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杰
〇专题研究
编者按:作为以语言为分析和解释对象,揭示人及人的世界的科学,语言哲学须要在引进国外相关理论、方法和继承前人成果的基础上,经过专题研究,实现学科的发展和出新。本期刊登陈杰、冯文敬和王伟三位先生的研究成果。这三篇文章分别以指称论反思与出新、意义理论构拟和语言哲学同功能语言学之间的关系为研究对象,从不同维度推进我国语言哲学的发展。
提 要:本文介绍丹尼特和普特南各自设计的“钵中之脑”思想实验,以此考察“我是谁?”这个哲学命题。同时指出,这两项思想实验的设计理念及其蕴含的哲学立场将使“我是谁?”的问题成为无解。因此,本文作者修改“钵中之脑”的思想实验,指出“我”所指称的对象具有可撤销性、不可及性和可化约性的特点,力图以一种物理主义的观点来解答命题“我是谁?”
关键词:“我”;钵中之脑;指称
中图分类号:B0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0100(2009)02-0001-5
Who Am I
— Reference: Approache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hysicalism
Chen Jie
(Shanghai University, Shanghai 200444, China)
The author of the present thesis approaches the philosophical question “Who am I?” from the “brain in the vat” thought experiments devised and demonstrated by D. Dennett and H. Putnam respectively, and contends that the flaws and faults underlying their experiments as well as arguments would lead to the failure of their enquiry. Accordingly, the author has the “brain in the vat” scenario revised to facilitate the investigation of the issue, arguing for the D睮睷 (Defeasibility, Inaccessibility and Reducibility) of the referent of I and attempting for a possible solution to the question “Who am I?”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hysicalism.
Key words: I; brain in the vat; reference
“你是谁?”当有人这么问你时,你也许会告诉他你的名字、你父母的名字、你的出生地点、你就读的大学等等诸如此类的事实。如果有人与你同名同姓,你还可以出示你的身份证,指着身份证上独一无二的号码对他说:“这就是我。”当然,你也可以对你的个性、爱好、信仰或者人生追求描绘一番,最后总结道:“这就是我!”诚然,以上这些事实陈述部分地回答了命题“我是谁?”但是一些看似举足轻重的事实实质上却无足轻重。假设当初给你取了另外一个名字或者给了你另外一个身份证号码,你就不是现在这个你了吗?假设你现在抛弃了你的名字、你的父母、你的身份证和其他所有一切有关于你的变量事实(variable fact),你就不是你了吗?还是你从此就不存在了呢?
“我”当然可以是话语的发出者、“声言指示词‘我之表征的人”或是“正在经验于此的人”(Levinson 1983:57),“我”也可以是时空和声言者坐标空间的一个函项f (s, t, u),即对任何声言者u来说,函项f (s, t, u)的值就是由s, t和u所构成的集。语言学家往往以运用这种描写性的方法来考察指示词而心满意足,他们对于探究“我是谁?”这样的终极命题没有丝毫兴趣。但是如果我们进一步追问,那个话语的发出者是谁,那个“正在经验于此的人”又是谁,“我”所对应的那个函数值域又是什么,那么我们就又得重新诉诸于前面那些被剔除的变量事实来确定“我”的所指。于是我们又回到了命题的开头。
在本文中,作者力图用一个个思想实验来探究“我是谁?”的命题。
1 丹尼特的钵中之脑
