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初,我国率先在黑龙江、河北和云南三省全省范围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内蒙古、上海、重庆、江苏、湖北等省、区、市也选择了部分县启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一事一议”解决集体公益事业的资金问题,是与农村税费改革配套实施的一项改革措施,旨在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村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所面临的筹资筹劳问题,引导农民自主开展自己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公益事业。今年,国家将平稳推进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