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展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战略对策分析

2009-03-23 10:10
商业经济研究 2009年6期
关键词:教育观念政策法规质量管理

徐 坚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我国的国际教育服务贸易近年来虽有较快的发展,但与其他主要发达国家相比,有着相当大的差距。为了尽快缩小这一差距,并赶上其他主要发达国家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的水平,我国应采取相应的战略对策:树立新的国际教育服务观念并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完善我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政策和法律支撑体系;加强我国国际教育服务的质量管理以增强出口竞争力;扩大教育服务对外开放并积极拓展国际教育服务市场。

关键词:国际教育服务贸易 教育观念 政策法规 质量管理

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属于国际服务贸易的范畴,是以教育服务为对象的贸易,是国际服务贸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际服务贸易在教育领域中的反映。国际教育服务贸易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已成为国际经济贸易中发展速度最快的部分,在国际经济贸易中的比重不断上升。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给教育水平较发达的国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美国作为国际教育服务贸易中最大的出口国,在1993年仅留学生学费这一项,教育服务出口的净收入就达到了55亿美元。因此,各国政府都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同时,发展中国家出国留学的人数也在日益增加。许多发展中国家亟需懂外语,熟悉国际行业规范和国际法律,了解国际惯例,精通多国文化和思维方式的高级人才。对于这些国家而言,通过开放教育市场可以促进本国现代化教育体系的形成,发挥教育在国家发展中的基础作用,进而提升国家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同样能促进其经济的高速发展。

世界经济的一体化意味着我国的国际教育服务将进入全球市场,获得一个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新的市场环境;得到在全球化竞争中不断成长发展的机会;同时也将面临世界教育服务强国进入我国的竞争压力和挑战。这种挑战是全方位的,会涉及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不同方面和不同环节。为了有效地应对这一挑战,我们应该采取更为积极的发展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方针策略,进一步加快教育改革步伐。其具体行动策略应着重考虑以下几点。

树立新的国际教育服务观念并制定长远发展规划

我国的国际教育服务贸易要发展,首先要解放思想,观念的转变是一切变革的先导。只有解放思想,树立新的国际教育服务观念,才能有所突破和创新,才能切实发挥我国国际教育服务业的比较优势,缩短与教育发达国家的差距。当前国际教育服务在全球已经作为贸易的方式存在。因此,无论是我国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工作者还是国际教育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都应当及时转变观念,明确把握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市场的运行机制,把国际教育服务业放在国民经济这个有机体中去审视和权衡,要从提高我国综合国力的战略高度来看待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以及它将给我国经济文化和教育事业带来的益处,明确其战略地位和重要性。

目前主要发达国家在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方面都制定了长远的发展战略,并辅之以相应的政策。如英国就是明确提出跨境教育促进出口效益的国家。1999年英国提出一项动议,将其从4个主要讲英语国家招收外国留学生的份额由1997年的17%增加到2005年的25%。为此,英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包括简化一些国家学生入境的申请程序、通过各种渠道为留学生提供获得资料的便利、为留学生提供更多的校园内课余工作和假期打工的机会、扩大英国奖学金名额等。另外英国政府还制定了“理工科毕业生培养计划”(SEGS)和“苏格兰应届毕业生延签计划”,使更多的海外毕业生可以在完成学业后获得继续在英国居留与工作的机会。

而现在我国还没有制定这方面的战略目标。因此我国应正确把握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发展机遇,密切关注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方向,以国家的长远发展战略为出发点,制定发展我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战略规划,逐步改变我国在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格局中的劣势地位,使我国从最大的国际教育服务贸易进口国转变成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强国。政府应当对我国教育服务贸易的全局和发展方向进行全面规划,制定中长期发展纲要,并且围绕这一纲要,制定科学、可行的行动计划,通过实行相应的政策,刺激我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

完善我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政策和法律支撑体系

很多发达国家为了发展本国的国际教育服务贸易,争夺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市场,都建立了一套较完整的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政策和法律支撑体系。如澳大利亚是近年来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增长最为迅速的国家。澳大利亚的教育服务贸易发展如此快速,除了其具有的地理、语言优势之外,与该国政府的政策导向和采取的各项积极措施分不开。2000年澳大利亚颁布《海外学生教育服务法案》、《海外学生教育服务条例》,目的是保护来澳留学生的学习与生活的利益,以此维护本国教育声誉,从而为教育出口的顺利发展奠定法律依据。澳大利亚政府还建立了两个促进海外教育事业的官方机构:澳大利亚教育国际开发署和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

