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制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

2009-03-02 02:43
上海党史与党建 2009年1期
关键词:公有制经济体制所有制

苏 民

记者: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回顾改革的历程我们可以发现,一方面在关于改革的理论探索中,争议和分歧最大的是所有制;另一方面在改革实践中取得成就最大的也是所有制。您是怎么看待我国所有制改革的?

晓亮:所有制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所有制改革举世瞩目,成绩斐然,影响深远。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是改革与我国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有的学者将所有制改革比喻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珠穆朗玛峰”和“马里亚纳海沟”。改革计划经济体制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都绕不开所有制问题,我国的改革高不过所有制改革,也深不过所有制改革。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所有制是构成生产关系诸因素中最重要的因素,社会主义所有制改革自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最为核心的部分,无疑是我国“破”计划经济体制、“立”市场经济体制最大的难点之一。所以,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没有所有制改革的成功就没有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所有制改革尤其是国有企业改革是改革攻坚的核心堡垒和关键环节。

记者:回顾改革开放的历史还可以发现,我们党和国家对所有制的改革是十分重视的,一些重大的改革理论、改革举措和经济政策无不与所有制密切相关。而且在所有制改革理论的探索中,我国经济学界对于所有制的研究超过了以往任何时期,虽然争论不断,但毕竟在一些重大理论问题上也达成了共识。可以说,所有制改革的过程,也是思想解放、不断突破传统观念的过程。那么,您能否总结一下其间主要有哪些重大观点突破?

晓亮: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观念的突破带来了实践上的巨变。我认为,对我国所有制改革发生重要影响意义的突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突破了把“一大二公”作为判断所有制先进与否的标准,确立了生产力标准和“三个有利于”原则,为所有制问题研究清除了思想障碍。否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所有制问题已经解决了的判断,对传统公有制模式的弊端和如何改革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二是突破了社会主义只能是单一公有制的传统观念,提出要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发展非国有经济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党的十五大报告确定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制结构理论是对传统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重大突破,是对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重要发展。

三是突破了公有制只有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以及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只是国有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的传统观念,提出公有制可以有多种形式。同时,公有制与公有制实现形式也应区别开来,对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提出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形成了公有制实现形式理论。

四是突破了主要从国有经济的数量比重上去考虑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传统观念,主张应主要从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与质量上来考虑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认为国有经济应主要控制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产业和关键领域,在此基础上提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

五是突破所有制改革的教条主义,借鉴西方经济学理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所有制问题研究还深入到微观企业财产组织形式层面,先是提出了所有权和经营权“两权分离”的理论,之后又进一步提出了“转机建制”的主张(“转机”即“转变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建制”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入研究了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问题,为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部署特别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进行了必要的理论准备。

六是突破所有制的“优越程度排座次论”,形成、发展和完善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随着改革的深入,进一步提出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地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制定和完善一系列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1999年,全国人大第三次修改宪法,明确了“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4年,全国人大第四次修改宪法,承认了合法私有财产的法律地位。2005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非公经济36条”)。2007年,《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反垄断法》、《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与推进公有制经济改革转制、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相关的法律相继出台。

记者:我国所有制改革主要有哪些内容呢?

晓亮:我国所有制改革的内容主要有九个方面:

一是在否定人民公社体制的基础上,在农村普遍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也叫包产到户,在我看来实际是恢复了个体经济(只是土地为集体所有,其他生产资料已为农户所有了)。从此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解决了我国人民的吃饭问题。这个成绩是全世界公认的。

二是引进外资,发展“三资”企业和“三来一补”。“三资”企业指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三来一补”主要指来料加工、来样加工等,主要在广东。这样企业的数量,到现在已有二三十万户了。其性质实际就是列宁当年所说的国家资本主义,已经成为我国出口创汇的重要来源。

三是在调动起农民积极性的前提下,在原来社队企业的基础上,发展起了一大批乡镇企业。

四是在上海、北京等大城市,为解决上山下乡回城的上百万知识青年的就业问题,国务院曾召开全国就业会议,允许他们自谋职业,组织起来就业。如发展个体户、劳动服务公司等。这个问题在上海曾非常突出,实际是办了许许多多新的集体合作经济。国务院曾发文件,让各级政府帮助他们办个体工商户。但当时的文件只规定个体工商户,在必要时可以请帮手、带学徒不超过七个人。这个概念与马克思当年所说的个体户不雇工、少雇工,主要依靠个人和家庭成员劳动生产的说法是对接的。

五是在农村家庭承包出现专业户、兼业户,城市出现个体工商户雇工的基础上,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很快出现了有雇佣劳动关系的私营经济。像广东省高要县陈志雄承包鱼塘雇工几十个人,安徽省芜湖市年广久雇工经营瓜子,俗称“傻子瓜子”。怎么办?允许不允许?当时的中央领导人邓小平主张不要制止,也不要宣传、鼓励,先调查研究,再制定政策。于是中央书记处研究室立即派林子力等同志下去调查。通过调查,才有了中央每年的几个一号文件。到1987年一号文件中才出现了“允许存在,加强管理,兴利抑弊,逐步引导”的字样。接着才有了党的十三大报告中讲这部分经济不是多了,而是还很不够。个体、私营经济的存在,对于增加生产,活跃市场,改善人民生活等等,都有好处。才有了1988年4月的修改宪法。才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出台。1989年国家工商局才开始有了以“私营企业”名义进行注册登记,私营企业终于取得合法存在的地位。由于它们属于资本主义性质,有剥削成分,所以它们的发展过程是很不顺利的,其间经过很多的曲折。直到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发表,破除了姓“社”姓“资”的顾虑,个体、私营企业才大踏步地发展起来,每年新出现的私营经济都在百分之三四十以上。

