部,通过联盟的方式集中优势力量实现技术创新的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TD-SCDMA产业联盟、闪联、中关村下一代互联网产业联盟、中关村创意产业联盟、龙芯产业联盟、长风软件联盟等组成了集合创新力量的新型产业组织。
体制机制创新
“火炬计划”的动力源泉
目前我国高新区的管理体制主要有三种类型,除了最为典型的政府派出机构管理体制外,还有企业化开发管理体制、行政区政府管理体制两种类型。
作为政府派出机构管理体制的典型代表,天津高新区与时俱进,不断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在体制机制创新上进行了一系列突破,在地方立法、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率先进行了改革与探索,为天津高新区的发展注入了持续的动力。
1995年5月,天津市人大审议通过了《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条例》,以地方立法的方式确立了天津高新区“一区三制”的管理机制,为高新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高新区管委会对核心区(华苑产业区)实行全面行政管理;对政策区(南开科技园),管委会只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经济管理;对辐射区(武清开发区、北辰科技工业园、塘沽海洋科技工业园),管委会只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认定、对小区规划等工作进行指导。在当时,通过“一区三制”,天津高新区能够集中力量进行华苑产业区的开发建设,能够充分发挥政策区和辐射区所在区县的积极性,天津高新区得以规模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成长壮大,辐射带动作用初步显现。
2006年7月,天津市政府决定将滨海新区的八大功能区之一的滨海高新区作为天津高新区的扩展区,由高新区管委会对滨海高新区实行全面行政管理。这是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现高新区“二次创业”的新背景下,天津高新区面临的新机遇、新任务。创新行政管理机制,提出了“小政府、大社会、市场化”的理念,即区域的公共服务职能由政府主导,如教育、卫生、公共安全、医疗社保等;经济领域的职能,比如建设、投融资以及其他可经营性业务等,坚持企业化运作。同时,按照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天津高新区在部市共建机制、开发建设模式、招商模式、土地管理模式、融资模式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创新举措。
南京高新区实行的是企业化开发的管理体制。为顺应发展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南京高新区从去年开始按照市场化导向和现代企业制度把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总公司与管委会进行剥离。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总公司是南京高新区的国有全资子公司,总公司代表管委会行使所有国有资金的投资、土地和项目开发、经营、国有资产的管理等。该公司建立起“部门职责明确、业务流程清晰、任务指标具体、考核体系健全”的新的组织架构及管理体系,经过半年多时间的运作,该公司在业务职责、组织架构、管理手段、公司文化等方面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并日益成熟,为南京高新区2007年招商引资、开发建设、企业服务三大中心任务的完成取得了实质性成果。
杭州高新区实行的是典型的行政区政府管理体制。2002年,根据杭州市委、市政府关于两区管理体制调整的重大战略决策,杭州高新区与杭州市滨江区进行管理体制调整,实施“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按照“小政府、大服务”要求,区级机关从原两区叠加的37个精简到25个,精简比例达32.4%。同时,建立和完善了办事中心、招商中心、人才中心、科创中心等“四个中心”建设。管理体制的调整符合杭州高新区的实际需求,为杭州高新区的发展打下了基础。2007年,杭州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占杭州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的60%,高新技术产业的工业增加值占浙江省的13%,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释放出巨大能量,成为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龙头和示范区,在促进区域经济又快又好发展中发挥了辐射带动作用。目前,杭州高新区已成为杭州市及浙江省最有影响力的自主创新基地、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基地和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点,园区科技进步水平综合评价连续四年居浙江省前两位,是浙江省首批科技强区。
政府派出机构管理体制的特点是高新区管委会权力集中,有利于体制的改革与创新,有利于提高效率,但需要省市政府及权威领导人强有力的支持,并选好管委会的带头人;企业化开发管理体制将服务及管理职能交给企业,有利于政企分开,提高政府效率及决策公正性;行政区政府管理体制下,高新区的宏观管理和财政、项目审批、土地、规划、人事等主要决策权由政府直接行使,高新区行政权限相对较大,但行政效率相应降低。总的来说,三种管理体制各有千秋,只要符合高新区发展实际情况,能够促进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和发展的管理体制,就是科学合理的。
制度创新
引领科技体制改革方向
火炬计划从设立伊始,就对我国旧有的科技体制造成了冲击。她把科技成果从档案柜中解放出来,把科研人员从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中解放出来,更把人们的创新创业意识和激情从时代的枷锁中解放出来,打破了一澜死水的科技体制对科研人员的束缚,为他们“下海”创业,实现人生价值开辟了政策空间和载体平台。从那时起,创办科技企业,以科技创新能力向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成为科研人员的另一种选择;从那时起,科研人员“下海”创业不再被旁人所鄙夷,而是成为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一条光明大道。不仅如此,火炬计划还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创新,为这条光明大道铲平坎坷。
