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SWOT分析下的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探究

2009-03-18 08:59朱大峰
经济师 2009年2期
关键词:小额信贷农村

朱大峰

摘 要:农村小额信贷对农村金融发展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积极的意义。文章基于SWOT分析法,对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前景进行了分析,肯定了小额信贷的优势,指出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可行性的建议。

关键词:SWOT 农村 小额信贷

中图分类号:F830.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9)02-198-02

一、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的现状

小额信贷(Microfinance),从国际流行观点看,是指专向中低收入阶层提供小额度的持续的信贷服务活动。小额信贷最早出现在孟加拉乡村银行,主要用于农村扶贫,从事小额信贷扶贫的机构大多为各种形式的非政府组织。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引进小额信贷,1999年下半年,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当时中国农民的信贷需求状况和信贷供给的特点,发布了一系列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制度和政策指导文件,在农村信用社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所谓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信用社以农户的信誉作担保,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发放的小额信用贷款,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方式,并且农户贷款时使用贷款证,贷款证实行一户一证,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

这种对“三农”尤其对农户的金融制度安排和资金供给方式,适应了农村中以家庭经济为特点的分散性和小规模的生产方式,有效配合了农村经济政策和产业发展政策的实施,扩大了农村生产和消费需求,拓展了农村信用社服务群体和空间。截至2008年1月,仅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农户贷款余额已经达到12260亿元。其中,农户小额信用贷款2038亿元,农户联保贷款余额达到1351亿元。获得贷款的农户达到7742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32.6%,占有合理需求并符合贷款条件农户数的近60%,受惠农民超过3亿人。但农村小额信贷在进一步发展过程中,仍面临许多问题和潜在的威胁,同时又充满了机遇,而农村小额信贷的潜力和优势也同样存在。

二、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SWOT分析

(一)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的优势(strength)

1.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服务形式,小额信贷比传统大银行具有更多的优势。因为个体生产者和小企业的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面向他们的征信工作往往难以标准化,需要信贷员走街串户直接与客户零接触。而大银行处理此类业务,需要付出高昂的事前交易成本。另外,由于这些客户可能无力提供足够的合规的抵押物或担保品,又会使大银行面临高昂的风险控制成本和事中事后的高额交易成本。所以,大银行直接操作小额信贷并无任何技术优势。但是现在农村缺的不是大银行,缺的是真正为农业与农村服务的金融与非金融机构。而小额信贷可以充分发挥其小而精的优势,依靠信贷员的勤奋敬业及其与客户建立的良好服务关系而取得成功。

2.农村小额信贷使得传统的惠农政策由“输血”变为“造血”,给了贫困农户自强自立的机会。小额信贷扶贫的先进理念,打破了传统的扶贫模式,彻底摆脱了过去“越扶越贫”的尴尬,并在帮助农户的同时,实现了机构与客户以及社会和谐发展的共赢。小额信贷这一独特的扶贫方式,可以满足灾区农户的金融需求,不仅帮助他们创造了财富,更重要的是提升了他们的理财能力和自我发展的信心。

3.农村小额信贷能够提供一种“普惠性”的金融服务, 随时随地满足农民的金融需求。同时,农村小额信贷能起到“鲶鱼效应”, 激励农村金融市场的活跃和秩序的重建。

(二)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的劣势(weakness)

1.农村小额信贷机构融资难。按照我国现行的规定,进行小额信贷的机构只能贷不能存,资金来源完全靠国家拨款和外界捐助,这就大大限制了小额信贷的规模和覆盖范围,使得农村小额信贷机构不仅无法通过规模效益降低成本,而且使得本已严重不足的农村信贷资金更加紧俏,不能充分满足农村对信贷资金的需求和发挥小额信贷支持农村发展的应有作用。

2.农村小额信贷的配套服务严重滞后。因为宣传工作不到位,有的农户把贷款当成扶贫资金,不顾自身实力和需求盲目跟风贷款。有的地方在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中,由于不懂技术、盲目投资,导致投资失败,贷款无法收回。

