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2009年12月12日,国务院正式批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标志着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西省第一个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区域性发展规划,是江西发展史上的重大里程碑,对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鄱阳湖是长江的重要调蓄湖泊和具有世界影响的湿地。以之为核心的生态经济区,范围包括南昌、景德镇、鹰潭3市,以及九江、新余、抚州、宜春、上饶、吉安市的部分县(市、区),共38个县(市、区),国土面积为5.12万平方公里。该区以我省约30%的国土面积,承载了全省近50%的人口,创造了60%以上的经济总量。该区是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海峡西岸经济区等重要经济板块的直接腹地,是中部地区正在加速形成的增长极之一,具有发展生态经济、促进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良好条件。
根据《规划》,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发展定位是:建设全国大湖流域综合开发示范区、长江中下游水生态安全保障区、加快中部崛起重要带动区、国际生态经济合作重要平台。战略目标是:到2015年,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率先在欠发达地区构建生态产业体系,生态文明建设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到2020年,构建保障有力的生态安全体系,形成先进高效的生态产业集群,建设生态宜居的新型城市群,为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良好基础。
加快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有利于探索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新路子,有利于探索大湖流域综合开发的新模式,有利于构建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实施的新支点,有利于树立我国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新形象;对于加强鄱阳湖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探索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新模式具有重要意义,在全国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和示范性。
(刘金旭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