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问

2009-02-24 07:02
南方人物周刊 2009年5期
关键词:财政部律师政府

国家应公布4万亿的去向

只给一个数字是不够的,比如说卫生系统的预算1000亿,那多少是用来发机关人员工资,多少是用来招待的,多少是用来兴建医院的,多少是用来建研究机构的,多少是用来研制新药的?你得让大家知道啊

在全球性经济危机之下,中国政府推出了举世瞩目的4万亿投资计划。这4万亿如何用迅速成为中国人瞩目的焦点。

年前,上海律师严义明向发改委和财政部提出了两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其中向财政部提出:全国人大召开之前两周,财政部应该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中央政府2009年度预决算草案以及2008年度财政收支情况。

向国家发改委提出:列表公开2008年11月5日以来向发改委递交审批申请的省市地区名单及项目名单;公开4万亿元资金来源以及目前已经审批通过的具体投资项目名称,选择投建项目的原因,投资项目的预算资金金额;持续地、实时地列表公开对投资项目责任主体所属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招投标情况的监督措施及监督机构名称(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事情发展如何,两大重头部委给予了怎样的回答?本刊专访了严义明律师。

受访者严义明(律师) 采访者本刊记者张欢

1

为什么您要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要求财政部和发改委公布数据?

严义明:我个人的认识是,改革开放30年的成就,首先是来自于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其次是人民群众创造性实践活动的呼应和推动。举个例子,农村改革始于小岗村搞联产承包,就是人民群众创造性实践活动,但问题是他们仅仅是18个农民,要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毫无疑问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才能让这种正确的做法推行到全国。

接下来30年该怎么办?我觉得还是要坚持以上两点。十七大时胡锦涛总书记提到了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要保证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如果没有人民群众呼应,党的领导就变成了对空气的领导。所以我觉得应该有实践活动呼应,应该去申请,让政府机关公开有关信息。

2

在此之前,您都向哪些部门递交信息公开申请,得到的回复又是什么样的?

严义明:2008年5月4日,向安徽省环保局、卫生厅和阜阳市人民政府提出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要针对的是淮河流域污染。之后向环保部对安徽省环保局没有依法披露信息的行为进行举报,还去监察部进行举报。

在经过一系列的沟通后,去年12月22日,安徽省环保局把我要求的信息进行了公布。

去年9月份,因为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事件,我也向国家质检总局和卫生部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质检总局提出的是——国家在2007年就颁布了乳与乳制品非蛋白氮含量标准,三聚氰胺就属于非蛋白氮,也就是说在此之后,包括三鹿在内的乳制品是应该作为不合格产品、不能进入市场流通与销售的,为什么一直到问题爆发才解决?我希望国家质检总局把这个标准颁布的实施情况公布,以及为什么没有取消年检的理由告诉公众。

向卫生部提出的是——去年7月19日,甘肃省卫生厅就已经把大量小孩生类似病的情况向卫生部报告,一直到最后事发,在这个过程中,卫生部采取了什么样的处置措施应该告诉大家。另外,三聚氰胺事件是卫生部牵头调查的,希望他们把调查的情况告诉大家,比如说三聚氰胺在多少企业从什么时间开始,在多大范围内使用,有多少量的使用,到现在我们都不知道。

一件事情不能稀里糊涂地开始,稀里糊涂地结束,那今后我们还是无法相信食品质量。

这两个部委都给了我答复,但无法令人满意。此前安徽方面和环保部的答复则是让我满意的。

3

就4万亿的问题,国家发改委给您答复了么?

严义明:我是1月7日去的发改委和财政部。春节前发改委给我打了电话,说15天内无法完成给我的答复,而且和我明确地说,无法按照你的要求公开。

他说了很多理由,最主要的有两个:第一是按照发改委自己的规定,一次只能申请公开一个信息,你申请了三个请求,每一个请求又包括了若干,无法做到。

我的回答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一共有四个层次。我说,这是你们应该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只是提醒你们应该公开而已。

第二点,他们说这涉及到商业机密。我的回答是如果你是纯粹的民营机构、私人企业,那确实是商业机密。如果是上市公司,募集公众的钱去投资,那就应该在媒体上公开说要投资什么项目,怎么做,有什么获益。

现在的重点是,发改委用的是广大纳税人的钱来给商业机构投资,难道我们作为纳税人来了解,还是商业机密吗?

这件事,媒体跟进的很多,我相信会对发改委有所触动,我也期待能有一个良好的结果。

过完春节,我接到了财政部给我的书面回执。

4

从财政部的回复来看,似乎和您的要求相差甚远?

