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珊 逄锦丽
提要本文对1985~2006年的中国城乡收入差距与人均GDP进行协整分析,结果表明二者之间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进而对二者进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进一步得出二者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经济增长会导致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也会阻碍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因此,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发展,对于实现城乡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城乡收入差距;经济增长;协整
中图分类号:F12文献标识码:A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有了较快的发展,2007年经济增长幅度达到11.4%,这是连续第五年达到10%以上的增长速度。但在经济高增长的同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越拉越大。1978年城乡收入比为2.57∶1,此后几年连续呈缩小趋势,1985年达到1.86∶1;1985年以后城乡收入比的变化总体又呈上升趋势,2006年城乡收入比扩大为3.28∶1,绝对收入差距达到8,172元。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之比为1.5∶1,超过3∶1的情况比较少见。而如果考虑城乡居民享有的不同社会保障待遇,其真实收入差距可能达到6倍左右。在我国,城乡收入差距过大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统筹城乡发展、让城乡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也因此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
一、对现有研究的评述
刘易斯(1954)的两部门模型认为,经济增长最初集中在城市现代工业部门,而传统的农业部门工资率基本上维持在生存水平。由于现代工业部门就业机会有限,但工资率和劳动生产率很高,这样就使现代化部门和传统部门之间的收入差距在合拢之前首先迅速扩大。在城市内部,收入不平等程度也随着现代化部门扩大而上升,并且比停滞的传统部门内部还严重。在收入水平极低的情况下,政府难以通过实施收入转移和缓解贫困的公共政策来降低收入不平等程度。库兹涅茨(1955)在其经典论文《经济增长与收入不平等》中表述:“在前工业文明向工业文明极为快速转变的经济增长早期,不平等扩大,一个时期变得稳定,后期变得不平等。”即收入分配随着经济的增长由不平等逐渐趋向平等。刘易斯模型和库兹涅茨倒U型理论都认为经济增长会影响收入分配,并且收入分配对经济增长产生积极的影响作用。
国内学者对城乡收入差距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问题也做了大量的研究,但更多的是运用规范分析,关注城乡收入差距本身,认为我国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国民收入分配政策、社会经济政策、农业的产业特性等因素共同导致了城乡收入差距。因此,要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必须多管齐下。近年来,也有学者开始运用实证分析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城乡收入差距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袁云峰(2002)将1978~1999年的GDP分别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建立双对数模型,得出农村居民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始终处于劣势,通过建立趋势模型预测城乡收入差距会进一步扩大。纪韶、荣编伟(2002)认为,应该用生产力标准对城乡收入差距进行具体分析,这种差距只要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有利于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就是合理的。刘力、付诚(2005)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长与基尼系数进行了考察,得出我国经济在保持高增长的同时,基尼系数也呈不断扩大趋势,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及行业差距都很明显。王德文(2005)通过对1978~2003年的全国和分省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得出经济增长对城乡差距的影响可分为两个阶段:1980~1990年的经济增长具有收入均等化效应,1990年以来的经济增长不具有收入均等化效应,经济高增长带来的成果并没有让城乡居民平等地享有。未良莉(2006)分别将城镇居民的基尼系数、农村居民的基尼系数以及城乡收入比与人均GDP进行协整及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得出城乡收入差距与经济增长关系存在显著的双向因果关系。张嫘、方天堃(2007)对1978~2003年的城乡收入差距与人均GDP进行了协整分析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他们认为,无论在长期还是短期经济增长都是城乡收入差距变化的原因,而城乡收入差距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仅表现在短期内。丘京南(2007)认为,1978~2005年的城乡收入差距变化总体上可分为四个阶段:缩小-扩大-再缩小-再扩大,并通过分析城乡收入差距对城乡消费结构、对城乡经济结构以及对工农业协调发展和宏观经济三方面的影响,得出城乡收入差距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是极具危害性的。
通过对上述文献的回顾可以看出,国内学者对于城乡收入差距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更多的是从定性的角度,定量分析较少。近几年来,也有学者开始用定量的方法来分析二者的关系,主要采用的是线性回归方法,在未对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的情况下,直接对变量进行回归,极易产生伪回归问题,从而导致所建的模型毫无意义。为避免同类问题,有的学者开始采用协整的方法来分析城乡收入差距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本文也将应用这一理论,以1985~2006年的数据为样本数据,对我国的城乡收入差距与人均GDP进行协整分析,并通过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进一步证实二者之间的关系。
二、中国城乡收入差距与经济增长实证分析
(一)变量说明与数据选取。本文用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绝对差额表示城乡收入差距(PID),用人均GDP(PGDP)来表示经济增长。本文所选用的数据均来自于《中国统计年鉴(2007)》,选取时间为1985~2006年,且均为当年价格。为了消除价格因素的影响,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985=100)把城乡收入差距和人均GDP折算成以1985年不变价格计算的值。由于数据的自然对数变换不改变原来的协整关系,并能使其趋势线性化,消除时间序列中存在的异方差,所以对城乡收入差距和人均GDP分别进行自然对数变换,变换后的变量用LPID和LPGDP表示,其变化趋势见图1。(图1)
从图1可见,LPID和LPGDP都有不断增长的趋势,并且变动方向较为一致,而且表现出一种不平稳的特性。再对各变量进行一阶差分,一阶差分后的变量分别用DLPID和DLPGDP来表示,其变化趋势见图2。从图2可以看出,一阶差分变换后变量的时间序列变得较为平稳。下面的单位根检验将证实这种判断。(图2)
