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央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0亿元。农业部、财政部12月26日联合制定并印发了《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据此规定:
今年购置农机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含农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取得当地工商登记的奶农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办的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
补贴机具种类12大类38小类的128个品目,新增加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补贴标准总体上继续执行30%的补贴比例。血防疫区执行“以机代牛”50%的补贴政策,汶川地震重灾区县补贴50%。单机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根据实际需要,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补贴限额12万元。
一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一套;直接从事植保工作的植保作业服务队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植保机械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台套。一个生鲜乳收购站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不超过1套。一户农民(渔民)年度内补贴购置增氧机、投饵机、清淤机的数量分别不超过6台、6台和1台。
农民购买补贴机具时,须通过乡镇农机管理机构向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农机主管部门依据优选条件和报名先后确定补贴受益对象。
优选条件: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包括农机专业化组织);配套购置机具的(购置主机和与其匹配的作业机具);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的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奶农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办生鲜乳收购站、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
农民实行差价购机,购机农民只需缴纳扣除补贴的差价款,就可提货。允许农民以拟购买的农机具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贷款。
为了加强社会各界对补贴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的监督,农业部还公布了补贴机具质量举报投诉电话:010-67347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