让我们想象一个科学幻想中的可能事件。假设有一天人类的科技足够发达,一群神经科学家、血液学家、生物物理学家和电子工程师在我身上做了一个小手术,我的大脑被这群科学家从脑壳中取出并放入一个营养钵中存活,我脑体间的生物电磁联接则予以保留。手术后,我被带到钵前仔细审视从我脑壳中取出的大脑。这时,假设我将钵中之脑命名为张三,将钵外之体命名为李四,那么问题就产生了:张三在钵中,李四在钵外,那么我在哪里呢?丹尼特(Daniel Dennett)的这个思想实验的精巧之处在于,他避开“我是谁?”的命题,而直接发出“我在哪里?”的疑问(Dennett 1981:311)。但由于这个命题被纳入到专名指称的因果理论框架内,因此是无效的。
专名指称的因果理论(Kripke 1980)是这样的:在一个命名仪式上,我的躯体从钵外审视着我的钵中之脑,我用手指着我的大脑宣布“就叫它张三吧”,或者宣布“张三就是满足某某摹状词的那个对象”。接着,我又对我的躯体作了类似的命名,“就叫它李四吧”。在这个命名仪式之后,“张三”和“李四”这两个专名从我这个说话者传给另一个说话者,连续不断地传递下去。在这个传递的过程中,每个接收者都必须有这样的意向,即他必须用“张三”和“李四”去指称那个前一个说话者用“张三”和“李四”指称的对象,即我的钵中之脑和钵外之体。这种因果指称理论有它自己的问题。第一,它要求命名的对象必须是外在的、社会的。我的大脑在钵中,这是人们切实可见的实体;我的躯体在钵外,这也是人们切实可见的实体。指定了这两个实体后,人们才能够对它们进行命名。然后我们就可以说,张三在钵内,而李四在钵外。但是“我”所对应的实体是什么呢?丹尼特避而不答。既然“我”的实体都没有指定,那么又如何进行命名,进而回答“我在哪里?”的问题呢?第二,它在指称转变的问题上基本上是束手无策的。让我们从相逆的角度考察这个问题。假设在我出生的那一刻,我的父母指着那个幼小的生命,宣布“就叫他辰杰吧”。于是“我在哪里?”的问题似乎就可以转化为“辰杰在哪里?”但是想象一下这样一个情景:在我出生的时候,另一名婴儿也同时降生在同一家医院,他的父母正式给他取了一个名字,叫陈杰。不久一位粗心的护士将这两名婴儿调换了,并且这个错误从此再也没有被发现,结果那个在医院被命名为辰杰的婴儿(也就是我)从小到大一直被叫做陈杰。此后,人们觉得我就是陈杰,或者说我就是陈杰这个专名的指称,而不是辰杰的指称。但问题在于,如果我不是事实上的陈杰,那我就不是事实上的我了吗?再甚者,如果我一出世,我的父母还没来得及给我进行命名,我就被外星人抓走了,那我就不是我了吗?更甚者,如果我的父母宣布我叫辰杰,护士将我和另一位叫做陈杰的婴儿调换了,之后我又做了脑体分离手术,身首异处,但仍奇迹般地活着,那么这时我是陈杰,还是辰杰,还是原先的我呢?
所以,我——也就是本文作者——还可以假设另外一种情况:我逃出了外星人的牢笼,躲过了脑体分离的厄运,但是我的身体器官却接二连三地出现衰竭,以至于不得不进行器官移植。最后,除了我的大脑,医生将我所有的器官——包括脑壳和毛发——都进行了移植与再造,这时,医生问我道:“请告诉我,你是谁?”我答:“我就是我。”“那你是谁?”医生接着又问。意识到医生们关心的不是像“我是谁?”这样的终极哲学命题,我只能用平常人的语言回答道:“我就是那个你们叫做陈杰的人,那个被外星人抓走又逃回来的人。”医生满意地点了点头。虽然我所有的器官(除了大脑)都进行了置换,容颜已改,英俊不再,但是我知道我没有死,我仍保留着以往的生活习惯和一边喝茶一边思考“我是谁?”的兴趣爱好——我保持着手术前后意识的同一,且意识到了这种同一。由此看来,只要我的大脑完整,我就完整,“我”所指称的对象似乎应是我的大脑才对。但是我们将在下面的思想实验中看到,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2 普特南的钵中之脑
让我们想象另外一个科学幻想中的可能事件。假设一群外星人给我(也可能是你)做了一次手术,你我的大脑被截下并放入一个营养钵中存活,大脑的神经末梢同一台超级计算机相连接,这台计算机可以使大脑产生一切如常的幻觉,人物山水,花鸟鱼虫似乎都存在着,但实际上我们所体验到的一切,都是从那台计算机传输到神经末梢的电子脉冲所给予的。外星人还可以通过变换程序使得我们“体验”到他们所设计的任何情境或环境。