3.缺乏保障机制,风险无法分散。一般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都需要担保。而现行小额信贷原则上不需要抵押担保或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抵押担保形式。但是因为贷款对象都是贫困的农民,其担保作用与一般金融机构的商业贷款担保相比也是微乎其微。因为当前我国很多地区的农业并没有形成集约化、产业化经营,仍处在粗放式经营的自然经济时期,靠天吃饭的现象十分普遍。农民一旦遭遇“天灾”影响,导致收成减少,便会无法及时还贷,其授信额度因此下降,使得小额信贷无法发挥其正常作用,发出去的贷款成为呆、死账,对信用社等小额信贷机构造成冲击。

4.贷款种类单一、额度小、期限短。现行的农村小额信贷的发放,主要集中在种植业和养殖业,贷款投向结构单一;实行贷款额度“一刀切”制度,额度小,难以支持农户在高效农业、畜牧养殖、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等方面的大额资金需求;目前农村小额信贷期限最长一般不超过一年,使得小额信贷在促进发展农村经济的金融支持中难以发挥更大的作用。也加大了信贷资金使用的风险。

(三)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的机遇(Opportunity)

1.农村金融的逐渐发展为小额信贷在农村生存创造良好的环境。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再一次强调了关注农村,完善农村金融市场。这就为农村小额信贷的外部金融环境做了很好的铺垫。其实从前两年开始,随着我国经济形势持续增长,农村金融一直处在不断完善过程中,包括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建立,都使农村金融朝着健康、完善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在此形势下,小额信贷的外部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农民金融意识增强,降低了小额信贷中的一些因农村金融严重缺失、农民金融意识不够引起的风险。为小额信贷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2.国家对农村发展建设的力度加强为小额信贷在农村的发展提供广阔市场。近年来,“三农”问题一直被国家重点关注,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来解决“三农”问题。农村的大力发展,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对农民的扶贫以及农民创收渠道的扩充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而小额信贷不仅可以解决农村金融问题,同样可以支持农村的发展,为解决“三农”问题开辟出一条新的道路。

(四)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的威胁(threat)

1.缺乏针对小额信贷的法律框架与有效监管。我国目前农村小额信贷发展还处于摸索试点阶段,还没有一整套完整的法律框架来界定农村小额信贷的法律地位,也没有系统的监管框架对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实施有效的监管。各种法律和法规的建设都还不是很健全,这样容易导致农村小额信贷发展不规范,不能以充分的法律依据来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2.农村小额信贷的不确定性高。农户偿还缺乏有力担保,贷款偿还风险波动大。在自然灾害或市场变动环境中,农业生产容易受到冲击,产量和产品价格浮动较大,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在这种情况下,借贷农户极易形成还贷危机,个人信用受到影响甚至崩溃。而先前小额信贷原则上不需要抵押担保或可有灵活多样的抵押担保形式,使小额信贷机构事实上无法追回相关资产作为损失的弥补,形成不良贷款。

3.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性差。现阶段,我国小额信贷具有涉及面广、操作成本高的特点,因此必须收取较高的利息,才能弥补成本。然而我国商业银行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浮动,利率控制使目前大部分小额信贷机构的利息不能补偿操作费用,不得不依靠外部补贴,因而不可能达到可持续发展。

总而言之,由于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过程中法律制度、配套机制以及管理体制都还不健全,导致小额信贷在农村发展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和潜在的威胁。

三、建议

要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普遍推广小额信贷,实现小额信贷扶农助农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小额信贷机构合法化

当前在我国农村从事小额信贷的机构主要是非政府组织,它们虽然精于管理,善于经营,但由于缺乏相关规定和法律依据,小额信贷机构在进行小额信贷的时候受到种种外界干扰,甚至连农户有时都会不理解。国家应该出台专门针对小额信贷的政策,确立小额信贷机构的合法地位,增强其操作过程中的信心,活跃农村小额信贷市场。

