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应全
几年前,我有幸参加某高校举行的一次以文艺美学为主题的会议,听完许多学者的滔滔宏论之后,心中感慨良多,不禁想起一个古老的问题:世界上是否还存在“真理”这种东西?如果有,真理是掌握在多数人手里呢还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在那次会议上,文艺美学是否成立无形中成了讨论的中心问题,来自全国各地的学者们绝大多数都认为文艺美学是能够成立的,只有极少数(甚至应该准确地说只有个别人)对此表示了怀疑。这种现象真是让我大惑不解:人们都承认在西方甚至前苏联和世界其他地方都没有过文艺美学这样的学科,承认文艺美学是中国学者在20世纪80年代“发明”出来的,但是人们又竭力证明文艺美学的存在可能性,甚至把文艺美学的建立说成是中国美学研究对世界美学研究的主要成就。或许是由于自己缺乏创造的勇气或者是由于自己天资愚钝,我真是难以理解我们的美学学者们何以如此自信。为什么不把西方和别的地方没有文艺美学的事实看成是我们犯了错误的证据而非我们高明的证据呢?难道中国学者在其他方面资质不够,唯独在美学方面独具禀赋,居然能够创立一门前所未有的学科?静而思之,答案不言而喻。
实际上,我对文艺美学的怀疑由来已久。“文艺美学”一词在我做本科生的时候就已经非常熟悉了。当时我们堂堂的系主任就是教文艺美学的。作为一个对美学颇有兴趣的学生,我还专门借阅过《文艺美学》之类的书籍。当然,我当时虽然对之偶尔心存疑惑,却从来不敢怀疑该学科之伪。等到我读了美学研究生,对美学史和美学理论的认识多了一些,对流行的有关美学分支学科的划分就产生了很深的怀疑。美学作为一门学科在何种意义上成立已经让人大伤脑筋,从美学中孕育出的一系列分支学科就更不用说了。我记得,与我有共同感受的大有人在。我的很多师兄弟最终都离开了美学,这其中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对美学的不满至少也是其中之一。我们当时怀疑的对象虽然还不是文艺美学,而是美学本身。但是,几年以后,由于我在中文系教美学,我对美学学科本身的疑虑减少了,但对“文艺美学”的疑虑却增大了。记得系里有一次要求我开文艺美学课,我说我开不了,因为我不知道如何把我正在开设的美学课与文艺美学课区分开来。现在我带研究生,专业方向又是“文艺美学”,我再次不得不为之烦恼莫名:“文艺美学”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不应把对文艺美学的这种怀疑归结为“美学虚无主义”的结果。有人一听你怀疑美学或文艺美学的存在,就给你扣上一顶帽子:“美学虚无主义”。按照这种人的逻辑,我现在怀疑文艺美学,我现在就在搞“文艺美学虚无主义”。事实上,要说明文艺美学很成问题并不困难。首先,单从名称上说,“文艺美学”就已经是自拆台脚的了。“文艺”一词是含糊的。我没有考证过它的确切来源,但我想它大概与朱光潜先生有关。朱光潜先生喜欢使用“文艺”一词。比如,他早年最著名的美学著作就叫《文艺心理学》。但是,即使在朱光潜等人那里,“文艺”这个术语也是不太明确的。它至少包含两个基本意思,一是作为一种艺术的“文学”,一是以文学为代表的艺术。前者实际上是指今天人们习惯上说的“纯文学”,后者则指今天人们所说的包括文学、音乐、绘画等等在内的“纯艺术”。朱光潜主要偏向于后者。他的《文艺心理学》实际上等于《艺术心理学》。“文艺美学”在面对这两种基本含义时应作何选择呢?它只能左右为难。一方面,如果“文艺”指“文学”,那么,“文艺美学”的准确说法应该是“文学美学”,“文艺美学”一语就纯属多余。我们只需直接称之为“文学美学”足矣,使用“文艺美学”不过徒增混乱。另一方面,如果“文艺”指“艺术”, 那么,“文艺美学”的准确说法应该是“艺术美学”,“文艺美学”一语也仍属多余和添乱。那次会议中对“文艺美学”应该如何译成英文的争议就证明了这一点。
当然,“文艺美学”问题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名称问题。事实上,名称之所以重要,主要是因为它涉及到一个更根本的问题:文艺美学究竟研究什么?一个学科没有需要专门研究的对象,它就是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学科。关于文艺美学的研究对象,“文艺”一词的含糊性暗示了两种可能的答案:一是认为文艺美学研究的是文学,二是认为文艺美学研究的是艺术。但是,这两种答案都是很成问题的。如果认为文艺美学就是文学美学,就是从美学的角度研究文学,那么它与文学理论之间的关系就成了大问题。什么叫从美学角度研究文学呢?有两种基本可能性,一是从理想形态出发把文学作为一种纯审美的现象来研究,一是从现实形态出发把文学中的审美成分挑选出来加以研究。前者导致文艺美学与文学理论是一回事,从而证明根本不需要文艺美学,因为文学理论早就“占有了”它所设定的对象。后者导致文艺美学最多成为文学理论中的一个部分,从而也取消了它成为一个独立学科的可能性,因为文学理论早就在进行着对文学的审美研究。这样看来,把“文艺美学”的研究对象确定为文学是很难成立的。
