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报告首次揭秘

2009-01-25 05:25
绿色中国 2009年11期
关键词:环境质量省份指标

铁 铮

9月24日,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文明研究中心首次公布了中国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报告。这是我国第一份综合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报告,为各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确立、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参考依据。

该中心承担了国家林业局“生态文明建设的评价体系与信息系统技术研究”项目,构建了中国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ECCI),并在此基础上设计软件,开发数据库及基于互联网的信息平台。

专家构建了“生态活力”、“环境质量”、“社会发展”、“协调程度”四个核心考察领域,22项具体指标的体系框架,以国家公开发布的权威数据为基础,对我国各省市自治区2005年至2007年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

有关负责人称,待国家有关权威数据发布后,将对2008年及以后各年的情况进行评价,每年向社会公布。

评价体系的三个突出特点

据称,与以往的可持续发展评价体系和地方性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不同,本项研究的突出特点有三个:

一是采用国家公开发布的权威性数据,强调客观性指标;

二是对生态和环境进行了区分,突出生态系统活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

三是把协调程度作为量化评价的一个重要方面,包括生态、资源和环境之间的协调,以及生态、环境、资源与经济之间的协调。

由于受到自然条件、社会发展、科学决策、投入力度等因素影响,各个省份的ECCI得分有一定差别。北京、上海、海南、天津、福建、浙江、四川等省份排名居全国前列,山西、甘肃、宁夏、贵州、河南、河北、内蒙古等省份却排名相对靠后。

2007年,所有省份均在协调程度上有进步,且幅度较大,这预示了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发展趋势,也说明尽管受到自然条件和社会发展基础的影响,只要当地政府和人民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力度、科学决策,是能够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

排名靠前不是功成名就

专家指出,排名靠前只表明该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水平在当年领先,不意味着没有缺点,更不意味着已实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最终目标。

专家说,评价体系采取的是相对评价法。因此各地排名的上升,可能是自身努力的结果,也可能是其他省份建设水平相对下降造成的。

某些省份的ECCI得分,与人们对当地环境质量的直接观感并不一致。专家解释说,这是因为生态文明不限于环境质量,而是要实现文明与自然的统一,实现社会发展与生态健康、环境美好、资源节约的统一。

生态文明建设评价,重点不在于排名,而在于客观衡量我国各省生态文明建设的状况和水平,找准问题,确定建设目标和重点领域,为科学决策提供指南。

专家指出,进步率是表示各省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实际变动,比提升相对排名更为重要。

从2005年至2006年、2006年至2007年的进步率可以看出,除了个别省份在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水平上有退步外,各省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水平进步显著,最大总进步率超过了16%,取得了可喜成绩。

三年间进步率较大且相对稳定的是西藏、上海、山东、吉林、安徽、福建。这些省份分属不同的得分等级。这说明,进步率尽管受到生态文明建设的自然基础和社会发展基础的影响,但主要依赖于当地政府的重视程度、建设投入力度和科学决策。

全国划分为九个类型

鉴于我国各省份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复杂性,课题组把各省份的生态文明建设划分为九个类型,分别是社会发达型、均衡发展型、生态优势型、社会短板型、相对均衡型、环境短板型、低度均衡型、环境优势型、相对薄弱型。属于不同类型的省份都各有自己的比较优势,也存在某些方面的问题,不能盲目乐观,也不能妄自菲薄。各省份的生态文明建设,要立足于自己的相对优势,突出自身特色,扬长补短,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

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给定量评价造成很大困难。特别是制度层面和观念层面的建设,虽然是生态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部分,甚至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可是对它们的评价难以量化,更缺乏权威数据的支撑。课题组通过分析评价生态文明建设中相对客观的器物和行为部分,进而对生态文明建设总体状况进行评价。

