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志鸿 郭蓬蓬
“昏”原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中上部是一个人的形态,其下为日,太阳降落到人手之下,表示黄昏已来临。这个造字跟“夜”的原理一样,“夜”表示月亮到了人的腋下。后来小篆上部的人变成了“氏”字,于是看不出跟人的关系了。
“昏”的本义指天刚黑的时候,即傍晚时分。后引申指昏黑,又指模糊、看不清;进一步指胡涂、昏庸,甚至指神志不清,如发昏、昏厥、混乱等。
有趣的是这个“昏”在《诗经》时代还表示结婚的意思。上古进入父系社会时代,中华大地实行的是抢亲方式的婚姻制度,强壮的男性把别的部落的女子强抢过来,把她安放在自己穴居的山洞里,到了黄昏时分就跟她结合。这就叫“结昏”。那个时代“婚”字还没有创造出来,就写作“昏”。原始婚姻的新房就是山洞,所以到现在汉语还保留着一个古老的词,把男女结合的新房叫做“洞房”。男人把女子抢来后,见到别的漂亮女子还会继续去抢,所以《诗经·邶风·谷风》里有一首诗这样唱:“宴尔新昏,不我屑以。”先前的娘子就悲叹地说:你们安乐新婚,对我却冷淡不理睬!
为了表示女子被抢进男方昏黑的山洞,——那个对新娘来说是什么都看不清的生疏地方,所以结婚当天新娘穿上华丽的服装,再给她盖上红盖头,由男方搀扶着进入洞房,然后才由男子掀开盖头。这种习俗至今还在部分农村保留着,以再现原始抢亲制度的一幕。
在我国云南,居住着26个少数民族,其中不少民族还保留着抢亲的习俗。但方式、方法和程序已有变化。所谓抢亲,只是保留着形式而已,其实男女双方是自愿的。在迎娶结婚的当夜,女方家属会故意将新娘藏起来,男方则半夜前来,设法将新娘“抢”走。女方会故意派人大喊大叫地追赶,但最后还是让男方得逞,男女双方顺利结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