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该公司对小王因违规操作而负伤不予补偿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小王在工作期间受伤,有权按有关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公司应对小王的工伤医疗费用予以报销。
首先,我国对工伤的认定适用无过错原则,即将工伤事故规定为特殊侵权行为,由雇主承担无过错补偿责任,是对工伤职工实行保护性的补偿原则。也就意味着即使职工本人存在一定的过错,用人单位仍应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给予补偿。其次,员工违章操作的行为,并不影响工伤性质的认定。违章操作属于过失行为,只要不是蓄意违章,便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之规定,只有职工因犯罪或违法、自杀或自残、斗殴、酗酒、蓄意违章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而负伤、致残、死亡的,才不应认定为工伤,不能享受工伤待遇。本案中当事人小王是在从事日常生产工作时负伤的,虽然可认定是违章所致,但并不是小王存在主观故意蓄意所为,所以该公司领导称小王因违反操作规程不能享受工伤待遇显然缺乏依据。
当然,法律规定,企业可以制定内部的规章制度,并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小王违反劳动操作规程,违反了企业的规章制度,也应当受到企业的规章制度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