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病残犯人假释之争

2009-03-31 02:53杨万国
新西部 2009年1期
关键词:服刑人员罪犯四川省

杨万国

2008年年末,成都阴冷,陈晓兰(化名)探头望向车窗外,显得有些急切而新奇。

54岁的陈晓兰是成都女子监狱的在押女犯,她已经18年没回家了。12月15日这天,成都女子监狱安排专门车辆,由监狱干警陪同,送她回家。

四川省监狱系统从2008年9月开始,加大了对“老病残”服刑人员假释和保外就医工作。此次大规模假释“老病残”服刑人员,被称作是四川省“建国以来最大的假释行动”。

陈晓兰便是获假释提前回家的服刑人员中的一位。

一千余“老病残”走出监门

跨出监狱的大门前,陈晓兰揣好她的假释裁定书,提起两蛇皮袋被褥衣物。留在监狱里的,是不想再回首的经历。

1989年,陈晓兰遭车祸重伤,脾脏被摘除。一年后,因遭丈夫虐待,她将丈夫杀死。接下来是羁押,判刑。1993年,她从无期减为有期徒刑18年。

如果不是这次大规模假释“老病残”服刑人员,陈晓兰要到2010年3月才能刑满回家。

和陈晓兰一样,截至2008年12月31日,四川全省监狱系统已有千余名“老病残”服刑人员被送回家。而四川全省能享受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老病残”近2000人。2009年,此项工作将继续进行。

包括陈晓兰在内,此次成都女子监狱共有22名“老病残”服刑人员获减余刑、假释。另外还报批了20名享受暂予监外执行的“老病残”。而往年,整个监狱包括正常服刑人员在内的假释名额只有四,五人。

名额的爆增,源自四川省监狱系统的现实境况。

据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处长孙增介绍,因为行刑制度和刑罚观念不同,欧美一些国家的假释率可以达到40%,而中国的假释率一般每年不超过3%。四川省的假释率只有O.2%左右。加上四川省监狱在押犯人基数在全国位于前列,目前,川内监狱滞留的“老病残”达到5000多人。

让孙增印象深刻的是,调研中,省内监狱普遍反映“老病残”服刑人员多,其中部分服刑人员年龄较高或身体残疾,生活自理困难,需要人专门护理,管理难度很大。

2008年5月,四川省监狱管理局牵头起草了《依法办理“老病残”罪犯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规定》。8月11日,《规定》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联合行文的形式下发。其中规定:服刑二分之一以上、年满60周岁的女性罪犯和年满65周岁的男性罪犯,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罪犯,经监狱考核达到提请假释分数的,确有悔改表现,已丧失危害社会能力的,可以依法提请人民法院裁定假释。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文件中,地震因素被纳入假释考虑范围。文件规定,可以优先提请假释的对象还包括,“因自然灾害或罪犯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确需本人赡养老人或抚养幼年、残疾子女的服刑人员,改造表现一贯较好,且符合假释法定条件的。”

孙增认为,这条主要是针对抗震救灾考虑的,这样可以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家庭和睦,维护社会稳定。

位于此次汶川大地震重灾区的阿坝监狱,目前已有200多名家庭受灾的服刑人员因此获假释或减余刑。

“三无人员”的回家之路

周红玉对四川省监狱系统的这次大清理,感到振奋。

作为成都女子监狱监区长,周红玉负责的是“弱势群体犯人”监区,集中的都是老弱病残女犯。她说,为照顾好这些人,监狱需要给每个病犯和60岁以上的老年犯,选派两名健康服刑犯,协助监狱民警全天护理。为了保证犯人的营养,每天中午和下午吃饭有肉,早上银耳汤和豆浆鸡蛋换着吃。“还不能老给她们吃馒头,我们最近还要买面包机,变着花样给她们改善生活。”周红玉说。

周红玉还是陈晓兰的专管民警。

在监狱的10多年里,陈晓兰是“三无人员”:无人接见,无汇款,无包裹。她有两个儿子,还有8个姐妹,但从无人来探望她:她给家里写过信,没有回音后便没再写。在周红玉的记忆中,陈晓兰进监狱后,一直小便失禁,而且经常肠粘连,肠梗阻半夜犯病,就要送医院治疗。让她感到欣慰的是,经过多年治疗,陈晓兰的病已基本全愈。但是由于现行政策限制,陈晓兰迟迟得不到假释,只能滞留监狱。

陈晓兰的家就在地震重灾区什邡红白镇,18年前她走的时候,大儿子8岁,小儿子3岁。

地震后儿子还活着吗?她不知道。回家后儿子是否接纳她?她心里没底。“儿子不喜欢,我慢慢来。”她像说给别人听,又像说给自己听。

12月1 5日下午3点多,送陈晓兰的车子到达红白镇派出所,陪同的管教干警周红玉和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了手续交接。

