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独立性视角下的匿名消息源使用

2009-04-29 17:46沈荣华
新闻世界 2009年5期

沈荣华

[摘要]《华盛顿邮报》关于“水门事件”的追踪报道对于美国新闻报道使用匿名消息来源的做法产生了深远影响,本文将结合史实分析匿名消息来源的使用和记者独立性之间存在的冲突,并在研究分析目前美国主流新闻操作规范的基础上,提出化解冲突的可能途径。

[关键词]记者独立性《华盛顿邮报》水门事件匿名消息来源

何谓记者的独立性?《记者在采访活动中的独立性述要》一文指出了独立性的内涵和依据,如下表所示:

《新闻报道与写作》中没有直接阐释记者独立性问题,它将新闻的基本规范归纳为:“准确、公正和客观性问题”。应该说。这是从新闻产品的角度来界定的,涉及到了记者的独立性问题。这本书以其广泛的影响力,可以代表美国主流新闻操作理念。

《新闻理论基础》没有专门讨论“记者独立性”或者“媒体独立性”的问题,有关联的话题是“事实与新闻事实”“新闻真实性”“新闻客观性”“新闻自由”。其中,作者从政治、经济,道德三个角度阐释“新闻自由”。

通过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检索发现,“摘要”中出现“记者独立性”的论文数量是3篇,出现“媒体独立性”的102篇(非传媒领域的论文占了一部分)。

综合上述,对于“记者独立性”的界定可以从不同角度来阐述;从论文检索的结果看,这一话题缺乏专门系统的研究。张继木界定的“记者独立性”四个方面分类详细,本文将以此作为分析的框架,分别用“感情独立”“利益独立…调查独立”“积极主动”四个维度来衡量。

什么是匿名消息来源?《新闻报道与写作》中的界定和分类比较详细,它写道“有些记者对信源和引语做如下区分”:

(1)不能公开的材料:你将不能使用;(2)要求不能指明消息来源的材料:你可用使用,但是不能指明来源;(3)背景材料:你可以使用,指出提供者大概的头衔(例如:“一位白宫助理官员说”);(4)深度背景材料:你可以使用这些材料,但是你不能暗示任何出处。

匿名消息与记者独立性的冲突

水门事件是指1972年6月17日美国共和党尼克松利用其竞选班子刺探对方民主党的竞选政策,在民主党总部水门大楼安装窃听器,事后被《华盛顿邮报》记者鲍勃·伍德沃德和卡尔,伯恩斯坦揭发,从而掀起弹劾尼克松的事件。这次事件导致美国历史上第一次的总统辞职。

《华盛顿邮报》对于美国媒体匿名消息来源的使用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刘见林在《华盛顿观察》周于0撰文指出:

“水门事件”的意义不仅是政治上的,对新闻事业而言也是里程碑式的。……它确立了一种新闻典范,从此秘密消息来源作为一种手段被媒体更为广泛的使用,几乎可以说是开启了新闻史的一个新纪元。

下面将以《华盛顿邮报》报道“水门事件”为主要案例,分析匿名消息来源的使用和“记者独立性”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

(1)记者和信源是“忘年交”。1970年,当时还在美国海军服役的伍德沃德在一次前往白宫递送文件的过程中,偶然遇见了费尔特。共同的经历——“在乔冶·华盛顿大学学习和为来自家乡的议员打工”——使他们有机会多谈几句。在水门事件发生前,两人已经成为“忘年交”。

从匿名消息源的“隐匿”动机来看,他会倾向于选择自己熟悉并且信任的记者作为自己消息透露的出口。虽然伍德沃德没有参与事件,但和费尔特应该说是“熟识”。这种关系可能会影响到报道的客观性和平衡性,因为记者是基于一些“人情关系”获得信息,如果消息源和新闻事件有利害关系,记者就可能要经受“人情”的考验。

(2)费尔特可能在利用《华盛顿邮报》。对于费尔特泄露机密的动机,有不同版本的猜测。

费尔特当年的确对尼克松政府颇有微词……伍德沃德的文中也回忆道,费尔特曾隐讳地称尼克松的政府是“纳粹”政府。认为尼克松手下都是一帮“纳粹”分子,白宫的那些助手都是一些野心勃勃、讨巧卖乖的小人。

费尔特自己的解释是:为了保护FBI,他通过秘密途径将FBI掌握的情报告诉公众,对尼克松及其手下形成舆论和政治压力,迫使他们负起责任来。

到底费尔特是不是在利用记者,现在随着这位老人的辞世,没有人能回答了。但“利用媒体”的现象是的确存在的。《新闻报道与写作》对于匿名消息来源“利用”媒体和记者有如下阐述:

