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记得吗

2009-04-10 09:19朱小滴
同学 2009年3期
关键词:大白兔贝贝温哥华

朱小滴

策划缘起:

是不是也会有这样的时候,看到某样东西、去到某个城市、听到某首很久不听的歌、又或者看书读到某句话……突然就想起那样一个很久没有联系甚至在生命里擦身而过的人?

也许是第一次牵手接吻的恋人,也许是无话不说一同分享了太多盖地而来。那样清晰,那样真实,就像刚刚才发生,从来不曾离去。

原来在我们不经意的时候,有些记忆就像阴凉角落里的绿色苔藓,已经潮湿柔软地覆盖满那一整片领地。也许很久都不会碰触一次,可一旦走近,便像一个神奇的时光隧道,连接起时光两头的自己。

最初紧握的那双手,最初的那个人,那段再也回不去的时光。你是否记得,你又是否怀念,站在时光那头的自己?

PART1 小档案_那些属于我们的最初记忆

你是我不能忘记的流年

或许,我真的不是你的天使。但是那个时候,你却给了我整个天堂。

前几天陪老姐去买笔记本CP,居然就那样遇到了King。没有准备的,手足无措。那个时候我托着下巴坐在高脚椅上,他来到我的面前,他轻轻地叫我的名字,日洒。我抬起头傻傻地看他,那是熟悉的声音和微笑,那是后来终究没有能够在一起的人。King,是我爱过的第一个人,那个时候,单纯美好,完好如初。

回忆一下涌了上来。

跟King的相遇,有小说里一样美的情节。无风的午后,透明的玻璃窗,温暖的阳光如水一样倾泻在身上,空气里弥漫着植物特有的潮湿而甜美的清香。而我跟King ,就在这样平淡的快乐下,在我最爱的“可的”便利店里相遇。当我们的手同时伸向《旅行家》这本杂志的时候,他的手轻轻覆盖在我的手上,很温暖,就像窗外的阳光。我抬起头来看他,是一个干净温和的男生,有漆黑的眼睛和明亮的微笑。他的嘴角温柔地倾斜,看着我微笑。

我的手轻微地动了一下,想从他的手中抽出。他立刻意识到自己的手还放在我的手上,于是赶忙移开,“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没关系啊。你并不知道我也想拿这本杂志不是吗?”

“呵呵,你也喜欢《旅行家》?”

“对啊。因为我喜欢旅游。你呢?”

“我也是啊。那……”他指着“可的”里唯一一本《旅行家》,“这本书就让给你吧,君子不夺人所好。”

“那你呢?”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们这就只有“可的”有这本书卖,如果他让给了我,就意味着……

“这样吧,我们合买这本书怎么样?”我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那好吧。”于是当我们两个拿着一本杂志去结账,一人从皮夹里拿出10块钱的时候,我听到负责结账的小姐轻声咕哝,“不是吧,现在的情侣买杂志都AA制啊?”

那个时候,我们很有默契地看了对方一眼,是的,我们都听到了,但是谁都没有否认。

出“可的”之后,我们约定我先把杂志带回去看,然后下个星期天再在这碰头把杂志给他。

要说再见的时候,他说我叫King,你呢?

日洒,裘日洒。

接下来的日子,我们会相约一起去买杂志,一起逛“可的”,有空一起吃顿饭,更多的是一起聊旅游。我记得King告诉过我他最想去的地方是芬兰,那个阳光和森林的童话。然后他微笑着问我那你呢?日本啊,我最想去的地方是日本。因为我喜欢樱花还有雪。

感情就在这样简单而快乐的生活中一点一滴地积聚起来。没有说太多便自然而然牵起了手。他把我当成一个小孩一样宠爱。走路的时候,他会把我的手包在他的手心里;过马路的时候,他会把手悬空地放在我的脖子上方;我喜欢听他说,怎么了,小傻瓜,在我难过的时候;我喜欢听他说,乖,要听话,在我生病不肯吃药的时候。

