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培喜 安 丽
所有新的信息传播技术在诞生之时,都伴随着美好的憧憬与预言。上个世纪20年代,当广播技术开始扩散时,业余爱好者与教育者就曾经期盼无线电波会冲破所有的物质束缚,建立一个言路畅通的社会。然而,商业力量很快就嗅到了赚钱的机会,并与政治力量合谋,很快瓜分了广播技术的控制权。从目前看来,互联网技术不一定重蹈广播技术的覆辙,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互联网上不会存在权力真空,一定会被新的代言人占领。新的预言便由此而生:哪种力量会主导互联网?这个问题主要有三种典型的答案。
第一种观点认为公民社会力量会占领互联网。这个观点的代表人物是巴罗(John Perry Barrow)。1996年,巴罗在其《互联网独立宣言》中豪情万丈地宣布一个新时代的到来,这个时代的主导力量是公民社会。
第二种观点认为政府与政党的力量会像控制广电媒介那样控制互联网,
第三种观点则认为市场力量已经统治了互联网。美国政治经济学派批判学者麦克切斯尼(Robert McChesney)较早表达了对市场力量的警觉。他认为2000年是个分水岭。这一年,美国在线兼并了时代华纳。从市场角度来讲,这是对资源的整合和优化利用。但对于消费者或者公民来说,他认为这是一个灾难的开局。
这三种观点分别表达了公民社会、政府以及市场对互联网的影响力,但他们各自看高了其中一种力量的地位,夸大了其作用。我认为,将这三种观点揉合在一起,能够更为客观地认识互联网上各方力量之间的博弈。
挪威社会学家、和平研究学者加尔通(Johan Galtung)提倡从宏观的角度利用一个三角坐标来定位媒介。加尔通认为社会主要由三大支柱组成:政府、市场以及公民社会。他认为,媒介在由这三大支柱组成的空间中流动,位置可能接近其中的任何一个,也就是屈从于这三个支柱当中的任何一个。从加尔通的框架来看,媒介应是三大社会支柱之间的粘合剂,媒介的角色就是促进三者之间的对话,向公众发布信息,为各方力量提供发表意见的时间与空间。
加尔通在这里设想的虽然只是一种理想的情境,但却提供了一个全面的分析框架。在欧洲国家的历史当中,媒介的位置最初接近政府,后来成为公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现在则日益靠近资本驱动下的市场。对于美国来说,新闻媒介的内容从一开始就是由商业力量控制的,这是美国跟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不同之处,也是美国跟其他工业国家的最大差异之一。中国的媒介在起初是靠近政府的,但改革开放以来出现了两种新的力量:一种是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时代就发育起来的市场力量,这种力量将媒介推向市场,影响了媒介的利益格局;还有一种是在互联网时代突然发声的公民社会力量。也就是说,中国媒介同时向市场与公民社会两个方向移动。以时间的标杆来考察,中国媒介向市场方向移动的趋势始自70年代未,加速于90年代初。互联网进入中国引发的化学效应的确是独特的,欧美的公民社会在传统媒介时代就已经发育成熟,中国公民社会却等到互联网时代才集体发声并迅速成长。互联网在政府与公民社会之间开辟了新的言路途径,这是中国在政治领域取得的重大进步。
互联网的诞生以及网络社会形态的塑造带着公民社会运动的鲜明烙印,卡斯特斯(Manuel Castells)认为网络社会是一种基于电子传播技术的一种新型社会形态。他认为网络社会的产生是三条独立的线索在上世纪70年代最终交汇的结果。第一条线索是苏联式与美国式的工业主义模式都在70年代撞了南墙。第二条线索是60-70年代以自由为导向的公民社会文化运动方兴未艾。
第三条线索即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信息传播技术革命。这三条线索逐渐交汇在一起,导致真正意义上互联网的诞生。互联网在诞生之时虽然跟军方关系密切,但却是科学家们基于求知共享的愿望而进行尝试的产物。这些科学家并不一定参与了60-70年代的公民社会运动,却跟这些人分享着同样的价值观,呼吸着同样的空气。这是第二条与第三条线索的交叉,恰巧又碰上了当时政府与企业界正在积极寻找走出工业危机的方案。于是三条线索碰到一起,一种基于信息模式的网络社会便逐渐成形。人们在公民社会运动中所形成的价值观是实现这个过渡的基础与氛围。因此,要理解互联网时代的价值观与思维模式,既要关注市场与政治力量,也要关注公民社会力量。而这恰好是加尔通所提倡的。