提供消息的人可能在说谎,他们可能为了对他人进行诋毁,或者放出一种言论来试验公众舆论对此问题或事件的反映。有经验的外交人士和政客很懂得利用记者来试探公众舆论,如果公众对此持否定态度,那么当初他们透露给媒体的计划将不会进行下去。这样一来。媒体就被利用了,从而变得不那么可信。

(3)单一消息来源的风险。作为记者独立性的重要组成部分,记者应该不断对信息求证,而对于匿名消息的求证难度比对于普通消息来源更大。普利策奖秘书长西格,吉斯勒曾就“深喉”事件回答《南方周末》说:

“深喉”正好在我们讨论应不应该使用匿名消息的时候坦白身份,这很有意思。有时候我们对匿名消息太过依赖了。尤其是单一的来源,这需要特别谨慎。这其中有一个判断的问题,即你能不能确保这个单一消息来源是坚实可靠的。

《华盛顿邮报》在“水门事件”的报道中使用了大量的匿名信源,但是,两位记者伍德沃德和伯恩斯坦对得到的消息进行了多方面的核实,从而使其报道内容真实客观。另一个案例是《新闻周刊》“古兰经”事件。由于记者没有核实消息的可靠性,同时编辑也没有进一步核实而导致新闻失实。还有“辛普森一案”:

1995年,辛普森(Simpson)被控谋杀前妻的案件从一开始就成为各个媒体争相报道的焦点。但很少有知情者愿意公开在媒体露面,形形色色的匿名消息源于是充斥报端。但是很多所谓的“惊人内幕”常常不准确甚至是无中生有。

(4)虚假新闻往往采用“匿名消息”的手法。有人匿名将消息来源分为三类:(一)“意图正义”的匿名消息源;(二)“别有用心”的匿名消息源;(三)被记者虚构的匿名消息源。“匿名消息”更加容易“杜撰”,这就容易让记者偷懒。记者利用“匿名消息来源”撰写虚假新闻的案例不在少数。

《纽约时报》刊登一篇长达7500字的文章“自曝家丑”,称刚离职的原该报记者杰森·布莱尔存在严重作假和抄袭等问题。……他不仅多次剽窃其它记者的文章,杜撰报道中的直接引语,而且谎报自己的发稿地。

匿名消息的使用规范

(1)让“人情”独立于“消息”

记者在获取匿名消息时,应该尽量避免通过“人情关系”获得,实在无法避免时,应该尽可能排除人情关系对记者采访写作的影响。记者需要特别分析匿名消息提供者在新闻事件里的利益关系,以此来调节自己可能出现的感情倾向。

(2)交代匿名理由

如果新闻价值重大,匿名消息不可避兔,记者需要说明匿名的理由。这可以帮助读者分析匿名消息的真实性,以及消息源的利益背景。

美联社要求“当有必要保护消息来源的秘密时,其原因应该得到解释。”

《华盛顿邮报》要求“记者必须将隐瞒消息来源身份的理由公之于众,并将此理由在报道中说明。”

《纽约时报》要求“只有在不使用匿名消息来源就无法刊发其认为有新闻价值和可靠的消息之情况下,才允许使用匿名消息来源……一些涉及犯罪审判、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报道。记者经授权方可使用匿名消息来源。在交待消息来源时……应努力简洁地表述记者与消息来源达成了何种谅解,尤其当记者可以弄清消息来源匿名原因时,要避免使用‘消息来源坚持匿名之类的机械语句。”

(3)多方求证

多方求证就是不轻易相信“片面之词”和“一家之言”,其具体要求可以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寻找更多的信源,让事实的信息更加立体,逼近事实真相;(2)注意平衡原则,如果存在利益相对方,要找到当事人采访。

美联社在调查中发现,许多报纸要求匿名消息源必须得到第二消息源的印证。还有不少报纸要求,至少有一名高级编辑应当知到提供匿名消息者的姓名,并至少有一名编辑和匿名消息提供者通过电话。

(4)发布前核实,媒体应该建立核实机制

匿名消息发布前,新闻媒体应该实行核实制度,确保消息的可靠性和记者写作的真实性。除了核实消息的作用外,这种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监督记者,防止利用匿名消息进行虚假报道。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采访匿名消息应该保留好采访记录(如采访笔记、录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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