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改革的几点思考

2009-03-18 08:59张林冯
经济师 2009年2期
关键词:消费型生产型

于 佳 张林冯

摘 要: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因此,增值税转型改革是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最重要的内容。目前,由于全球经济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对外依存度较高的中国经济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冲击。事实上,危机已经对东部沿海地区的不少企业产生了明显的影响。2008年第三季度中国GDP增长放缓至9%、企业利润加速下滑、工业增加值快速回落,以及财政收入出现快速回落等,都表明了金融危机对中国实体经济的伤害。在这种形势下,实施增值税转型是否有必要,是否适宜?文章就我国增值税改革的背景、必要性、改革内容和意义作了思考并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增值税转型 生产型 消费型

中图分类号:F810.4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9)02-213-02

一、增值税改革背景

2004年7月1日起,我国首先在东北三省的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等八大行业进行增值税转型的试点;2007年7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中部六省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的电力业、采掘业等八大行业;2008年7月1日,又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内蒙古自治区东部五个盟市和四川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

试点工作的运行顺利,有力地推动了试点地区经济发展、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为全面推开增值税转型改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当前我国实施增值税转型的条件已经具备。其一,随着税收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税法宣传和税收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现阶段我国税收法治环境已大为改善。其二,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国税收收入连年大幅度增长,政府承受增值税转型的能力也大为增强。

在我国各税种中,增值税一税独大,占据半壁江山。在东北增值税转型试点前,按许多专家较为一致的看法,如在东北8个行业进行税改的成本将可能达到150亿元,而若全国推开,我国每年就要减少财政收入800亿元到1000亿元。所以选择在东北实行试点,重要的一点考虑就是要验证财政负担能否承受。试点多年的结果表明,增值税转型试点对财政收入的负面影响并没有阻碍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增值税转型促进了各地区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对提高国家整体经济的运行效率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改革的必要性

1.我国全面推行增值税以来,暴露出现行税制的一些矛盾:

一是现行增值税制尚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复征税现象。表现在购进固定资产中所含的已征税款不准扣除,不利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源开发型企业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与技术进步。在生产型增值税下,开发费用和固定资产均不能抵扣,致使高新技术企业既要承担投资失败的风险又要多缴税款。无形中使得投资者更愿意将资金转向成本少、税负低、回收期短的项目,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者向高新技术产业进行投资的积极性,客观上不利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其结果必然加剧我国产业结构的进一步失衡。

二是征税范围偏窄,有失公平竞争。国际上规范化的增值税范围为:所有货物销售、生产性加工、进口、修理装配、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建筑安装业、劳务服务业等,涵盖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而我国增值税的范围是对所有销售货物或进口货物以及加工修理装配劳务征收增值税,而对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建筑安装业、劳务服务业等行业不征收增值税。这导致了增值税销售货物与营业税应税劳务抵扣链条的中断,削弱了增值税的环环相扣的制约作用,不利于公平竞争,影响了其对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地区和产业经济平衡发展的调节作用。

三是抵扣范围偏窄,不利于企业增加投资,影响技术进步和经济结构的调整。现行增值税仅限于抵扣外购货物与部分劳务所支付的进项税金,对包括机器设备在内的外购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税金是不允许抵扣的。由于我国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尚未覆盖建筑安装、交通运输等服务业领域,增值税的抵扣更无法涉及纳税人外购劳务所支付的税金。由于购置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中所含增值税不能抵扣,因而企业投资的税负较重,资本投入大,资本有机构成高的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行业税负明显高于其他行业,客观上遏制了企业在高新技术开发方面的积极性,严重妨碍了企业的技术进步。

四是现行增值税增大了出口产品成本,削弱了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限制了对外贸易企业的发展,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由于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的设备有免税的规定,而内资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税款不得抵扣,阻碍了许多企业进口先进技术设备的积极性,使这些内资企业在国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影响本国工业的发展壮大。由于来自美国等国家的竞争对手并不征收增值税,现有税制打击了我国资本密集型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在加入WTO融入国际经济大环境的条件下,生产型增值税制度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

2.应对当前金融危机值得指出的是,在当前实行增值税转型,有利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因此,国务院把增值税转型作为扩大内需,应对金融危机的十大措施之一。增值税转型的减税效应,有利于增加企业收入,扩大企业需求,促进企业发展。但这并不等于说,增值税转型就是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实际上没有金融危机的爆发,也需要增值税转型,也会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只是金融危机的爆发加快了增值税转型的步伐,缩短了转型的过程。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所谓增值税转型就是把我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纳税人当期应纳税额时,只允许在销项税额中抵扣外购的原材料的已纳税额,不允许扣除外购的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额,就整个社会来看,相当于对国民生产总值课税,所以,称为生产型的增值税;而消费型增值税则是在计算纳税人当期应纳税额时,允许在销项税额中扣除外购的原材料和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额。就整个社会而言,相当于只对消费资料征税,所以,称为消费型的增值税。

