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 旸
庞旸 笔名阿真、潘岩。北京人。一九八二年毕业于首都师范大学中文系。历任中国和平出版社编辑、副编审、编审,编辑室主任。中国作家协会、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会员,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会员,中国叶圣陶研究会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编辑学会少儿委员会委员,中国小作家协会导师团导师。著有长篇传记文学《邓拓和他的一家》《叶圣陶和他的家人》,散文集《牌戏人生》,散文书话集《书边人语》(合著)等,发表文学评论、人物特写、科普小品、书评、散文等各类作品三百余万字。主要翻译作品有科普文学《生命真奇妙》《美妙的大自然》《少儿英语配图词典》(合译)等。
我和太原的堂妹身处两地,平时来往不多。今年四月,我陪父母回山西老家纪念奶奶百年诞辰,住在太原叔叔家,有机会和堂妹朝夕相处了几天。姐妹之间的知心话,也在这几天得到交谈的机会。
一天, 堂妹避开其他家人,把我单独约到一个房间,说有重要的事要跟我讲。
堂妹说,姐,这些话埋在我心头三十多年了,不对你说出来,我心里总是不安哪!
什么事这么严重?
她说,姐,你还记得七三年我带小刚(我的堂弟)去大爷家(也就是我家)住了一阵子吗?
记得。
我们走后,你没发现少了什么东西吗?
没有啊!
你书架上的鲁迅单行本少了,没发现吗?
对此,我真的没有一点印象。见我这样的反映,堂妹似乎更不安了:
是小刚,不,是我们临走时拿了你的书,没告诉你。你竟然没发现,这么多年也没怪罪过我们,可我却背上了良心债,一定得说出来求得你的原谅,我这心里才能放下包袱!
咳,我当什么事呢!不就是几本书吗。我们姐妹兄弟是至亲,拿姐姐几本书看,有什么关系,弄得堂妹似乎做了什么亏心事,背了几十年的思想包袱。这一来倒弄得我心里挺过意不去的。
说起那些鲁迅单行本,还有点来历呢。为了让气氛轻松一点,我给堂妹讲了下面的故事:
那是“文革”开始后第三个年头,在成都部队院校工作的舅舅来北京出差,正赶上我小学毕业要升中学。那个时候所谓升学,不过是从一个砸乱了的课堂升到另一个更乱的课堂而已。尽管如此,舅舅也觉得他要为外甥女做点什么。他掏出十多块钱带我直奔西单商场,让我喜欢什么就买什么,作为他送给我的毕业礼物。在当时,十多块钱可是一笔巨款,几乎够一个学徒工一月的花销了。当时我十二岁,第一次支配这么大的一笔钱,自然是非常珍惜。我领着舅舅在商场里转来转去,衣服,吃的,玩的看了个够,但什么都打动不了我。最后,我们在商场里的“新华书店”停下了脚步。
那个时候,新华书店除了“红宝书”、马恩列斯的书和一些政治宣传小册子外,几乎没有什么文学书和文史哲经类的书,也没有现在这样琳琅满目的少儿读物。“文化大革命”已经把文化的命革得差不多了。但惟有鲁迅的书是例外。鲁迅是最高统帅赞扬的“旗手”,只有他的书,能够堂而皇之地登上一九六八年的书架。前些天,书店刚进了一套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的鲁迅著作单行本,记得是白色的封面,印着鲁迅的侧面浮雕头像,下面就是书名:《彷徨》《野草》《朝花夕拾》《故事新编》,还有《华盖集》《而已集》《三闲集》《二心集》《集外集》《南腔北调集》《鲁迅杂文集》等等,总共有二三十本吧。装帧得简单、朴素,每本定价不过几毛钱。但在物质匮乏,大家经济都很拮据的当年,要买齐这样一套书,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我早就对这套书垂涎欲滴了。从小,在邻居丁叔叔那里读到鲁迅的作品,我就梦想着自己也拥有这样一套书。但我知道,爸爸妈妈在运动中被审查,姥爷姥姥被赶回老家,没有了经济来源,爸妈上要赡养老人下要抚养三个儿女,怎么可能给我这么多钱买书呢?我只能一趟趟地往书店跑,请售货员递过一本书,翻看一会儿,又恋恋不舍地还给人家。现在机会来了,我可以“奢侈”地买下这套书了!
