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华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做了一系列前无古人的卓越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渐成国策,真是千古未有之也。但现在我们的制度覆盖之广,包罗万象;内容之多,多如牛毛。
我们的制度像一个美女,秀发披肩、让人心旷神怡,或者像有些少女的辫子,满头满脑都是,美則美矣,多亦多哉,但有的中看不中用。我更喜欢满族男人的形象,前额剃得光光的,就是所谓增加透明度,后面有一根又黑又长的辫子,就是所谓抓住主干,从而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在制度建设这个问题上,我爱美女,但更爱当年的关外大汉。
人们都说香港廉政公署的工作卓有成效,它直接对特首负责。而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委负责,体制其实比他们先进。香港廉署一手抓预防教育、一手抓惩处,而我们也是教育、监督、惩处并重。但为什么它能有效解决问题,使香港成为世界上最廉洁的地区之一,而我们的实际效果却不如人家?
我认为最主要的还是他们的制度更具操作性,最可贵的是它在执行过程中充分体现了认真。正是这种说到做到、一丝不苟的认真劲头,从而使得整个社会遵循制度的氛围成为常态。有了这种特质,制度才会有实效。
抓住了制约权力的主干制度,落实制度要公开透明,执行制度就是要有刚性,这样的制度才有公信力,大家才愿意按制度办事。实践中我们不要一味追求面面俱到、追求大而全,有时看似编织了一张张“天罗地网”,让人有透不过气的感觉,但往往是“牛栏关猫”,中看不中用。
汉高祖刘邦的“约法三章”、我军建军初期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这些妇孺皆知、简洁明了的制度,给制度建设起了很好的表率和示范作用。全国公安系统实施的“五条禁令”,要求很简单,违反之后的后果也很明确。所以我们看到,“五条禁令”的效果是好的。
再好的规章制度,如果不去执行,就会形同虚设。现实生活中一些好制度被束之高阁,成为“纸老虎”,这就削弱了制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如此恶性循环,会从根本上动摇制度建设的根基。
好制度贵在执行,制度变通要有“度”。管理制度本身是由人来制定和执行的,应尽量做到科学全面;在制度执行面前人人平等,一视同仁,谁都必须遵守。不然的话,制度将成为“一纸空文”,成为粉饰自己的“花瓶”。
我们的制度往往刚刚出台,就会遇到特殊情况,开始特事特办,开口子、绕弯子。更多的还在以人为本、人性化执纪执法等幌子下,对违反制度的人进行处罚时,必先晓之以礼,动之以情,讲究“严法”也要有“柔情”,使多少“高压线”变成了“斑马线”。
与此相关的一个有中国特色的现象,就是“专项治理”多。改革开放以来,各行各业都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每遇到一次就出台一项制度,开展一次专项治理。
目前,我们许多部门、许多工作都似乎陷入了一个“专项治理”的怪圈。比如劣质奶粉,被曝光后全国范围内“专项检查”;比如安全生产,出一次大事故后进行全面“专项整顿”;比如酒后驾车,也是一样。总之是“专项治理”之声不绝于耳。
如果我们对违纪违法行为做到发一案查处一案,实行了“零容忍”,又哪里会有面上普遍泛滥的问题来供“专项治理”?
今年以来,中央连续出台了几个文件,就形成了一根“辫子”,抓住权力制约这个主干,使党内监督向科学化迈进了一步。希望我们的制度建设从此一改有商有量的温柔形象,使我们制度建设中阳刚之气充盈,使我们的民族从生理到心理都真正强壮起来。
(作者为中共江苏泰州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