(二)增强农村金融观念和小额信贷知识的普及

我国农村金融严重缺失,农民金融意识普遍薄弱,现行的小额信贷的利率已远低于市场利率。为了维持小额信贷机构的持续发展,国家不得不采取贴息政策,但是农民把这种小额信贷的贴息政策当成一种扶贫方式,不仅没有打算按期还贷,反而一拖再拖,造成大量贷款拖欠。因此,要从根本上保障农村小额信贷的持续发展,实现农村的进步,必须大力宣传农村小额信贷的相关知识,让农户从根本上认识小额信贷,使得小额信贷能够发挥最大的作用。

(三)扩大小额信贷机构的融资渠道

我国小额信贷需求十分巨大,但是为了保证安全,在我国并不允许小额信贷机构吸收存款,这就大大束缚了小额信贷机构的资金来源,与当前农村对小额信贷的巨大需求形成鲜明的对比。国家并不需要注入大量资金,只需要出台更加灵活的政策,放宽对小额信贷的限制,允许其吸收少部分存款扩大资金来源。同时,大量的国内外企业都有参与农村小额信贷的愿望,通过金融创新,可以创建小额信贷公司,使得农村小额信贷走向商业化和自主运营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借助优秀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还可以降低信贷风险。

(四)建立还款保障机制

采用“小额信贷+小额保险”的机制,保障农户按时还贷,降低风险。农户不仅在小额借贷中处于弱势地位,同样,农户的抗风险性也很差,一旦遭遇天灾或者较大的市场震动将会影响农户的整个资金链,不仅中断了持续的小额信贷,还会造成农村信贷机构不良贷款增加,影响农村信贷机构的存活。而且灾害和市场波动影响的不是几户农户,波及范围会很大,还有可能直接拖垮当地的小额信贷机构。因此在平时由农户建立信贷基金并且参与小额保险,当灾害发生时就不会因资金链完全中断破坏小额信贷、拖垮小额信贷机构。

(五)利率市场化

实行灵活的小额信贷利率并逐步实现利率市场化,以保障农村小额信贷的可持续性。农村小额信贷的初衷是为了使广大的农民通过小额信贷摆脱贫困,但是当前农村的发展状况已经与小额信贷建立初期有了很大的不同,不仅小额信贷的规模需求不断扩大,小额信贷的用途也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很多农民使用小额信贷是为了扩大现在的经营规模。但是信贷机构的成本问题依旧没有解决,仅靠国家的贴息政策并非长久之计。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必须通过自身的经营才能实现可持续的发展。这就必须使小额信贷的利率慢慢放开,逐渐实现市场化。利率市场化以后不仅不会影响当前小额信贷取得的成绩和小额信贷的下一步发展,还能增强小额信贷在农村更长久的发展,真正地实现永久支持农村发展的作用。

(六)扩大贷款种类和额度,放宽贷款期限

今天的农村已经不是仅限于传统的农业,大多数农户都有自己的副业。因此小额信贷的目标应该更切实际,扩大贷款种类,满足不同农户对贷款的贷款需要,并且适当地扩大贷款额度。那些周转速度快的农户可以使用短周期的贷款期限,但是针对多数农户可能需要更长周期的贷款,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适当放宽贷款期限,不仅可以更好地满足当前农户的需求,还能使信贷机构实现更好的盈利。

(七)加强监管

不仅要严格监管信贷机构工作人员,避免操作风险,还有加强农户还贷责任的问题。由于缺乏相关法律约束,一些质量不高的信贷机构可能会滥竽充数,为小额信贷机构的运转带来很大的操作风险,反而拖累当地农村的发展。同时还要对农户加强监控,充分掌握农户还贷情况,催促农户及时还贷,实现小额信贷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关于推动当前农村金融改革的思考,农业经济问题,2006(12)

2.郭利华,贾利军.商业性小额信贷试点:优势与制约.北方经济,2007(3)

3.钱龙.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的理论探析.商业时代,2008(4)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华金融保险学院 湖北武汉430074)

(责编: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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