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 涛
摘要:意识形态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条件之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应当正确把握意识形态建设的内在规律;正确对待意识形态建设的融合性与继承性;充分体现意识形态建设的广泛性;努力增强意识形态建设的艺术性;增强党的意识形态的包容性:切实提高意识形态建设的实效性;树立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关键词:和谐社会;意识形态;建设
中图分类号:D6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2529(2009)01-0054-03
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凝聚党心、赢得民心,进而整合社会的旗帜。面对急剧变化的国内外形势,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建设能否把握形势发展变化的特点,制定符合时代要求的理论纲领,事关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与时俱进地推进意识形态建设的改革与创新。
一、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正确把握意识形态建设的内在规律
“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同其他类型的意识形态一样,也不能脱离一定的物质基础而独立存在,它归根到底仍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通过经济建设,造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先进的社会存在,乃是形成先进的社会主义思想意识的根本条件。邓小平和江泽民、胡锦涛几代中央领导人都强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始终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决不能干扰这个中心。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贫穷不是和谐社会。只有生产力发展了,才能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意识形态建设从来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必须结合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来进行。我们重视和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归根到底就是为了保证生产力沿着社会主义所需要的正确方向发展。只有发挥好意识形态对经济建设的反作用,才能更好地协调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确保经济基础的发展方向和质量。因此,在进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时,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目标,以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为归宿。
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必须注意克服两种错误倾向。一种是把意识形态摆到至高无上的地位,一切问题都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中去找答案,完全抛弃了实事求是这一思想精髓;另一种是完全从眼前利益出发,只图一时经济发展,把意识形态放到可有可无的位置,甚至完全放弃,陷入“非意识形态化”与“自由化”的泥潭。国内国外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一再启示我们:凡是重视意识形态建设,坚持政治和经济高度统一的时期,社会主义事业就进步,就发展;凡是忽视意识形态建设,把政治和经济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的时期,社会主义事业就必然会出现大的挫折甚至失败。
二、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正确对待意识形态建设的融合性与继承性
和谐社会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它要求党在执政治国过程中必须提高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稳定社会的本领,它贯穿着“和而不同”的精神。因此,在加强主流意识形态的功能建设的同时我们还要重视意识形态建设的继承与融合工作,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社会的意识形态是整个世界意识形态总体的一个组成部分,作为不同组成部分的不同的意识形态必然会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列宁当年就曾驳斥过这样的错误见解:“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如果以为,被整个现代社会置于愚昧无知和囿于偏见这种境地的千百万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和手工业者)只有提高纯粹马克思主义的教育这条直路,才能摆脱愚昧状态,那就是最大的而且是最坏的错误。在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企图把社会主义社会的意识形态建设为一个封闭的系统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在信息传播手段发达的条件下,人为地阻隔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与其他意识形态的联系和交往,其结果只能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战斗功能在不断弱化,“单打一”,缺乏正面交锋的勇气,培养出来的人没有必要的免疫力。相反,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只有在同各种非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不断交流和交锋中,才能“经风雨,见世面”,充实自己,发展自己,并最终战胜对手。而且,意识形态包含某些人类共同的愿望和要求,它所继承和吸收的不是特定阶级意识形态的价值体系,而是它具有人类共性的那部分价值因素,比如民主法治、自由平等的价值和口号,很难想象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没有任何历史的继承性。列宁曾经指出:“马克思主义这一无产阶级的思想体系赢得了世界历史性意义,是因为它并没有抛弃资产阶级时代最宝贵的成就,相反却吸收和改造了两千多年来人类思想和文化发展中的一切有价值的东西。”
意识形态的建设同样如此。意识形态的建设必须继承丰富的传统文化遗产,把历史的传统文化与时代精神相统一,从而创造出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灿烂新文化。
三、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充分体现意识形态建设的广泛性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区别于其他阶级意识形态的一个根本特征还在于它始终反映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意识形态建设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强有力的舆论导向、文化辐射、政策激励、制度安排等,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构建稳定、协调、有序的社会结构,维系社会各阶层和而不同、相得益彰的运行格局,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氛围。为此,必须遵循“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三贴近”原则。同时立足于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之中,倾听人民群众的心声,关注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努力运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了解群众心理变化的特点和趋势,做到既统一思想又尊重差异,既引导群众又服务群众,把思想的严谨与表述的生动结合起来,做到尽可能用通俗的语言解开群众思想上的困惑,用身边熟悉的事例说明深刻的道理,使理论真正为人民群众所掌握,并转化为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巨大力量,使社会主义思想观念深入人心,使构建和谐社会的观念深入民心。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贯彻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理念。要努力将意识形态的理想追求与现实内容以及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有机地统一起来,把解决人的思想问题同解决人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既引导群众又服务群众。
