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纯柱
摘要: 结合凤台县养猪业的实践,探讨了凤台县养猪业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今后养猪业的发展思路,以期推动凤台县养猪业的发展。
关键词:养猪业;现状;发展思路
中图分类号:S858.28文献标识码 : A文章编号: 1007-5739(2009)20-0383-01
凤台县地处淮河中游,属黄淮海平原农业大县,农副产品资源丰富,养猪业生产历史悠久,是江淮地区优质商品猪产地之一,曾被国家列为全国商品猪生产基地县。近年来,凤台县实施了养殖业致富工程和省畜牧富民行动,促进了养猪业的较快发展,养猪总量持续增长,生产水平逐年提高,已成为凤台县畜牧业发展的主导产业和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经。
2008年,凤台县生猪饲养量近36万头,其中年末存栏13万头,出栏22.8万头,商品猪出栏率达171%,规模养殖比重达到46%,比“十五”末饲养量增长8.3%,规模养殖比重提高近10个百分点。目前,全县年出栏3万头商品猪以上的乡镇有5个,拥有存栏300头能繁母猪以上的种猪场3个,年出栏50~500头商品猪的规模养殖大户284个,其中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69个。养猪产业化进程加快,龙头企业实力逐步增强。目前,绿洲林牧有限公司养猪场、城北众友养猪场、刘集孤山养猪场、丁集张巷养猪场、关店程开先养猪场等年出栏商品猪均在3 000头以上,涌现出市级龙头企业2家,县级龙头企业5家,农民养猪专业合作组织6家,列入国家级标准化生猪示范场项目建设5家,其中绿洲林牧有限公司生产的瘦肉型商品猪已通过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风台县家畜改良站兴建的安徽省第1家县级种公猪鲜精供应站,已面向全县及周边地区开展猪人工授精服务,加快了养猪业良种化进程。
尽管凤台县养猪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正面临着一些深层次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生产能力不强,生产方式亟待转变。当前,凤台县养猪业生产方式还比较落后,农户小规模养殖仍占主导地位,场舍规划建设不合理、兽药和饲料使用不规范、消毒制度不严格、粪污处理不到位的现象比较普遍,生猪标准化生产有待进一步推广。二是产业化经营水平不高,辐射能力不强。凤台县还缺乏生产规模大、品牌效益高的龙头企业和带动能力强、组织化程度高的养猪专业合作组织,抵御生产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产业化发展仍处于低级阶段,制约了生猪产品附加值和产业效益的提高。三是养猪业投入少,发展后劲不足。由于优惠政策少、投资渠道窄、融资困难等问题,导致生猪良种繁育、动物防疫等基础设施薄弱,养猪业的发展后劲不足。
从凤台县养猪业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来分析,要想发展现代养猪业,保证养猪业健康稳定发展,必须理清思路。
首先,养殖场从业者要树立5种意识。一是树立疫病防控首位意识,确保猪群安全无疫。是否控制好疫病问题是养猪业成败的关键,切不可因生猪供不应求而松懈疫病防控,对补栏生猪一定要隔离、观察、补免,同时加强消毒等日常饲养管理。二是树立市场风险意识,避免盲目发展。把握市场波动一般规律和自身猪群结构、生产能力,理性补栏,适时出栏,避免因价格下调而遭受巨大损失。三是树立良种意识,挖掘生产潜力。要从定点种猪场引进良种外二元母猪补栏饲养,开展外三元杂交商品瘦肉型猪生产。对从市场上购进的仔猪育肥要谨慎。在行情好时生猪品种差价不明显,一旦价格回落,良种优势将充分体现,既节约成本,又能提高市场竞争力,降低风险。四是树立标准化意识,发展适度规模养殖。有规模才有效益,标准化才能保障效益。科学选址,健康养殖,按照“良种、良舍、良法、良料、良防、良销”的六良配套养殖模式组织生产。五是树立协作意识,形成群体规模优势。通过畜牧技术推广部门、各类协会等中介组织,及时了解市场行情变化,安排生产计划,调整生产规模,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其次,政府和畜牧部门要加强引导和监管,建立好5种机制。一是建立市场预警预报机制。认真做好市场调研,建立健全生猪产销信息网络和预警预报体系,全面掌握产销情况,对生猪生产形势做出准确判断,加强宏观管理和引导,准确调控生猪市场。二是建立猪肉风险储备金机制。储备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筹措,当猪粮比价下降到4.5∶1以下时,委托加工企业,按政府下达的任务进行储备;当猪肉价格上升到一定程度时,企业可按照政府指令及时向市场出售,企业由于执行制度储备任务所产生的亏损,由政府部门和企业共同核算认可后,由政府给予补偿,项目执行单位由畜牧管理部门承担。但要注意加大监管力度,尽量避免有人借助政府之力构筑垄断、操纵猪肉市场,而人为导致猪肉价格上涨现象的出现。同时,加大对生猪生产的保护力度。一要对种猪生产给予补贴。建议中央及地方财政进一步扩大对种猪的补贴范围和标准,以稳定生猪良种产业。二要建立养猪业行业稳定发展基金。由政府发起,养殖者、屠宰加工企业和政府按1∶5∶4比例共同出资建立行业稳定发展基金,按风险和收益相适应原则,根据整个行业的平均收益水平,对因产业发展波动而受损的环节给予补偿。三要依靠科技减少因养殖风险所带来的损失。加大科技推广力度,提高科技贡献率,重点解决生猪养殖中的技术难题,帮助养殖者节约生产成本,保障安全生产。三是建立生猪疫病防控的长效机制。加强生猪疫病预警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兽医站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疫情监管和报告网络建设。疫苗采购要理性化,依据对产品的深度认识和临床实践来检验和确定采购;定期对猪群做好保健工作,尽量减少细菌病的继发感染,降低细菌继发感染引起的死亡;增强生物安全意识,加强猪场内外环境的消毒,控制疫病的发生;密切注视猪群的健康状况,做到对病猪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传染猪只要做到无害化处理,严防造成疫情扩散;对病猪的治疗要对症用药,严紧滥用药,超量用药,防止因药物中毒致死。把动物疫病作为一种自然灾害来对待,建议县财政按存栏猪2%~3%货值比例建立生猪疫病扑杀补助储备基金,生猪发生疫病扑杀后,政府对散养户和小型规模养殖户蒙受的损失及时予以补偿,以减轻养殖户的生猪疫病风险。四是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积极引导猪场和养猪经济合作组织加强行业自律,进行优质、无公害生猪生产,提倡微生态、营养性添加剂和全价平衡饲料饲喂,中草药防病保健,严禁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和违禁药物,确保猪肉安全,消费者放心。五是建立扶优扶强机制。政府要科学调度,落实国家各项扶持政策,既引导农民多养猪,又要加大对规模养殖场的扶持力度。鼓励和培育各种养猪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的发展,加大对养猪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财政补贴规模。鼓励养殖专业合作组织和部分大型猪场投资建设生猪屠宰企业和批发市场,直接加工经营猪肉产品。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与中小养殖户签订订单生产合同,发展订单生产,形成稳定货源,减少养殖风险。同时,扶持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小区)建设,给予融资、担保、贴息等方面的支持;对列入国家、省、市项目建设的生猪养殖场(小区),县财政应及时足额到位项目配套资金;对被评为县级以上的标准化生猪养殖示范场、龙头企业,县财政要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并优先安排项目扶持;对创建无公害、绿色猪肉品牌的,县财政要实行以奖代补,以加快养猪业标准化和规模化发展步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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