增值税转型的主要内容有:

1.从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在全国范围、各个行业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当期的销项税额中增加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当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对企业新购进设备所含进项税额和外购的原材料的已纳税额一样,采取规范的抵扣办法,不再采用试点地区实行的退税办法。

3.采用全额抵扣方法,不再采用试点地区的增量抵扣办法。

4.为平衡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在扩大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抵扣范围、降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负担的同时,调低了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把增值税的征收率,分别由6%和4%调低到3%。

5.与全面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相配套,取消了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同时,将矿产品增值税率恢复到17%。

四、改革的意义

1.从总量上看,各种类型的增值税都有促进投资增加的作用,但消费型增值税推进投资增长的作用最大,而且特别有利于促进固定资产的投资,生产型增值税促进投资增长的作用最小,仅有利于存货投资的增加。增值税转型能形成对投资需求的拉动效应,其现实意义是增值税尽快转型能较好地适应当今世界科技发展迅速、资本有机构成加快的投资发展趋势。

2.从对行业投资的刺激上看,消费型增值税有利于促进资本密集型行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投资的增长,而生产型增值税仅有利于促进劳动密集型行业投资。这说明实行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不仅有利于促进投资增长和科技进步,还有利于促进劳动力就业。

3.从经济周期的角度看,在经济出现逐步下降的时候,消费型增值税可以起到保护投资、刺激经济增长的作用。在经济增长旺盛的时候,消费型增值税的实施,对投资的促进作用有可能加剧通货膨胀的程度。实际上,在资本有机构成越来越高的经济条件下,经济增长越快,固定资产投资越多,消费型增值税也就越刺激投资的膨胀。增值税转型形成对通货膨胀的刺激效应。

4.从一些具体项目看,第一,增值税转型有利于促进设备的更新改造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在生产型增值税制度下,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额不能抵扣,致使高新技术企业既要承担多投固定资产的压力,又要承受多缴税的负担,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者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的积极性,不利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而增值税转型可以使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的企业得到更多进项税额的抵扣,获得更多的减税收入,有利于刺激企业改进技术,采用先进设备,提高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产业改造和产业升级,优化产业结构。第二,增值税转型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在实行生产型增值税条件下,由于固定资产所含税额不能抵扣,企业不愿意更新设备,造成设备老化,技术陈旧,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增值税转型有利于鼓励投资,更新设备,提高技术,从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同时,在增值税转型中国家对金属矿和非金属矿采选产品恢复按17%税率征税,有利于矿产品的合理开发和利用,进一步促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第三,增值税转型有利于增加出口退税,促进出口企业的发展。实行生产型增值税,由于抵扣进项税额从而出口退税不彻底,导致出口产品以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削弱了我国出口产品的竞争能力,在与外国不含税产品的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制约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增值税转型,企业外购的机器设备已纳税额可以抵扣,在出口环节,增加了产品的出口退税,降低了出口产品的成本,增强了出口产品的竞争力,有利于出口企业的发展。

五、有关改革的建议

为了更好地实施增值税转型,需要在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中,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的制度。笔者建议:

1.提高增值税的起征点。我国现行增值税制规定,个人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实行定率征收。这部分纳税人大多小本经营,属于低收入人群,应当给予适当照顾。

2.尽量减少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制度规定了较多的税收优惠项目,这不但不符合增值税道道征收、环环相扣、链条相连的原理,造成增值税链条中断和税负不均;也不利于加强税收管理,减少税收流失。对某些确需给予照顾的困难企业,最好采用财政返还而不是税收优惠的形式。对个别确要给予税收优惠的,也应严格控制优惠的范围和数量。

3.创造条件扩大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我国将要实行的增值税转型,严格说是扩大抵扣范围,还不是完整意义上的转型。因为企业外购的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额,并没有给予全部抵扣。允许抵扣的只是其中的设备部分,而不动产部分,因交纳的是营业税,其税额不可能作为进项税额予以抵扣。因此,完整意义上的增值税转型,有赖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扩大。笔者建议,为了创造条件逐步改营业税为增值税,扩大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推动增值税完全转型,应当把营业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税或中央税,同时将企业所得税改为地方税,并提高地方共享增值税的比例。

参考文献:

1.高培勇.2008:新一轮税制改革步入实质操作阶段.财政监督,2008(5)

2.安体富.新一轮税制改革应加快推行.税务研究,2005(3)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 湖北武汉 430074)

(责编: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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