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辅导员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其特征分析

2008-12-29 00:00:00罗山鸿
世界教育信息 2008年12期


  [摘 要] 我国辅导员队伍发展经历了萌芽、初创、确立、低潮、恢复、发展和专业化、职业化七个发展阶段,在我国高校中逐渐探索出一种较为完善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制。纵观我国辅导员队伍发展历程,社会与时代对大学生培养要求始终是辅导员队伍发展的原动力与落脚石,辅导员队伍发展经历了一个从专门化向职业化发展的过程,同时又是一个职能化向专业化发展的过程。
  [关键词] 辅导员 专业化 职业化
  
  一、我国辅导员制度的发展历程
  
  我国辅导员制度是为适应不同历史时期对高校人才的要求,在我国高校中逐渐建立起来的一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制,为维护高校和社会的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其发展过程可分为萌芽、初创、确立、低潮、恢复、发展和专业化、职业化七个阶段。
  1. 萌芽阶段——政治指导员制度(1933年~1948年)
  1933 年,中国共产党在江西瑞金创办了第一所由中共中央直接领导的军事院校——中国工农红军大学。1937 年,学校迁到延安,更名为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简称抗日军政大学。抗日军政大学在借鉴前苏联经验的基础上设政治指导员制度。学校对学生实行军事化管理,学员编成若干大队,大队下设若干支队,支队下设若干中队,政治部给大队配备政治委员,支队配备政治协理员,中队配备政治指导员。政治指导员全面负责基层中队学员的思想、学习、健康和生活等工作,为解放后我国高校政治辅导员制度的确立奠定了基础。
  2. 初创阶段——政治辅导员制度(1949年~1953年)
  1951年11月,政务院批准《关于全国工学院调整方案的报告》,首次提出建立政治辅导员队伍。1953年,清华大学向高教部、人事部请示设立学生政治辅导员,时任清华大学校长的蒋南翔同志率先提出并建立了学生政治辅导员制度,政治辅导员的工作紧扣“政治”二字开展,随时掌握学生政治思想情况。这是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的开端。
  3. 确立阶段——政治辅导员制度(1953年~1966 年)
  这一时期高等学校普遍建立政治部,负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首次提出了设置专职政治辅导员的要求,开始明确辅导员的身份。1965年,教育部制定了《关于政治辅导员工作条例》,该条例以法规的形式将政治辅导员的地位、作用和学生工作等一系列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标志着我国高校政治辅导员制度已经形成。1966年,全国各类高校普遍建立政治辅导员制度。政治辅导员队伍来源有专职的党政干部、政治理论课教师、其他青年教师、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等。
  4. 低潮阶段——政治辅导员制度(1967年~1976年)
  十年“文化大革命”时期,是高校政治辅导员制度发展的低潮阶段。在极“左”思潮干扰和破坏下,各高校派斗不止,高校党组织被冲垮,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受到灾难性破坏,政治辅导员制度的发展受到了严重的挫折。
  5. 恢复阶段——政治辅导员、班主任制度(1977年~1989年)
  这一时期我国政治辅导员制度得到恢复,在编制、职务聘任、岗位培训、职称评定、队伍管理等方面有了政策规定和依据。教育部针对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起草并修订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这对高校政治辅导员制度的恢复起到重要作用。1981年7月,教育部下发《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规定》,辅导员工作从政治工作扩展到思想教育领域,明确将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门科学来研究,开始按学科专业化模式培养后备人才。但由于党和国家的全局工作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政治弱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严重削弱,辅导员发展出现短暂的削弱。
  6. 发展阶段——辅导员、班主任制度(1990年~2003年)
  十三届四中全会之后,中央总结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教训,纠正了忽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倾向,提出素质教育的工作理念,认识到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的重要性,对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视程度加深,从政策和体制方面进一步加强了辅导员队伍的建设。但总的来说,这一时期辅导员制度没有明显变化,基本上没有超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规定》的机构框架。辅导员队伍建设无实质性的突破,辅导员角色定位、工作职责呈泛化趋势。
  7. 专业化、职业化阶段——辅导员制度(2004年~现在)
  这一时期全国各地教育部门、各高校对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视程度史无前例,迅速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辅导员选拔、培训、管理、考核、激励的有效机制。辅导员队伍建设有了自身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规范辅导员队伍建设有了基本的依据。各类文件中统一使用“辅导员”称号,辅导员角色清晰,明确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主体,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力量,并将辅导员定位在“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角色上。同时,明确辅导员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工作职责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建设、社团指导、心理辅导、就业指导、帮困助学、日常事务管理等内容。
  
