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相潼
学术论文、科技论文、博硕士毕业论文等均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社会文化领域等方面的研究成果,也是创新性文化和科学类作品,国家应当给予大力支持和鼓励。然而,多年来,由于我国管理体制、机制上的原因和人们思想观念和认识的问题,论文类作品发表(出版)难,已成为制约科学发展的障碍。当前,必须用科学发展观作指导,解放思想,创新体制,解决这一难题。
一、采取有效措施,改进论文类作品发表(出版)的管理手段。
(一)总署应将发表(出版)论文类作品列入出版发展规划,作为经常性管理的内容,予以高度重视。要制定相关鼓励政策,给予出版基金支持。
(二)对现有发表(出版)论文类作品的机构和单位(出版社、杂志社等),给予积极鼓励的政策,使他们转变体制和工作机制,并给予一定的经济扶植,使他们大力做好论文类作品的发表(出版)工作。
(三)采用国际出版物和作品标识,对论文类作品进行标识。发表(出版)论文类作品时将会涉及的标识主要有ISBN、ISSN和ISTC。前两者是论文类作品发表(出版)时的载体的标识,后者则是论文作品本身的标识。这三种标识目前均为国际标识,已有国际标准。其中ISBN和ISSN在我国也有国家标准。
ISTC(即国际标准文本编码International Standard Text Work Code)(Iso/FDIS 21047)是全球文本作品的标识编码,通过此编码可以在全球范围内识别每一部文本作品。目前,我国文化部已组织有关专家依据国际标准起草了《中国标准文本编码》标准,正在报请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审批。
解决论文类作品发表(出版)难问题,首先要解决论文作品的身份确定问题,即给每部论文作品一个由权威部门确认的识别编码,也可称为“身份证”。著作者有了这个“身份证”,也就等于吃了“定心丸”。狭义上讲,这个“身份证”也是一种“敲门砖”,作者可以用它参评职称,获取学者身份等。目前,论文作品一般发表(出版)在图书、期刊上,这些载体被用来证明论文作品已经发表,“身份”被确认。
如果采用ISTC为每一部论文作品赋予一个全球性的、唯一的、通用的编码,增加一个实实在在的“身份证”,于国于民(每个论文作者)都是有利的。
二、建立专门的论文类作品发表(出版)机构,从体制上予以保障。
我国每年约有600万部论文作品,而现有的出版机构(出版社、期刊社)仅能出版100万部左右,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因此,应当增加相关的出版机构。
建议增设专门的论文类作品出版机构。具体建议:
(一)成立论文类作品出版中心,给予专用出版者号,专事论文出版工作。该机构可使用新机制,设立为企业性质,出版论文时少量收费;也可作为公益性事业单位,由国家财政拨付出版费用。但以前者为好,前期投资也不太大。
(二)利用现有的机构,赋予出版论文类作品的职能。如有可能,可以使用“中国ISBN中心”。该机构1989年3月由新闻出版署批准具有出版职能(出版本中心工作涉及的技术性图书),但多年来一直没有很好利用。这次可以利用起来,而且不增加新机构。
三、以新机制和多种载体形式保障论文类作品的发表(出版)
(一)建立论文类作品发表(出版)的审定机制。在发表(出版)的工作程序上采用三审制;在论文的认定上(是否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达到发表[出版]的条件),采取论文作者(学术)单位和专家委员会认定制。论文的发表(出版)同时实行三审制和认定制,以保证发表(出版)论文的质量。当前我国论文良莠不齐,突出问题是普遍学术水平不高和抄袭问题严重。这也是论文出版中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二)实行多种载体形式发表(出版)论文作品。可同时采取网络出版、电子出版、传统出版(图书、期刊)等形式发表(出版)论文作品。网络出版,即建立专门的论文发表(出版)网,以网络形式发表(出版)论文;电子出版,即以光盘或其他数字载体形式出版;传统出版,即以图书、期刊作为载体出版。
(三)建立论文发表(出版)数据库。在论文发表(出版)的同时建立数据库,通过数据系统向管理部门、社会有关部门提供数据查询检索服务。
总之,解决论文作品发表(出版)难的问题,关键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思维,同时利用新技术手段,一定能够解决。
(经作者同意,本文正文略有删节与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