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宁
五四时期,虽然仍处于严重的内忧外患的民族危机中,但当时的启蒙思想家如胡适、李大钊、鲁迅等却提出了极为宝贵的世界主义观念,对民族主义形成了良性的制约。作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领袖,陈独秀更是超越了狭隘的民族主义情绪,以一种开放的心态和世界的眼光,站在理性和民主的立场上,对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进行审视和检讨,表达了追求“世界大同”的美好理想。不仅在当时产生了振聋发聩的思想解放作用,而且成为全球化时代对传统民族观、国家观重新进行反思和纠偏的可资借鉴的思想资源。
一
民族主义并不是传统中国的固有特征,而是近现代历史发展的重要产物。在中国古代是没有明确的国家和民族概念的,各封建王朝所持有的是一种十分独特的天下观,没有族群、疆域和主权的明确概念。鸦片战争以后,闭关锁国的清政府开始经历“数千年未有之变局”,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轰开了中国的大门,中国被迫卷入世界现代化的潮流,被强迫纳入到世界格局当中。传统的天下共同体和天下观念在西方世界的冲击下也逐渐瓦解。中国的一批先进知识分子开始对世界地理和国际格局有所了解,但他们的“开眼看世界”是带有很强的被迫性质的。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早年陈独秀的民族国家意识开始了萌芽,即由传统的家族思想向近代民族思想过渡。陈独秀1879年出生在安徽安庆一个书香世家,其幼年时期的主要理想不过是读书做官、光耀门楣。这种想法在1895年后发生了重要转变。他后来有一段自述回顾了自己思想的这种转变:“我十年以前,在家里读书的时候,天天只知道吃饭睡觉。就是发奋有为,也不过是念念文章,想骗几层功名,光耀门楣罢了,哪知道国家是个什么东西,和我有什么关系呢?到了甲午年,才听见人说有个什么日本国,把我们中国打败了。到了庚子年,又听什么英国、俄国、法国、德国、意国、美国、奥国、日本八国的联合军,把中国打败了。此时我才晓得,世界上的人,原来是分做一国一国的,此疆彼界,各不相下。我们中国,也是世界万国中之一国,我也是中国之一人……我生长到二十多岁,才知道有个国家,才知道国家乃是全国人的大家,才知道人人有应当尽力于这大家的大义”,同时开始思考“我们中国何以不如外国,要被外国欺负”的重要问题。①
基于这样的心理背景和价值追求,陈独秀1901年东渡日本寻求富国强民的理论和方法,回国后发起爱国演说会、参与组织安徽爱国社,又在芜湖创办《安徽俗话报》,其目的是使用浅显的语言宣传反帝爱国的思想启迪民智。在创刊号上,陈独秀开宗明义地提出“我开办这报,是有两个主义,索性老老实实地说出来,好叫大家放心。第一是要把各处的事体,说给我们安徽人听听,免得大家躲在鼓里,外边事体一件都不知道。况且现在东三省的事,一天紧似一天,若有什么好歹的消息,就可以登在这报上,告诉大家,大家也好有个防备。我们做报的人,就算是大家打听信息的人,这话不好吗?第二是要把各项浅近的学问,用通行的俗话演出来,好教我们安徽人无钱多读书的,看了这俗话报,也可以长点见识。”②同时创刊号上又刊登了陈独秀《瓜分中国》一文,其保家卫国、救亡图存的明确意图跃然纸上。可见,当时陈独秀已经形成了比较明确的民族主义意识,所作所为都是以挽救国家和民族的危亡为根本宗旨的。
此时陈独秀对于这种民族国家观念比较系统的表达,是他1904年在《安徽俗话报》上发表的《说国家》一文。文章指出:“当今世界各国,人人都知道保卫国家的,其国必强;人人都不知道保卫国家的,其国必亡。”那怎样才算得是一个国家呢?“第一,国家要有一定的土地……第二,国家要有一定的人民……第三,国家要有一定的主权……缺少一样,都不能算是一个国。”同时他还特别解释,所谓“一国的人民,一定要是同种类、同历史、同风俗、同语言的民族”。民族国家的主权,归全国国民所共有,“一国之中,只有主权居于至高极尊的地位,再没别的什么能加乎其上了。”③这篇文章对民族国家三要素的论述,很明显是受到法国近代国家主权理论的影响,反映了西方近代民族主义的基本精神。