在一起的日子里我们喜欢憧憬未来,憧憬以后在一起生活。我想我们会去芬兰,那里有大片大片的草场,有灿烂如水的阳光,有狭窄明净的街道,有童话一样的古堡森林。早晨,可以骑着脚踏车去踏青,傍晚回家的时候在车前的竹篮里塞上一把野花;晚上,可以手牵着手在乡间小道上散步。冬天下雪的夜晚,可以窝在屋子的壁炉边看书,在窗边看雪片如花瓣洒落,光脚盘腿坐在地上看他为我煮牛奶,他用温柔地声音对我说,乖,把牛奶喝了,就像是对一个小孩。日子简单而平淡,一个拥抱,一个牵手的姿势便能走完一生。

年少甜美的诺言,微微惶恐而雀跃的心情。那个时候的爱情,纯粹得容不下任何杂质,干净而甜美。只可惜,纯粹的东西往往没有未来。

King告诉我他要出国的时候,是在高中毕业的那年暑假里了。永远都会记得那个无风的午后,我们站在“可的”门口,阳光如水一样轻轻地倾泻在身上,羽毛一样覆盖,温暖而轻柔。

于是,分隔两地,异常辛苦,很多个晚上做梦都会梦到以前在一起的日子,好多次都在电话里哭着对他说,我好想你,回来好吗?我不是个多么多么贪心的人,我只是希望难过的时候有爱的人在身边,连这样都不可以吗?

那个时候的我因为父母离异,特别害怕孤独,需要很多很多的安全感。于是,很任性地提出分手,很决绝地投到另一个怀抱。

手机在手心里轻轻地震动,把我从回忆中拉回了现实。心里忽然细细碎碎地疼。原来,那些年少的爱情,那些爱过的过往曾经,那些永远到不了的永远,那些没有未来的誓言,不过缩成了掌心里的纹路,不会疼,但也再难恢复到最初的平整。那个叫做痕迹,在别人看来无关紧要的琐碎,在自己却是排山倒海。以前在书上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一想起来,就地动山摇。”

我听到自己轻轻地笑出声来。细微的,柔软的。

King,你终于回来了吗?

亲爱的末末,我们都长大了对么?那个一起爱过的人,也已经烟消云散。

公寓楼下的收发室,习惯性地每天会下去收查信件。忽然就看到了一张来自温哥华的明信片,上面写——

“亲爱的大尾巴贝贝,好久没有联系,收到这张明信片你一定会很吃惊吧!我能想象你看到署名后嘴巴和眼睛一起睁得圆圆的样子,是那样熟悉的表情。我终于来到温哥华了,但是是一个人,很好很强大。你呢?”署名是“一到温哥华就突然想起你的末末”,还有一个电话号码。

末末,我拿着明信片不顾收发室大爷吃惊的表情,一蹦三尺高,哈哈,居然是末末,这个家伙,居然真的跑到温哥华去了,一直以为那只是她的梦想,一如冰岛至于我一样。也对,她就是那样一个行动派,永远想到就要去做到,在她的世界里,好像并没有“不能”这个词。

我跟末末,是传说中“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死党,从小在一个大院里长大,要好到恨不得彼此穿一个裤衩,分享所有好东西,交换所有的心事。虽然在大人的眼睛里,我们是那样不同的性格,我总是安静得像个小大人,而末末活跃得像个小兔子,一刻不得停歇,正好跟彼此的名字给人的感觉相反。因为这样的性格,末末的妈妈总是跟我说,贝贝,以后一定要照顾我们家末末啊,别让她到处惹事生非。事实的确是末末总是调皮捣蛋、惹是生非的那个,但被照顾的那个,也是我,从幼儿园到小学,大家都知道,不要欺负那个看起来柔弱又不起眼的贝贝,因为她有一个大靠山很厉害的末末童鞋。也许就是末末这样的敢爱敢恨的性格,才有了后来的事。

初中的时候,大院拆除,末末跟我都各自搬到了城市的两头,见一次面要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到市中心。幸好我们成绩都一直是棒棒的,齐齐考上了当时最好的高中。于是两个人,又可以像小时候一样,天天腻在一块。就在我们又欢天喜地在一起的时候,偏偏木头出现了。我跟末末的眼光向来不一致,初中那会她喜欢林志颖我喜欢周润发,打死我们都不相信后来会喜欢上同一个人。但即使打死我们,也改变不了我们都喜欢上木头的事实。

