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的“罪状”

2009-04-15 08:10
初中生学习·低 2009年1期
关键词:罪状药片白雪公主

高 彤

母爱温柔似水,细腻如雨。我感谢母亲给了我生命,但是功过不能相抵,母亲的“罪状”我也要一一记录在案。

小时候,我真是比林妹妹还“多愁善病”,大病小痛是隔三差五地缠着我,这就注定了我的“肝胆”将长期与药“相照”。为了让我吃下这苦涩的药片,母亲可真是“处心积虑”、“苦心孤诣”呀!

“宝贝,吃口香蕉吧!”母亲“笑里藏刀”地对我说。可怜我年少无知,禁不住诱惑,毫不客气地大吞一口,正待细细品味之时,一股难言的苦涩袭遍全身,原来药片就“躲”在其中!我是“哑巴吃香蕉——有苦难言”!谁让我馋呢?唉……母亲却在一旁长舒一口气:“终于吃了!”于是,我在心中默默记下了母亲的第一条“罪状”——诱惑罪。

第二次喝药时,母亲并没有给我香蕉而是给了我一块糖,并且自己先吃掉了半块,我想这糖应该不会是恶毒的皇后给白雪公主的苹果—— 一半好一半坏吧,便一口吞了下去。真甜啊!我可怜巴巴地望着母亲,吞下一口唾沫,母亲笑着拿来一颗绿色的“糖粒”,我用牙一嚼就势吞下——“啊!好苦!”竟然是药片!于是,母亲的第二条“罪状”诞生了——欺诈罪。

第三次,母亲很严肃地看着我,没有一丝笑意:“你要乖乖地听话,把这药吃下去,否则就把你扔到院子里!”我一听,吓得哇哇大哭,对母亲递过来的药片只能“来者不拒”。于是,我又给母亲加了一条新的“罪状”——恐吓罪。

以后的日子里,我牢记司马迁“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真理,无论如何“威逼利诱”坚决不吃药。母亲便狠下心来,把我摁在那儿,然后捏住我的鼻子,药片自然就“飞流直下嘴巴里”了!我欲哭无泪,只能逆来顺受。于是,母亲的第四条“罪状”新鲜出炉——虐待罪。

正如孙悟空逃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一样,我永远也逃不出母亲的“魔掌”。但就是在母亲这“变幻莫测”的“折磨”下,我的身体却很快强壮起来,我也终于提前“完璧归校”了。

这篇习作最大的亮点就是反向立意。母亲为了让“我”吃药,方法无所不用,真是煞费苦心。这一条条与其说是母亲的“罪状”,不如说是母亲的“奖状”。小作者捕捉到了生活中我们司空见惯的小事,借以表现母亲对自己的爱,构思十分巧妙。再加上贬词褒用、诙谐幽默的语言,更使全文妙趣横生。

(指导教师/祝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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