火炬计划实施20年来,以高新区为代表的火炬计划实施载体在地方立法、人事制度、投融资制度、知识产权制度、信用体系制度等方面率先进行了改革与探索,这些体制、机制的创新引领着中国科技体制改革的方向,为全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小机构、大服务”是我国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显著特点。据统计,国家高新区管理机构的规模只相当于一般行政区的1/4-1/5,工作人员只有一般行政区的1/8-1/10,正是高新区人事制度创新,造就了一支支精炼高效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管理队伍。
淄博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实行党、政合一的领导管理体制,对辖区镇、村(居)实行相对区划管理,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设置工作机构,实现了“小政府、大服务”;天津高新区“小机构、大服务”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走在了天津市的前列,他们坚持“合署办公”,做到“一人多岗、一专多能”,园区现有企业近6000家,但园区工委、管委会人员不到200人,高效的管理和一流的服务保持了天津高新区灵活快速高效运转;潍坊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对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了大胆改革,把原来的10个部门压缩为6个部门,行政编制由改革前的300人减为55人,建立起了“小政府、大服务”,多功能、复合型、板块式的管理服务平台,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
当科技插上金融的翅膀,将会飞得更稳更远。针对当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过程中科技与金融结合的趋势,各高新区纷纷创新投融资制度,打通融资渠道,帮助企业快速成长。
中关村科技园区率先开展了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试点工作,成立了担保机构和技术产权交易所,设立了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由中国证监会、科技部和北京市共同领导的“中关村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试点工作已经实施近2年,已有10余家企业挂牌;为给园区中小企业提供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流动资金贷款解决方案,中关村科技园区设立了专门为高成长企业服务的“瞪羚计划”以及“留学人员企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软件出口企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等,累计已为企业提供了多达数十万元的贷款担保。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也成为高新区面临的课题,各高新区纷纷出台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或制定知识产权战略,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
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北京市政府共同建立了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实施“专利引擎计划”,遴选了一批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专利试点和企业知识产权扶持工作;石家庄高新区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企业新获授权专利,已经实现销售收入的,按照规定标准一次性给予资助,高新区企业获得国家、省、市发明奖的,给予等额奖金鼓励,每年还评选3-5家专利先进企业,给予奖励。
我国高新区的发展,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探索了一条中国式的“内生发展道路”。高新区借助政府动员能力,运用一切可能的资源、资金和管理手段,创造局部优化环境,形成了“科技特区”,服务国家目标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形成了各具特色的高新区创新模式和经验,同时也成为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和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排头兵。
20年火炬计划在政府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模式上的探索充分表明,政府体制、机制、组织创新是我国快速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有效途径。
科技金融篇
20年来,火炬计划为了满足科技创新型企业多元化的有效融资需求,不断完善投融资体系建设,积极吸引了金融资产、民间资本与政府资金相互联动,初步形成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融资平台。
国家高新区利用高新区基本建设贷款贴息政策,以一个多亿的资金,吸引了一百多亿的银行贷款支持高新区基本设施建设。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九年来共安排中央财政资金62.5亿元,吸引地方政府和社会资金400亿元,择优支持了11980个具有较高创新水平的产业化项目,有效缓解了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火炬计划和基金项目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企业资信水平。在我国现有的1000多家上市公司中,有20%以上的公司承担过火炬计划和创新基金项目。
目前,社会投资也开始转向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化,涌现出300多家风险投资机构,资金总额近500亿元。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科技与金融结合是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重要方向,金融资金的进入是引导科技进入市场的重要推动力量。科技与金融的结合将会为科技插上腾飞的翅膀。
实践证明,火炬计划在科技和经济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促进中国科技金融不断创新。
搭建
银行与科技企业的桥梁