  二、发展历程的特征分析
  
  纵观我国辅导员队伍发展历程,社会与时代对大学生培养要求始终是辅导员队伍发展的原动力与落脚石,辅导员队伍发展经历了一个从专门化向职业化发展的过程,同时又是一个职能化向专业化发展的过程。
  1. 社会与时代对大学生的培养要求始终是辅导员队伍发展的原动力与落脚石
  我国辅导员队伍发展与社会对大学生培养要求发展变化密切相关,工作重心始终围绕着我国教育指导方针进行。
  建国初期,我国《共同纲领》中规定:“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指出“党的教育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可见,建国初期国家巩固新生政权,特别强调政治,因此这一时期辅导员工作“以政治为本”,主要满足政治的需要,辅导员职责比较单一,工作职能源于“政治”,主要是组织学生进行相关的政治学习和思想学习。
  20世纪80年代,我国强调经济建设为中心,教育方针也发生相应变化。1981年6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对教育方针做了规定:“要加强和改善思想政治工作,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人民和青年,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国家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我国新时期的教育方针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可见,经历文革之后的辅导员制度在20世纪80年代得到恢复,随着素质教育理念的提出,到20世纪90年代,辅导员工作开始转向为学生全面发展服务,工作职责主要有两个方面: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
  党的十六大提出树立科学发展观,强调和谐发展,提出了“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十六大在教育方针中,将“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拓展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由“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虽然只增加了一个“美”字,但在全面发展的内涵上却有着很大的差别,标志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成为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目标。因而十六大以后,我国辅导员队伍建设得到史无前例的发展,进入到一个专业化、职业化的阶段。辅导员工作由单一的思想政治教育转变为教育、管理、服务、咨询、研究为一体的专业行为,承担着越来越多的育人的工作职责。
  
  2. 从专门化到职业化的发展过程
  从职业发展角度来看,我国辅导员发展又经历了三个阶段:专门化、泛化和职业化。文革以前,我国辅导员队伍发展为专门化的初创阶段,辅导员没有独立地位,没有明确待遇,为专门化的政治辅导员,工作模式为兼职,还不是一种职业,仅仅是学生政治工作在高校内部的分化。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我国辅导员队伍发展进入到泛化发展阶段,这一阶段辅导员身份明确但角色不清晰,工作职责泛化,没有规范的选用制度,岗位流动性强,队伍不稳定,少数专职,多数兼职,没有建立辅导员培养和培训机制。十六大以后,我国辅导员发展进入到职业化发展阶段,这一阶段辅导员职责明确,岗位清晰,形成了一系列较为完善的选拔、培训、管理、考核、激励机制,从专业化的角度提升辅导员素质,队伍建设以专职为主、专兼职并存。
  3. 从职能化到专业化的发展过程
  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我国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确立教学、科研、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并把教育工作者分为教师、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长期以来,我国各高校把辅导员工作机构纳入到管理部门来设置,把辅导员列入到党政管理队伍来配备。从组织结构类型的角度分析,这是一种典型的直线职能式科层制组织结构。这种组织结构以垂直的直线等级职权关系为主线,权力集中,责任分明,命令统一,职能部门分担了直线主管的责任,增加了决策的可靠性,它突出了党对辅导员工作集中统一的领导和自上而下的职权关系,保证了信息和命令的传达与执行,体现了对直线主管负责、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的取向,机构简明,便于管理。这种工作组织结构是适应于以维持秩序和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为主要任务的工作模式。
  随着大学生人才培养要求的发展变化和辅导员角色的重新定位,这种组织结构已不能适应辅导员以学生为本全面开展工作的要求。2005年1月,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文件中指出,“辅导员、班主任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2006年7月,教育部《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再次指出,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这标志着辅导员队伍建设已从职能化走向专业化的发展道路,辅导员不仅仅是一名管理者,同时还是一名教育者,应当具有良好的全面素质,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和技能,诸如心理学、教育学、管理学、伦理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危机处理、生理健康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同时,辅导员还可以按照教师职务评定条例,评定讲师、副教授、教授职务,通过对专业职务的晋升,完成辅导员个体专业化的进程。
  
  参考资料
  1 清华大学学生政治辅导员制度研究课题组.学生政治辅导员制度四十年的回顾与探索[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1993(1)
  2 文建龙.我国高校政治辅导员制度的缘起及演变轨迹[J]. 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2)
  3 王道阳.我国高校政治辅导员制度的历史演变[J].思想教育研究,2007(5)
  4 张志.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发展初探[C].山东师范大学,2007
  (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
  责任编辑 熊建辉