将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总指标分解为四个核心考察领域:生态活力、环境质量、社会发展、协调程度,然后选取设立表现各个考察领域不同侧面的建设水平、具有显示度和数据支撑的若干具体指标,构建一个包括“总指标一考察领域一具体指标”三层的中国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最具创新性的部分是,设计了协调程度的二级指标进行量化评价,并且协调程度部分所包含的指标数量也最多,突出它在生态文明建设当中的重要意义。将生态文明的协调程度分为生态、资源、环境协调度,以及生态、环境、资源与经济的协调度两个方面。最终选取设立了22项指标,并赋予了相应的权重。其中17个为正指标,5个为逆指标。

课题组称,国际数据比较及相关性分析说明,我国目前的生态文明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尚处于初级阶段,整体水平较后现代化国家有一定差距。

虽然在某些方面(比如人均预期寿命、自然保护区有效保护)达到了国际较高水平,但整体水平较发达国家仍有一定差距,在单位GDP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硫排放量、服务业产值占GDP比例、城镇化比例、城市垃圾无害化率、森林覆盖率、农药施用强度等方面,有很大改进空间。

课题组以联合国、世界银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等国际机构发布的权威数据为基础,与中国及各省区市生态文明建设各具体方面的发展水平进行比较。课题组选取了澳大利亚、巴西、俄罗斯、美国、南非、尼日尔、日本、瑞士、伊朗、印度等10个国家作为比较对象。

课题组对13个生态文明建设具体指标进行比较。结果显示,在生态、环境和资源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不乏亮点,但与国际先进水平仍有差距。少数省份某些指标已有国际领先的方面,但大多数省份的建设水平仍亟待提高,并有部分省份某些指标的建设水平处于较落后水平。

森林覆盖率低保护区成绩显著

2005年我国的森林覆盖率(21.2%,含港澳数据)在联合国有统计数据的213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134,距世界平均水平(30.4%)仍有较大差距。但一些省份的森林覆盖率已经达到世界领先水平。福建的森林覆盖率为62.96%,达到世界第25位国家的水平,在相比较的10个国家中仅次于日本(68.2%)。而受自然地理等条件的限制,上海(3.17%)和新疆(2.94%)的森林覆盖率在相比较的10个国家中仅高于尼日尔(1%)。

在自然保护区的有效保护方面,我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2005年至2007年,中国自然保护区面积比例在联合国统计的21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稳定在57位。其中,2007年西藏自治区已达到世界第9位水平。考虑到我国巨大的人口压力、经济压力、粮食安全压力,以及气候地理条件,在自然保护区有效保护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但也应看到,2007年仍有安徽、福建、河北和浙江未达到比较的10国的最低水平(印度4.6%)。

进步率分析表明,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省份的生态文明建设进步率明显,且2007年所有省份均在协调程度上有进步,且幅度较大。这预示了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发展趋势,也说明尽管受自然基础和社会发展基础的影响,但只要当地政府和人民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力度、科学决策,就能够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各个二级指标的进步情况表明,生态活力、社会发展的进步程度幅度较小且相对稳定,而环境质量和协调程度的进步率变化相对较大。这带来的启示是,各个省份可重点从环境质量和协调程度这两个方面突破,提高其进步率,以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对水平。

尽管各个省份目前的ECCI得分排名有前有后,但经过类型分析可以发现,绝大多数省份都各有自己的比较优势,也存在某些方面的问题,不能盲目乐观,也不能妄自菲薄。各省份的生态文明建设,一定要立足于自己的相对优势,突出自身特色,并通过优势方面带动弱势方面的发展,最终实现协调发展。

生态文明建设关键在协调发展

专家认为,生态文明建设一定要有全局思维,从提高生态活力、保障环境质量、促进社会发展、提升和谐程度等方面全面落实。既要反对GDP崇拜,也要警惕就事论事、目光短浅的“唯环境观”,关键在坚持协调发展。各省市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应有全局思维,从提高生态活力、保障环境质量、促进社会发展、提升和谐程度等方面全面落实,而不能顾此失彼。

目前实现协调发展的关键,在于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即经济发展要尽量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等方面的自然成本,走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生态经济发展之路,改变经济核算方式,加大对生态环境的反哺力度,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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