普特南(Hilary Putnam)认为这样的假设是不成立的,即我(们)不可能是钵中之脑。理由A:我(们)是钵中之脑的假设是“自相反驳的假设”,即假设本身的“真蕴涵着它自己的假”。例如,“凡全称命题皆假”这个命题。因为“凡全称命题皆假”是全称命题,所以我们如果假设这个命题为真,它就一定是假的。再如,“我不存在”这个命题是我想到的,它就是自相反驳的,因为当我想到这个命题时,我就可以确信我存在着(就像笛卡尔证明的那样)(普特南2005:8)。因此,如果我们能够考虑“我(们)是钵中之脑”这个命题是真的还是假的,那它就不是真的。理由B:钵中之脑无法对钵外的可能世界作出指称,即如果我是钵中之脑,我就无法想见或指称存在于钵外可能世界中的钵中之脑,所以我不可能是钵中之脑。为进一步论证B,普特南举了图灵机的例子:图灵机对“比方说新英格兰的风光能谈得娓娓动听,但是它不能认出一棵苹果树或一只苹果……一片田野或一个塔顶,哪怕它们就在眼前”(普特南 2005:11)。图灵机当然也可以通过图灵指称测验,使人们误以为在和一个真人交谈,但是它在交谈中“说出”的语词并不指称现实世界中的任何东西,因为它们只与计算机语言的输入/输出规则有关。所以,作为钵中之脑的人们根本无法指称任何钵外之物,因而不可能想见他们是作为钵中之脑的人们。
我对理由A的反驳如下。普特南关于“自相反驳的假设”的论证固然没有错,但这是否能够证明“我不是钵中之脑”呢?我的回答是:“不能。”我将给出一个有趣的反论证。请考虑这样一个陈述:“普特南是钵中之脑”。假设普特南的脑体实现了分离,那么这句话就是一个真的陈述。但是如果普特南肯定这个陈述,他就会自相矛盾。这就是说,我们都能看到这个陈述是真的,而普特南自己却不能,因为当他肯定这个陈述时,就等于他同时否定了这个陈述。这说明,命题的关键在于我们能否跳到系统之外去看问题。当普特南在论证“我不是钵中之脑”时,他把人放在系统之内,同时又否定“系统之外”的存在,这样分析问题,肯定就得出了他所希望的结论。而理论上,“我”的指称当然可能是钵中之脑,钵中之脑的指称当然也可能是我:这个假设并不违反物理定律,与我们所有的经验也完全一致,只不过我们现在还无法证明这个假设罢了(我们可能永远也无法证明,但是我们始终都不能排除这个假设在物理上的可能性)。如果“我不存在”这个命题是我想到的,因为它自相反驳,那么我必然存在;但是如果“钵中之脑不存在”这个命题是钵中之脑想到的,因为它自相反驳,那么钵中之脑也必然存在。我不比钵中之脑更加真实,也不比钵中之脑具有更纯粹的物理实在。反之亦然。对于只看重我的真实与物理实在的普特南,我们可以想见他对“我是谁?”这个问题(当然普特南的“钵中之脑”思想实验本不是为了解答这个问题)的可能回答:“我就是我。”如果我们进一步追问:“那你又是谁呢?”那么除了那句“我绝不是钵中之脑”之外,我想普特南基本上也就无话可说了。
我对理由B的反驳以丹尼特的钵中之脑为例。对张三的命名过程其实是这样的:当李四(我的躯体)站在营养钵外面向张三(我的大脑)时,一系列电-化学反应随之产生。光子撞击张三那凹凸不平的表面产生漫反射,反射后的光子又撞击李四的视网膜生成相应的电子脉冲,电子脉冲通过李四的视网神经,以电磁波的方式传递到张三的各个神经区域(脑体间的生物电磁联系使得这种传递成为可能),被解码分析后,李四就看到了张三。质言之,如果对应张三的那组电子脉冲对于张三本身而言是可接收和可分析的,那么张三就能够通过李四“看见”自己。所以,当李四站在钵外,指着钵内的张三说:“就叫它张三吧”,这样的命名正好例示了钵中之脑能够通过钵外之体感知钵外可能世界中的钵中之脑,并对其进行指称的可能。我们还可以进一步修改这个思想实验,使其达到更好的论证效果。假设有一天科学家们掌握了光子撞击视网膜生成相应电子脉冲的规律和成因,制造出一台可以模拟这些电子脉冲的超级计算机,在切断李四和张三的电子脉冲连接后,又瞬间建立了这台超级计算机和张三之间的生物电磁联系。由于这个手术是在我熟睡的时候进行的,我并不知道我的李四已经被科学家们“处理”掉了,所以第二天早上醒来,我以为我仍旧像往常一样在刷牙洗脸,吃完早饭后又坐到电脑桌前思考“我是谁?”这样的终极命题,但此时我的感知已不是由李四的神经网络生成,而是由计算机的电子元件通过模拟李四的神经网络电子脉冲给予我的。但即便如此,我指称钵外可能世界的过程也并未发生质的变化,因为钵外的可能世界必须经过感知器官的解析,转换成大脑可以理解的电子脉冲,这种电子脉冲显然要比一只苹果或者一片田野来得更加地真实和实在——我实际上也是一直在对电子脉冲(严格来说,应该是生成电子脉冲的粒子运动),而非可能世界(在我看来,所谓的可能世界只不过是所有粒子运动的集合罢了)进行指称——只不过以前是由李四,而现在改由超级计算机充当解析和传递的媒介罢了。这就像人的消化,一只被我嚼碎的苹果进入我的肠胃,经过一系列化学反应后转化为葡萄糖,最后进入我的血液被吸收。但是如果这只苹果没有经过我的咀嚼,没有跟我体内的酶发生反应,而是直接由一部机器转化为葡萄糖,再由导管直接导入我的胃部,最后进入我的血液被吸收,我想不出任何理由不称这个过程为消化。
所以,(1)如果我是钵中之脑,我当然可以想见我是钵中之脑;只不过(2)我无法证明“我是钵中之脑”;(3)钵中之脑里的可能世界和钵外的可能世界皆可化约为粒子运动,只有这种运动才是最真实和实在的。我将在本文的第三部分进一步论证后面两点。
3 指称的一种物理主义观点
我将对丹尼特和普特南的思想实验作出如下修改,力图解答命题“我是谁?”
