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顺鸟
我想真正的爱情不一定要遵循细水长流的定律,有时候它只能驻留几天,或者更短,就像是扑火的飞蛾,从扑向火焰到化为灰烬,只有短短几秒钟而已。
第一日2006年3月29日阴
我一个人在酒吧里买醉,每次完成大哥交代的任务后我都会混在这里,回去也是一个人,空空的屋子空空的心,我的心里除了大哥,再没有其他人造访过的痕迹。我喜欢喝最烈的酒,拿最快的刀,这不是武侠小说,是真正的生活。
大哥来酒吧找我,他说你什么时候可以成熟起来?又不是让你真的去杀人,非把自己弄得像一条丧家犬么?
我乜斜着眼睛看他,他不帅,但够魁梧,有男人味,很像孙红雷,浑身的匪气。一个女孩子被他揽在怀里,她冷冷地看我,目光一点都不友善。我没有喝醉,还能够看清楚她的长相。她的黑直发阴好垂在肩膀上,露出一张清秀的脸,下巴尖尖的,两条眉毛分得太开,配着那样大的眼睛,有一股子微微吃惊的味道,她的眼睛眨得很慢,嘴巴紧紧地抿着,总是装作不经意地与我目光相对。我用右手支住下巴,心想,此间的少女都学会了投机取巧还不诚恳,被人豢养还不温驯。大哥挑选情人的眼光有点问题。
我给大哥倒满一杯酒,我说你放心,我不会给你添麻烦的。
他说,好,一饮而尽。然后将吻印在怀中美人的唇上,那女孩儿挣扎了一下,她说你们男人聊天,我先回去。
她走到酒吧的门口,回头看了一眼,颇有深意,我和大哥都在望着她,但我知道,她那一眼是给我的。
第二日2006年4月1日小雨
下雨天我一般不会出门,我脑后的疤痕就是在雨天留下的,雨天里我丢掉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东西
陌生的手机号码,陌生的女人,约我在圣玛女子医院见面,她的声音很飘渺,没有真实感,像一个梦境,更像是女巫的谶语。但这不是愚人节的恶作剧,我知道是她,她的声音,我听过一遍就记得牢牢的。
那个女人没有打伞,就站在医院的雨搭下面望着我,身上已经半湿,衣服黏黏地贴在她身上,便突显出她圆润的胸和丰翘的臀,真想不到那样单薄的身体内竟然藏匿了这样性感的腰身,只是没有生气,就像商场橱窗里摆放的洋娃娃,脸色苍白,四肢冰凉,从里往外的冷。
我说,你疯了,下雨天出来乱跑,还不打伞,不想活了?
她说,我怀孕了。
我拽着她的胳膊进了医院,将我的外衣脱下来裹住她,她在我的怀里瑟瑟发抖,像被人遗弃的宠物狗一样。
她说,这个孩子不能要。
这话说出来就结了冰,落在我心里,“啪”的一声捧碎了。我摸出手机,给大哥打电话,他是孩子的父亲,有权利知道这个消息。
她按住我的手,说你心真狠。大大的眼睛里噙着泪,一眨不眨地望着我,那表情忧伤极了。她的忧伤是辐射型的,一波一波荡出去,氤氲得处处都是,我的心里潮湿得快要滴下水来。
大哥来了,黑着脸不说话,狠狠地给了她一个嘴巴,他的手那样重,使得她脚下不稳,一个趔趄差点摔倒,但脊背仍然挺得笔直,我忍不住伸出手去扶她,她挥开我的手,走向大哥,一脸媚笑。她说,怎么办呢,我这个人就是贱,离了男人活不了。
她从我旁边经过时,嘴角挂着几滴血,触目惊心的红。我小声说,对不起。说话的时候看着地,好像不知道怎样放置我的目光。
第三日2006年5月7日小雨
遇到她以后,老天爷的脾气就变坏了,没有几天笑模样。
我在大哥的床上看到一双美腿,可惜不是她的。那女人比她年轻,比她丰满,但脸蛋没有她生得美,却比她更风骚,更懂得讨好男人。她看到我也不避嫌,嘴噘得老高,在大哥身上逡巡,还时不时发出一阵嘤咛声。
我只觉得全身的血液全往下涌,裤子中间部位迅速绷紧膨胀,身体里的欲望像是千万只小虫子,一弓一弓,向着我的心脏爬过来。
大哥给我一个地址,只说了一句话,把她带回来。然后就像发情的野兽一般吻在了那个女人的胸脯上,他翻身将她压在身下,上下抚慰,那女人就变成了叫春的猫,每一声尖叫都刺穿了我的耳膜,直接刺激着我的脑神经。
我几乎是逃出那个房子的,小小的纸条被我掌心的汗水浸湿。我对自己重复那句话:把地带回来。
第四日2006年5月8日多云
大哥的消息一向很准,我找到她了。
当我放倒那个准备带她逃跑的男人时,她就站在离我不到两米远的位置,冷眼旁观,不害怕,也不反抗,看着我的拳头在那男人的脸上和身上遍地开花,任由我牵着她的手走出去出门时她还不忘记狠狠地踢那个男人的大腿一脚,啐口唾沫怒骂一声“窝囊废”。
我说,你变了很多。
她笑起来,“遇到他,不变很难。”
她慢慢靠在我胸前,很熟悉的姿势,声音轻得像是自言自语:只要能离开他,去哪里,都一样。你能带我离开么?
