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 田 李 颖 杨尚东
政府文件作为政府管理的重要工具,其制度演变与政府职能转变有密切关系。政府是政府文件形成的主体,政府文件是政府依法行政、行使职权(公务活动)时所形成的信息记录,政府职能转变直接影响其文件制度的发展变化,政府文件制度的优劣也直接关系到政府职能转变能否顺利实现。因此,政府文件制度必须不断创新以适应政府职能转变。
改变以前政府以管理为主的状态,建立服务政府,不仅要从观念上树立服务于人民的理念,在具体的政府文件工作中还应该建立相应的制度,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促进政府工作规范化,创造良好的民众与政府交流的环境,以更好提供对广大民众的服务。从这个角度来讲,政府文件工作是一种工具,是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纽带和桥梁。通过政府文件制度的创新,可以做到方便政府与民众的平等交流,
在实际工作当中,对于政府文件制度的许多创新方式,让我们看到了政府文件制度改革的方向。
一、办文制度
服务政府不仅能够得到群众的认可,而且对于投资的软环境也有重要改善作用。随着“窗口式”办文制度的出现和推广,各地还纷纷出现一些其他的办文制度提供便民服务,比如首问责任制、便民服务窗口、办文承诺制、全程办事代理制等等,虽然名称有异,但本质是相同的,那就是以提高行政效率为手段,最终服务于民众,实现了政府文件制度的创新。但是从实施的情况来看,也有一些地方没有能够通过这种政府文件制度创新的方式,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这是因为缺乏有效的监督执行,流于形式,没有真正体会到服务政府的内涵。“窗口式”办文制度不仅仅是一个说法,而更重要的是一种做法。在各地推行的过程当中,完全可以因地制宜,根据其自身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对于“窗口式”办文制度进行推广,如政府部门可在街道和乡镇广泛推行“政务超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多种方式,将原有的服务类别梳理成几大类,集中提供政务服务;在区县推行“一站式服务”、“联合办公”和“套餐式服务”;在市级政府部门推行“统一窗口”服务。政府要充分发挥服务职能,树立为公众服务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树立对公众负责的责任意识,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要求,最大限度地为社会提供服务,提供办文办事的便利。
在深圳市国土规划局实施的《深圳市国土规划局窗口式办文暂行办法》,就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并且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这就是“窗口式”办文制度。深圳市国土规划局推出该制度的初衷就是“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实际上也就是受理业务文件时实行窗口办理,群众直接在窗口交办,直接在窗口领取。局内做好文件处理的衔接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群众办事。“窗口式”办文制度从以下几个角度有利于服务政府的建立:
第一,以群众为中心。“窗口式”办文制度实行文件窗口进出,群众不需要进入政府内部进行交涉就能够办事。只要必备文件由“窗口”递进去,其他都由政府负责,内部按照一定规程进行协调办理。免去了群众的很多麻烦,也减少了很多环节,节约了资源。群众不用再“跑断腿”。收文人员也会告诉你必须补齐的资料,避免在办理过程中因资料不齐导致退文,而延长了办文时间,提高了收文质量。基本保证了收进来的申请都是能够办理的。对于文件的办理程度还能心中有数,当然对于政府的印象就会有所转变。这样的政府才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而不是高高在上的管理政府。
第二,提高办文效率。“窗口式”办文制度不仅仅是简单的窗口进出,更主要的是办文程序的创新和改革,利用对于办文时限的控制,文件在政府内部进行有序的运转,整个过程规范有序合理,权责分明,可以随时咨询,既避免了文件的漏办、错办、重复办。也避免了部门之间互相推诿。“窗口式”办文制度带动了整个政府机关能够活跃起来,可以改变政府机关工作日休息,休息日工作的状态。从一定程度来讲,“窗口式”办文制度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第三,增强了办文透明度。“窗口式”办文制度实行封闭办公,办文人不能够与申办人直接接触,一般通过电话联系避免了“吃、拿、卡、要”的不良作风。当然,如果在办文的过程当中,有比较复杂的问题,申请人还可以通过电话进行预约接访。加强与群众联系,提高了办文透明度。此外,还设立了咨询组。它是为民服务的最前沿部分,其正体现了这个说法,需要工作人员要“不惜千言万语、不怕千辛万苦、想尽千方百计”。一些办事单位和办事群众在与政府工作人员面对面的交谈过程中了解了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而我们政府工作人员也在答疑解惑、提供政府法规咨询服务的同时,了解到了群众关注的问题及其呼声。这无疑起到了一个沟通民意的桥梁作用。也有利于决策者在制定政策的时候。掌握来自于基层的第一手资料。
