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玲
摘 要:狄尔泰与伽达墨尔是西方释义学的两位代表人物。笔者通过阅读《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一书中的第三章“释义学及其对音乐哲学的影响和启示”对二者及其释义学思想进行了比较。并就书的一些内容给出了自己不同的观点和视角。
关键词:西方音乐史;艺术哲学;狄尔泰;伽达墨尔;释义学
中图分类号:J0-02文献标识码:A
New Ideas on Dilthey and Gadamer's hermeneutics
XU Ling
笔者读了于润洋所著《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1]一书中的第三章“释义学及其对音乐哲学的影响和启示”之后,对古典释义学和哲学释义学的两个代表人物狄尔泰和伽达墨尔以及他们的释义学思想又有了一些新的了解。
狄尔泰(W.Ch.Dilthy,1833-1911)对近代释义学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常被人们称为“释义学之父”,是德国哲学史家和史学理论家。他的释义学思想常常被称为“历史释义学”。伽达默尔(H.C.Gadamer,1900- ,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的学生,30年代后期起一直在大学中任教。他的释义学思想通常被称之为“哲学释义学”。伽达默尔的释义学理论在20世纪50-60年代的出现有其深刻的哲学背景和渊源。
狄尔泰是西方近代释义学的最后一个代表,伽达墨尔的释义学思想则标志了现代释义学的兴起。在狄尔泰看来一部艺术作品是人类行为的产物,作为人类思想感情的一种表达式被创造出来之后,就是一个独立的、具有自身意义的客体。它作为一个文本,就有待于人们去理解和解释。这种对文本或精神的其他表现形式的解释是贯穿在整个人文科学之中的,因此释义学就自然成为人文科学研究中的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方法论了。伽达墨尔的释义学所探讨的根本问题仍然是对意义的理解和解释问题,在他的理论中理解和解释在本质上是历史的。他认为对事物的理解和解释构成了人类的整个世界经验,它渗透到人类世界的一切方面。人类一切精神创造物正是有待于人们去理解和解释的文本。伽达墨尔把对艺术作品的理解和解释问题放在人类的诸种创造物的首位来加以讨论。在他看来,艺术作品的意义存在于接受者对作品的理解活动中。
在狄尔泰和伽达墨尔的释义学理论中,有很多观点是相同或相似的。比如,强调艺术作品中存在着丰富的意义和精神内涵;不能用研究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来研究人文科学;对事物的理解和解释不能脱离开特定的历史文化环境而孤立地进行等等。
但是,伽达墨尔对艺术作品的意义及其存在方式的理解与狄尔泰存在着根本分歧。在伽达墨尔的释义学思想中不同于狄尔泰释义学思想的的最根本的特征是:他把释义学的中心从艺术作品这个客体转移到审美理解的主体方面上来。他把对艺术作品意义的理解从单纯看作是对客体的一种认识,转向强调审美主体的主观能动性,认定意义只存在于主体对客体的理解活动中。
在他的释义学思想中有很多观点体现了他的这一思想。比如,一切艺术文本的意义都是随着理解者的接受才得以形成和实现;艺术作品的意义存在于主体对客体的理解获得中;作品的意义不能脱离理解者的参与和认同而存在;人对对象的理解中包含着自我理解。
正因如此,伽达默尔对19世纪释义学所主张的“重建”理论持强烈的批评态度,不赞成狄尔泰的古典释义学在理解艺术作品的意义内容时去求助于作者的生平、传记、自述、书信、日记等资料,以获得作者意图的论据。他也不同意到艺术作品作者的原意中去寻找文本的意义,而认为“作者的意图并不是衡量艺术作品意义的一种可能尺度”。
对于狄尔泰的释义学思想,此书的作者于润洋认为,狄尔泰是以哲学家的眼光和深度把对文化艺术现象中意义的理解和解释问题提高到了方法论的高度,以新的释义学的理论形态将这个问题提了出来,并进行了阐释和发挥。这正是狄尔泰的独特贡献所在。狄尔泰的释义学思想中珍贵的、合理的因素在于它重视艺术作品的社会—历史内容,强调对艺术作品的社会—历史地理解,还在于它的自觉的历史感。狄尔泰在一个世纪以前所阐述的释义学思想和方法的许多合理成分对于今天的音乐哲学仍然没有失去其意义和价值。但是,狄尔泰的释义学思想在他自己称之为“精神科学”的领域中存在着很大的理论局限性。在考察精神文化现象时,他还未能达到更深层的认识。他的释义学思想的明显缺陷是将被理解的客体同理解者主体之间的复杂关系简单化了。这表现在强调被理解的客体,也即理解对象的重要性的同时,忽略了理解者主体的重要地位;在揭示理解对象的意义过程中,更多的是强调了主体对客体的客观认识,而在相当程度上忽视了在这个过程中理解者主体自身的能动的创造性。狄尔泰所谓的“重建”是要求理解者主体的意识离开自身的环境,回到产生对象的那个特定历史环境中去重新体验,在自身中去复活对象的异己的内在生活。然而主体自身的内在生活在理解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却基本上被忽略了。