(二)城乡收入差距与人均GDP的单位根检验。基于Eviews 3.1软件,对各变量分别进行ADF检验,检验结果见表1。由表1可见,LPID和LPGDP在5%的显著水平上都是非平稳的;而DLPID和DLPGDP在1%的显著水平上都是平稳的。(表1)
(三)城乡收入差距与人均GDP的协整检验。根据单位根检验,由于LPID和LPGDP均为一阶单位根过程,可以利用“Engle Granger两步法”来检验其协整关系或长期均衡关系。首先对LPID和LPGDP进行协整回归,得协整方程为:
LPIDt=-1.246+1.0602LPGDPt+ t(1)
(-5.05)(35.63)
R2=0.984ADR2=0.984DW=0.8200
S.E.=0.0705F=1269.537
由于DW=0.8200太小,说明存在自相关现象。为此,分别加入LPID和LPGDP的滞后因素,对LPID和LPGDP之间的协整关系重新估计。根据AIC准则选择各变量的滞后期,得到方程:
LPIDt=-0.3897+1.2800LPGDPt
(-1.65) (4.39)
+0.3531LPIDt-1-0.6409LPGDPt-1+et(2)
(2.24) (-2.21)
R2=0.994ADR2=0.992DW=1.5256
S.E.=0.0453
对残差序列et的平稳性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显示ADF值为-3.6614,5%的临界值为-1.9592,1%的临界值为-2.6889。因为ADF值小于临界值,所以et是平稳的,即e~I(0)。因此,我国的城乡收入差距与人均GDP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利用方程(2)求出LPID与LPGDP之间的长期关系式:
LPID= + LPGDP(3)
计算回归参数:
α=-0.3897/(1-0.3531)=-0.6024
β=(1.2800-0.6409)/(1-0.3531)=0.9879
故,LPID与LPGDP的长期协整关系方程为:
LPID=-0.6024+0.9879LPGDP(4)
方程(4)表明,从长期来看,我国的城乡收入差距与人均GDP之间具有显著的正相关性,城乡收入差距对人均GDP的弹性系数为0.9879。也就是说,人均GDP每变动1%,城乡收入差距就会同方向变动0.9879%。
(四)城乡收入差距与人均GDP的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协整检验告诉我们,变量之间存在长期协整关系,但是否构成因果关系,还需进一步检验。由于LPID与LPGDP均为I(1)过程并具有协整关系,故可对其进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检验结果见表2。(表2)
结果表明,在滞后阶数为1的情况下,LPGDP是LPID的Granger原因,而LPID不是LPGDP的Granger原因;在滞后阶数为2的情况下,二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在滞后阶数为3和4的情况下,LPGDP与LPID存在双向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经济增长加剧了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而城乡收入差距又会影响经济的进一步增长。
三、政策建议
根据协整检验,我国的城乡收入差距与经济增长之间具有长期稳定的关系,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进一步证实了二者之间存在双向的因果关系,特别是经济增长直接导致了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也会阻碍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因此,为了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高度重视经济发展中的城乡收入差距问题。这虽然不是一个新的问题,但是仍然值得引起我们的深思。
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使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得到了极大改善和丰富。但经济发展的同时,重城市轻农村的政策也带来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落后于城市,使农村居民无法平等地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这又会进一步影响经济增长的速度和质量,最终将会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因此,必须重视经济增长中的城乡收入差距问题。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财政要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加强与农民生产生活有关的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发展现代化农业,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在确保义务教育经费的基础上增加职业教育投入,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打破城乡二元结构。除此之外,还要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具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但我国城乡有别的社会保障制度却加大了城乡收入差距。因此,为了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必须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重点是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要从解决农民最紧迫的问题入手,当前的重点应该是建立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加快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农民看病难以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继续探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满足农民多层次的养老需求。
(作者单位:山东财政学院)
参考文献:
[1]宫晓霞.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与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J].东岳论丛,2006.3.
[2]袁云峰.基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实证研究[J].安徽大学学报,2002.2.
[3]纪韶,荣编伟.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实证分析[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2.3.
[4]刘力,付诚.中国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关系的因果关联分析[J].经济纵横,2005.8.
[5]王德文.中国经济增长能消除城乡收入差距吗?[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5.4.
[6]未良莉.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与经济增长关系探悉[J].安徽教育学院学报,2006.1.
[7]张嫘,方天堃.我国城乡收入差距变化与经济增长的协整及因果关系分析[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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