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育欣
[摘要]封号是宋代内廷制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宋代内命妇封号在继承前代基础之上,有了较大的发展和变化。一方面封号授予的等级和意义因受封者身份的不同而有别;另一方面封号授予和进迁已经趋向制度化。封号问题的研究,有助于对内廷妇人身份等级、除授进迁等制度的进一步了解。
[关键词]内廷制度,内廷妇人,内命妇,名号,封号,宋代妇女史
[中图分类号]K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7—6241(2009)14—0022—05
宋代的内廷妇女,除皇后之外,按照群体来划分的话,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内命妇,二是公主,三是普通宫女。在宋代资料中,有关内命妇的含义并不统一。大致可以分为三种,一种是如《宋史·职官志》记载的“内命妇之品”,其所指内命妇是除皇后之外拥有位号的妃嫔。另一种是如《宋会要辑稿》后妃四之一一中,则是将担任尚书内省官职的宫官和拥有封号者包含在内。再一种是如佚名《趋朝事类》的“内命妇品”中所指内命妇,不但将前二者涵盖其中,而且还有不少拥有其他称号者。本文所指的内命妇即是第三种,或者说是广义上的内命妇。而本文的讨论对象则是这类内命妇中的封号获得者,主要包括皇帝的乳母、宫官及后妃队列的后备宫人。
上述提及的位号、官职、封号及其他称号,构成了宋代内廷妇人的名号系统。封号则是其中较为特殊的一类。从名称、等级来看,一部分内命妇封号与外命妇封号相同,如县君、郡君、郡夫人、国夫人等。从授予、进迁来看,封号与官职、位号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但是又分别属于不同的类别。如拥有官职的尚书内省女官会获得封号,而被授予封号者也会被继续授予位号。如果对这两个方面不清楚的话,就易于将封号和内、外命妇的其他名号混淆在一起,不但造成名号上的混乱,也会阻碍对内廷妇人身份等级、除授进迁等制度的进一步了解。
虽然有关授予内廷妇人封号的较早记载见于东汉,但是自东汉至宋代,与之相关的制度性规定和说明却始终未见有载。而历史上关于授予妇人封号的讨论也多是集中于外命妇封号的问题,内命妇封号很少引起注意。从今人研究来看,正面讨论宋代内命妇封号问题的文章,目前尚未见到。不过,当前与宫廷制度相关的研究值得注意,这些成果也构成了本文讨论和对话的基础。
一、宋代内廷皇帝乳母的新封号
从目前所见资料来看,内廷授封号的较早记载是东汉安帝封乳母王圣为野王君。自此之后,便不乏皇帝乳母获得封赠的相关记载。如北齐后主封乳母陆令萱为郡君;唐中宗神龙元年(705年)封乳母于氏为平恩郡夫人;唐宪宗于元和五年(810年)十月赠乳母卢氏燕国夫人。其中,从汉代的某君到北齐的郡君,再到唐代的郡夫人、国夫人,所授乳母封号的名称和等级在变化,这与外命妇封号的发展有关。晋至隋的外命妇封号不断增加,逐渐出现了乡君、县君、郡君、郡夫人、国夫人等。唐代又在继承隋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外命妇的封授制度,如规定“一品及国公母、妻为国夫人,三品以上母、妻为郡夫人”。这说明当时封赠给乳母的封号是借用了外命妇封号,并且唐代所封赠的郡、国夫人号,在外命妇封号中属于很高的级别。不过,虽然自东汉始,授予乳母封号被沿用下来,但是宋代之前的这些封赠只能说是个别皇帝的行为,尚未成为某一朝代的惯例或制度。
