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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下属副总统、国务卿和各个部长,请问这些官员的权力有没有大小之分? 四川读者 叶存希
美国政府的权力机构一般是由总统、副总统和15个部的部长组成。从法律上说,美国的行政权在总统,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
美国的宪法并没有规定设立总统内阁,但自华盛顿以来,美国总统就有内阁。总统决定一切政府高级部长的组成,内政外交权大都是总统委托相关部长来负责,内阁成员只对总统负责。总统内阁实际上只起总统助手和顾问团的作用,没有集体决策的权力。总统还可以邀请其他高级政府成员作为内阁成员,比如白宫办公厅主任、美国贸易代表等。
在总统内阁之中,大致可以分为政府各部部长组成的“外廷”和总统亲信组成的“内廷”。所谓“外廷”,即15个部:国务院(即外交部)、财政部、内政部、司法部、农业部、商务部、劳工部、国防部、住房与城市发展部、交通部、能源部、卫生与公众服务部、教育部、退伍军人事务部、国土安全部。所谓“内廷”则包括:白宫办公厅、国家安全委员会、行政管理和预算局、中央情报局和国内事务部。
副总统应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实际上副总统权力往往不如国务卿大。原则上,各部长的权力大小是一样的,但实际上有所区别。根据总统及其政策的侧重点不同,美国公认最有权力的内阁成员主要包括国务卿、财政部长、国防部长、司法部长等。对布什来说,国防部长和国土安全部长是举足轻重的。而对于奥巴马总统来说,由于他特别重视能源战略,其内阁中能源部长的地位要比以前明显上升。有时候,总统的“内廷”亲信权力非常大,比如白宫办公厅主任、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往往说话很有分量。▲(谢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