火炬计划实施20年来,积极推动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化,使我国从政策、管理、以及资金投入等层面都逐渐向高新技术产业倾斜,尤其是使金融向科研成果倾斜,火炬计划加速了科技和金融的结合,为银行与科技企业合作搭建了桥梁。
沈阳市科委副主任林海波至今记得,当年被誉为“火炬司令”的原国家科委副主任李绪鄂为解决火炬计划地资金问题,亲自登门拜访银行工作人员的情景。林海波说,科研成果要实现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有三种最强大的支撑要素,即人才、成果和市场空间,而将这三种要素结合在一起的就是资金,火炬计划正是创造了这样的条件。如今沈阳的科技贷款在全国走在前列,正是源于火炬计划,如果没有火炬计划项目,仅凭着科研项目不可能获得银行贷款。
来自武汉东湖高新区的统计显示,“十五”期间,高新区承担国家部委的创新和产业化项目480项,投入资金6.15亿元;承担省市产业专项项目182项,投入资金1.5亿元;高新区财政直接投入财政资金15亿元,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银行信贷100多亿元。
为了促进金融创新,丰富中小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提高信用良好企业的融资效率,中关村科技园区率先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试点。2007年9月,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启动了中关村科技园区中小企业信用贷款试点工作。旨在帮助园区信用良好企业,解决在无抵押、质押物情况下,取得商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的问题,从而为缓解中关村科技园区众多中小型科技企业贷款融资难问题提供了又一个解决通道。截至2008年8月,已经累计为37家企业发放了47笔共计2.92亿元的信用贷款。
统计显示,当前在全国贷款总量13万亿元基础上每年新增的1万亿元中,支持科技发展的贷款约占22%至23%。科技部先后与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华夏银行签署了银政合作协议;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利用政策性贷款,支持863计划、重大科技专项和科技型中小企业。2008年 8月25日,科技部又与招商银行在京签署了《支持自主创新科技金融合作协议》,旨在共同组织实施科技金融创新试点,探索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相融合的新道路,积极推进国家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
同时,各地方也积极科技部门也积极做好与金融部门的协调,推动银行贷款向科技项目倾斜。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科技局与当地工商银行、商业银行分别签署《科技项目贷款合作协议》,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潍坊高新区金融办通过召开银企对接会等方式,推动银行对高新技术企业注资。今年先后举办了民生银行银企对接会、工商银行银企对接会,潍坊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推介会。同时定期召开区内银行行长工作调度会议,调度对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贷款工作。截至2008年6月底,区内银行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贷款余额由2007年年末的100807万元增加到2008年上半年的205744.82万元,增幅100%以上。
此外,南京高新区管委会也是定期召开“银政企”会议,积极向银行推荐发展潜力大、产品附加值高的科技型企业,优先考虑为其提供信贷。目前,南京高新区已经联系了建行、农行、工行以及浦东发展银行等近十家商业银行为科技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为进一步解决科技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各地科技部门还与金融服务机构合作积极推动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发展。
在北京市科委的推动下,2006年10月,交通银行北京分行推出了“展业通———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金融创新产品。2008年7月,北京市科委与北京银行签署全面战略合作暨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协议,北京银行承诺在未来三年内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3亿元。
天津高新区国际创业中心暨海外留学生创业园探索出了一条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自主知识产权方面的独特优势+国家最新相关政策支持+银企合作的融资模式。作为专利权质押担保贷款试点的区内企业康库得机电技术有限公司,通过海泰投资担保公司的担保,以自主研发的授权发明专利——超大型塑料注射成型机及工艺,获得了1700万元质押贷款,成为全国最大的一笔专利权质押贷款。
同时,为进一步解决科技企业的融资难题,武汉东湖高新区拟成立的“科技银行”光谷银行也已踏上征程。
引导
社会资本注入高新技术企业
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蓬勃发展的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催生了一批创业投资公司。
可是,由于中小企业在创业时期存在较大的风险和不确定,导致了逐利性资本介入的空白。
如何鼓励创业投资在支持创新创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火炬计划借鉴国外经验,通过政策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杠杆放大作用,有效地引导了民间资金进入创业投资这种高风险领域。
从2001年开始中关村科技园区就设立了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通过跟进投资、种子资金投资和参股设立创投企业等三种方式,建立投资引导放大机制,促进园区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渡过“死亡谷”和快速成长。并通过实施创业投资企业风险补贴政策,引导和促进国内外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园区初创企业。