让我们想象一个修改过的科学幻想中的可能事件。假设外星人趁我熟睡的时候给我做了一个手术:截下我的大脑放入营养钵中使之存活。手术目的是切断我脑体间的物理接触,对其生物电磁联系则予以保留。为了不使阴谋败露,外星人在我脑壳中植入一只外星南瓜,它在表面上和我的大脑一模一样,足以以假乱真,但同时又是一架非常精致复杂的仪器,具有自我保护与反识别功能,一旦遭到外力猛烈撞击,它就会切断我脑体间的某些生物电磁联系。愚蠢的地球科学家们以为“人脑”的布洛卡氏区(Brocas Area)或韦尼克氏区(Wernickes Area)受损就会导致失语症,其实是外星南瓜为了自我保护而切断了人脑的某些语言知识(knowledge of language),让科学家们误以为南瓜就是我的大脑。
若干年后,外星球发生技术革命,外星人又悄悄地给我做了第二次手术。目的是切断我脑体间的生物电磁联系,消灭我的躯体,并在我的大脑和一台超级计算机之间建立仿生物电磁联系。这台超级计算机可以模拟我的躯体传递给大脑神经末梢的电子脉冲,让大脑产生一切如常的幻觉,以至于我觉得什么事都没有发生:桃花依旧春风,人生依旧孤独,命题“我是谁?”依旧扑朔迷离……外星人还为这台超级计算机设定了一系列参数阈值,比如高速公路上车速不能超过120公里/小时,博士没有发表论文不准跳楼等等。一旦我力图突破这些阈值,计算机就会放电,使我的部分脑细胞瘫痪,直至死亡。所以,我以为我跳楼死了,其实是对应我跳楼的那组电子脉冲击毙了我的钵中之脑罢了。
又过了若干年,外星球发生第二次技术革命,外星人给我做了第三次手术,目的是用另一台超级计算机模拟并替代钵中之脑,在两台超级计算机之间建立仿生物电磁联系,默认上一次手术中设定的参数阈值,并最终消灭钵中之脑。如果这时我从楼顶一跃而下,我当然会死,但实际上只是报废了外星人的一堆电子元件,或者终结了与我所对应的那组电子脉冲罢了。
修改后的思想实验涉及三个问题:(1)我如何确定我的大脑和躯体没有分离?(2)我如何确定我的躯体没有被外星人消灭?(3)我如何确定我的大脑没有被一台超级计算机取代?对这三个问题的回答基本上是一致的,那就是“不,我不能确定”。因为当我说“‘我指称的就是我的大脑”时,(1)我不能够确定“我”指的是我的大脑、外星南瓜,还是钵中之脑;(2)我不能够确定“我”指的是我的大脑、钵中之脑,还是钵中之脑中可能世界里的钵中之脑;(3)我不能够确定“我”指的是我的大脑、钵中之脑、外星人的超级计算机,还是与我对应的那组电子脉冲。
但是这些不确定性却具有三个共通点。第一,可撤销性(defeasibility)。假设一场瘟疫消灭了所有的外星人,外星南瓜也随之失灵。当我知道事情真相后,我会说:“我以前所说的我的大脑其实是外星南瓜,那些该死的外星人用了这样的东西来糊弄我,我真正的大脑原来在钵中,‘我所指称的应该是钵中之脑”。这就构成了“我”的所指被撤销的一个案例。当我们在现实世界中作出这样或那样的指称时,我们往往会预计到(也可能没有预计到)最后作为指称的对象可能不会满足我们现在的许多信息,我们总是在一步步接近真理的同时,不断地对“我是谁?”的答案进行证否,使其与现实世界的事实相符。因此,不论我们是否能够在思想实验中想见,“我”所指称的对象总是存在被进一步撤销的可能。第二,不可及性(inaccessibility)。假设我的确是钵中之脑,而且外星人在超级计算机中编写了能使我想见“我是钵中之脑”的程序,那么尽管我可以不断撤销并修正“我”的所指,但是当撤销进行到“我是钵中之脑”时,将遭遇一个无法逾越的节点,也就是,即使我猜中了“我是钵中之脑”,也无法证明它。而事实上,“我”的所指总是存在被进一步撤销的可能(撤销不可穷尽),而且其触发机制以及合法性缺乏合理的阻断(block)与核查(check)手段。也就是说,如果——我是说如果——我成功突破了上面那个节点,证明了“我是钵中之脑”,那么我又该如何证明其他的可能呢?