我国的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开始于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后。尽管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来推动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然而由于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是WTO框架下一种重要的服务贸易,受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约束,而我国现有的政策和法律制度没有能够很好地规范我国国际教育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很多政策和法规不适应出现的新情况、新形势,我国的国际教育服务贸易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这就需要从一个崭新的角度来构建教育服务管理机制,如质量认证机制、拨款机制、法制约束机制、评估机制等。另外,要加强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法律法规建设,对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活动给予法律规范,依法处理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法律关系,明确国际教育服务贸易中的权利、义务。目前,我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立法工作还很落后,应作相应调整。

因此,为保证我国的国际教育服务贸易能沿着正常、健康的轨道发展,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要加强对WTO有关条款原则的研究, 熟练地掌握WTO的条款和政策界限。尽快建立健全既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目标,又不违背WTO原则,经得起WTO司法审查的法律、法规。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税收、投资、优惠条件等要以法律形式规定下来, 要增加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透明度,使我国的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真正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推动我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

要借鉴海外先进的国际教育服务贸易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管理体制,使我国国际教育服务业更适应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的潮流。要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政府主要通过对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规划和立法,国际教育经费的管理与控制,国际教育服务机构质量的评估与监督三个方面来对我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实施有效的宏观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对民办教育的政策支持,增强民办教育的生存能力和竞争力。办学主体要多元化,对公立大学、民办高校、股份合作制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都给予平等的生存空间,使他们能获得同等的发展机会。要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用事业、感情和较高的待遇留住和吸引优秀人才。

(三)制定适度的国际教育服务贸易保护政策

面对实力强大的国外国际教育服务机构,我国应在WTO允许范围内,实行适度的保护政策。教育主权涉及国家基本的政治文化经济利益,是每一个主权国家都必须坚决维护的基本权益。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是全部开放国际教育服务业的。另外在吸收国外先进文明成果的同时,保持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也是我们的神圣职责。

因此,面对外国高水平教育服务业的冲击,我们必须制定适度的国际教育服务贸易保护政策。在这方面,要区别不同情况以采取不开放、部分开放、全部开放不同的政策:凡涉及国家主权和安全的教育部门或项目,应采取不开放的政策,不允许外资进入;其他可开放的教育部门或项目,允许外资进入,但不允许外商独资。

加强我国国际教育服务的质量管理以增强出口竞争力

国际教育服务的质量是教育服务国际竞争力的集中体现,有质量才能有生存,教育服务的国际竞争说到底也就是质量的竞争。目前世界上主要的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大国都非常重视国际教育服务的质量管理。为保证英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声誉,英国高等教育委员会于1995年10月颁布了《高等教育境外合作办学实施准则》(共十五条)。该准则特别强调境外办学的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比如规定学生入学资格、课程设置、学制都必须与英国国内的相应规定保持一致,英国大学必须完全控制考试和评估方法等等。

我国只有培育出高质量的国际教育品牌,为国际社会培养高质量的人才,这样才能提高我国国际教育服务业的竞争力。当前,各国国际教育服务机构面临的是更大规模的竞争,各国国际教育服务的质量就有机会按照国际标准接受严格的比较和检验。而我国国际教育服务的质量不容乐观,迫切需要提高,高质量的国际教育服务也是教育服务出口的保证。所以,要把提高国际教育服务质量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的重点目标。

(一)调整人才培养目标并提高教师专业水平

国际教育服务质量的提高涉及生源情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教育管理水平和办学条件等各个方面,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我国的国际教育服务机构应从知识经济时代的特点出发,调整人才培养目标,改革课程设置、教材选用、教学模式、考试和评估体系。

要借鉴国际上先进的教材,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进行教学,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所培养的人才只有具有创新能力,我国的国际教育服务产品才能追赶并超越其他国家,才能在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要提高教师的专业服务水平,教师的质量是影响教育服务质量的最直接因素,要给教师提供更多的进修深造的机会,使他们能通过不断的学习和研究来促进自身的发展;另外还要充分利用国际教育资源,通过引进国外优秀的教师来我国的教育服务机构任教这种方式,不断提高我国教育服务师资队伍的整体实力。

(二)调整专业设置并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专业

要积极调整专业设置,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专业。我国高校的大部分学科与发达国家高校相比有较大的差距,然而我国高校也有某些学科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在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市场上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如中国语言文化、中国传统医学、基因组研究、农业生物技术。近年来,我国在细胞工程学领域取得了较快发展。另外我国在航天科技,核能应用,船舶以及在测绘、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的学科建设上也取得了更为引人瞩目的成就,使我国在这类科学与技术方面走在世界的前列。因此,应充分发挥我国在这些学科方面的优势,发展我国在国际教育服务市场上具有比较优势的教育专业服务,重点投入优势学科建设,大力扶持优势学科的成长,更大规模地吸引境外学生来华学习,进而提高我国国际教育服务的竞争力。