严义明:的确如此,如果他们不能给我满意的答复,我会一直做下去的。我下周一会递交复议申请,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只有涉及机密的部分,才不能公开。

我认为他们的回复是违法的。

5

根据我国目前制度,只有全国人大代表才能审阅政府预决算方案,公众目前还无法看到,这和您的要求似乎相差甚远?

严义明:这就是问题所在了。所有的财务数据,就是预决算草案,都是要拿到人代会通过的。审议之前,人大代表都不知道什么内容的话,他怎么去审批呢?

第二点,全国人大代表是代表全国人民审批的,也就是说在审批的时候必须要代表全国人民的意愿。全国人民在审批前都不知道内容,又怎么能表达自己的意愿呢?

也就是说不仅事前要向全国人大代表公开,这一点现在其实也没有做到,而且还要向全国人民提前公开,让大家有阅读和沟通的时间。

只给一个数字是不够的,比如说卫生系统的预算1000亿,那多少是用来发机关人员工资,多少是用来招待的,多少是用来兴建医院的,多少是用来建研究机构的,多少是用来研制新药的?你得让大家知道啊!只有知道才能提意见嘛,必须要提供细节。

6

您这次把4万亿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所在,在您看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可以在多大程度上制止贪腐的发生?

严义明:在决策过程和执行过程中,都可以通过公开来制止。比如说4万亿计划一公布,公众通过媒体就了解到发改委周边的高档宾馆、酒楼爆满。大家就有合理的理由怀疑,发改委制定的计划公正性如何保证?

只有公开,才能实现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的要求。

7

10年前,中国政府也面临了和今天类似的局面,也采取了加大国内投资力度、大力兴建基础设施等手段,据您了解,在没有信息公开制度的时代,这样的举措存在哪些弊病?

严义明:应该说10年前1万亿的投资效果是很好的,但也必须要说这里面也存在着很多的腐败现象,抓了很多的交通厅、局长。

但现在有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就应该制止类似腐败现象的再出现。

8

前审计长李金华提出了“跑部钱进”现象,您所提到的酒楼宾馆爆满其实也是这种“跑部钱进”的表现,4万亿投资涉及到了各个地区的地方利益,在您看来,信息公开制度能解决这些现象么?

严义明:各地驻京办成为了中国当今的一大特色,就是为了“跑部钱进”,给地方财政也造成了不小的压力。

如果我们假定各部委所做的决策足够公正科学,充分公开,那就没必要搞驻京办了。可以省下钱用在国民建设更需要的地方。

做过很多政府信息公开的案例后,我觉得必须要从中央一级政府机构开始,作出垂范。只要中央做好了,地方的信息公开一定会有大幅提高,这也是我反思后得到的结论。

9

作为一名律师,您有想过向纪委、检察院这样的机构去申请审查么?

严义明:还不能这么做,因为我手上没有在这个过程中相关人士犯罪的证据。但是可以依《监察法》向监察部提出申请。毫无疑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属于法律范畴,是否依法执行,监察部是可以管到的。

我不排除去监察部申请的可能,但现在还在向财政部提出复议申请。

10

公众了解您,更多的是从您作为证券行业的公益律师形象出现的,不论是此前的科龙案件,还是德勤、飞天系等问题,有很多人说您做这些事情是为了出名,沽名钓誉,您怎么看待这样的评价?此外在公益案件之外,作为一名律师,您对自己的评价怎样?

严义明:这些公益案件占到我工作时间的一半吧。至于批评,首先我觉得作为一个人,当然是可以被批评的。如果一个人不能被批评,那他就要为所欲为了,这是值得欢迎的事情。我尊重他们说我的权利。

有人说我沽名钓誉,我想,10年了,花这么长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去做维护人民公益的事情,到底有没有人只为了沽名钓誉而不是社会公平正义而做下来,我不知道。

老实说,涉及到的精力和金钱,不是一般人能想象的。律师就是靠时间挣钱的,我拿出这么多时间去做,如果不是为了社会的和谐与正义,媒体也不会十几年下来做我的新闻,我也没给其他人任何钱。

我做赢利业务时,业务是做不完的,我是做涉外法律业务的。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即便是我花这么多的时间去做公益案件,我做涉外业务的收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在全国律师中收入应该是可以进前100位的。

如果我把时间全用去赚钱,是可以拿不少的。当然,现在挣的也不少。因为有改革开放,我们才能去挣钱。我们所做的一切,就是要去维护这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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