人们最喜欢的还是把文艺美学的对象定为艺术,认为美学可以研究一切审美现象,而文艺美学则专门研究艺术中的审美现象或作为审美现象的艺术。这种观点貌似有理,其实也是问题重重。其最根本的困难在于它无法说明文艺美学与美学有何不同。我们知道,美学学科诞生的时候还存在“关于美(或丑)的学科”和“关于艺术的学科”两种可以分开的含义。但是,至少从谢林开始,这两种含义就已经逐渐合而为一。美主要指艺术美,艺术主要指“美的艺术”(fine art),美学成为关于“美的艺术”的学科。黑格尔美学是其典型。黑格尔之后的西方美学乃至世界美学虽然有时也把美和艺术区分开来,但往往是把二者联在一起的。美学基本上等于艺术哲学或艺术原理。这是因为,西方艺术本身也不断走向自律的艺术即多半以审美价值为主的艺术,美学作为研究美(或审美元素)的学科似乎不可避免地要以艺术为它的对象。换言之,过去作为研究美的学科的美学似乎不可避免地走向了通过艺术来研究美的美学。美学就是关于艺术(美的艺术)的原理性研究的学科。在黑格尔之后的西方,美学=艺术哲学一直是主流,这是不争的事实。如果是这样的话,“文艺美学”又如何可能呢?如果美学就是关于艺术的一门学科,那么再在“美学”之前加上一个“文艺”(即艺术)有何必要呢?这岂不是同语反复,岂不是犯了最简单的逻辑错误?
当然,通行的未必是正确的,我也不认同“美学=艺术哲学”这一黑格尔公式,我认为美学是美学,艺术哲学是艺术哲学,因为艺术哲学的对象是艺术,美学的对象是审美现象,审美现象与艺术并非重合关系而是交叉关系。但是,仍然有两个原因让我觉得即便是艺术美学意义上的“文艺美学”作为一个学科也很难成立。第一,从美学史来看,刚才说过,黑格尔以后的美学常常被等同于艺术哲学。虽然即便在西方也有很多学者认为这种等同很成问题,但是它已经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只要你认可这一事实,你就应该认可下述结论:即使你想强调对“艺术美”的研究,也不需要“文艺美学”,因为已经有了“艺术哲学”,而且是占据美学史主流的“艺术哲学”。第二,即使抛开客观事实,以创新为己任,把美学和艺术哲学区分开来,确定艺术中只有与审美相关的部分才是美学研究的话题,其余部分与美学无关,但还是存在一个问题:它值得独立出来作为一门学科的研究对象吗?也许只需要在艺术哲学或美学中安置一部分就够了。如果是这样,“文艺美学”也是不能成立的。要知道,把美学与艺术哲学区分开来作为两个独立学科已经有点勉为其难了,哪里还有“文艺美学”的生存空间?
我承认,中国学者提出“文艺美学”概念最初的确有它的现实需要乃至积极意义,但我还是要说,它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学术上的错误观念所致。按照“文艺美学”发明者们的回忆,20世纪80年代初,人们对过去一味强调文学的政治性不满,转而强调文学的审美特性。“文艺美学”的初衷就是力图从审美的而非功利的角度研究文学。因此,“文艺美学”产生于文学研究拨乱反正的基本需要。人们也不难发现,“文艺美学”的提出确实强化了人们对文学审美元素的重视。但是,稍稍思考就不难发现,对于文学乃至艺术的审美层面的强调并不必然需要建立“文艺美学”这个非驴非马的学科。仅就文学来说,文学理论中的“文学性”问题、文学自律性问题等等就已经是对文学审美性质的强调,而且这些问题更为明确具体,至少比诸如“从审美的角度看待文学”要明确得多。换句话说,只要我们彻底改变过去庸俗社会学的文学理论,重新回到视文学为一种艺术的正确轨道上来,我们就已经最好地进行了文学研究的拨乱反正,根本不需要提出“文艺美学”这样的东西。这样看来,“文艺美学”一开始就是病急乱投医的结果。