所有爱情跟友情的故事都那么老套和雷同。我和末末在不同班同一楼层,木头在我们楼下。下课的时候,我们两个常跑到班级旁边的天台聊天吃零食看帅哥,木头就是那个时候进入我们视野的。在楼下的快班5班,我们给每个觉得长得好看但不知道名字的男生按好看程度编号,木头排在第三,我们叫他“3号帅哥”。

我不知道末末是怎样认识他的,好像是因为一次蓄谋已久的“篮球撞头”事件,因为他们两个班被排在一起上体育课,女生在体育馆楼下学艺术体操,男生在楼下打篮球。然后就演变成我们三个都认识了。

木头喜欢我,我从第一眼他看我就知道。我不动声色,他亦步亦趋,三个人被认为是最稳定的三角型关系,慢慢变成了我跟木头成为恋人,末末成为她自己一直自嘲的“飞利浦强劲节能电灯泡”。

但在我以为自己又有爱人又有死党爱情友情双得意的时候,我在木头的邮箱里,看到末末写给他的信。她写,木头,我也喜欢你,比贝贝更喜欢你。如果哪天你们不在一起了,你可不可以优先考虑我?

这的确是末末的口吻,那么直截了当,敢爱敢做。不会是误会,不会再有别人。

就是这样,我跟末末居然就闹翻了。说闹翻也不对,是我故意同时疏远她和木头两个人。我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即使并不是那样爱那个人,但有瑕疵的爱情跟友情,都足够决绝。

后来各自考上了不同地方的大学,也就渐渐断了联系。不是没有想念,身边朋友来去,却不再有那样一个维护我,有事情愿意挡在我前面说“你们不许欺负我的贝贝”的人。没想到,末末通过不断打听,知道了我的地址,也没有想到,她真的去了温哥华。

拿起电话,按照明信片上的号码拨过去,我要对她说,末末,最想牵的,还是最初那双手……

PART2 分享篇_我说我想想念

在这次策划的制作中,一些朋友除了给我填了问卷外,还和我们一起分享了他们“触景伤情”的经历。

小铜豆:每次看到大白兔奶糖就会想到大学同学李进。中文系最后一堂课那天,出门前我拿了两颗“大白兔”,和我的阴谋一并揣进兜里去上课。在芙蓉湖边,赫然发现我的阴谋对象和陈胜甜甜蜜蜜地走在前面。于是我一个马步上前,拉住他,摸出一颗大白兔,递上去,说:“李进,请你吃糖,求你件事好不好?”他接过去:“干嘛?”“帮我写小谢的论文吧?”他非常干脆:“好。”我叫:“oh,yeah!”于是摸出第二颗大白兔,递上去:“李进,请你吃糖,再求你件事好不好?”他说:“又干嘛?”“再帮Lusa也写一篇吧……”他有点抓狂,停下脚步,顿了一会儿,“我还要帮陈胜写呢……”“不要紧啦,老子这种东西对你不是小菜一碟嘛!”他无奈“好…吧。”我想,不只我看到大白兔会想到他,他看到应该也会想起我和我的那两颗大白兔吧。

晴天:露营。清晨的时候,胃疼得直不起身子,裹着被子坐在专放杂物背包的帐篷里,看到一个人在面前的沙滩上踢球。一姿一势,像极了拓拔。那个时候我想,如果这个人走过来对我说,我们在一起吧。我会答应。一直知道,在心很深很深的地方,不是没有遗憾的,那么爱一个人,却没有得到。拓拔,你看,这么快这么快,就可以遇到似你的人。举手投足,一言一语,神貌俱似。虽然,也许并不一定及你优秀,并不一定有你那些让我心动的品质。但是,人生那么长那么长,像你的人那么多那么多。我不遗憾你的离开,我遗憾的是,你在心里的位置原来已经可以被替代。原来心动的,并不是一个人,而是同一类人。

对9说——

本期话题:回忆,怀念,难忘……到底是最初的那个人,还是那份逝去的青春让我们铭记在心头?把你的感悟和经历,说给小9听。

来信请寄: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邮局010号信箱 《星期9》编辑部,邮编:1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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