蒿 枝
2009年1月4日上午,阴霾了多日的天空终于绽放出灿烂的阳光,在灯火通明的云南省总工会会议厅第一排座位上,十位身披“云南省十佳农民工”鲜红色绶带的男女青年昂首端坐,他们身后,是125名头戴白色安全帽,身着绿色迷彩服的来自全省各地的农民工代表。他们是出席云南省总工会召开的2008年度全省“十佳农民工”表彰大会的。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江巴吉才,云南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卢正国,副主席杨建军、杨文学,省总工会纪检组组长、经审会主任陈欣生,副主席李晋云、王惠萍,云南省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省农民工工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杨刚华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坐。
江巴吉才在会议上指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民工作为工人阶级队伍的新成员,已经成为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劳动光荣,农民工可敬。广大农民工是经济建设的参与者、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城市发展的建设者、城乡改革的推动者。你们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和聪明智慧,在平凡的岗位上奋发有为,在创业实践中建功立业,为深化改革开放和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云南省的每一步发展、每一项成就都凝结和包含着广大农民工的辛勤汗水。
评选表彰“十佳农民工”,就是要向社会宣传农民工,营造尊重、关心、爱护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励广大农民工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和实现我省“十一五”发展目标建功立业,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次表彰的“十佳农民工”是我省农民工中的杰出代表,他们爱岗敬业、忘我劳动,刻苦钻研、积极进取,忠于职守、知难而进,吃苦耐劳、无私无畏。有的成为了企业的技术标兵、服务标兵、技术能手、创新能手;有的被企业评为优秀员工、优秀管理人员、先进生产者。从他们身上所体现出来的劳动热情、开拓创新意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无私奉献精神,集中反映了新时期工人阶级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时代风貌。全省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要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的感人事迹,学习他们积极探索、勇于拼搏的创业精神,学习他们诚实肯干、吃苦耐劳的优秀品质。要通过工会及社会新闻媒体,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农民工的关心,宣传农民工的作用和贡献,宣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引导全社会尊重、关心、爱护农民工,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工的生产积极性,为促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完善和落实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温家宝总理在去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发展劳务经济。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在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工作健康稳步发展方面作出不懈努力。我省有530多万农民工,广泛分布在我省国民经济建设的各行各业,广大农民工以其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精神,用勤劳的双手,为促进我省城乡经济繁荣、人民生活改善,推进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专门成立了农民工工作办公室负责农民工的培训、输出、转移和维权工作。省政府先后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云南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云南省关于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等文件,对农民工工作做出全面部署。省政府于2008年12月28日隆重召开表彰大会,表彰了一大批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民工。
全省各级工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重视支持下,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省总工会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通知》,组织全省各级工会领导干部收看了“全国工会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发动全省各级工会进行了农民工基本状况调查,并召开了云南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座谈会,对工会如何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进行了研讨。全省各级工会每年筹集300多万元资金,在元旦、春节期间为2万多农民工送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与铁路部门一道开行送农民工返乡的专列向农民工送冬被、请农民工吃年夜饭等活动。与省安全生产监督局、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局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采掘、建筑、加工制造等行业共同开展了“关爱农民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别行动”,推动了农民工生命安全与健康权益落实。省总工会拿出10万元订购了《农民工素质读本》、《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法律法规》3万册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并要求各单位组织农民工进行培训和学习。与广东省总工会等12家省市总工会签订了《泛珠三角·省际间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议书》,为维护我省在广东的s0多万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搭建了省际间共同维权的平台。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资清欠和安全生产等专项检查。2008年,省总工会组织300多名农民工到省工人疗养院疗养,并为他们进行体检和治疗。从2006年起,省总工会坚持每年评比表彰“十佳农民工”,并同时授予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每人奖励一万元人民币。昆明市成立了农民工维权中心,为农民工进行了救助、培训、就业推荐等项服务。这些做法受到广大农民工的欢迎。
虽然我们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但是,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情况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继续做好农民工工作,是全社会的责任,也是工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农民工工作作为工会组织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当前我省正处在全省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的进程中,正处在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新阶段,在未来一个时期里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将逐步由农业向非农业转移,由农村向城镇转移,由农民向工人转化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做好农民工工作,是一项事关我省现代化建设和平安和谐云南建设的长期而重大的任务。各级工会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充分认识到做好农民工工作,有利于维护工人阶级队伍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有利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地位,有利于
巩固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政权,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共建共享和谐社会建设,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努力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自觉肩负起时代赋予我们的重要职责。