当然,如果我们回首那个新鲜提法层出不穷的20世纪80年代,我们就应当承认“文艺美学”的出现一点也不奇怪,我们也就不应苛责文艺美学当初的主张者搅乱了美学学术的研究。我们应该询问的是,在“文艺美学”或许有过的积极意义已经丧失的今天,人们何以还死死地坚守着“文艺美学”这块成问题的招牌不放呢?我觉得,除了理论上的糊涂之外,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显然是某些人或某群人的权力和利益。首先,文艺美学似乎关系到在中文系开设美学课程的必要性,从而关系到像我这样在中文系讲授美学的人们的合法性。目前,中国大学的美学课程向来有哲学系和中文系之分。据说中文系的美学是“文艺美学”,而哲学系的美学则是“哲学美学”。对美学史稍有了解的人都会承认这种划分完全是荒谬的。中文系和哲学系开不开设美学是一回事,美学是否可以划分为文艺美学和哲学美学是另一回事。我做美学研究生的时候在哲学系,现在做美学教师的时候在中文系,因此,我对哲学系和中文系双方力图在美学研究上保持自身特色的所作所为颇为了解。但是,我对其学理依据颇为怀疑。也许存在哲学美学与心理学美学或社会学美学的分别,但根本不存在哲学美学与文艺美学的分别。我们把自己教育体制上的划分及其缺陷夸大成了一种学科成立的依据。哲学美学与文艺美学的学科区分与哲学系美学与中文系美学的体制区分之间存在一种循环论证关系:前者证明了后者,后者也证明了前者。而这种循环论证的结果是确保了行政管理上的便利和某些人的利益,却损害了美学学科本身的科学性。
事实上,在某个系科开设美学并不必须假定美学本身的内涵也要有所偏重。康德、黑格尔的美学是哲学的美学并非因为它们是在哲学系被讲授的,而是美学的本质使然。这是极其明显的道理。在中国,从哲学系毕业的学者之所以把美学搞得“哲学味”浓(往往等于概念化、抽象化)一些,从中文系或其他艺术院校和研究所毕业的学者之所以把美学搞得“艺术味”浓(往往等于形象化、具体化)一些,完全是自身的局限性使然,决不能由此认为存在哲学美学与文艺美学之别。
中国美学的现状也是助长哲学美学与文艺美学之分的原因之一。我们的美学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已经僵化为一套完全脱离艺术的相对抽象而固定的理论。它让所有学习美学和研究美学的人都深深地陷入一个难以自拔的误区之中。人们以为美学就是研究诸如美的本质、美的类型、美的范畴、审美文化、审美教育等等问题的一门思辨性学科。人们在一系列抽象问题上兜圈子,最后落得一个缺乏任何实质内容的“一般美学”的概念。这里的基本问题就是它遗忘了艺术对于美学的重要性。朱光潜先生晚年曾告诫年轻的美学研究者,脱离艺术而研究美不可能有实质性的成效,只会把美的问题弄得越来越糊涂。很不幸,今天的美学就证实朱光潜的说法。文艺美学的主张者们也许也是因为看到了当今中国美学的空洞,试图通过强调艺术来使美学具体化。但文艺美学的提出本身就假定了这种空洞美学的有效性,它通过把后者称为“哲学美学”而使之合法化了。文艺美学没有澄清问题,而是增添了混乱。因为,既不存在某些中国学者所说的那种“哲学美学”,也不存在与那种哲学美学相对的“文艺美学”,存在的只有一种,那就是“美学”。
我们总是很不情愿去寻找自己扭曲某个学科的原因,而是过于自信,以为自己可以轻易地发现一门新的学科。在文艺美学问题上,许多人众口一词,盛赞中国学者的创造力。人们甚至可以援引后现代的某些理论为自己开脱。比如,人们可以宣称:西方学者没有发现文艺美学,并不意味着文艺美学不存在,断言只有西方人有的中国人才应该有乃是“西方中心主义”作祟。于是,后现代主义对西方中心主义的批判似乎为中国人证明文艺美学的存在提供了理论后盾。但是,文艺美学的维护者们忘记了一点:一门学科固然并不需要由西方人提出才具有存在合法性,但也决非可以随心所欲地确立起来。我们固然不必在西方人面前自卑,但是也不必在西方人面前自信过头。实际上,中国人建立文艺美学是否可能的问题说到底不是信心问题,而是能力问题。我们比西方学者聪明吗?我们比西方学者在美学的学识和才能上胜过一筹吗?何以他们没有建立“文艺美学”而我们建立了“文艺美学”呢?我们老祖宗留下来的遗产显然不足以让我们站在一个更优越的位置上,我们也没有得到上天特别的眷顾,我们凭什么认为自己居然拥有发现一个新学科的如此了不起的才能呢?
因此,我深信,文艺美学是一门很成问题的学科,它或许不过是人们出于各种原因所进行的一种虚构。为了美学学科的发展,我们有必要对它有一个明确的认识。一个莫须有的学科将大大助长现在早已存在且日趋严重的学术泡沫化现象,使学术更加陷入不良境况之中。鉴于文艺美学的确牵涉到某些人的现实利益,我们有必要呼吁美学学者们拿出一点学术良心来,勇敢地打破围绕文艺美学所形成的那些幻觉。只有这样,在面对世界其他地方的美学同行的时候,我们才不会显得可怜可笑;也只有这样,在面对那些热爱美学的人们的时候,我们才不会变成一个自欺欺人的学术骗子。人人都说有的未必真的有,安徒生《皇帝的新装》早就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