舅舅给我的钱买全套单行本还有点不够,但也够我挑上二十多本的了。当我把这一大包书抱回家,插在我的小书架上时,真的感觉自己像个富翁了。记得当时舅舅笑着对妈妈说:这个女娃真奇怪,什么都不要就要书,不是个小书呆子吗!这些书让我在那乱哄哄的年代,从那乱糟糟的课堂回来,能静静地享受一阵子读书的乐趣,也使我在和小伙伴秘密交换书看的时候,有了点可炫耀的资本。
后来,我们全家下放到“五七干校”,连住房都上缴了。但这套鲁迅单行本还是幸存了下来——父母把它连同其他一些比较珍惜的书,寄存在留京的同事家。当一九七二年全家从干校回到北京,机关在和平里为我家分配了住房,这些书又摆上了新家的书架。堂妹和堂弟那次来京小住,就是在我家在和平里重新安顿下来之后。
听我讲了这套单行本的故事,堂妹说,姐,我也给你讲个故事吧。
七三年那次来京,是堂妹第一次携弟弟出外探亲。那时还没有“旅游”这个词,但这次出行多少有了点旅游的味道。处在“文革”动乱中的叔叔一家,经济条件比我家还要差一些,不可能给孩子们带多少玩的钱。我妈妈觉得孩子们好不容易来一趟,一定要让他们在北京吃好,玩好。于是,每天给姐弟俩安排去玩的地方:动物园,故宫,颐和园,中山公园……(当时北海被“四人帮”霸占着),并为他们带足车费、午餐费、冰棍费(那时没有饮料这个概念)等必要的花销。表妹对我说,从小到大,她还从来没有这样痛痛快快地玩过呢!
然而堂妹和我一样,也是个小书虫。不陪弟弟出去玩的时候,就爱闷在家里看书,自然,她也对那套鲁迅单行本发生了浓厚的兴趣。她一趟趟地往新华书店跑,希望能在回太原的时候,买回几本鲁迅的书。无奈小小姑娘,实在没有买书的钱。堂妹是个非常懂事的孩子,她觉得大妈(也就是我妈妈)为他们出去玩,已经花了不少钱,实在不好意思再提出买书的要求。于是,她跟弟弟商量:小刚,我们今天不去颐和园了,省下那钱来,姐姐买两本书好不好?
不!弟弟坚决地说。我要去,听说颐和园可好玩了!
姐姐长叹一声,她怎么能剥夺弟弟玩的乐趣呢?于是,她就尽量在吃冰棍和坐车上省——只给弟弟买冰棍,自己不吃;路不太远的地方,就步行着去——那时一根冰棍才三分钱,坐一趟车也才五分钱啊!就这样,她省下了几毛钱,买了那套单行本中的一本。
该回去了,姐姐对书架上那套书恋恋不舍的神情,被弟弟看在眼里。他知道,姐姐是为了他玩好,才没买成自己心爱的书的。他不忍心看到姐姐那满是遗憾的眼神……
回太原的列车上,堂妹发现弟弟的书包鼓鼓囊囊,弟弟的目光躲躲闪闪的,她猜到有什么不对。打开包一看,是大姐(也就是我)书架上的几本鲁迅单行本!
堂妹气极了:小刚,你怎么能偷大姐的书!这是坏孩子才干的事!生平第一次,堂妹打了弟弟。
弟弟委屈地哭了:呜呜,不是偷,不是偷!我看你那么喜欢那些书……我想让你看……大妈和大姐对咱们那么好,不会怪咱们的,呜呜……
是,大妈和大姐对咱们好,这些书只要开口,她们会给的。可是现在,你可让姐丢人了!
对不起,姐。呜呜,呜呜……
其实,那年堂弟才九岁,拿亲大爷家的书,也实在算不上“偷”。而且,我那时已买了鲁迅书更好的版本(也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的,黄灰色的封面,带细网格,也印有浮雕头像),对这套比较粗糙的版本已经不太在意,以至根本没发现少了几本。
这件事,三十多年没说,一是没有机会,二是难以启齿啊!堂妹说。
我怎么也想不到,如今早已是大学教授、经济学专家的堂妹,对这件童年往事久久不能释怀,要在三十多年后对我坦白出来(当年那个淘气的堂弟,如今也已是成功的商界人士,以他的财力别说几本书,就是买下整个书店,也不在话下)。我对堂妹说:“妹妹,你今天把这件事说出来,我心里只有感动。咱们姐妹都是爱书的人啊!没有那个特殊的年代离奇的读书经历,也不会有我们的今天。我们的孩子如果听了这个故事,不知能不能理解——他们的妈妈和舅舅在小时候,为了读书曾怎样地为难过。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们不会认为小舅舅当年做了什么不光彩的事,相反,他们会羡慕这样的姐弟情——在当今的社会,在八〇后的独生子女中,这样的姐弟情真是太稀少了啊!”
责任编辑︱曲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