值得注意的是,早年陈独秀所产生的这种民族主义意识,反对狭隘的盲目排外的思想,在其主持制定的《安徽爱国社拟章》的五点戒约中就有“戒盲昧仇洋”④的相关规定。此时的陈独秀经过日本留学,已经开始接受西方近代民族主义的基本精神和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的新思想,并对清政府的腐败统治有着深刻的认识和深恶痛绝,对传统的专制统治也进行了一定的批判,他的民族主义思想是建立在民主自由平等基础上的政治民族主义,是顺应世界潮流、追求变革和进步的。当然,此时陈独秀的民主主义思想尚处于发轫阶段,建立于其上的民族主义思想还不成熟,世界主义思想也不明显。
二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推翻了满清政府的专制统治,建立了中华民国。陈独秀也曾一度兴奋,并在安徽省都督府任秘书长一职,但他在任上没有也不可能施展他的政治抱负。不久,民国政府陷入党争,袁世凯阴谋复辟帝制,国政日益腐败混乱,他的种种期望顿时消散。1912年4月,陈独秀主动辞去秘书长一职。后又因反袁斗争失败,逃亡到上海。陈独秀只能在苦闷与彷徨中,不断求索、寻找救国救民的道路。1914年7月陈独秀第五次东渡日本,其时第一次世界大战刚刚爆发,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陈独秀对民主、民权、民族、国家等问题都产生了更深一层的醒悟。
1914年11月,陈独秀在章士钊的《甲寅杂志》上发表了颇受争议的《爱国心与自觉心》一文,其世界主义的眼光开始凸现,民族主义思想也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体现了理性主义和民主主义的新觉悟。他站在理性主义和民主主义的角度,对狭隘的爱国观进行了猛烈的批判。文章首先指出中国人和欧美人对待国家的两种不同的态度,“中国人之视国家也,与社稷齐观,斯其释爱国也,与忠君同义。”而“近世欧美人之视国家也,为国人共谋安宁幸福之团体。人民权利,载在宪章,犬马民众,以奉一人,虽有健者,莫敢出此。”同时强调人民之所以要建立国家,就是要“保障权利,共谋幸福”,所谓“爱国者何?爱其为保障吾人权利益吾人幸福之团体也。”陈独秀还特别谴责和批判了“德、奥、日”式的爱国主义,认为其爱国主义乃是威权式穷兵黩武的帝国主义,是“不知国家之目的而爱之者”,因而是“人权自由主义之仇敌也”。他激动地说:“国家者,保障人民之权利、谋益人民之幸福者也。不此之务,其国也存之无所荣,亡之无所惜。”“盖保民之国家,爱之宜也;残民之国家,爱之也何居。”⑤在面对“恶国家”与“无国家”的两难选择时,狭隘民族主义的选择通常会是“恶国家也胜于无国家”。但在这篇文章中,陈独秀却得出“残民之祸,恶国家甚于无国家”的结论。对于这样的见解,无论当时还是后世,一直存在许多批评。《爱国心与自觉心》发表后,章士钊说:“读者大病,愚获诘问叱责之书,累十余通,以为不知爱国,宁复为人,何物狂徒,敢为是论。”⑥
实际上,陈独秀并不一般地反对爱国主义(他自己其实就是坚定的爱国者),他所表达的实际上是对狭隘民族国家观念的一种反省。他所反对的只是非理性的盲目爱国,而他寻求的是一种理智的宪政下的爱国主义,是以人权的保护为基础、以个人的解放和自由作为终极目的的爱国主义。国家对于人民有权利,人民对于国家亦有权利;人民对于国家有义务,国家对于人民亦有义务。对于一个不保障人权的坏政府,实在不应该爱,相反还必须打倒它。在这里,陈独秀强调国家的合法性基础来自于人民主权,他对狭隘的民族主义国家观给予了猛烈批判,其世界主义倾向已经是相当明显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