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欣
【摘要】 在公共服务的供给过程中,基层政府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遗憾的是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面临诸多的瓶颈。简要分析了我国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困境,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供给问题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 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路径选择
一、问题的提出
2009年7月9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2012年底前,力争全国除民族自治地区外全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财政省管县体制改革序幕的拉开,一定程度上赋予了基层政府更广的发展空间。然而,能否利用这一发展机遇为广大民众提供公共服务涉及到诸多环境的制约。长期以来,我国基层的公共服务主要是依托乡镇政府来实现的。公共服务供给严重不足,分配不均,服务效益低下,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生活的需要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
二、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供给困境
(一)公共服务供需不平衡,供给主体单一
供需不平衡是基层公共服务面临的一大突出问题,纵观农村经济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虽然中央政府投入了一定的财政资源到基层的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总体上公共服务供给总量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公共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在我国,公共服务主要依靠政府来提供,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占着绝对的垄断地位。单中心的供给模式造成事实上的供给不足,农村公共服务始终走不出总量不足、结构失衡的圈子。现行的以政府为主体,缺少社会力量参与的单中心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严重限制着农村公共服务竞争力。
(二)基层政府收支不对等削弱了其公共服务的能力
虽然近年来,政府加大了对农村经济建设的投资力度,这种转移支付和其他方面的财力增长已经不能补足公共服务建设方面高需求所带来的高成本,这些直接导致了乡镇财力的不足。与薄弱的收入相比,基层政府却承担着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和福利救济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乡镇政府的财权与所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之间巨大的落差,使农村公共服务项目难以实施。
(三)公共服务供给缺乏有效的对话机制和监督机制
我国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一直在沿用自上而下的决策方式,公共服务供给总量、供给结构和供给程序多数以政策规定的形式下达,很难做到对不同类型、不同发展水平的地区需求能力的具体区分。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广大农民无法通过合理的对话机制来表达自身的需求,造成大量公共服务资源的投入与居民高需求的错位。
三、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路径选择
(一)公共服务市场化——谨慎性引入,构建多元供给机制
首先,基层政府首先要辨明适合进行市场化的领域,明确市场化的步骤,对适合市场化的公共服务进行监测和评估。在公共服务租赁、承包给企业的过程中应当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限,对公共服务市场的准入、价格、服务品质有相应的规制。其次,重塑政府信用,吸引民间资本,实现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基层政府应努力提升自身的能力,充分挖掘当地社会资源,积极培育建立非政府组织,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到公共服务供给中来,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包括政府组织、村社集体、民间组织、企业和私人等多元化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二)建立公共服务的权责分配机制和资金保障机制
在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基层政府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权责不对等和财力不足,在优化公共服务供给路径过程中,首先要界定、细化乡镇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责,明确乡镇政府的行政权限。划分基层政府和市场的功能,把一部分政府做不好市场能做好的公共服务交给市场,采取自建公助、公办民建等多种方式,构建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供给主体。为了弥补基层财力不足的问题,中央政府在运用财政政策手段调控经济的时,应加大对基层的政策倾斜,采取有分别有步骤的实施方式。加大专项财政资金的投入和监管,建立规范的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适时调整县乡一级的配套财政支出,因地制宜使乡镇政府能够有更多的可支配财力。
(三)构建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对话机制和监督机制
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农村的公共服务供给总量和结构的失衡,一部分资源的闲置和一部分资源的空缺现象很严重。基层政府领导干部可以建立专门的居民需求反映栏来了解居民的真实需求,依据反映情况对那些公共服务项目进行优先排列,安排公共服务的供给,将建设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去。为解决资金滥用的问题,在未来的监督机制构建方面我们需要从内部和外部两方面来努力,如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的构建上,国家应该加强对公共服务领域资金的监管,保障资金得到“专款专用”。外部监督机制上,拓宽监督渠道和监督主体,激励广大农民广泛参与公共服务监督中来,及时纠正基层政府的不良行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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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黄立华.美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及启示[J].北方经贸.2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