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强
蒙曼在“百家讲坛”中讲,唐中宗李显第二次称帝后,极力推崇武则天,认为他只有证明武周政权与武则天称帝的台法性,才能证明自己当太子与皇帝的合法性。这个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公元705年(唐中宗神龙元年)正月,张柬之、袁恕己、敬晖等五位朝廷重臣在御林军的支持下,杀武则天宠臣张宗昌、张易之兄弟,拥李显复辟了唐朝政权,存在了15年的武周政权寿终正寝。重新登上皇位的李显首先做的便是将自己的生母、武周唯一的君主武则天尊奉为“则天大圣皇帝”。
武则天在唐政权下被尊为皇帝,实际上充当的是一个“异姓太上皇”的角色。
李显即位后,缘何未尊奉母亲为名正言顺的皇太后,却依然以帝号授之,其动机实际上并非是为了以此来佐证自己称尊的合理与合法。其真正缘由,不妨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理解:
首先,武周覆亡后,武氏家族的势力与实力并未因此明显减弱,朝廷绝大多数官僚依旧为先朝大臣。李显为了巩固自家江山,需要继续重用武氏集团的成员(如武则天之侄武三思被封为开府仪同三司),因此立即将其母之名号降下,也不能成为新政权的当务之急。
其次,出于孝道。李显清楚,武则天毕竟做过15年有名有实的一国之君,在颠覆她亲自经营了几十年(虽然武氏称帝仅有15年,但她为了实现王朝更替却付出了远超于此的年岁)的一姓江山后,就立即恢复其李家媳妇的身份,疾病缠身的武则天在心理上恐怕一时难以接受。因此,11个月之后,武则天去世之时,在武则天的主动要求下,李显才将母亲的帝号去掉,改称“则天大圣皇后”(意在强调武则天乃是唐高宗李治之妻),恢复了她的原来角色。
唐中宗李显第二次称帝后,从朝廷权力分配与武则天心理承受能力两方面考虑,做出了让武则天在丢了武周政权后继续做“皇帝”的决定。由此,武则天成了唐政权内部唯一的异姓“皇帝”与女性“皇帝”。
编辑/赵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