对于伽达墨尔的释义学思想,作者则认为,伽达默尔基本上实现了作为方法论的古典释义学向哲学释义学的转变。伽达默尔在揭示审美主体在艺术作品理解过程中的重要地位,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及其可变性方面所阐述的思想,为现代音乐哲学的发展和深化提供了有益的理论启示,增加了观察问题的新角度,扩展了思路。伽达默尔关于艺术作品文本和理解者之间存在着时间间距,以及历史上的视界同理解者当今的视界相互融合问题的思想,在理论上对现代音乐哲学的发展和深化是具有很大启示性的。伽达默尔释义学中关于人对对象的理解中包含着自我理解的思想,对于音乐哲学具有特殊的意义。但是,伽达默尔在强调审美主体在艺术的意义这种被揭示出来这一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时,对审美对象(即客体)在这个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却重视和阐述得不充分,甚至有所忽视。同样的,他在强调现实视界的重要性时,也对历史视界重视不够,这突出地表现在他轻视对作品作者的创作意图的探究,同时也就必然贬低能阐述作者创作意图的各种第一手资料的价值。从音乐哲学的角度来审视,伽达默尔的这个弱点不能忽视。伽达默尔在孤立地强调自我理解时未能充分地揭示欣赏者对艺术作品的客观的历史的理解同自我理解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伽达默尔是站在主观唯心论的立场来强调艺术和艺术理解的主体性的。伽达默尔的释义学思想中许多有价值的、富于启发性的看法常常具有其片面性,把问题的答案绝对化,缺乏辩证意味。他确实像许多唯心主义大师那样在主体问题上“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是,却往往把答案推向了极端。
作者对狄尔泰和伽达墨尔释义学思想的认识和评价,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马克思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思想的影响。作者在文中的一些阐述和评价,有些地方前后不符。比如,作者在评价狄尔泰时认为他“忽略了理解者主体的重要地位”,但在书中第203页对狄的理论的阐述中,又有能反驳他这一评价的理论;作者对狄的“重建”理论在评价时是持置疑态度的,但是在书中第202页他又是这样阐述的:“这种‘重建与‘重新体验之所以是可能的,是因为……”
对于狄尔泰的释义学思想是否完全忽略了理解主体的地位,笔者有不同的观点。对于如何理解对象,狄尔泰提出“理解者必须使自己的意识回到理解对象的那个特定的历史环境中去,尽量去重新体验对象的体验”。在这里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体验”一词在狄尔泰的释义学思想中的意义。狄尔泰对“体验”一词的定义是,“这是一种主体和对象之间的关系,体验者和对象不可分割的融合在一起,主体全身心地进入客体之中,客体也以全心的意义与主体构成新的关系,此时,无客体也无所谓主体,主客体的这种活生生的关系成为体验的关键,对象对主体的意义不在于它(或他)是可以认识的物,而在于对象上面凝聚了主体的客观化了的生活和精神”。既然狄尔泰对“体验”一词的定义是如此,我们对他提出的如何理解对象的理论就很容易理解了。此论中,笔者认为狄尔泰并没有忽略主体的地位,相反的,他要求主体对对象的理解应该是“全身心”的投入,这种“全身心”的投入必然融入了主体的生活和精神状态,而这一切也将在对对象的理解中得以体现。
笔者对于伽达墨尔不赞成狄尔泰在理解艺术作品的过程中求助于与作者有关的资料,以及他不同意到艺术作品作者的原意中去寻找文本的意义这一观点也持反对意见。因为当处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时,艺术作品作者的人生经历会受到其深刻的影响;又因为作者的独特人生经历,决定了作者在创作当时的状态;而作者创作时的状态则赋予了作品特殊的意义和内涵。因此,当一部艺术作品得以被创作出来,它已经凝聚了作者创作当时的一切精神状态、作者的个人背景以及作者所处的那个社会—历史的烙印。这是不应被否认或忽视的,也是不以理解主体的意志为转移的。如果象伽达墨尔所认定的那样,艺术作品的意义只“存在于主体对客体的理解活动中”,对存在物的理解也应是“建立在在对个别、具体的感性事物的直接体验之上”。那么理解者(主体)在理解作品时,将会在没有任何根据和参照物的情况下对作品进行理解和解释,这样一来理解者对作品的理解,就会很容易产生理解的随意性和主观性,同时也容易对作品产生误解和歧义。虽然伽达默尔在强调艺术作品意义的随机性的同时,是反对对作品的意义进行随意的解释的。但他并没有解决如何避免“随意解释”这一问题。正如作者于润洋所说的,伽达墨尔轻视对作品作者的创作意图的探究,和各种第一手资料的价值。而这将使理解者对于作品作者的视界无从了解,那么伽达墨尔提出的“使自己(理解者)现在的视界与艺术作品中所体现的过去的视界相融合”的理论就无从谈起,更不要说还要从这两者视界的融合中产生出新的视界来。因此,对于作者的创作意图和对作者有着密切关系的第一手资料的把握和了解也就成了非常必要的了。(责任编辑:陈娟娟)
① 参见于润洋著《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湖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