在中国的语境中,这三条线索的融合方式跟欧美存在较大差异。在这个背景下,经过中国科技界广大人士的努力,互联网被引人中国,并在90年代迅速发展,然后在新世纪释放出愈来愈大的舆论影响力。中国的语境跟欧美存在一个根本差异。网络社会在欧美发育成形时,这些国家的公民社会力量已经发展成熟,互联网本身的诞生就跟这一点息息相关。中国则相反,互联网进入中国时,中国的公民社会力量尚处于培育期,甚至在某种意义上讲,这种基层力量处于缺失状态。简而言之,在美国是公民社会力量培植出来互联网,而在中国则正好相反,是互联网反哺公民社会。正是互联网的到来为草根阶层提供了话语平台,促进了各种公民社会力量在中国的迅速成长。它们的身上刻着维权、环保、宗教、女权、业主、动物权利保护等各种各样的群体标签。
公民社会群体的诉求都或多或少地指向全球资本扩张这个“罪魁祸首”。
在这些群体当中,维权群体是最善于利用互联网的群体之一。互联网自身的技术特性导致了“焦点访谈”、“新闻调查”等电视节目的彻底边缘化,取代了电视维权方式,成为这个群体表达声音的最佳工具。由于法律途径能不畅通,互联网成为关乎正义与平等能核心基础设施,承受着难以承受之重。清华大学刘正荣博士在总结了2003年至2007年的网上舆论热点之后发现公众的意见诉求主要集中在公平与公正这条主线上。医患纠纷、农民工讨薪、学生择校、官员腐败、开发商侵占土地等网络事件均符合网络维权的范畴。除了维权群体之外,环保群体也是互联网的积极使用者。他们的行为有时也带有维权的性质。厦门Px工厂搬迁事件与上海磁悬浮噪音事件是两个成功的案例。另外,城镇业主群体与开发商在互联网上一直进行着没有硝烟的斗争。北京回龙观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发生的绿地风波是其中典型的例子。当北京市政府出台“一大政策”时,北京犬主通过互联网联合起来组织抗议,最终导致这项政策的废除。利用互联网进行串联的公民社会群体已经超越了阶层的差异。浙江义乌的农民工群体也能通过QQ组织起来,跟雇主讨价还价。由于女性地位已经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得到根本性改变,所以中国女权群体在网上的活跃程度并不高。
政府、市场以及公民社会是三种相互制衡的力量,不能夸大其中任何一方的作用,也无须过分放大任何一方的
瑕疵。针对中国自身的特点,网络监督的目标应该是利用互联网等信息传播技术在政府力量与市场力量之间做出区隔,并多多引入公民社会的参与,营造一种互相牵制的格局。在近几年来例如黑窑工、华南虎、三鹿奶粉等网络事件中,网民要么将罪责完全推给地方政府公共治理的失误,要么集中谴责企业无耻,并没有利用已经建立的舆论优势乘胜追击,探求在政府与市场力量之间建造隔离带的方法。此外,对于政府与市场力量本身在网络中扮演的角色,网民过多地将矛头指向前者,经常选择性地忽略了后者。绿坝事件说明网民对于政府在互联网治理当中扮演的角色非常警醒。但是,当炮轰教育部的北外女生被证实为商业炒作的时候,涉嫌炒作的商业网络公司没有受到任1何惩戒。在海南师范大学女生偷拍案I件中,商业网站为了提高点击率,曾经在犯罪嫌疑人上传的图片中加入更加暴露的图片。这个事件中,始作俑者被惩罚了,幕后商业推手却被网开一面。
公民社会群体显然并不总是维护正义的化身。一些群体在网上表达意见时,存在暴力化、极端化以及偏执化的特点,经常错置了批评的对象与空间。“3·14”西藏暴力事件与“7·5”新疆暴力事件发生的本质原因是全球资本与中国藏族、维吾尔族身份危机之间的激烈碰撞,这种碰撞也同时发生在资本与汉族文化之间,但是却被藏独分子与疆独势力解释成民族矛盾,解释成汉族对少数族群的文化灭绝。他们显然没有从全球资本这个大空间来思考问题,而是选择了民族这个容易辨认却并不准确的分类方式。
此外,淫秽色情根植于公民社会的低级趣味当中,成为互联网上无法去除的牛皮藓,以致引出互联网本身就是为色情而生的辩论主题。从互联网媒介的角度看,公民社会力量存在的这些弊端均需通过加大政府的力量来根治。
总体而言,公民社会力量在网络空间里的“正邪较量”、“魔道斗法”进行得异常激烈。在很多情况下,由于这些博弈掺杂了中国空间之外的势力,为探寻真相增添了无穷的变数。从这个意义上讲,互联网研究本身就是国际传播研究,要求研究者保持宏观的视野,将网络空间中的博弈看成政府力量、市场力量、公民社会力量在全球空间中的博弈。
毫无疑问,互联网技术并非是中性的,并且从某种程度上讲,的确是装载着希腊士兵的特洛伊木马。互联网技术诞生于美国并且给生活带来极大便捷这些事实都不能论证西方在道德伦理方面存在优越性。总之,利用政府、市场与公民社会所构成的框架,有助于从宏观的空间角度来研究媒介,尤其是互联网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