来到村口,陈晓兰看见自家的房子,已是一堆瓦砾。村妇联主任梁崇玲赶来,亲热地喊她“陈姐”。陈晓兰一时局促得不知怎么答应。她从村人口中得知,母亲已经去世好几年了,大儿子到邻镇做了上门女婿,多年没回家,小儿子流浪长大,“现在在外面混”。

傍晚,被通知的小儿子赶回来了。村长不断劝说儿子叫一声妈,但他始终没叫出口,对望,沉默,僵持。

梁崇玲主动把陈晓兰安置在自家震后新建的房屋内,临时搭起的板床上,陈晓兰小心地铺上新买的床单。临别,周红玉拉住梁崇玲的手,一遍遍叮嘱,“陈晓兰在监狱里一直是改造积极分子,各方面表现很突出才获得了假释,请你们一定要多给些照顾。”

是人性化还是“甩包袱”?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穷窝,我们管教民警对她们再好,也抵不上亲人一句话。”周红玉说,把这些滞留监狱的“老病残”假释回家,既有利于减轻监狱的行刑成本,也有利于犯人提早适应社会。

但是,这一说法遭到了一些人的质疑。有人在报纸上撰文称,监狱把“老病残”以假释的名义推向社会,是“甩包袱”。

不过,在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生,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检察官尚爱国看来,服刑人员假释到社会上可以得到家人照顾,得到更好的治疗,而国家也可以把有限的行刑成本用在刀刃上。

孙增也否认他们是“甩包袱”。用他的话说,监狱医疗条件有限,此次大规模假释“老病残”,有利于整合监狱和社会的医疗资源,使服刑人员得到更好的治疗和照顾,“最大限度地维持服刑人员的健康和保障他们的生命权”。他还表示,此次大规模清理,并非放松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而是在法律条款内依法办理。

周红玉熟悉政策的具体执行过程,她介绍,依据“罪犯考核评分细则”,监狱根据罪犯在认罪悔改,遵守监规、思想改造,劳动改造、安全生产,生活卫生等方面的表现,每日记分,每月小结。每季度,根据累积积分高低对服刑人员进行排名。监狱按照择优的原则提请减刑假释,排名在前面的服刑人员才有机会。而

像陈晓兰这样的“老病残”服刑人员,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按照过去的执行办法,他们的奖励积分难以排名到前列,也就迟迟无法获得假释。

根据新办法,“老病残”服刑人员主要考核其悔罪态度和思想改造。同时,文件规定,“老病残”服刑人员积分只要达到正常服刑人员起报分数线的60%就可以申报假释,而且不受提请比例名额限制。

“过去的办法,其实对他们是不公平的”,在周红玉看来,“现在的办法更公平,更人性化”。

扩大假释需加强社会监管

其实,对于此次大规模假释“老病残”服刑人员,周红玉多多少少还是有些担心的。在她看来,过去监狱不愿意多使用假释,主要就是担心服刑人员被假释到社会上后,再次犯罪。而在中国的刑罚执行中,假释的核心条件是“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

根据我国的假释程序,由监狱考核罪犯,提请法院裁定,检察院监督,到社会上后,由当地的公安机关负责日常监管。周红玉说,一旦犯人再犯罪,就要实行“倒查制”,层层追究责任,轻则处分,重则以渎职罪追究刑责。所以,对于假释人员,他们会特别慎重。

当然,也不排除一些犯人会伪装悔改表现,但管教民警会在服刑人员的日常劳动、学习和生活中寻找蛛丝马迹,“很难量化,但我们会悄悄观察,看这个服刑人员有没有包容心,人际关系处理得怎么样,别人对他好,他有没有感恩心。”周红玉说。

同时,监狱提前几个月就开始针对假释人员进行技术、文化和政治方面的教育,主要培养其生活适应能力,并进行心理疏导。

据孙增介绍,监狱也加强了交接环节,强调公检法司的配合。假释前会征求当地公安机关、安置帮教办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与社区衔接,落实监护人和具保人。“对生活医疗有困难的服刑人员,当地民政部门也会按照有关政策妥善安置。”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驻燕城监狱检察室主任徐海法看来,目前我国假释难以扩大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社会监管力量不够,法律规定应该由当地公安机关管理,但是公安几十项工作,压力很大,管不过来。他认为,中国一方面应该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同时也应该有专门的机构、专人来管理假释人员,将监管落到实处,同时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但不管怎样,陈晓兰已经开始了她的新生活。村里将重新划地给她,老年人享受的每年480元的集体补助,也将给她补办。

陈晓兰和小儿子用邻居给的木板和油毡,搭建了“过渡安置房”,在那里度过了元旦。

1月3日这天,儿子终于叫了她一声“妈”,陈晓兰觉得很欣慰。

陈晓兰计划,等安顿下来,想利用在监狱学到的钩花,织鞋袜手艺,做点小生意,“靠自己的双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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