扩大教育服务对外开放并积极拓展国际教育服务市场

(一)开放国内教育服务贸易市场

发展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是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开放国内教育服务贸易市场,可以吸引大量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可以培育新的优势学科,提高国内教育服务业水平,改变我国国际教育服务业发展滞后的现状;还可以扩大我国的教育服务出口。因此应结合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发展趋势,根据我国教育服务业的具体情况,稳妥、慎重、有重点、有步骤、分阶段地开放国内教育服务贸易市场。

思想观念要向国际化转变,凡事从全球角度看问题。要根据WTO有关教育服务贸易的规定,在既考虑国际惯例,又考虑国情的基础上,来确定教育服务业的开放度和保留度。要加强我国教育服务机构的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如机构合作、学生间的交流、教师与科研人员的合作、项目之间的合作。要实施自己培养、自己培训和从国外引进并举的人才战略,实现与国外教育服务机构在学历、学位、学分互认及质量认证制度上的相互承认,建立中外学生互换、教师互派、学者互访的国际人才交流体制。还要加强政府教育服务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流。

积极推动中外合作办学健康发展,特别要支持鼓励我国高等学校和国外高水平的大学采取多种形式合作办学,迅速培养能够适应国际竞争的管理、金融、法律、高新技术等方面的人才。特别是要加快培养一批熟悉教育服务贸易的人才,使他们熟知《服务贸易总协定》有关教育服务贸易的条款,能够根据WTO的有关条款,周密地考虑可能影响我国各级各类教育服务发展的细节,为教育决策提供参谋。要积极参与国际教育市场的竞争,鼓励我国有条件的教育服务机构到国外办学,注意发挥我国教育服务的区位优势和部分学科优势等,更大规模地吸引境外学生来华学习,以积极的姿态去占领国际教育服务市场。

(二)树立国际市场营销意识并制定相应营销战略

我国的国际教育服务机构应当树立国际市场营销意识,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营销战略,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扩大其教育服务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占有率。目前我国的教育服务机构的国际营销意识还比较淡薄,缺乏到国际市场上去推销自己的主动性。虽然近几年有关部门和机构在国外组织了一些有关我国教育服务的说明会和展览,但方式和手段都比较单一,很少采用一些适应信息时代市场需求的宣传手段,因此影响都不是很大,使得我国许多的优秀教育服务产品没有为国外所了解,失去了很多潜在市场,影响了我国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

因此要想提高我国国际教育服务在国际教育服务市场上的竞争力,就必须强化我国国际教育机构的营销意识,运用科学的营销手段在国际市场推销自己的教育服务产品,这对于处于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中的我国国际教育服务机构而言是具有决定意义的。搞好教育服务市场营销的关键在于以下四个方面: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机构应根据对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市场和国际教育服务贸易产品的分析,明确当前的任务,确定核心营销战略;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机构应对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市场的各个部分进行分析研究和细分,选择有助于发挥自身的竞争力,进而获得竞争优势的目标市场。这样有助于将其优势资源运用到最适合的地方,从而避免资源的浪费;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机构应对自己产品的质量、价格和公众认可度有一个准确的定位,使自己的国际教育服务产品适应某一细分市场;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机构应及时了解消费者对营销方案实施的反应,并作出相应的调整。

综上所述,我国在国际教育服务贸易领域,要与国际教育服务市场接轨,还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我们要审时度势,在防范发达国家的教育服务机构对我国国际教育服务市场的冲击的同时,积极地投入国际教育服务市场,在激列的竞争中站稳脚跟,迎难而上,抢占国际教育服务市场的制高点,不断发展壮大自己,使我国由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大国发展成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强国。

参考文献:

1.周满生.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新趋向及若干对策思考.研究动态,2002(9)

2.邬志辉.教育全球化—中国的视点与问题.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3.国际教育服务贸易专题研究组.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最新发展.教育发展研究,2002(7)

4.靳希斌.国际教育服务研究—理论、规则与行动.福建教育出版社,2005

作者简介:

徐坚(1965-),男,硕士,四川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讲师。1987年毕业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英语系;1999-2000年,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语言学系访问学者;2006年获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研究方向:国际教育服务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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