充分体现意识形态的广泛性才能建设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和谐文化,才能全方位、多层次满足和谐社会的文化发展需求。只有营造一个有利于和谐社会建构的宽松环境,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让各种形式竞相发展,各种文化资源、文化要求得到充分利用,各种文化思想和文化关系的协调才能成为现实。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意识形态建设的广泛性来源于群众的积极
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意识形态建设过程中,要注意充分发挥民众的文化创造潜能,拓宽民众参与文化建设的渠道,重视民众的社会实践对于和谐文化的生成、文化创新、文化增值的价值和意义。
四、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努力增强意识形态建设的艺术性
意识形态工作方式的创新,是提高意识形态建设成效的重要保障。必须在继承实践经验和优良传统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先进性与广泛性相统一的原则,对于社会成员要区分层次,立足实际,因人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表现形式,进行思想宣传教育工作。力求做到在唱响主旋律时不妨多吸取些民间话语,在保持权威大气的同时不妨多保留些平民风格,通过“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让社会公众有效地理解和认同主流意识形态。要在继续巩固报刊出版、广播、电视等传统宣传文化阵地的同时,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如现代网络传媒手段,扩大主流意识形态在各种信息传播领域中的影响力,构筑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工作的崭新平台。主流意识形态应把丰富多彩、日新月异的生活实践当作思想源泉,不断从生活实践中吸取新鲜营养,增强宣传的艺术性和感染力。同时,意识形态工作还应积极拓展发展空间,努力在更为广阔的空间和领域展示先进的思想文化和价值理念,抓住全球化带来的机遇,不断增强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在全球精神文化格局中的影响力,全面提升我国在世界格局中的软实力。
五、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增强党的意识形态的包容性
我国社会正在发生着深刻变革,已经出现的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还将进一步发展,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也明显增强,更加关注个人奋斗目标的实现。伴随着多样化的发展,不同的阶层、不同的群体必然表达出不同的利益诉求,而这些利益诉求也必然要反映到意识形态领域中来,使意识形态的成分和结构呈现出多层次、多维度的特征。从某种意义上说,多种意识形态成分的出现,并非都是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威胁。对新出现的一些意识形态表现形式,不能一概冠之以“反主流意识形态”而加以否定。当然也不能不加分析地统统予以肯定,而应进行科学鉴别。对于其中健康的成分,要积极地提倡和保护;对于其中有益的成分,要积极进行引导和规范;对于不健康甚至反主流意识形态的成分,要坚决予以取缔。健康有益的意识形态表现形式,是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补充,是促使主流意识形态健康发展的重要催化剂。因为主流意识形态并非是单个领域单个阶层的抽象物,而是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社会思想文化生活的具体体现,是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意志的表达,应该成为人民群众最为广泛的精神需求,成为人们的精神家园。因此,在尊重差异,激励不同生产要素拥有者发挥创造力的同时,必须处理好不同群体的和谐相处。“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全民族的积极性,创造性,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始终是最具决定性的因素。”
党要得到社会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就必须在自己的意识形态中体现大多数人的愿望和要求,以一种普适性和包容性,去消除矛盾,整合一切资源和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当然,我们讲意识形态的包容性与灵活性,并不是不讲原则,更不是否定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提倡意识形态多元化,而是要随着环境的阶段性变迁不断地发展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让其更好地发挥宣传和解释功能,让更多的社会阶级和集团找到思想上的归宿感和认同感,从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六、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切实提高意识形态建设的实效性
一是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统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坚持用一元化的指导思想去引领和整合多样化的社会思潮。二是积极探索符合时代要求的意识形态工作新方式。既要针对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构建主流意识形态宣传教育的多层次平台,又要通过对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等的规范和引导,保证其正确的发展方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只是一个空洞的口号。意识形态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只有热情是远远不够的。这就要求我们意识形态工作者必须积极学习,不断地研究、分析、总结探索,使我们的话更有说服力、感召力,工作更有成效。三是充分发挥主流意识形态的舆论导向作用。舆论导向的正确与否,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能否顺利推进。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坚持以人为本,把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呼声和要求,正确回答各种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七、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树立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和谐社会离不开和谐的舆论。舆论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舆论和谐的程度反映和影响着社会和谐的程度。特别是随着信息传播技术的迅速发展,舆论的作用越来越大,已经成为影响国家生活、群众情绪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积极营造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珍视团结、倍加维护稳定的和谐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地增进广大人民群众的共识,就要引导人民认清当前形势,认识从不和谐走向和谐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解决不和谐的过程就是社会不断进步的过程,用人性化、人情味的和谐故事去打动人心,要通过正确报道使人们认识到和谐与不和谐也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和谐社会是我们最佳的生活方式,但它不会自然地产生,需要我们广大社会成员共同创造。
责任编校彭大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