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借读费后的择校应对策略

2009-04-15 08:10韩永稳
都市家教·上半月 2009年4期
关键词:家长学校教育

韩永稳

教育收费由财政部门订立收费项目,物价部门订立收费标准,学校规范收取的费用。借读费是由于学生跨省、市(地)、县(市、区)借读,占据了当地一定的教学资源所收取的费用。借读费一直被列为物价局核准的一个性收费项目。

从08年秋季开始,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杂费,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在教育类收费中,义务教育借读费列入其中。

取消借读费之后,在社会各界引起较大反响。特别是以学生为中心所引发的家长、学校以及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层层关注,必须认真研究,以求实、求是的科学态度积极应对。

一、学校和家长的对弈

国家取消收借读费的初衷是减少家长负担,体现教育公平。但由

于各学校的教育资源本身不平衡,取消收借读费可能导致一些新的问题产生。这些问题集中在队借读生的禁与放问题,禁与放的尺度问题。

(一)对学校而言,无论禁与放都会带来利弊同在:

取消借读费,免费放开收录非行政区域内学生入学,可能会增加对优质学校的供求。

1、学校收入锐减

目前,我区20所区属学校共有21360名在校生,正式生与借读

生的比例52:48。以规模为1000名学生的学校为例,按照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借读生按480人计,每生每年借读费260元,学校的行政性收费每年减少收入124800元,全区每年减少收入2658240元。

以前学校无论是否情愿收借读生,出于无奈收了,这是因为可以收取一定数额的借读费,可以用来弥补办学经费不足。

2、班级学生剧增

一旦开口接收借读生,一方面,薄弱学校的生源可以得以保证,另一方面,名校资源争夺激烈,导致学校的压力增大。名校入校名额都是“僧多粥少”,想要彻底将借读生堵在门外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一旦破例开了这个口,那就很难堵上了,学校即将面临师资、场地、器材、经费、图书等一系列现实压力,作为教育质量好一些的学校压力会更大,校长首当其冲。

3、实际操作困难

放开接收借读生会带来学生身份界定在技术操作上的困难。如户籍与居住地分离问题;有户无房问题;监护人变更问题;第三代问题,等等,尤其是流动人口子女的就学所牵涉到的监护人及其子女的身份、居住地、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政策性很强,设多高的门槛准入等系列问题凸现。如户籍、居住地、暂住年限、劳动合同的长短等。

4、两极分化严重

学校资源越稀缺,就越容易出现很多的问题。由于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均衡,最好的教学条件、最好的师资力量相对在重点学校、中心学校,相反,边远、薄弱学校由于先天不足,在这场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的双重较量中只能越来越弱。择校风之所以长盛不衰其根源就在于学校之间的发展长期不平衡,两极分化日趋严重所致。

如果禁收借读生,势必带来也会带来一些影响:

5、资源逐年富余

禁收借读费,取消择校生,学校“无利可图”,失去了合法的内在利益驱动,都会将借读生拒之门外,优质的学校都不再接收借读生,场地、器材、师资极为宽松,势必在近几年内各校学生人数递减,义务教育资源出现相对富余。薄弱学校也将在三至五年内消失,资源将会更加富余,甚至出现浪费。

6、教师负担减轻

过去,借读费是拒绝家长的理由,也是大开方便之门的借口。取消了借读费,禁招择校生,由于行政区内生源有限,在校生逐年减少,出现衰减趋势,班额在减小,师生比大为提高,代课教师现有196人将退出学校,减轻了学校的经济负担,在职专任教师的工作负担相应逐年减轻。

我区区属学校共有在校生21360人,专任教师948人,师生比为1:26,低于国家规定配备标准,取消借读费后教师的教学、管理负担大大减轻。

(二)对于家长来说,表现为剧烈的心理矛盾冲突:

既为取消借读费而兴奋、同时又担心因取消借读费,学校拒收借读生,择校的门槛更高,入门更难。

1、取消借读费是否会切断借读的可能,或者令借读更难,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根据国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招择校生,自然不允许收择校费,但实际上,优质学校借读生名额“僧多粥少”,城市众多家庭有着极为强烈的择校需求,交几百元、上千元的借读费,再托人就可以名正言顺“入门”。于是,“择校生”便披上了“借读生”的外衣,争相涌入优质学校。而今家长们担心:以前,学校愿意收借读生,是因为可以收取一定数额的借读费。如今借读费取消了,没有门槛了,并不意味着谁都可以“长驱直入”了。家长想把孩子送进理想的学校,学校完全可以以生源满为理由,拒收借读生。

2、城市教学质量比农村高,取消借读费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特别是将会有更多的农民工家长把孩子带到城市学校来上学,可能加剧目前学校规模的再扩大,直接影响学校管理和教育质量的提高,进而形成“谁接收农民工子女越多,谁越吃亏”的恶性怪圈。

外来务工子女大量涌入,本行政区内入园、入学、师资、硬件等相关方面都将面临很大压力,如果没有“准入机制”,取消“借读费”将引发系列连锁反应,这一点不容忽视。

二、政府的责任与抉择

“择校”之所以能形成特殊的生态链条,其根本原因在于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均衡。一味拒绝、禁止借读生,既不合情理,又有违法规,还极易造成社会问题。借读生的存在关键还是因为教育资源不均衡、教育发展不均衡,中小学布局不合理,家长追求优质的教育等诸多因素所致。因此,单靠借读费来控制择校现象是不现实的。

要根治择校现象,只能从平衡教育资源、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等方面入手,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如果简单地采用一刀切措施,禁止借读生,那么,取消“借读费”后若缺乏必要的足额的财政保证,容易引发学校的经费缺口,影响学校的生存和发展,影响社会稳定。

同时,若放开口子接收借读生,首先加大了财政负担。目前全区

有借读生10224人,按每人每年260元计,需政府补偿2658240元,同时还要拨付借读生生均公用经费,两项合计共330多万元。其次还面临因扩大校舍征地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增加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影响学校的发展壮大。目前,按照国家生均占地面积标准,全区学校占地面积共173148㎡,生均占地面积8.1㎡,由于借读生共占据了82814㎡,使得生均占地面积大大低于国家标准;建筑面积107205㎡,生均5.0㎡,借读生共占据了51314㎡。 因此造成学校人员过于密集,活动场地受限,教育教学质量受到了影响。

在两难选择中,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科学、务实、妥善地处理解决目前面临的新的实际问题。

(一)政府有必要确保在教育经费投入上的足额补偿

在保持教育经费稳定增长的前提下,仅因借读费减少每年需增加330多万元。

(二)立足教育中长期发展

科学规划学校的布局、场地、规模,及时、合理增减教师编制,继续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加快薄弱学校学校硬件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要达到国家规定的生均占地面积标准,还需要新增校舍17万㎡以上。

(三)积极倡导捐资助学

纳税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义务教育机构捐赠,捐赠款项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积极鼓励境内外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助学,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但是,单位、个人捐款捐物属民间捐助,完全依赖赖于捐助人的道德责任,不能把捐款当做“取消借读费”后解决学校经费缺口的经济支撑。

(四)建立爱心教育基金

主要吸纳社会对义务教育的捐赠等,用于资助贫困学生,奖励品学兼优生。爱心教育基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由审计、财政部门监督。

三、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与作为

(一)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实行借读生准入审批制度,有条件、有限制、有计划地限制借读生转入。区属学校必须在承担起行政区内户籍所在地学生和符合规定的流动人员子女完成义务教育的同时,要求坚决纠正没有学区学籍的“空降兵学校”的做法。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教学水平

科学管理、合理调配师资,逐步清退代课教师,保证学校正常需要特别是薄弱学校超常发展的需要。

(三)改善办学条件,建设校园文化

优化育人环境,提升办学品位,打造区域教育品牌。

(四)实施以优带劣,推进强弱并进

实行以强促弱战略,建立学校间人力资源互帮共享机制,扩散优质教育资源,使偏远学校与中心学校实现均衡化、无差距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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