2007年7月,在科技部火炬中心的积极推动下,首个国家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面世。该引导基金包括阶段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等引导方式,其中的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两种方式极具中国特色。
2007年7月无锡新区也颁布了《引导基金和种子基金管理办法》,推动了创业投资在新区的发展。新区设立了科技创新综合补贴1亿元,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1亿元,政府科技创业种子资金1000万元。2007新区新组建创业投资公司3家,分别为亚太IC金、无锡威信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中宇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无锡)有限公司。高新技术创业风险投资公司初步与国开行、新加坡通环达成了合作意向。目前,新区创投资金规模已达22亿元,基金总数达12支,投资方式已从单一的直接投资扩展为直接投资、参股基金、跟进投资、基金管理、融资担保等多种方式,投资机构从单纯的国有、政府背景演变为政府、国企、民企、外资。
此外,中关村还在全国率先探索有限合伙制,全国第一家有限合伙制的创业投资企业在中关村科技园区注册成立,为国家的《合伙企业法》的修订出台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并研究促进天使投资发展,培育天使投资者队伍。目前已有一批创业成功者和企业家成为园区第一批天使投资者。
天津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设立了孵化基金,开展境外引资工作,为企业提供融资渠道,通过创办虚拟孵化器,拓展了孵化的虚拟空间,强化了中心的天使投资者角色。
武汉东湖高新区积极推进创业投资体系建设。组建了规模为10亿元的光谷基金,构建中小企业投资体系;发展风险投资,先后组建了20家创业投资公司,累计筹集资本金30多亿元,集聚了各类风险投资公司、投资咨询管理公司等116家。同时引进了软银投资、IDG、英特尔等国际风险投资基金,投入高新区的产业发展。
常州市市委常委、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新北区委书记戴源说,近年来,常州高新区不断加大科三经费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上级科技经费扶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创新创业,大力扶持科技企业创新发展。园区还尝试以种子基金资助、民营企业合股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开发活动,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项目论证和可行性分析,积极为科技成果和民间资本牵线搭桥,吸引各类资金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支持。截止到2007年,全区注册、入驻的创投公司已达25家,注册资金约7亿元,初步建成投融资服务平台,有力缓解了企业融资难题。
推动
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形成
风险投资的活跃,也带动了中国科技企业的上市热潮。为促进科技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各高新区积极推动企业进行股份改制,并推出相关鼓励措施扶持企业上市。
自2002年开始,中关村科技园区与证券机构及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合作,设立园区企业“改制上市资助资金”,实施“中关村海外融资行动计划”,率先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试点,积极促进园区企业快速发展和到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融资。2007年,为进一步加大有关政策扶持力度,促进企业改制上市,还专门成立了“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改制上市服务中心”。目前,园区上市公司总数达98家,其中境内52家,境外46家,IPO总融资额约620亿元人民币。2007年底中关村上市公司总数超过100家。
中山高新区对一些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预期有包装价值的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后,精心包装积极向资本市场推荐,寻觅嫁接资金,以扩大规模,提高效益。如中炬高新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全国高新区第一家上市公司。
为大力支持企业上市融资,东湖高新区专门成立了促进企业上市办公室,目前全区共有20家公司在境内外上市,募集资金达117亿元,带动资金200多亿元,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形成了颇有影响的“光谷板块”。
济南高新区积极推进资本市场运作,推动高成长性企业在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融资,到2008年年底,计划完成申报中小板或创业板企业5家、海外上市企业3家,完成企业改制20家。
经过20年的发展,在火炬计划扶持下,中国的科技企业群体日益壮大,众多企业实现国内或国外上市,也意味着创新创业成果越来越多地得到资本市场的认可。上市公司在自主创新和园区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科技企业借助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的呼声也日趋高亢,由此,推动了中国柜台交易市场和创业板的发展,促进了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形成。
为进一步促进科技型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拓宽投资退出渠道,孵育科技型上市企业,经国务院批准,2006年1月23日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试点正式启动。截至目前,园区挂牌企业31家,系统稳定运行,功能不断完善,为下一步深化试点、扩大试点范围奠定了基础。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曾表示,“新三板”试点的启动是整个证券市场和科技相结合的第一步,同时,“新三板”试点的启动也给证券市场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即证券市场将来要更好地为科技型企业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通过试点,可以为更多的高新区企业以及高新区以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提供支持和服务。“新三板”将起到孵化器的作用,为创业板提供优质的上市公司,它不仅承载着中国证券业多年来对中国纳斯达克的美好憧憬,也是中国证券市场贯彻国家自主创新战略的一种探索。