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我省有530多万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的农民工只有92万,组织农民工入工会的空间还很大。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入会工作重要性认识。农民工是工人阶级的新鲜血液,是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农民工组织到党领导的工会中来,切实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直接关系到我国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统一,关系到工农联盟的巩固,关系到社会政治的稳定和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如果我们不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就可能给境内外敌对势力插手职工队伍和工会组织以可乘之机。二是要认真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特点的农民工入会方式。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三是委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符合农民工特点的会员管理方式,避免农民工会员流失。四是要积极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的工作机制,依法维护农民工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上级工会要结合《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指导和帮助新建企业抓好工会组建和农民工入会工作。五是进一步发挥企业工会的作用,增强工会对农民工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要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主动,依法、科学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中国工会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维护好包括广大农民工在肉的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党对工会的要求,是广大农民工的期盼,是工会义不容辞的职责。全省各级工会要把握切入点,找准着力点,突破重难点,在工作的推进中进一步总结带有规律性的方法和经验,切实增强工会组织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的能力。一是大力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督促企业招收和使用农民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把农民工的工资收入、劳动保护、工伤、医疗保险等方面内容纳入集体合同,从制度上保证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落实。二是抓好源头维权。充分发挥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作用,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工会政策主张,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订出劳动合同、安全生产、工资支付等方面的政策、规范和文件。三是加大劳动法律监督力度。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队伍建设,积极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仲裁,参与典型案件处理,协调配合参与劳动法律执法监察和监督。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四是认真履行工会组织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中的监督职能。加强对农民工职业安全、劳动保护的教育,努力推进企事业单位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五是切实维护农民工民主政治权益。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吸纳一定比例的农民工,参加企业民主管理。按照“因企制宜、形式多样、讲求实效”的原则,积极探索非公企业职工民主管理机制,大力推行职代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在乡镇(街道)探索区域职代会制度等,拓宽职工民主管理的渠道。在评定技术职称、晋升职务评选劳模和评先等方面,将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等对待。六是切实维护农民工的精神文化权益。积极搞好职工书屋的建设,发挥职工书屋满足农民工文化科学技术的要求和精神需求的功能,更好地农民工服务。利用工会职工学校、农民工夜校、工人文化宫等教育文化阵地,对农民工进行有关法律常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七是做好生活救助。以送温暖工程为载体,帮助农民工解决生活中遇到的特殊困难问题,为他们做实事办好事。八是帮助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难问题。以“金秋助学”为载体,帮助生活困难的农民工解决子女上学问题。只要我们扎实推进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才能真正实现劳动关系不同主体之间的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从而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社会的构建。
要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农民工的科学文化和职业道德素质。素质是制约农民工就业和维权的根本性因素。提高农民工素质,是促进农民工外出就业、稳定就业的基础工作,是功在当代、利在未来的一项紧迫性任务。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要把提高农民工素质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实事来办,要以农民工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思想、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引导农民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工人阶级的阶级意识,加快农民工融入工人阶级队伍进程的步伐。要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建设和谐文化,丰富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确立文明、进步、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促进农民工整体素质的提升。要将农民工培训纳入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和“创争”活动的工作范围,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农民工积极提升自身素质。要监督企业按法律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推动企业建立农民工培训制度。继续发挥工会现有教育资源和文化阵地的作用,抓好农民工的法律法规培训、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应知应会知识培训,提高农民工素质。
要扩大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各级工会要大力宣传农民工的作用和贡献,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树立理解、尊重、保护农民工的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关心帮助农民工的公益活动。争取新闻单位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民工的方针政策,宣传农民工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突出贡献和先进典型,加强对保障农民工权益情况的舆论监督。对优秀农民工要给予表彰奖励。要关心农民工的文化生活,创造条件满足农民工文化需求。总结、推广社会各界关心,保障农民工权益的好做法、好经验,提高对农民工的服务水平,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云南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卢正国宣读了云南省总工会关于表彰2008年度十佳农民工的决定。他说: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我国工人阶级队伍的新鲜血液,他们广泛分布在我省的各个行业,在职工队伍中占了较大比重。广大农民工以其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精神,用勤劳的双手,为促进我省城乡经济繁荣、人民生活改善,推进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重大贡献。近年来,全省各地涌现了一大批敬业奉献、精通业务、品德高尚的优秀农民工代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民工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农民工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重农民工、关心农民工、爱护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励广大农民工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建功立业,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过各级工会层层评选推荐,向社会公示,云南省总工会决定授予杨文献、李朝芝、王远琼、李银军、李如荫、张少青、毛义开、熊朝剑、黄烽、叶怀卿10位同志为云南省“十佳农民工”荣誉称号,并同时授予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
云南省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省农民工工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杨刚华,南涧县永发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钢筋组组长、农民工代表李如荫也在表彰会上作了发言。来自全省各州市、各产业及厅局工会的干部近400人参加了表彰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