到了宋代,皇帝乳母的封号发生了新的变化。据《宋会要辑稿》记载,真宗在即位之初,便“以汉唐乳母为夫人、邑君故事付中书省,问宰臣吕端等曰:‘斯礼可行否?端等曰:‘前代旧规,斯可行也。或加以大国,或益之美名,事出宸衷,礼无定制。”于是,真宗便进封乳母刘氏为“秦国延寿保圣夫人”。值得注意的是,“秦国延寿保圣夫人”这种封号形式,不见于前代内廷乳母封号及外命妇封号中。其中的“延寿保圣”当是借鉴自阿苏故事,东晋元帝曾因“乳母阿苏有乳保之功,赐号保圣君”。这里之所以称为赐号,而不称封号,正是因为“保圣”非爵邑,和“延寿保圣”一样是吕端所提到的“美名”,用来旌扬乳母的美德。可见,“秦国延寿保圣夫人”是封国加美名的结合体。然而,在此之前,国夫人封号的构成中只有封国,并由国别的等级来决定国夫人这一封号中的不同级别。刘氏在真宗即位之前已获得“齐国夫人”的封号,这应该是她在真宗潜邸时获得的,是外命妇封号。真宗曾对宰相说过“朕有乳母,奉之如母”,可见他对刘氏感情之深厚。真宗登基之后,刘氏也随之进入宫廷。虽然这时她已是内廷妇人,但真宗对其封号的升迁仍然是在她原来外命妇封号的基础上。然而,国夫人在宋代命妇封号中已是最高等级。因此,为显示对刘氏的褒崇和身份的提高,真宗除了将其封号中国别的等级从齐国进迁至秦国外,还增加了“延寿保圣”的美名。这就是真宗添创这一新封号的直接原因。
从授予乳母封号记载较为集中的《宋会要辑稿》“后妃三”中可以看到,真宗对乳母的尊崇不但为其后诸帝所效仿,他所创设的新封号,也开了宋代内廷皇帝乳母封号变化的先例。真宗之后,在“秦国延寿保圣夫人”这一四字国夫人的基础上,又不断出现新的封号。仁宗时开始添设两国四字夫人,如进封“韩国贤和祐圣夫人”林氏为“秦晋国永寿祜圣夫人”。一直到徽宗大观二年(1108年)之前,进封和追赠基本上形成了国夫人→四字国夫人→两国四字夫人的迁转顺序。
自徽宗大观二年开始,两国四字夫人便很少出现。虽然两国某字夫人仍存在,但主要见于追赠中,如政和三年(1113年)五月赠“鲁国康靖顺和懿穆夫人”王氏为“分院国康靖恭懿惠穆夫人”。而在四字国夫人之上,徽宗又增加了六字国夫人和八字国夫人。如大观二年进“秦国安和顺懿夫人”乳母刘氏为“燕国安和顺懿恭恪夫人”,政和六年(1116年)十二月又进封“越国安和顺懿静和恭恪夫人”。其中不仅有美名字数的增加,也有国的变化。而随着美名字数的增加,封国的级别却在降低。不过,秦、燕、越在封国级别中都还属于大国。到南宋时期,虽然继续授予徽宗时创设的这些封号,但也有所不同,即等级的高低体现在美名字数上,封国已无变化。如高宗绍兴九年(1139年)八月进封“庆国柔懿淑美保慈夫人”吴氏为“庆国柔懿淑美靖肃保慈夫人”。此外,高宗还增加了十字国夫人,如绍兴九年九月进封“寿国柔惠淑婉育圣夫人”王氏为“寿国柔惠淑婉和懿慈穆育圣夫人”。而且,南宋时期封国的级别明显降低。与北宋均封大国不同,南宋授封国基本都是次国和小国。即使自大观二年到南宋前期乳母封号授予情况有所变化,但是此时也已形成一套与之前有别的迁转次序,即国夫人一四字国夫人→六字国夫人→八字国夫人→十字国夫人。不过,在实际的授封中,并非都是按照此顺序逐级进迁,如孝宗在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进封乳母“崇国夫人”周氏为“崇国慈良保祜贤寿夫人”。
这种某国某字形式的封号,不仅是封号名称