目前,天津高新区已经有9家高新区企业与券商签订了挂牌辅导协议。济南高新区也在积极争取国家“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简称三板市场)试点,为企业上市融资提供平台,并以此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步伐。据统计,目前,济南高新区满足“新三板”挂牌条件的企业有159家,济南高新区财政已设立了专项资金,企业上“新三板”的费用由高新区负责同时,济南高新区与申银万国等3家券商签订了园区企业打包辅导协议,将有更多的企业开始向“新三板”靠拢。
为有效抓住新三板试点的机遇,潍坊高新区金融办和工商分局紧密协作,推动企业股份改造。金融办根据高新区企业实际情况和国内外资本市场规则,制定企业上市规划,提供给工商分局。工商分局根据企业上市规划,拟定股份有限公司改造规划,将符合股改要求的优势骨干企业和列入全市“百强企业”的非公司制企业,作为股改的发展和培植重点,加快推进企业股改步伐。今年上半年,高新区已有三家企业完成股改。
“新三板”的出现以及筹备待出的创业板,不但加快了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而且加快了我国建设多层资本市场的步伐。未来,随着创业板的推出和股份代办转让系统的全面推广,一条以天使投资、风险投资、柜台交易、创业板、中小企业板、主板为路径的科技企业融资完整路线图将形成。
促进
科技企业集合债券的发展
为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解决目前国内大多数中小企业不符合企业债券发行条件的问题,火炬计划还积极探索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模式。通过该模式,可有效地避开中小企业所面临的资产规模、融资规模等与企业债券发行指标存在差距的问题,为中小企业找到了一个快速融资的绿色通道。
据了解,早在1998年科技部就曾尝试发行集合债券。此后,直到2003年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债券的推出及在2006年7月27日成功兑付,这一做法才开始得到监管部门的认可。曾参与2003年“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债券”的中山高新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年的融资使高新区获得了1亿元债券,为区内的科技型企业发展提供雄厚的资金后盾。
此后,2007年年底,国家发改委核准中关村科技园区4家高新技术企业联合发行的额度为3.05亿元的“2007中关村高新技术中小企业集合债券”。“07中关村”企业债通过深交所网上发行和网下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并首次采取了回拨方式增加深交所场内发行份额。12月25 日,3000万元的网上发行预设份额不到一个交易日即发售完毕,受到广大投资者的追捧。
为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集合债的发展,2008年8月,中国科技金融促进会风险投资专业委员会联合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共同组建了全国中小企业集合债融资推广服务中心。科技部党组成员、中国科技金融促进会风险投资专业委员会主任张景安表示,全国中小企业集合债融资推广服务中心的成立,将有效地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借助这一平台,中心将为广大中小企业尤其是各科技园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集合债融资推广和指导服务,缓解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融资难、担保不足的矛盾。
20年来,火炬计划有效地促进了银行与科技企业的结合,并探索出从创新企业早期的无偿资助、天使投资、创业引导基金,到企业发展阶段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以及企业快速发展阶段的创业板,推动企业改制上市,组织发行高新技术企业集合信托和企业债券等多种融资渠道等等,初步形成了促进不同阶段企业发展的投融资体系。
正是基于火炬计划的伟大实践,江泽民同志曾精辟地指出:“本世纪在科技产业化方面最重要的创举是兴办科技工业园区。这种产业发展与科技活动的结合,解决了科技与经济脱离的难题,使人类的发现或发明能够畅通地转移到产业领域,实现其经济和社会效益。”火炬计划促进科技与经济要素在发展中互动,在创新中结合,在创业中集聚,为加速发展新兴科技产业、推动技术创新闯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成功道路。
火炬之光以照临四方之势成四方之明,火炬之光熔铸了我国科技经济体制改革、协调与发展。此刻,或许我们不仅应该是感慨,更多的还应该是认真走好接下来的路,正在想、正在做、正在路上……
作为我国第一个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引导性计划,火炬计划在实施过程中,综合运用了多种政策工具。从早于火炬出现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到借鉴国外科技园区经验创办的高新区;从致力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市场、生产力促进中心,到扶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基金;从打造地方产业集群的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到构建区域创新体系的火炬创新试验城市;从着力科技金融结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到力主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的科技兴贸计划……火炬秉承“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高新技术商品产业化、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的初衷,紧紧围绕“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宗旨,不断进行组织创新,创造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良好的政策平台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