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税薄赋,利在长远
《新财经》第11期的“本期关注”,挖掘了“稽税风暴”背后的故事。近十几年来,我国税收总量连年急速增长,势头不减,税率与发达国家相比,基本上达到了中上游水平。今年1月至4月,国家税收收入出现负增长,于是,从5月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轮又一轮的“稽税风暴”,把企业的陈年旧账都翻了出来,漏税要补上,逃税更要补后再罚。近几个月,国家税收又以两位数增长,有的月份甚至达到了50%以上。在民企萧条、经济尚未恢复的情况下,税收高速增长,意味着目前实行的基本上是一种重税政策。重税政策的好处是政府手头宽裕了,但毕竟是一种抽血式的增长模式,长此以往,有可能伤害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其蕴涵的危险性,已经让人感到越来越明显了。《“稽税风暴”背后》专题文章刊发之后,各大网络相继转载,并引发众多读者热议。
读者李劲松:
在我国传统的宣传思维中,财政收入增长是一件大喜事。然而,当站在纳税人的角度来看的时候,我们无论如何是高兴不起来的。因为这些税是每个人的血汗钱。在当前这个房价飞涨、物价高企而收入却在减少、失业率居高不下的时候,这些血汗钱对普通老百姓就显得格外重要。因此,我们有必要思考,我们的税收痛苦指数为什么会高居全球第二?我们当前的税收体制的问题到底在哪里?我们应该有一个什么样的税制?
读者BEN:
高税收也有高税收的意义,如果征收较低的污染税,企业往往会选择减产而不是购置环保设备进一步推高成本,由于产量减少,企业可能更倾向于粗放生产,从而征收较低污染税反倒污染环境,逼迫政府进一步提高税率,从而达不到征收污染税的目的。
读者纳税人:
在我认识的中小企业中,绝大多数都在国外轻税地区设有公司,他们通过技术手段,把在内陆做的生意中的大部分利润留在国外公司,这一做法给国家带来了重大损失。一个小型的商贸企业一年就可以流到国外几百万元。是他们不爱国吗?还是他们天生就是奸商?都不是,是重税所致。国内除了重税外,还有一点无法让中小企业、特别是商贸类公司承受的,就是太多种必定发生和真实存在的费用,不能够进人生产成本、不能够抵税。一个正常的企业如果严格交纳所有税负,在这个价格竞争激烈的市场,是活不下去的。企业要养活大量员工、要生存,只能想些歪点子。反过来说,如果真没这成百上千万的中小企业,社会就业状况又会如何呢?
读者旺旺:
税收本身就是双刃剑。真正对民生的考虑,要看国家整个的税收制度对收入分配的影响,而不是单个或者某几个制度。现阶段减税、低税是否真的能促进消费,从而促进经济恢复还不得而知。普通百姓,只看到了收入分配的差距在不断加大,工作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可能连一套房子都买不起。国家的一些政策非常好,为什么到了地方,到了我们老百姓身上,却完全或者部分体现不出来呢?税只是一方面,普通老百姓更多看到的是政府的不作为,各种复杂利益的博弈,最终结果是:仇富的人越来越多。突出“新”的特色
我是某化工企业的职工,阅读《新财经》有三四年了,比较喜欢看金融改革以及未来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文章。近期看到《新财经》在版面和内容方面做了微调,我从自己的角度提两点想法。
首先,题目要能体现《新财经》的新,使读者一眼看过去就觉得题目很特别,从而激发阅读兴趣。其次,个人建议增设大众财经、案例点评等关注民生的栏目。多报道住房、医疗、就业和教育等大众所关注的热点话题。多介绍一些成功的或失败的经营案例,并给出专家的建议。最后,我希望《新财经》能始终保持和突出“新”的特色。
湖南易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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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易文平对《新财经》的关注和支持。您的细心观察和中肯建议给北京的编辑室增添了暖意,让我们再次感受到读者的心意。
这几年,我们一直重视收集读者的声音,并通过倾听读者的建议,改变我们的工作,为读者提供更多有价值的阅读内容。
2009年末,我们确实在内容和版式方面做了微调,其初衷和易文平读者的建议不谋而合。2010年,我们会把一本融入更多新意和创意的《新财经》,呈现给我们的读者朋友。
被集体“遗忘”的维权组织
河南农民张海超,从事有害工种三年多后,怀疑在工厂得了尘肺,他先后在郑州和北京多家权威医院被诊断患有尘肺病(职业病),却被职业病法定诊断机构诊断为肺结核(非职业病)。在多方求助无门之后,张海超被迫到郑州一家医院做了开胸手术,以无比悲壮的方式,证明自己确实患上了职业病。
事情被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的一片愤怒和声援。但在我看到的一些言论中,基本没有发现谁去为张海超如何维权支招。而且,大家集体把一个重要的维权组织——工会给遗忘了。作为国家法定的维权组织,在张海超事件中,却看不到工会的影子。
无论是张海超以前的工作单位,还是职业病防治机构,这些单位拥有政治、法律、经济、社会等资本,张海超作为一个个体,根本无法跟这些单位去抗衡、讲道理。所以,他选择了上医院开胸,拿自己的生命证明自己是受害者。那么,在张海超绝望的时候,可曾想到过工会组织?工会在职工最无助的时候,为何缺席?又为何被集体“遗忘”?
我认为,我国从来没有职能完全独立的工会组织,各级工会历来被划归为行政部门可有可无的一部分,而不是名副其实的群团组织。工会主席最应该实行民主选举制,由职工选举自己最信任的人,现在实行的却是任命制,职工说了不算。因此,行政操作代替了民主活动,工会的职能被严重扭曲。
比如,工会的工作程序,没了“上传”,只有“下达”;工会在大量务工人员转移和集结时,理应帮助劳动者保障合法权益,本应大有作为的工会职能被政府行为取代;政府直接转移工会的工作职能,用行政手段一手操办了,“老乡会”,这种地方政府的派出机构,做得最多的事,就是帮打工族向无赖老板讨回工资,为维护打工族的合法权益无偿提供法律援助,为一些工伤人员、怀孕或哺乳期女工争取合法的补偿和待遇。
总之,这种被支配的工会组织,完全失去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为职工说话的社团本色。如此被行政“强奸”的工会,成了上不受行政重视,下不为职工爱戴的部门。被行政操纵的工会,自然也就靠不住,在人们的视线里,消失得无影无踪。因此,张海超事件中,工会被集体遗忘,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湖北某集团工会阮红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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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大多数工会组织是帮助领导管工人,很少帮工人维护应有权益。与张海超的无奈相比,工会也有其无奈之处,一部《工会法》中“可以”二字多达24处,因此,《工会法》常被称为“豆腐法”、“棉花法”。
其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工会组织的地位和权利是“很高”、“很大”的。比如,企业重大决策不经职代会通过是不准实施的;企业违反劳动安全法规,工会有权代表职工与经营者平等协商,企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等等。这些经过相关法规赋予工会的“很高”、“很大”的权利,在实践中体现了多少?也许,我们只能无奈地回答,工会只有一件事可干:“发电影票”。
面对工会组织的无作为,真正需要“开胸验肺”的,不应是张海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