的增多,也扩展了封号的等级,如封国数、国别、美名字数的不同都能构成不同的封授等级。这一点在北宋时期较为突出。南宋时在徽宗朝的基础上出现了简化的趋向。虽然自真宗朝直到南宋,内廷皇帝乳母封号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但是所添设的封号基本都没有脱离真宗时期的国和字相结合的基本形式。值得注意的是,这类封号在外命妇的授封资料中未曾见到,说明宋代皇帝乳母封号已经脱离了外命妇封号的影响,形成了一套特有的体系。此外,除个别乳母未有记载,大部分乳母都是生前有封、死后有赠。这也说明宋代皇帝乳母封号的授予已经成为惯例,并且趋向制度化。
二、宋代尚书内省女官封号与官职的关系
尚书内省即是内廷六尚机构,隋代已有严整的设置,并为唐宋两代所沿用。而尚书内省的名称则是自宋代才出现。尚书内省的女官也被称为宫官,如《唐六典》中记载,隋代“宫中复有六尚,以备众职,谓之宫官。皇朝因之”。
授予宫官封号的较早记载见于唐代。如唐中宗景龙四年(710年)“封尚食高氏为蓚国夫人”。其后又有宋若莘,生前曾掌“宫中记注簿籍”。宪宗元和末年卒后,“赠河内郡君”。其妹若昭亦曾拜尚宫,“宝历初卒,赠梁国夫人”。《五代会要》中有关五代时期授予宫官封号的记载比唐代明显增多叫,所授封号主要有“县君、郡夫人、国夫人”。将封号与授封者的官职联系起来,会发现宫官所授封号的等级与官职的品阶不是对应的。如后唐明宗朝的司宝郭氏封魏国夫人,尚服王氏封卫国夫人,根据《唐六典》中六尚官职品阶的记载,其中尚字官为正五品,司字官为正六品。由此可知,郭氏官职低于王氏。但是郭氏不仅与王氏封号相同,而且在封国级别上,郭氏的“魏国”还高于王氏的“卫国”。
宋代在继承五代的基础上,继续授予宫官封号。目前所见有关宋代授予宫官封号的具体记载,主要是始自仁宗朝,并集中于《宋会要辑稿》的“后妃四”部分及一些文集所收录的制书中。从这些记载中会发现,仁宗朝及其后宫官的封号,以郡夫人、国夫人为主,而县君、郡君未见到。受封者的官职品阶也是自掌字至尚字都有。这说明此时封号授予同五代一样,依旧不受官职品阶的限制。即使品阶较低的掌字官或典字官,也可获得与尚字官同等级的封号。那么封授尚书内省女官封号的依据又是什么呢?从目前所见资料来看,资历是授封的主要条件。构成这一资历的因素大致有两点:第一是给侍对象。从有明确记载的资料中可以看出,受封者多是皇帝或皇后身边较为亲近的宫人。第二是给侍或入宫的时间。从受封的时间和授封者的给侍对象来看,有不少是封、赠给先朝皇帝和皇后身边的宫人。如《宋会要辑稿》载神宗“(熙宁)十年(1077年)六月一日,诏典言李氏追封华原郡夫人。以李氏入宫七十余年,给事章懿太后洎仁宗诞生,而供奉之勤著闻宫掖故也”。另有慕容彦逢所作《宫人掌记张氏可封大宁郡夫人制》中提到:“具位某氏,朕念兹恭懿,保佑两朝,奄及沦亡,夙夜伤侧,褒崇贲饰,既极情文,录其旧人,益彰异数。惟尔列于宫寀,勤毖可称,昔事神考,获兴潜邸,疏封之典,在尔为宜,相攸大宁,启兹汤沐,往承恩命,务保宠荣。”可知,张氏曾是神宗潜邸旧人,并历神、哲、徽三朝。此外,本朝皇帝的随龙宫人也是授封的主要对象。如《掌设王氏、典言吴氏并转国夫人制》中说到“朕自潜藩入承大统,汝祗妇职,常侍宫闱”。
可见,封号是多用于资历深、官品高的女官,或者是官品低但资历较深者。宋代尚书内省官职已经逐渐向品秩系统过渡,虽然内廷宫官不像外廷的官僚品位与职位系统有细致的分化,但也有了官与差遣的分别。由于内廷宫女数量庞大,受官者不在少数。但获得高品阶官职的人数及官职的晋升空间毕竟是有限的,这就使得封号对于那些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升迁官职的资深女官来说,无疑是提升身份、彰显皇帝荣宠的另一种方式。而且,在同品阶女官中,封号的有无和等级差别也是资历深浅、身份高低的表征。所以,宋代内廷女官还是十分看重封号的。如高宗吴皇后閤中的宫正张氏,在“年老多病”时亦不忘向高宗请求—个“称呼”。这个称呼即是指封号。张氏因而被授予了永嘉郡夫人。
