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文等
重罚见死不救非治本之策
近年来,医院对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病人停止治疗的事件时常发生。近日,广西南宁出台新规,医院见死不救者最高可罚款5万元。规定一出,立即引发社会各界的热议。
多数人认为,这是对“生命尊严高于一切”的最好诠释,体现了政府对人民生命健康权利的重视,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但另一方面,南宁市急救医疗中心副主任梁敏荣认为,“医院不能见死不救,但确实也有无奈之处,那就是医疗费用拖欠。”据南宁市卫生局统计,近年来,市局属13家医疗机构医疗欠费累计达1660.87万元。
专家认为,“以罚代管”并不能杜绝医院“见死不救”的行为。加强医院的公益性,限制医院在过度的市场化中一味逐利,是杜绝医院“见死不救”的根本所在。在具体操作层面,建议政府设置专项资金,对医院的急救垫付款予以补贴。同时,建立更为完善细致、操作性强的医疗急救体制,以此缓解医患矛盾,解除医院发扬人道主义救治的“后顾之忧”。
药品啥时让人真放心
旨在治病救人的药品,再次惹起祸端。与往日出问题的其他药品相比,此次致人死亡的“双黄连注射液”,竟然是大多数中国人都曾用过或买过的常用药。
尽管事件发生之后,全国各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几乎都在第一时间就立即下发通知,要求相关医疗部门立即暂停使用、销售并封存当事公司生产的双黄连注射液,并做好相关记录。可是,对于曾经用过这一种药品的百姓来说,内心难免不安,如果连双黄连这样的“常用药”都会变成“夺命药”的话,我们还敢用什么药呢?
从“双黄连”事发到叫停“夺命药品”,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只不过用了两天时间,如此快速反应,委实值得赞赏。
众所周知,我国有着世界上人数最多的药品监管部门,自从发生了“齐二药”和“欣弗”等特大药害事故之后,药监部门向高风险产品生产企业派出驻厂监督员已成制度,不少药品生产企业更是向社会公开发表了“诚信做药、确保药品质量”的宣言。可为什么我们某些曾被药监局抽查合格的药品还依然把人“治”成了死亡呢?
“常用药”因为“常用”,所以百姓们使用的可能性最大,常用的范围和人数也必然最多,如果我们不能保证常用药的安全,其对百姓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伤害程度也就越大越广。当“常用药”变成“夺命药”时,百姓比任何时候都更迫切地想知道,这究竟是为什么?
医生得替患者省钱
近日有媒体报道说,自2009年元月起,为了解决“看病贵”这一“老大难”,武汉科技大学附属汉阳医院正式推出“限价处方”,要求门诊医生在为常见病开处方时,每张处方的金额必须控制在110元以内。医院为此还成立了考核小组,每月对门诊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处方用药及配方的合理 性、用药时间、用药适应症及处方费用等进行考核和点评,对滥开大处方的医生严肃批评并给予经济处罚。
汉阳医院是动了真格的,到这家医院看病的患者也的确得到了实惠。其实,解决“看病贵”问题说难也难,说容易也容易,似乎一旦医生愿意帮患者守住钞票的出口,一切就迎刃而解了。道理看上去很简单,医生本就该为患者省钱,可这“守门人”却似乎并不好当,如何监督这个“守门人”也很难。
医疗服务与其他服务的最大不同,在于信息的极不对称——普通患者不懂医疗专业知识,对于自己该吃什么药、该做哪些检查,往往只能听医生的。这样,医生便有了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守不守得住这道门”,取决于医生的自律意识、职业伦理和道德良心。患者一到医院,钱袋子就像开闸泄洪一样止也止不住,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就源于一些医生将职业伦理抛诸脑后,利用信息不对称,狠掏患者的腰包,致使很多患者不堪重负,吃“哑巴亏”。
此外,与汉阳医院推行“限价处方”相反,眼下一些医院仍将医生的奖金所得与平时开多少药、开什么药、让病人做多少次检查挂钩。于是,医生开大处方、搞过度检查不可避免,病人看病焉能不贵?所以,能不能为患者省钱,首先取决于医院,其次才取决于医生。如果汉阳医院这样的举措真能坚持下去,实在是值得大肆褒奖的。
当然,仅靠医院或医生为患者省钱,是远远不够的。通过系统的医药体制改革,将药品价格降下来;加大政府投入,免除后顾之忧,如此,医院和医生才会真正为患者省钱,患者的钱袋子恐怕才能真正守得住;也只有这样,人们对医院、医生的不信任感才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