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艾森博格
我足迹遍全球,行程总共以百万公里计算,很清楚美国人在国外的形象——没有文化,粗鲁,满脑子偏见,到了外国土地不非议当地人就不舒服。因此,我力求避免冒犯人家,可惜还是往往不能如愿。
在摩洛哥马拉喀什市,我和一位政府官员会面,偶然交叉双腿,不料整个房间顿时静下来;那官员忽然想起一个重要约会,匆匆告辞离去。在澳大利亚悉尼市,我叫了一辆出租车,开门坐进后座;司机皱皱眉头,沉默了一会才问:“老兄,去哪儿?”语气冷得可以令水结冰。在印度孟买市一家餐馆里,我伸手取一块大圆烤饼,邻桌一位食客望了我一眼,眼神充满厌恶。
我甚至在自己家里,都曾令外国人感到不快。有一次,3名中国记者访美,目的是了解美国人,到舍下度周末。临别时,我给他们各赠一本精装大画册,以为这礼物最是合适。他们表情尴尬,勉强收下。
多年后,我才明白其中道理。在上述4个场合,我无意中都犯了社交错误。我只能以“不知者不罪”为自己辩解。
我和摩洛哥官员会面,不欢而散,是因为我交叉双腿,鞋底向着他。他们视此为严重侮辱:对他们来说,脚是人体最卑下的部位。
澳大利亚那位出租车司机不高兴,则是因为我坐到后座,而不是他身旁的前座。澳大利亚人这个习俗,起源于他们的历史。澳大利亚本是英国放逐犯人的殖民地,被放逐者见监督他们的英国人摆出高高在上神气,自然不高兴。因此,出租车司机对乘客不坐前座,十分敏感。
在孟买伸手取圆烤饼又有什么不对?原来我不该用左手。印度人习惯用手抓东西吃,而他们约90%在日常生活中多用右手,上洗手间后清洁等才用左手,于是即使左撇子通常都用右手拿东西吃。
至于对那3位中国来客,我犯的错误跟谐音有关。中国人认为书不宜作礼物,因为广东话“送书”和“送输”发音相似。对中国人来说,其他不宜作礼物的东西还有钟以及伞。
另外,有些手势也会引起误会。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黑暗岁月,英国首相丘吉尔以V字型手势代表胜利,从此这手势深入人心。作这个手势时,手掌须朝外。假如朝外的是手背,就可能冒犯人家。在英国以及大英国协(英联邦)部分地区,掌向内的V字型手势,等于向对方竖起中指,是蓄意的侮辱。
为什么是侮辱?一个解释是,中世纪时代,法国士兵为了令英国弓箭手永远不能动武,会切断他们用来拉弓弦的食指和中指。因此,英国人战场奏捷,会向落败的法国人展示这两根手指。
1992年初,美国总统老布什访问澳大利亚,坐在轿车里,向街上群众做出丘吉尔式胜利手势,可惜手掌向内。第二天,这失礼行为就成为报纸头版新闻。即使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庆祝选举胜利时。也犯了同样错误。
为免失礼,我对国际礼仪颇有研究。我知道。在大部分亚洲国家,和别人交换名片,奉上和接过都要用双手,并须仔细阅读对方的名片之后才放进口袋,因为名片代表一个人。不过,有许多规矩都属于“我怎可能知道”的类别。
比如说,游肯尼亚,你怎会知道向孕妇道贺会令对方不快?当地婴儿死亡率很高,谈论怀孕,据说会带来噩运。有多少美国人知道,在中国,戴绿色帽子会成为笑柄?在泰国,轻拍别人的头是很失态的,因为泰国人认为头是身体最高、最神圣的部位。
饮食上,文化陷阱也不少。在亚洲,千万别把筷子直立插在食物上。《亚洲人的计谋》(TheAsian Mind Game)一书作者朱津宁说:“拜祭时,许多亚洲人向祖先供奉食物,会在碗里插一柱香,用火点燃,借此把食物送往另一个世界。亚洲人普遍认为,筷子这样插在食物上很不吉利,表示这顿饭是给死者而不是活人吃的。”
捷克人喝酒,喜欢先对望一眼,轻轻碰杯,然后才喝。但在邻国匈牙利,同样的行为可能惹来麻烦。匈牙利人认为,拿啤酒杯互碰有不爱国含义,因为这曾是政变的暗号。
在日本,“4”这个数字必须提防,因为读音和“死”相同。美国一家高尔夫球制造商的产品在日本滞销,直到他们更改包装,每包不再是4个球。拜访印度尼西亚一般家庭,带一束鲜花,主人家一定很高兴;但鲜花数目千万不要是奇数,否则很不吉利。如果主人问:“吃过饭了吗?”即使你肚子很饿,都要说吃过,因为那问题就像“你好吗?”一样,完全没有意思,回答应该是吃过了。
所以记住:搭飞机往外国。要调整的绝对不只是时区。你必须谨言慎行,一举手一举足都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