二、文种制度
建国五十年,文种基本上是“大稳定,小调整”,它既是人民政权稳固性的反映,也是文种本身科学性的反映。而且,新中国法定文种的划分,以简化、确切、便利公务活动为原则,这是新中国政府文件种类由繁到简的根本原因。我国现行的13种法定行政机关政府文件中,除“会议纪要”是建国后总结政府文件实践活动经验的新创造外,其他12种名称都或多或少从前人那里沿用或演变而来的。其中“命令”、“报告”、“批复”、“函”来自古代公文;“议案”、“公告”、“通告”来自辛亥革命诞生的南京临时政府和随后的国民党政府;“决定”、“指示”、“通告”、“通报”来自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的民主政府。当然,这些文种的服务对象及使用范围和使用频率现在都发生了新的变化。
面对新一轮政府职能转变,文种必须创新才能够适应发展的需要。在文种的使用当中“函、意见、会议纪要等体现平等性、民主性的文种的使用呈扩大化趋势;指示、决议、布告、指令等指令性、命令性文种的使用在不断萎缩甚至被淘汰”。针对这种形势,根据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文种制度必然会进一步创新,而且应该朝着民主、平等、公开的方向发展。原因如下:
第一,政府与民众的关系转变。政府与公民的关系是经常的、广泛的和普遍的、复杂的。国家行政组织与公民之间这种管理与被管理、服务与被服务、被监督与监督的关系,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特有机制和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建立服务政府需要政府明确“服务是政府的天职”,“管理就是服务”这种新的理念,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关系发生转变。政府不再是强制的管理,而是提供人性化的服务。尤其在电子政务的实现过程当中,政府与公民通过网络增加了交流的机会。政府与公民的距离拉近了,在处理相关的事务当中会产生文字资料,这些文字资料可能是公民对政府的,也可能是政府对公民的;可能涉及的是公民申办的事项,也可能是政府征求公民的意见。这一类文件并没有统一的文种进行规范,随着服务政府建立的基础日益完善,政府与民众间交流的文种的出现是必然的,体现了服务政府的根本理念,即服务群众。同时,增进政府与民众的交流,也有利于政府的科学决策。
第二,政府与企业关系的转变。职能转变对于政府和企业关系的影响,从而影响到其二者之间的行文关系和文种的使用。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的关系是关键。建国以来。由于我们缺乏建设社会主义的经验,较长时间把生产资料公有制与发展商品经济对立,把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对立,忽视了价值规律的作用,逐步形成高度集权的产品经济体制,而与之相适应的中央政府的经济职能,则是按产品对象设置管理部门,按条块隶属管理管理企业,核心问题就是政企职责不分,对企业统得过多,管得过死。80年代以来,政府在转变经济管理职能方面逐渐迈出步伐。十多年来,随着整个社会发展的步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也渐渐深入,但是在一定程度上角色转换不到位,政企分开很难实现,这是政府职能转变中的障碍,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政府正在加大力度,从企业改制方面着手,进行转变。政企分开,政府与企业的关系逐渐趋于平等,政府将不再会是企业的指挥者,二是与企业平等的服务者。那么政府与企业之间,伴随着政企分开的深入,体现平等关系的文种的使用频率会逐渐增加。既是政府职能转变的表现,也是政府职能转变的辅助工具。
第三,政府机构关系的转变。传统的政府机构设置是科层官僚制,传统科层官僚制强调法定的、明确的权力结构,责权一致,不得有随意性。有严格的等级制度,层层授权,一级管一级,像金字塔一样。科层制强调对职能部门的管理,而不重视与外界环境及其他组织部门的联系。因此,无论是在组织的内部还是对外界环境而言,科层制组织都是孤立运行的,较少与外界进行信息交换,形成了严重的封闭性,难于调动人员积极性发挥创造力,从事实际工作的基层人员比高层决策者更了解改进工作过程及其效率的方法,但缺乏相应权力:而高层决策者较少接触实际工作,制定的政策又不利于下层实际操作。不符合政府完善自身发展的需要。政府职能转变的进行,电子政府的建立,组织机构逐渐趋向扁平化,政府组织间的关系,更多的是平等的关系,也就意味着政府机构间的行文关系平行关系增多,平行文文种会使用较多。
需要明确的是此处所提到的文种创新,并不是指各个政府部门自身进行创新,“各行其道”,而是指文种的变化趋势,也就是实际应用当中会产生的变化,从而将会影响到国家对于政府文件文种的进一步创新改革,来适应这种变化。也就是说。不是独立的创新,而是整体的创新。从而有利于文种的规范化。
在政府职能转变的各个阶段,政府文件制度都适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质量。协助了政府机构对国家事务进行有效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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