比如,这群外星人可能是另外一群外星人的钵中之脑,另外一群外星人使这群外星人产生幻觉,以为自己把地球人变成了钵中之脑,而所谓的我的钵中之脑其实是另外一群外星人模拟的这群外星人的钵中之脑中可能世界里的这群外星人制造出来的。如此种种,不一而足。虽然这也是一个可能的指称,但我却无法证明它。这是认为“指称是外在的、社会的”观点无法解决的又一个难题。第三,可化约性(reducibility)。整个宇宙皆可化约为粒子的运动。我能感知到我面前的物体,是因为这个物体特有的粒子运动作用于我的视网膜、鼓膜或鼻粘膜上的神经末梢,生成相应的电子脉冲,我的大脑中枢系统通过识别和分析这些电子脉冲,使我意识到我感知到了面前的物体。(我很不情愿地用了“物体”这个词,“物体”通常被用来指称人类感官可以捕捉到的规则的粒子运动,但是在我看来,那些人类感官捕捉到的不规则粒子运动,或者根本就无法捕捉到的粒子运动,比如时间、黑洞、甚至幽灵,就跟一般意义上的物体一样真实而实在。)所以,当我看见钵中之脑时,我并非在真正意义上看见了钵中之脑,而是感知到了那些对应钵中之脑的粒子运动;我不是在对钵中之脑作出指称,而是在对某一组粒子运动作出指称。所以在“我是谁?”中,不论“我”指称的是我的大脑、外星南瓜、钵中之脑、钵中之脑中可能世界里的钵中之脑、外星人的超级计算机还是我之所以为我的那组电子脉冲,不论我和我身处的世界是真实的还是模拟的,“我”的所指都将以一组同一的、不可化约的粒子运动的存在;就连指称本身(不论我举起手来进行指称,还是在脑子里面进行指称,还是我以为我举起了手进行了指称,但实际上却是钵中之脑在进行指称)都可化约为基本的粒子运动,尽管我无法确定我到底是宇宙中所有可能粒子运动中的哪一组。
以上对钵中之脑实验修改的过程,实际上是对“我”的所指还原的过程,在考虑尽可能多的共通点之后,笔者对“我是谁?”的解答是这样的:我或者“我”所指称的,就是一组物理的、不可化约的粒子运动。这是我唯一所能确定的,虽然我无法确定这组运动是由哪些粒子组成并以何种方式运动。如果这样的论证成立,那么命题“我是谁?”就应该改为“我是什么?”才更为合适,因为似乎后者才是站在恰当的位置上,向解决问题的方向迈出的第一步。
参考文献
Dennett, Daniel C. “Where Am I?” [A]. Brainstorms: Philosophical Essays on Mind and Psychology [C]. Daniel C. Dennett. Brighton: Harvester Press, 1981.
Evans, Gareth. The Causal Theory of Names [A]. In A. P. Martinich (ed.).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 [C]. N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Inc., 2001.
Kaplan, David. Demonstratives [A]. In J. Almog, J. Perry, and H. Wettstein (ed.). Themes from Kaplan [C]. Oxford: OUP, 1989.
Kripke, Saul. Naming and Necessity [M]. England: Basil Blackwell Publisher, 1980.
Levinson,Stephen C. Pragmatics [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3.
收稿日期:2008-09-22
【责任编辑 李洪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