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建忠
冀南银行是晋冀鲁豫边区的地方性银行。抗日战争时期,为适应抗战形势需要,中共中央北方局和晋冀边区政府决定设立自己的金融机构,发行冀钞。该行于1939年10月15日成立,总行设于山西黎城县小寨村,印刷厂分别设于左权(辽县)桐峪、黎城小寨沟一带的自然村。冀钞共发行面额有19类、47种之多。1948年8月冀南银行与晋察冀边区银行在石家庄合并为华北银行。
这套冀南银行发行的背书式票样共有三种,规格均为长160,宽82mm,面额分别为贰百圆、伍百圆、壹千圆,票正面中央左侧图案均为湖水映衬下的宝塔、单檐歇山建筑群,右侧为花瓣组成,并加印“票样”空心大字,上方为编号,票面右上方印有“冀南银行”行名,中央分别印有贰百圆、伍百圆、壹千圆面值,右侧印有“出票日中华民国三十二年九月十五日”,左侧印有“到期日中华民国三十三年六月三十日”,下中印有“凭票即付一律通用”,左右盖有“经理之章、副理之章”,下边沿印有“中华民国三十二年印”,票面四角分别印有“本票”与“贰百、伍百、壹千”字样,票左侧边沿由齐封编号及号码组成,票面分别采用红、绿、蓝三色印刷。票样背面为“背书栏”其内容分别为年、月、日,转让人、保证人(姓名盖章)还有“本栏填满可另粘纸”告示,右侧印有本票使用说明:1.为了解决商业交易困难便利携带发行本票;2.限在太行区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分区可以转让使用本行十足兑换本位币;3.转让时为防止假造保护持票人权益转让人作找保实行背书手续;4.磨损涂污难辨真假票额及号码者不予兑换;5.本票概不挂失;6.到期务必兑换否则不准使用。
从此套票样看,构图简洁大方,印刷精美,流通时间短(不足十个月),在区票中实为罕见,也是区票中属于公债性质流通币,尚属首次发行与发现,填补了公债区票(冀钞)在流通领域中的一个空白,其在战争年代仅仅流通使用285天时间,为解决商业交易困难、保障老区人民生产生活所需和抗击日寇,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
(责任编辑刘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