我推开她,两只手稳稳地定住她的肩膀说,你疯了,你和我,究竟能逃到哪里去?
风很大很冷,吹得她的长发丝丝散乱,越发显得尖尖脸上宝石样璀璨的眸子,那对眸子比天上的太阳都要亮,仿佛有光芒正在飞溅而出。
她扑进我怀里,揽住我的脖子,踮起脚尖,寻找我的嘴唇,她的手指冰凉,鼻息很烫,嘴唇上裂开一道口子,那道口子外缘的硬皮硌得我嘴唇很痛,那种痛一路蜿蜒,一直窜到我的心里去
我没有送她回到大哥身边,我在我自己的单人床上,将她的身体轻轻展开,解读她身体的秘密,就像剥开一个棕子,轻巧地解开了她身上所有的束缚。
她说,不回去了,好么?
我想了一下,说好的,我们哪都不去,就在家里待着。
第五日2006年5月9日响晴
天空蓝得离奇,万里无云,多久没有见过这么美的天空了?
她好像一只小豹子,脸上始终挂着动人的红晕,在我怀里辗转索爱。以前她在大哥身边时,是出了名的冷美人,永远是一副闲闲的表情,对大哥既不亲切,也不疏离,我真的不知道她还有这样热情的一面。在开着空调的房间里,她的手臂紧紧地裹住我的腰身,我的身体温暖起来,那点暖洋洋的感觉仿佛是在胸口,一丝一丝渗进去的。
地的眼睛真美,明眸如点漆,我在她眼中的温柔里想起大哥身边形形色色的女人,她和她们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同,爱钱,爱男人,身体摇着,嘴里叫着,只是在我眼里,只有她最美。每次想起她。总好像有根无形的细线,从脑子通往心脏,时时刻刻,在那儿轻轻抽动。每当那细线一抽,我就会突然心痛起来,痛得不能再痛。现在她在我身边,在我怀里,是这样的真实,我的心却仍然会痛,我怕有一天她会突然消失不见,就如同五年前一样。
我的大脑还在温柔地怀旧,门铃声大作,敲门声如擂鼓。她像是早就预料到会有这一刻,坐在床边不徐不急地穿着衣服,我倒像个偷腥的情人一样惊慌得系错了扣子。不用猜也知道是准,我在大哥身边做了五年保镖,太清楚他的节奏和力量。
我打开门,将她挡在身后,门外竟然只有大哥一个人。他不看我,当我是一个透明人一样,直
直地望向我身后的她。
他说,你开个条件,怎么样能让你再回到我身边?
她又变成了冷美人,她说我典当给你我青春里最珍贵的五年,难道还不够?
她从我的身后走出来,挡在我身前,一字一顿地说,你-不-能-再-伤-害-他。
她和大哥之间只隔着一颗心脏那么远的距离,让我看不清楚她手中的刀是如何插入他的胸口的。她的表情有一种麻木的痛快,我看到大哥胸前的红花慢慢扩大,他慢慢地阖上眼,脸上却挂着少有的笑容,如果我没有看错,那笑容是心满意足的。有液体滴落在地板上的声音,渐淅沥沥,慢慢陷入一种虚空的祥和,再多的痛都成了遥远的事情,只剩下麻痹的快意。
原来,晴天也可以看到这么红的血。
第六日2006年5月10日晴
一个装着死人的房间自然不能呆下去了,我和她在宾馆里做爱。我在她的牛奶里偷偷放了两粒安眠药,她在我的怀里沉沉地睡过去,表情是前所未有的安宁。我的手指拂遍了她全身的每一寸肌肤,所有的眼泪都浮成了光,光圈里只有她的脸,她的眉,她的嘴角……一点一点,在视线中淡虚成模糊的影。
我想真正的爱情不一定要遵循细水长流定律,有时候它只能驻留几天,或者更短,就像是扑火的飞蛾,从扑向火焰到化为灰烬,只有短短几秒钟而已。我和她之间的爱情,比起飞蛾,已算长寿:
莫莉,她的名字,我心中的茉莉花。我曾经那样地爱着她啊,五年前我们是情侣,几个歹徒企图强奸她时,我命都不要地冲上去,被人用砖头击伤了后脑,醒来时她已经成为大哥的女人我做了大哥的保镖,其实心里真正要保护的人是她。
她说你不知道吧,当初指使那些人袭击你的也是他,我同意做她的情妇,他答应救你的命,这就是我和他之间的协议,我在他身边的每一天,都在怀念着你。
我在她的银行账户上,留下了我全部的积蓄。这个凉薄的女子,一生都在颠沛流离,一个真正懂得爱她的人,应该给她稳定的人生。我想起大哥死前的微笑,稳定的人生,他也给不起,而最终能够死在最爱的人手上,也算是一种满足。人总是在最后的希望破灭时,才会看到自己最初的理想。
我主动去公安局自首,认下了所有的罪,大哥胸前的匕首,只有我一个人的指纹。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中的天空瓦蓝瓦蓝的,她梳着简单的马尾,扎着围裙,张开手臂迎向我,笑容灿如桃花。她说,亲爱的,欢迎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