到了南宋,内省机构的一些官职发生了变化。如北宋已有的勾当大内公事(南宋因避高宗名讳而改为主管大内公事)和知尚书(内)省事的官职,虽仍为南宋所沿用,但是二者常并除,有时还会再兼提举十闷分事一职,这是北宋的相关资料中所未曾见到。另外,南宋时还出现了直笔加其他尚书内省官的职名,如直笔尚字、直笔司字等。并且这几个官职已经形成了一个较稳定的进迁次序。更值得注意的是,与官职进迁的同时,会授予相应的封号。即由‘‘直笔加某尚书内省官”除“知尚书内省事”,同时进封郡夫人,再除“主管大内公事”再进封“国夫人”,如果“兼提举十阎分事”,则再进封“两字国夫人”。这一进封次序大致在高宗朝中期固定下来。如何氏于绍兴十八年(1148年)三月二十四日,由直笔宫正“除知尚书内省事,与转郡夫人”,并“赐名从信”,又同年十二月二日,“诏何从信除主管大内公事、知尚书内省事,与转国夫人”。又如乾道六年(1170年)“闰五月十一日,诏主管大内公事、知尚书内省事、荣国夫人王从敏加封崇国惠和夫人,兼提举十闷分事”。从进封次序可以看出,封号与职事官之间有一种绑定的关系,即达到某一官职,便可获得某一封号。而与官职相应的这些封号等级,也足以体现出这些职事官在当时内廷中具有较高的地位。这说明南宋内廷宫官封号的授予除了对资历的考虑之外,也开始与女官的具体职掌相联系。不过,能够升迁至这类官职的女官毕竟是少数,所以以资历获得封号的宫官在南宋内廷中仍旧占据多数。
三、封号授予与进位妃嫔的关系
秦家德(P.C.Chung)通过对北宋九十二位后妃进迁情况的统计,发现其中宫人服务机构出身的占到了80%。但她并未注意到这些宫人在进位妃嫔过程中名号的变化,也进而忽略了宫人进位妃嫔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从相关资料中会发现,很多宫人出身的妃嫔在获得位号之前都曾被授予过封号。
从北宋授封情况来看,这类封号是以“郡君”、“县君”为主,并且大部分受封者,在此之前已拥有“御侍”名号。御侍是太宗时对祗候人的改称。蔡倏称之为“内官之贵者”,又说“此亲近供奉者也”。正是由于她们具有易于接近皇帝并有望进位妃嫔的条件和机会。如太宗贵妃臧氏,“太平兴国八年(983年)九月自御侍为县君,端拱二年(989年)四月为美人”。又如徽宗贵妃乔氏,“初为御侍,崇宁二年(1103年)五月封宜春郡君,二年九月进美人”。这类情况在《宋会要辑稿》后妃三中有较为集中的记载,此处仅举两例。可见,宫人从御侍到才人或美人,会经历获封郡君或县君这样一个过渡阶段,而且近乎程式化。由此也可进一步推知,北宋内廷已经形成了从御侍中选
拔妃嫔的惯例。
被授予封号,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对御侍获得皇帝宠幸的肯定,也是从御侍进入妃嫔候补队列的通行证。不过,虽然获得封号的御侍地位有所提高,但是她们在后宫中的等级、地位与妃嫔的差距仍旧很大。如《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八九,嘉祜四年(1059年)六月丁卯记载:
自温成之没,后宫得幸者凡十人,谓之十闷。周氏、董氏及温成之妹皆与焉。周、董既以生皇女进秩,诸阎皆求迁改,诏中书出敕诰,中书以其无名,覆奏罢之。求者不已,乃皆以手诏授焉。