2005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是一个很好的文件。文件对这部分经济的评价很高,俗称“36条”。

到2007年,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到两千七八百万户,注册资金10万亿元;私营企业五百三四十万户,注册资金20万亿元。另有三资企业28万户,民营科技企业15万户。整个说来,这部分经济已经成为中国经济不可或缺的部分,成为就业的一条主渠道,成为国家税收和出口创汇的重要来源,成为改善人民生活的一个重要支撑,成为活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支生力军。

六是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改革。现在有种说法,国有企业改革是从1984年中央通过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后开始的。实际不是,从20世纪70年代末四川省扩大国有企业自主权的试验,就开始了。但国有企业改革长期以来是绕着产权问题走的。开始搞扩权让利,后税利分流,推行责任制,再后是转变企业经营机制等。直到20世纪90年代初才提出实行股份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算是明确了方向。但试点企业搞的股份制,都是一股独大,没有什么实质进展。直到国资委成立,立即归并中央企业,将中央大企业190多个归并为160多个,加快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取得了一些成绩,经济效益大增。企业无疑地成为了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统收统支的状况大为改善。

七是股份合作制的推行,党的十五大报告曾经给予股份制以充分肯定,是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为主,成为一种所有制的新形式。

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在农村已经起到了“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百姓”的作用。加入合作社的农户成员年收入普遍比非成员农户高20%以上。据统计,截止到2008年6月底,全国依法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58072个,已经占到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的三分之一,登记成员771850户,农民成员占登记成员总数的96%。成员出资总额430.13亿元,货币出资占出资总额的77%。这是一种新兴的合作经济组织。与改革开放前农村地域性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大不一样,将成为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建设支撑力量。

九是混合所有制的出现和发展,20世纪80年代我就给以充分的肯定。包括联营企业、合资企业、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企业集团公司等等。这是我国所有制改革的综合成果。独资企业在我国已经很少了。但这种所有制同其他所有制是交叉的,重合的。尽管它的优点很多,大有发展前景,但由于理论上研究不多,实践上人们使用这个概念不多。

记者:应该如何认识和评价我国所有制改革的成效呢?

晓亮:随着我国所有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社会的所有制结构和所有制的具体形式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所有制结构,即马克思、列宁所使用的经济结构概念,它是一个社会的最重要的标志。改革开放前,通过20世纪50年代的三大改造,将一切资本主义工商业、个体经济、小商小贩通通消灭了,我国所有制结构中只剩下全民所有制国营经济,以及集体所有制两种,而两种无异于一种,因为集体所有制我们学术界也叫它“二国营”,连毛泽东都说它形式上是集体所有,实际上成了全民所有。但这种所有制结构不能调动群众积极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种公有制基本上实行统包统配,统一分配,一切按国家的统一计划办事。到改革开放前连人民群众的基本需要都满足不了,“文化大革命”还把国民经济推到了崩溃的边缘。所以某种角度上说,改革开放也是“逼”出来的。

现在,通过所有制改革,通过实行市场经济,就是这两条,我国的所有制结构确实同以往大不一样了,原来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内部关系同以往相比也不一样了。党的十五大报告把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定义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符合当时事实的。把我国多种多样的所有制纳入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之中,也是一个突破。但是,所有制改革的进展太快了。主体是一个数量概念。现在我国许多地方,许多部门已经不是公有制为主体了,而是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了,合作经济、乡镇企业等也不能简单归为公有制吧。在这种情况下,我主张把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定义为公有制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似乎更好。所有制改革,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GDP年均增长率都在百分之九以上,我国的经济实力大大提高,已经成为世界第四经济强国。

记者:从我国所有制改革的实践来看,其中积累了哪些基本经验呢?

晓亮:应该说,经验很多,但最基本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按经济发展规律办事。通过几十年的观察,我以为所有制的形成及其改革,要按规律办事,不能人为地界定。人为地搞的什么所有制,搞什么“钦定”,从来是不算数的。

二是坚持解放思想,反对一切教条。这一条很重要。在我国情况下,不解放思想,是什么事情都办不成的。所以,党的十七大报告旗帜鲜明地指出: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宝。这是我们党领导革命和建设实践经验的总结,从中可见我们党对于解放思想的高度重视。今后在推进所有制改革中,仍要牢牢地坚持这个法宝。

三是坚持生产力标准,而不是以生产关系为标准。改革过程中,我们正是破除了姓“社”姓“资”、姓“公”姓“私”的束缚,才能不断地创新。凡是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就肯定,不符合的就否定。生产力标准,我以为是邓小平同志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到今天,所有制问题仍然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问题。在改革攻坚过程中,我们必将进一步深化对所有制的认识,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中的所有制理论。

■ 责任编辑:袁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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