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审批工作

2009-04-09 07:30
现代农业科技 2009年1期
关键词:建设项目存在问题对策

胡 颖 冯 婷 马 波

摘要综述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审批的原则、主要任务及需注意的问题,并指出其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进一步加强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

关键词建设项目;管理审批;存在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V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09)01-0260-01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重要资源。人类对水敬而远之,傍河而居顺河而行以利之,筑坝架桥开渠疏浚以避之。兴利除害,河道承载了水利工作者无穷的希望和梦想。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河道将成为工程建设的密集地,水利现代化建设的主战场。已建、在建、规划建设的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等各类工程在河道星罗棋布。如何保证河道内建设项目协调发展,预防减轻各种灾害,维护河流健康生命,促进人水和谐,就成为摆在水利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因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也就成为水利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

1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审批

1.1审批原则

为了加强在河道范围内进行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防洪工程的安全,保证河道顺畅,保护开发利用江河道和防治水害,应当进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实际效益,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禁止在堤防和保护地建房,不得兴建任何生活、生产设施,顺堤方向(堤前坡)不得布置压力管道、缆线、架设通讯、电力线路(防洪专用除外)等工程。对于工期长、施工跨年度的工程项目,应有比较切实可行的渡汛措施。不得有危及堤防安全、河床、河岸及河势稳定的现象,不得产生碍航、阻断堤防等问题,也不得影响正常的巡堤检查和河道管理的开展。

1.2审批时主要任务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是法律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的重要职责,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加强社会管理、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一是做好审查管理;二是做好施工监督;三是做好违法违规事件的处理处罚等日常工作。

1.3审批时需注意的问题

(1)按照审批原则和技术管理要求,需批准实施的各项、各类工程,应服从河道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必须服从防洪规划及河道整治规划。发展规划一旦需要时,建设单位应无条件拆除,一切费用由建设单位自负。凡是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资源、堤防工程和设施,都必须按规定向河道管理部门缴纳工程维修养护费、占地费等其他费用,否则不予批准。

(2)施工前,建设单位必须事先将土地、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的批文,以及相关的设计文件报送河道主管机关报审待批。获得批准后,应主动接受河道管理部门监督、指导。水利监理及质监部门也需按合同签订条件进行行业规范管理,对违法、违规的工程项目,责令其停工并恢复原水利工程的原貌。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其责任。

2存在的问题

多年来,河道防洪工程、跨河桥梁、输气管道、供水管道、临河电厂等各类大中型建设项目大部分能自觉接受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基本走向正轨,但仍有一些建设单位以重点工程自居,未经审查强行开工。有的建设单位不尊重水利部门的审查意见,强行违法施工。还有个别建设单位不履行审查程序,盲目开工建设。

3对策

3.1加大宣传,依法管理

水利部门要从加大宣传力度入手,通过典型案例查处、电视曝光、媒体报道等形式向社会宣传河道管理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发动广大群众监督;加大了对违章、碍洪建筑物的清理力度;利用参加计划部门召开的有关建设项目规划、项目建设评审会议等机会,向建设单位宣传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上述途径,不仅可以达到宣传法律法规的目的,提高各级领导对加强建设项目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得到建设单位的理解和支持,也能增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道管理单位依法管河、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也使社会各界进一步理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有效地减少了违规、碍洪建筑物的产生,避免了国家人民生命财产不必要的损失。

3.2完善管理网络,杜绝违法事件

认真贯彻执行水利部、国家计委颁布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出台相应的配套性文件。一是明确河道主管机关各自的管理权限和职责;二是规范和统一审查文书;三是为了保证建设项目的审查质量,明确规定对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审查必须有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参加,审查意见必须经过主管总工把关;四是为了保证建设项目竣工后能及时清理施工现场,规定施工单位必须与河道管理单位签定清障协议;五是制定建设项目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设施应给予补偿,损坏河道工程应给予赔偿等规定;六是明确建设项目审查过程中发生的现场查勘、水文计算、专家咨询及技术论证会等项开支,由建设单位承担,列入工程前期费;七是规定建设项目施工期间的监督管理工作由项目所在河道主管机关负责,如有重大方案变更,由有审查权的河道主管机关进行重新审查。通过这些措施,使各级河道主管机关在审查过程中不越权、不侵权、上下配合,做到行业内部协调一致,杜绝建设项目未经审批就开工建设的现象,使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得以及时处理。

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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