又据同书记载,嘉祜四年“五月乙未以御侍、闻喜县君董氏为贵人”,同年六月“丁卯,以御侍、安定郡君周氏为美人”。二人进迁的原因是,董氏于四月己丑“生皇第九女”。而局氏于六月戊午“生皇第十女”。依据周氏和董氏进封前的名号,可以推测十閤应该是以获得封号的御侍为主要构成。在周、董因生女进位妃嫔后,其他人也想借此事求进,但是为中书所拒。于是仁宗推辞不掉,只好以手诏代制诰。同知谏院范师道就此事上疏反对道:“窃闻诸闷女御以周、董育公主,御宝白制,并为才人,不自出中书诰,而掖庭觊觎迁拜者甚多。周、董之迁可矣,女御何名而迁乎?才人品秩既高,古有定员,唐制止七人而已……若使诸问皆迁,则不复更有员数矣。”可见,御侍要想进位妃嫔,不但要有“名”,即如周、董诞育皇女这样的资本,也还要受到才人定员的限制。所以,御侍即使获得封号,要想进位妃嫔也并非易事。
从其他的资料中也可以看到,并不是所有获得封号的御侍都最终进入后妃的行列。如在宋庠所作《御侍、永乐县君武氏进封典宝,落御侍;御侍、长安县君王氏进封掌宝,落御侍制》,武氏和王氏就未能如上表中所列的宫人那样进位妃嫔,而是转入了尚书内省的宫官行列。
到了南宋高宗朝,宫人所受封号又出现了新的变化。北宋时期所常见到的“郡君”、“县君”,自高宗朝起不再出现,而是代之以“郡夫人”号。另外,御侍似乎也已不存在,代以“红霞帔”或者尚书内省官职。如高宗朝吴氏“(绍兴)十年(1140年)九月二十七日为紫霞帔,十三年六月九日转红霞帔,十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封新兴郡夫人”,后又于二十二年五月八日进位才人。又如孝宗朝李氏,淳熙三年(1176年)十二月四日由典字封通义郡夫人,七年十二月二日进封婕妤。上文中已经提到南宋时资深的宫官会被授予郡夫人封号,而此时宫人进位妃嫔之前也要受封此号。难怪王刚中在为六十六岁的张氏授郡夫人所起草的制书中,会误“称其容色”了。
四、宋代内命妇封号的特点
通过上述讨论,可以看出,宋代内命妇封号在继承前代基础之上,有了较大的发展和变化。与前代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其一,宋代内命妇封号授予的等级和意义?因受封者身份的不同而有别。皇帝乳母的授封是对她们乳保皇帝的特殊功劳的奖掖,在她们所受封号中,国别加美名的形式之普遍、等级之高是其他内廷妇人和外命妇所无法比拟的。对宫官特别是那些资历较深而官职升迁受到限制的高、低级女官来说,授封也是提升身份、彰显皇帝荣宠的另一种方式,而且也会为她们的心理带来慰藉。而对于那些后妃队列的后备宫人来说,获得封号则是进入妃嫔行列之前所迈出的重要一步。
其二,宋代内命妇封号的授予和进迁已经趋向制度化。内廷妇人因其特殊的身份,与外命妇有所不同,封号的授予和进迁并没有明确的客观标准遵循,人为和主观因素在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不过,宋代授予内廷妇人封号已经不是一种特殊的、偶然的情况,从上述讨论中可以看出,内命妇封号的授予和进迁已趋向制度化。如皇帝乳母的封号,无论是形式还是等级都在逐步完善和固定,并且形成了生前有封、死后有赠的惯例。南宋时期又出现将特定封号与官职绑定在一起、同步迁转的情况。而某些特定封号的授予则是宫女进位妃嫔过程中的一个惯例性的过渡阶段。这些都说明宋代内命妇的封号在这些方面已经体现出制度化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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